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本科专业规则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国家赔偿法》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1、课程性质国家赔偿法是新疆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3学分,课内学时54。
2、课程媒体(1)文字教材:本课程采用由刘嗣元、石佑启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赔偿法要论》。
(2)网上资源:“新疆电大在线”平台将提供包括直播课堂、IP课件、平时作业、重难点辅导、案例分析等内容的教学辅导资料,并根据教学需要提供网上答疑。
第二部分教学目的及学习建议1、教学目的国家赔偿法课程系统阐述了国家赔偿法的相关理论与制度,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国家赔偿法基本理论知识与相关法律制度,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国家赔偿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共有三编十五章。
第一编为总论,包括七个章节,总体上介绍国家赔偿的基本制度与基本理论,第二编和第三编分别是行政赔偿编和司法赔偿编,各包含4个章节,对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具体进行了阐述。
2、学习建议本课程的文字教材体系完整、内容明确,网络资源相对较全面,教师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很好的围绕教材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国家赔偿法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以及刑事诉讼法学都有密切关系,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这些学科的理论衔接。
同时,注意分析我国具体实践,加强案例分析教学的运用,注重教学实践环节的落实,也是学好本门课程的关键。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第一章国家赔偿法概述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节国家赔偿第二节国家赔偿法本章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重点掌国家赔偿与国家赔偿法的概念、性质及特点,掌握国家赔偿法的渊源与作用,理解国家赔偿的理论依据。
第二章国家赔偿法的起源与发展趋势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节国家赔偿法的起源第二节国家赔偿法的发展趋势本章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国家赔偿法的起源和发展趋势。
第三章国家赔偿的归则原则和构成要件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节国家赔偿的归则原则第二节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本章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重点掌握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含义、种类及我国的规定,重点掌握国家赔偿法的构成要件的理论及主要内容。
一、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共18个)

经济学科经济学类金融学(本科)专业规则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面向操作与管理、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型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金融学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各种金融实际工作,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和金融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分析、解决金融业务和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本专业共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和综合实践等6个模块。
三、毕业规则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7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专业课:36学分专业拓展课:4学分通识课: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
各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7学分。
四、专业规则进程表法学科法学类法学(本科)专业规则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本专业共设置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和综合实践等6个模块。
三、毕业规则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3学分专业基础课:法学26学分、法学(行政执法方向)24学分专业课:14学分专业拓展课:0学分通识课: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为71学分。
电大法学本科学习计划

电大法学本科学习计划一、学习目标在接下来的学习过程中,我将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学专业的知识,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
具体来说,我的学习目标如下:1. 深入理解法学基本原理:通过系统学习法学基本理论,深入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学原理、法学逻辑、法学方法等,为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 掌握法学专业知识:通过学习法学专业课程,掌握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学习法学相关领域的法学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3. 提升法学实务能力:通过模拟案例、实践操作等方式,提升法学实务能力,熟练掌握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和技巧,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做好准备。
4. 培养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法学知识,培养扎实的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
5. 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通过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加深对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学习计划为了实现以上学习目标,我制定了如下学习计划:1. 学习法学基础课程我将从法学基础课程开始学起,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律史等,深入理解法学基本原理,强化法学基础知识,打好扎实的基础。
2. 学习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在学习法学基础课程的基础上,我将逐步学习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包括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法等,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专业能力。
3. 学习法学实务课程除了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外,我也将注重学习法学实务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等,提升法学实务能力,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做好准备。
4. 参加实习和实践为了加强实践操作和提升实践能力,我还计划参加法学实习和法律实践,通过实际操作,提高法学实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和法学活动除了课堂学习和实践操作外,我也将积极参加学术讲座和法学活动,提高学术素养,开阔法学视野,增加与法学领域专家的交流机会,提高专业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浅议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姓名王玉海学号 061194083工作单位盐池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在分校盐池电大工作站指导教师陈永忠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2008年 5月论文提纲行政处罚的定义,“一事不再罚”具体内涵、定义。
行政处罚是国家指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属行政制裁范畴。
“一事不再罚”具体内涵,定义依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背后所体现的,是法理价值理念的追求,通俗的表述,便是犯错一次就只能、只需承担一次行政处罚,且这种处罚必须是先有的、法定的。
一、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现(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
对于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
容易产生“一事多次罚”的现象。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会出现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一)对于第一项“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的问题,首先应该在运法上引起重视,规范立法行为,可以依照三个原则来解决1、专职部门优于一般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处罚的原则。
2、层次低的部门优于层级高的部门进行管理、处罚原则。
3、通过行政程序法的规定,将法律法规中所有出现几个行政处罚主体况全的情形都整理规范归结到由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几个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以共同名义做出处罚决定。
(二)对于第二项“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的问题,通过4个原则解决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法学(行政执法方向)

模块名模块毕业最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序号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建议开设学考试单位18084必修3中央24051必修1中央318103必修1中央418183必修2中央517507选修6省6500420选修7省75804必修5中央812674必修2中央91718 3.5必修3中央102112 3.5必修4中央1120284必修3中央1220255必修1中央135765选修2省145854选修3省155994选修3省1620135选修1省17507984选修4省18523必修4中央1910123必修3中央2017242必修5中央2117303必修4中央225174选修2省236043选修1省246504选修2省256783选修4省2614344选修2省2720414选修2省专业名称法学(行政执法方向)规则号090901203010111法学学科法学类法学(行政执法方向)(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规则毕业学分71中央电大考试学分46学生类型开放专业层次本科(专科起点)模块设置最低学分课程名称课程类型公共基础课111118计算机应用基础(本)统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学位论文指南统设学位外语(法学)非统设统设英语Ⅱ(1)统设英语Ⅱ(2)统设国际法学概论统设商法统设专业基础课242433知识产权法统设中国法制史统设行政法学(1)统设行政法学(2)统设国际私法统设中国法律思想史统设国际公法统设国际经济法统设专业课141128案例行政法学统设劳动法学统设行政诉讼法专题统设行政执法文书统设外国行政法学非统设合同法统设环境法学统设公司法统设国家赔偿法统设税法统设证据学统设28513352选修3省29500642选修5省30502372选修5省31505002选修5省32505323选修2省33511693选修4省34507662选修5省35507652选修5省36508783选修6省37509023选修4省38509033选修5省39509063选修5省40509073选修6省41513393选修4省42509083选修4省43509104选修2省4427842选修1省4525042选修1省4627752选修1省4727832选修1省4827762选修1省49517632选修1省50517482选修1省51519092选修1省52517532选修1省53517502选修1省54517442选修1省55517612选修1省56517722选修1省57517522选修1省58517762选修1省59517582选修1省60517772选修1省61517662选修1省62517732选修1省63517452选修1省64517682选修1省65517552选修1省1128部门行政执法专题非统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非统设工商行政执法专题非统设劳动行政执法专题非统设专业课14水利行政执法专题非统设税务行政执法专题非统设律师实务非统设社会保障法非统设行政处罚法非统设行政复议法非统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非统设行政程序法非统设行政许可法非统设行政执法实务非统设行政强制法非统设行政行为概论非统设佛教绘画艺术赏析与技法统设国际礼仪概论统设通识课2014中外商务交际实用礼仪统设博弈与决策非统设汉语中的中国文化统设跨文化交际理论与实践统设法律文化非统设公民文化非统设传媒文化非统设地域文化(本)非统设话剧鉴赏非统设环境艺术与社区美化非统设管理方法与艺术非统设国学经典选读非统设领导科学与艺术非统设名胜古迹与文化非统设交响乐鉴赏非统设经济学与生活非统设食品安全与营养非统设世界近现代史专题非统设人类起源与进化非统设社会变迁与转型非统设66517492选修1省67517602选修1省68517652选修1省69517472选修1省70517462选修1省71517592选修1省72517672选修1省73517802选修1省74517562选修1省75517572选修1省76517692选修1省77517712选修1省78517542选修1省79517512选修1省80517792选修1省81517622选修1省8223123选修3省8321333选修1省8417165选修1省8518034选修1省86507532选修1省87506893选修5省88519082选修5省89514423选修2省90520964选修2省91508643选修3省92508984选修2省93519382选修1省94514443选修3省95625必修6省96501853必修6省通识课2014书画艺术非统设数学文化天文学概论非统设文学概论非统设非统设数字化艺术非统设思维方式与方法非统设新材料与现代生活非统设新能源与现代生活非统设戏曲鉴赏非统设心理咨询入门非统设艺术导论非统设应用伦理基础非统设信息时代的生产技术非统设养生与保健非统设专业拓展课09中华文化概说非统设终身学习与职业发展非统设行政管理学(A)统设应用写作(汉语)统设财务管理统设实用法律基础统设素质与思想政治教育非统设孙中山思想概论非统设中国传统文化概观统设实用心理学非统设信息管理概论非统设职业生涯规划(2)非统设孙中山思想概论(A)非统设现代管理专题非统设专业证书课程非统设综合实践808毕业论文(法本)统设法律实践(法本)统设。
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

浅谈电大开放教育模式下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摘要:随着电大开放教育办学模式的不断深入,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至今已为我国基层培养了各个专业数以万计的专门人才。
同时,在一些教学目标,教学实施和课程设置方面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文章根据笔者实际中的工作经验,就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在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方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
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99年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
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2008年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
[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
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
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法学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强的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培养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才。
本科阶段的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以下是一个完整的法学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本科阶段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法律实践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法律工作的能力,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培养方案1.核心课程(1)法学导论: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体系,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
(2)宪法学:学习宪法的基本原理和宪政制度,了解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3)民法学:学习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民事法律制度,培养学生对民商事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4)刑法学:学习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刑事法律制度,培养学生对刑事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5)行政法学:学习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行政法律制度,培养学生对行政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6)国际法学:学习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和国际法律制度,了解世界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7)法理学:学习法律理论和法律哲学,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
2.专业实践(1)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实习,参与实际的法律实践活动,提升实践能力。
(2)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参加模拟法庭活动,模拟真实的法律环境,培养学生的辩证、辩论和表达能力。
(3)案例研讨:结合典型法律案例进行研讨,让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经验。
3.其他课程(1)外语:学习一门外语,提高学生的文献阅读和交流能力。
(2)思想政治理论:培养学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法治观念。
(3)数学和统计学:培养学生的数理思维和数据分析能力。
三、培养方式1.课堂教学:通过讲授法学基本理论和案例解析等教学方法,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2.案例分析:组织学生对典型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法学专业规则说明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规则说明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
二、课程模块设置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实践课、学位课、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1.公共基础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1,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8学分。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学位论文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2.专业基础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6,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1学分。
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外国法制史、商法、中国法制史、知识产权法。
3.专业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学分。
法律文书、房地产法、公司法、国际贸易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学、竞争法、劳动法学、证据学、律师实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与反垄断法。
4.通识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
法律文化,管理方法与艺术。
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中央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6学分。
财务管理、现代管理专题。
6.实践课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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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号
模块名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
程
类
型 课程性质 建议学期 考
试单位
层次 专业名称方 090901203010111 公共
基础课 00405 开放教育学习指南 1 统设 必
修
1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公共基础课 00808 计算机应
用基础(本) 4 统设 必
修
3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公共
基础课 01810
英语
Ⅱ(1)
3 统设 必修 1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公共
基础课
01818
英语
Ⅱ(2)
3 统设 必修
2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0580 国际法学概论 4 统设 必
修
5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1267 商法
4 统设 必修
2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1718 行政法学(1) 4 统设 必
修
3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2025 中国法制史 5 统设 必
修
1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2028 知识产权法 4 统设 必
修
3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
基础课 02112 行政法学(2) 4 统设 必
修
4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5087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 非
统设 选
修
6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50903 行政处罚法 3 非
统设 选
修
5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0052 案例行政法学 3 统设 必
修
4
中央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1012 劳动法学 3 统设 必
修 3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1724 行政诉讼法专题 2 统设 必
修 5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1730 行政执法文书 3 统设 必
修 4
中央 本
科
法学(行
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0604 国家赔偿法 3 统设 选
修 1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0678 环境法学 3 统设 选
修 4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专业课 02041 证据学 4 统设 选
修 2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综合实践 00062 毕业论文(法本) 5 统设 必
修 6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 090901203010111 综合实践 50185 法律实践(法本) 3 统设 必
修 6
省 本科
法学(行政执法方
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