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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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格模板样式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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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眉内容页脚内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用人单位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编号:*序号*费款所属 期起*费款所属 期止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 职工人数*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期应纳费额本期减免费额 本期已缴费额 本期应补(退)费额 1 2 3 4 5 6 7 8=4/5 9=(5×6-7)×810 11 12=9-10-111*申报 声明本单位所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完整,与事实相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经 办 人*申报日期年 月 日*受理税务机关 (公章)*受理日期年 月 日*受 理 人填表说明:1.标记“*”为必填项目,未标记“*”栏目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填写要求。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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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
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附表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附表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附件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纳税人编码: 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
主管税务机关(章):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曰
填表说明:
1•品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填写;
3•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总数填写;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按 1.6%填写;
5•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按附表《残疾人员名册》计入人数的合计数填写;
6•应缴金额=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 (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X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7•减免金额:填写经批准的减免额,并附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机构受理的《减缓免审批表》;
8•前期已申报金额:如同一所属期多次申报,且“应缴金额”中已包含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此栏填写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
9•本次申报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前期已申报额;
10・主管税务机关:在缴费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此处盖章。

接收人在“接收人”栏签字;
11・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缴费人保留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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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1.标记“*”为必填项目。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
数,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代理形式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精选范本
精选范本。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2020

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2020

附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费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缴费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缴费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标记“*”为必填项目。

2.“缴费人名称”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维护并调用。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填写。

6.“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7.“本期应纳费额”:按照公式计算为负数的,填写“0”。

8.“本期减免费额”: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

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核定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核定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核定表
单位法人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章):20年
单位基本情况法人代表单位地址 Nhomakorabea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 系 人
QQ信箱
单位性质
隶属关系
注册类型
上级主管部门
开户银行
账号
在岗职工情况(人)
在岗职工总数
固定性用工
劳务派遣工
其他从业人 员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人)
应安置数
实际安置数
还需安置数
超额安置数
在岗残疾职工占在岗职工总数的比例(%)
其中按1:2比例计算的残疾人数(人)
备注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年月日
地址:孝感市仙女路40号联系电话: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附件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2.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指该单位上年职工应发工资总额。

3.“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4.“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
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5.“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1.5%。

6.“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7.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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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填表说明:1.标记“*”为必填项目。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
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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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缴费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缴费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标记“*”为必填项目。

2.“缴费人名称”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维护并调用。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填写。

6.“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7.“本期应纳费额”:按照公式计算为负数的,填写“0”。

8.“本期减免费额”: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按规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

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
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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