关于部分医师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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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处方权授予通知单(模板)

医师处方权授予通知单(模板)

医师处方权授予通知单(模板)
信息中心: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现同意授予该医师处方权,请予开通对应权限。

(以下内容由医务部打印,手写无效,“手写签名留样”一项除外。

)科室姓名工号
内一科张三001
授予处方权类型:
普通西药处方权(含非限制级抗菌药物)
中成药处方权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手写签名留样:
处方权授予日期:2018年1月1日
注:处方权授予通知单一式11份,由医务部、药学部、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绩效办、门诊药房、住院药房、住院收费处、服务中心、门诊一楼挂号处、门诊二楼挂号处各留一份存底。

医务部
2018年1月1日。

关于授予XX等14名医师、XX等2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及调剂资格的通知

关于授予XX等14名医师、XX等2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及调剂资格的通知

关于授予XX等14名医师、XX等2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及调剂资格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根据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持续做好麻醉精神药品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医函〔2021285号)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全部医师调剂抗菌药物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抗菌药物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证书。

医院根据实际工作授予考核合格人员相应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未参加培训考核人员,取消处方权及调剂资格。

XX等14名医师、XX等2名药师参加2021年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培训并通过考核。

现对考核合格的医师、药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调剂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8月30日。

附件: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调剂资格人员名单
XXXX医院 2021年09月10日。

临床医师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

临床医师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

精心整理德庆医院临床医师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
调剂资格授权通知
各科室:
根据《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我们对全院临床医师和药师进行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考核,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临床医师根据职称授予相应级别的处方权,对药师授予调剂资格。

本次我院全体医师和药师都参加了抗菌药物培训考核,经培训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现将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授权名单公布如下:
1、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人员名单:
曾吉林张本亮卫秀华余永琪何平
2、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人员名单:
李勇杨修全唐洪乾陈国珍朱诗兰朱贵林程周秀
赵邦松
3.授予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人员名单:
马兴成刘晓燕李翠兰邬海熊建军张小兵王睿吴文琴敬廷波程立红程明信黄万志漆刚4、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药师人员名单:
李霜霞陈红刘章玲
2015年1月
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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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现同意授予该医师处方权,请予开通对应权限。

(以下内容由医务部打印,手写无效,“手写签名留样”一项除外。

)科室姓名工号
内一科张三001
授予处方权类型:
普通西药处方权(含非限制级抗菌药物)
中成药处方权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手写签名留样:
处方权授予日期:2018年1月1日
注:处方权授予通知单一式11份,由医务部、药学部、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绩效办、门诊药房、住院药房、住院收费处、服务中心、门诊一楼挂号处、门诊二楼挂号处各留一份存底。

医务部
2018年1月1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3.23•【文号】卫办医政发[2009]38号•【施行日期】2009.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

14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14  抗菌药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

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调剂资格管理有关规定为了搞好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抗菌药医师处方权限、药师调剂资格做以下规定:一、申请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1、获本院处方权且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2、获本院处方权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获本院处方权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方有资格申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4、获本院处方调剂权的药师方有申请抗菌药物调剂权。

二、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和调剂权药师资格程序:1、个人到医教科申请;2、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3、参加医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4、医教科将参加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拟授予相应处方权限人员名单交医院办公室;5、医院办公室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的正式文件;6、信息科根据医院办公室发授予相应处方权限的正式文件,在HIS中开通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配权。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限范围:1、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可以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任何抗菌药物,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需经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小组指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方可开具;2、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除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外的任何抗菌药物;3、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一般只能根据临床需要开具本院目录范围内的非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物;四、其它有关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规定:1、具任何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的医师都无权在门诊开具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文件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授权

文件  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授权

通知各临床科室:为了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等《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拟对我院在册临床医师或药师进行抗菌药物处方权或处方调配权的认定,抗菌药物处方权纳入医院HIS进行处方管控,以保证该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医院将在近期安排对全院所有在册药师、临床医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课件等文献资料):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3.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4.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经考试合格后将按专业技术职务授予不同用药级别的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配权。

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处方调配权。

医院将在HIS系统中对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以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本次培训由县乡一体化专家朱俊昌主讲。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核定及授予将按内科、外科及其他科室等分批进行。

个别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培训考试和新进的临床医师及医师或前述原因未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处方调配权的药师,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科主任审签后报院办安排培训考试及授权。

云田中心卫生院2013年6月6日陇云卫发【2013】15号关于公布抗菌药物处方权、调剂权人员名单的通知各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要求,做到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通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考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医院院务会研究决定,授予下列人员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调剂权,望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开具或调剂处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医院将随时撤销其处方权,并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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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武侯区卫生局关于印发<武侯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院部分医师、药师参加了武侯区医学会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结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现将我院已取得区卫生局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调剂资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特殊使用级:魏家宾、高亮;
二、限制使用级:康春雨、卢尚兵、陈倩、崔诗悦、徐爽、唐桂茹;
三、非限制使用级:王鹏;
四:获得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人员:唐蓉、刘晨。

具有特殊使用级处方权的医师可开具限制使用级、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限制使用级处方权的医师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各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时必须按医师职称、授予的权限,分级使用,不得越级使用。

药房应履行职责,严格审方,对不合理处方拒绝发药,并做好记录。

医务部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处方进行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附: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及授权人员名单
医务办
2017年8月31日附件1:
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及处方权人员名单
备注:★代表非限制级、★★代表限制级、★★★代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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