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阅卷记录表

合集下载

考场情况报告单 .doc

考场情况报告单 .doc

2、请将此报告单与考试违规材料一并于当日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考场规则第二条 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件,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入座。

考试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对。

无考试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三条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学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并以缺考论处。

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准离开考场。

(特殊要求的考试按考场指令执行) 第四条 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不准携带考试未要求使用的各种教材、资料、笔记、纸张等,不准携带具有信息传递、存储或翻译功能的工具(手机、传呼机、快易通等)进入考场。

如已携带必须主动交给监考教师或放于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第五条 学生答卷用笔的种类或颜色无特殊要求的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

答卷前须先在规定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学(考)号等内容,无以上内容的试卷按无效试卷处理。

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第六条 学生不得就考题内容向监考教师提问,但对不涉及考题内容的其他问题,如试卷印刷模糊、缺页等,可举手询问。

第七条 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学生之间不得借用计算器或其他考试用具。

第八条 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不准吸烟、随意走动、旁窥、交头接耳。

第九条 学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原因临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开。

第十条 考试中不准有使用通讯设备、电子工具、夹带资料、传递纸条、交换答卷、替考、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答卷、藏匿试卷、故意损坏试卷等试图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成绩或协助他人取得成绩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提前交卷时,需将试卷和草稿纸字面向下放在座位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并同意后,方可离开。

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监考教师收卷并核对试卷份数无误后方准学生离开。

试题、答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试题答案不准带出考场。

教师监考、阅卷要求

教师监考、阅卷要求

收水中心校监考、阅卷规定
为了严格考试秩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信度,特对我校教师提出以下要求。

1.监考教师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看桌兜是否面向前,看考生是否对号入座,检查考生是否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本子、夹带
2.监考教师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监考,特殊情况需报备教导处。

3.每个考场两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考试期间不得在学生试卷上指点。

4.除给低年级学生读题外,考试期间不得说话。

5.监考教师提前处理好自己私事,监考期间,禁止离开考场。

6.监考期间,不允许携带手机,不得说闲话、看资料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7.每试结束,用蜡光线统一装订试卷,按要求密封试卷后上交教导处。

8.阅卷服从教研组长安排,实行流水阅卷,本年级教师不参与年级试卷批阅。

9.批阅试卷教师按照答案给分标准赋分,对试卷批阅有争议的直接找教导处申诉,不得找批阅教师。

10.阅卷结束、登分完成后,各教师填写试卷分析。

望各位教师注意自己形象,切实做到诚信监考、认真阅卷学校将采取明察暗访形式,所有违纪教师一经核实,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树模。

收水中心校
2020-7-10。

中学监考操作规范流程

中学监考操作规范流程

中学监考操作规范流程一、考试是学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监考是每个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监考教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关怀,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由教学处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借故拒绝。

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或更换监考,必须事先请假并通过教务处安排,不得随意更换。

三、考试流程:(高考及其他社会类考试按主考部门规四、主考:职责:发现并及时更正试卷问题,保证试题准确无误;监督并报告考场情况;组织阅卷、登分和试卷分析)1.提前一个场次到教务组领取主考卷(上午第一场考试比监考老师集中时间再提前10分钟)。

2.将试卷统做一遍,确保试题准确无误。

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弥补性更正。

3.考试期间至少到试场分时段巡视三次,及时解决试卷出现的问题。

①发卷阶段:巡视解决试卷分发时发现的试卷缺页和漏印问题,用主考卷进行弥补。

②考试阶段:分时段巡视两次,及时解决学生在答题中新发现的试卷问题;监督考场纪律,及时制止监考和考试违规事件。

4.阅卷结束后:填写《主考记录单》,及时上交教学处(在规定上交成绩的时间之前)。

五、评卷、登分:1.评卷:由主考负责,全体成员共同参与,进行集中、流水阅卷:①评卷前先作集体讨论,统一评分标准及细则,力求准确、科学、便于操作。

②评卷实行集中流水作业,由备组长组织分工协作。

批改要严格按评分细则进行,准确无误,及时认真复查。

③由各主考安排评卷时间、地点,不得将试卷带回家批改。

2.登分:由主考组织任课教师,当场、统一登分,不拆分试卷。

3.登分后,学生提出修改分数要求的:⑴下列情况可予修改:①分数加错;②分数登错;③其他明显的非纠正不可的批改错误。

除此以外的情况原则上不予修改。

⑵无论因何种原因修改分数,都必须经过备课组集体审核答卷,当场进行修改。

⑶修改分数必须在教学处对学生分数输入汇总结束之前进行。

4.主考在规定时间内将登分表和试卷分析表上交教务组。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

出卷、监考、改卷、登分及装订交卷全过程任课老师出卷(一式三份)→课程组长审核、签字(一定要把好关,注意题型、题量适合)→交教务员抽出要考的卷子→任课教师拿去印刷,然后按班级分开包装好,封面上内容填写完整→交教务员统一保管于学院铁柜里主考教师提前20分钟到外国语学院会议室领试卷(副监考也提前20分钟到会议室报到)→到教室后要清场,在黑板上写学号顺序,让学生对号入座。

然后清点人数,提醒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东西收起来、关手机等,开考前再检查一次学生座位上、抽屉里是否还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书籍等,发现的话拿掉,提前预防作弊→考完后填写实考人数,清点试卷→任课教师清点试卷→改卷→5天内输入成绩完毕,否则系统关闭→装订好试卷,交教务员,并由教务员签收。

台州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红色下划线的外国语学院增加的)2010-1-5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课程考核分考试与考查两种,以教学计划规定为准。

第二条考试一般以笔试为主,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

根据课程性质和年级特点,也可采用口试、口试与笔试并用、操作考试等多种方式。

第三条考查是对学生听课、实验、实习、课外作业、平时阶段性测验及期末考查等的综合评定。

第四条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整数记分,包括平时、期中、期末、实验等成绩,其中期末成绩一般占50%以上。

考查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制或两级制记分。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末考核前,任课教师应对学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核,该门课程成绩直接记为无效。

1、必修课缺课超过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总学时的1/3者,选修课缺课三次者;2、全学期缺交作业(含抄袭)达1/3者;3、带实验的课程缺交实验报告1/3或实验成绩不及格者;4、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者。

第二章命题与试卷制作第六条课程考核试卷要求、试题取样对于考试内容要有足够的代表性,试题编制对于考试对象要有足够的针对性。

试题的范围、难易深浅、考查重点等应当完全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一--六年级期中试监考表测

一--六年级期中试监考表测
2014--2015七、八年级第一次阶段性测试监考表
时间 科目 监人 考员
11月13日 上午 8:30-10:00 一三五数 陈飞燕 杨晓琪 10:30-11:10 三五综合 下午 14:00-15:30 一三五语 王一凡 王书彤 15:50-16:30 一三五外 华卉 彭杨 马帅 李怀红 王辉辉 赵稳 邱巧中 朱小丽 陈飞燕 符家伟 陈寒雪 孙玥 曹燕 赵稳
石佩佩 彭杨
邓艳 杨晓琪
高言东 钟卫
卓子君 杨晓燕
李怀红 卓子君
钟卫
满意
谢琴 王辉辉 石佩佩
邱巧中 刘古月 杨晓燕 王书彤
卢蕾 杨召永 邓艳 申伟伟
曹燕 华卉 徐海燕 满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彭杨
徐海燕
陈寒雪 卓子君 谢琴 华卉 彭杨 陈晓敏
潘秋云
王书彤 申伟伟 邓艳 曹燕 许素芳
陈晓敏
杨召永 符家伟 杨晓燕
申伟伟
石佩佩 刘古月 谢倩倩 卢蕾
高言东 杨召永 刘古月 符家伟
考场
8:30-10:00 二四六数
11月14日 上午 10:30-11:10 四六综合
14日 下午
14:00-15:30 二四六语
3:50-4:30 二四六外
一1 一2 二1 二2 三1 三2 四1 四2 五1 五2 六1 六2 六3 四楼东混合场 阅卷名单
陈寒雪 王一凡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系(部)、肇庆校区:按照学院教学安排,我院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19、20周进行,其中公共选修课随堂考试提前在第18周进行。

为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有序地进行,按照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要求和《广东金融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监考、阅卷、成绩评定和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做以下规定,请各系部及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课程考试及监考工作的有关规定1、全校的考试工作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含校区教务科,下同)和系(部)负责组织实施,凡公共基础必修课和覆盖面大的学科基础必修课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统一评卷,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

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各系(部)组织实施。

具体安排见教务处相关规定。

2、学校、系(部)成立两级考试领导小组。

学校考试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领导组织全校的考试工作,审查与批准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系(部)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课程的期末考试的具体组织安排工作。

3、系(部)分管教学的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期末考试前要召开“三会”,即:(1)系(部)领导办公会。

结合本系(部)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监考人员会。

研究和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评阅、成绩的评定与试卷分析等。

(3)学生教育动员会。

申明复习和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遵守考试纪律,彻底消除考试作弊现象;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

4、期末考试期间,凡有本单位学生参加考试的系部,系(部)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有人值班。

二、监考工作1、课程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等具体情况下达监考任务至各系(部),各系(部)据此在考试前两周确定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一旦确定,不得擅自调换。

有特殊原因需调换的,由所在系(部)批准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查。

常州市新桥中学09-10学年度第一学期监考表

常州市新桥中学09-10学年度第一学期监考表

常州市新桥中学09-10学年度第一学期监考表高一高二年级元月21日—元月22日期末监考表2010.元.16高一高二元月25日—元月27日期末监考表2010.元.16新桥中学初中部(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监考表2010.元.16高三年级元月28日—元月30日期末监考表(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2010.元.16注意:考语文学科时,选修历史的考生加试至11:00,考数学学科时,选修物理的考生加试至10:30。

请分卷和监考老师注意。

每班留40人,其余外出。

注:高三(1)(2)班进选(2)13人。

高三(4)(5)班进化(1)22人。

高三(6)(7)班进化(2)16人。

高三(12)(13)班进化(3)11人。

巡考:莫文晓。

司发信号:高健。

新桥中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一、考试信号、科目、时间(1)高二语文150分钟,高一、初一、初二、初三语文,高一、高二数学、英语考120分钟。

高二必修科目考75分钟。

选修科目考100分钟。

初一、初二生、地、史考60分钟。

初一政考60分钟,初三史、政考60分钟。

其余各学科考90分钟。

(2)元月21日—元月22日考试信号开考、结束为哨声。

元月25日—元月27日。

开考、结束为铃声,提前结束学科为哨声。

二、试场安排(一)初中部各班级留40人,其余外出。

(1)初一年级(1)班6人,(2)班8人,(3)班6人,(4)班8人,(5)班6人。

共34人进多功能(2)初二年级(1)班3人,(2)班8人,(3)班12人,(4)班11人,共33人进辅导室(1)(3)初三年级(1)班15人,(2)班7人,(3)班11人,(4)班6人,共39人进辅导室(4)(二)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各班留40人,其余外出(高一年级由级部安排学生进每个考场)1、(1)高一年级(1)(2)各班36人(2)选修(2)36人(3)物理实验室(1)(2)(3)(4)各28人(4)生物实验室(2)28人2、(1)高二年级(1)班8人,(2)班11人,(3)班7人进化学实验室(1)26人。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

本次监考、阅卷注意事项一、监考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时间,按照统一信号发卷、收卷。

必须提前10分钟到副校长办公室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到达考场,不得迟到,并服从考场组长的安排。

2.必须严肃考场纪律,教育学生不得有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偷看复习资料、传递纸条等作弊方式。

听障三年级的监考老师要做好念题工作。

3.在考场内不准打、接电话、玩手机、抽烟,有以上行为的,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30元;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或者串岗。

若有违反,发现一次在绩效考核中扣50元。

4.考试结束,整理好试卷的顺序,交到副校长办公室由装订人员统一装订。

5.培智部三位老师以名字排在第一位的老师为组长,要给学生讲清题意,指导学生完成试卷,但是老师不能代笔或者口头提示答案。

若给分有疑问的,由组长定夺。

二、阅卷注意事项地点:培智部:各班教室。

听障部语文:大会议室;数学:小会议室。

1.本次阅卷培智部和听障部分开阅卷,培智部在监考的同时也要阅完该班的的所有试卷,并计算教师积分,填好成绩表后交给教导处。

2. 听障部分语文、数学两组,语文组长陈梅,数学组长雷志明。

阅卷前,原科任老师做好标准答案交给阅卷组长,需要给步骤分的题要事先标注好。

3.本次阅卷,所有阅卷老师必须准时到达阅卷场地。

等各组阅卷老师全部到达后再开始进行统一分工,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阅卷老师在自己批改的题目下签好自己的名字。

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批改试卷。

批改完后,没写名字的,发现一起扣10元;改错一题扣20元,统计错1张扣10元。

4.阅卷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任课教师负责的态度认真阅卷。

在开始阅卷后再遇到疑难问题,由组长组织在本组内讨论统一。

5.阅卷期间,其他组的人员不得串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6.拆卷登分前,组长必须组织人员仔细检查有否差错、漏批,确定无误后统一登成绩到表格中,并算好教师积分。

不得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成绩公布后,对学生成绩有疑问的,教师可于当天下午离校前向考试组长冉校长申请,得到许可后由学校组织查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