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
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4登高作业4.4.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____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综合管理部审批办理票证。
____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4.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6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现场安全设施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设施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作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现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栅栏、防护网、灭火器等。
第二章现场安全设施的安装与维护第四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警示内容及意义。
第五条现场安全栅栏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安装,保障现场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六条现场防护网应设置在需要保护的区域,确保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灭火器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购买和设置,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第八条现场安全设施的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开展现场作业前,应制定作业方案,并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现场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掌握作业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现场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相关安全装备,确保其个人安全。
第十三条现场作业人员应随时注意周围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杂物应及时清理,以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在风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来临时,应及时中断现场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遵守规定,积极配合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嘉奖并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是《现场安全设施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大纲,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详细规定。
在实际实施中,应充分考虑现场特点和风险因素,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以确保现场作业的安全。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施工作业是指在生产区域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法》签订施工作业合同书,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条款,或签定安全作业协议书。
第四条施工单位进入生产设施、装置施工现场检修和维修作业,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全面负责,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条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进度计划,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设施和装置施工现场,应按《生产厂区封闭化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作业现场划出安全隔离作业区,施工单位根据作业内容和作业场所环境情况制定出安全有效的作业区隔离措施方案。
1.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制订的隔离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隔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凡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加盲板进行隔离;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禁动标志。
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企业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施工作业,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
1.基层单位应制定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2.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不得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
3.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处理。
现场安全设施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安全设施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作业安全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生产作业场所,包括工厂、建筑工地、矿山、化工厂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标是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章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第四条工作现场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防护栏杆:对于高处作业或存在坑洞、深井等危险场所,必须设置坚固的防护栏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
(二)消防设施:每个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以应对突发火灾等事故。
(三)警示标志:对于存在危险性的设备、区域等,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现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四)安全逃生通道:每个工作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逃生通道,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安全撤离。
(五)作业场所照明:工作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条件,确保现场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周围环境,避免发生事故。
第五条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设施的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二)设施的设置位置必须合理,能够有效地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必须方便,能够随时进行检修和更换。
(四)设施的标志和标识必须清晰可见,便于现场作业人员理解和遵守。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管理人员必须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证作业。
第八条在作业现场,禁止以下行为:(一)饮酒、吸烟或使用药品。
(二)私自改动或停用现场安全设施。
(三)违反作业安全规范和标准。
(四)擅自进入禁止区域。
(五)与他人发生冲突或争吵。
第九条主管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违反作业安全规定和制度的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工作场所布置与安全要求在现场工作场所布置时,应保证各工作区域的合理划分,并且设立明显的标识牌进行相应的标识。
各工作区域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确保通道畅通,并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工作场所内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安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在现场工作中,员工应正确使用各类安全设备,并认真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也至关重要,员工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保养与维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储存在现场工作中,涉及危险物品的管理与储存尤为重要。
危险物品应专门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专门的容器进行封存,避免发生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
储存区域应设有遵守规定的标识牌,并确保远离火源等易燃物品。
4.现场作业的操作与管理现场作业涵盖了各类工种,对于不同的作业类型,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
同时,现场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质量。
5.应急预案与演练应急预案是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高空作业需要严格遵守特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员工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件。
在作业时应使用具备安全性能的工具和设备,并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备。
同时,应制定详细的高空作业计划,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进行。
2.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作业需要特别小心谨慎。
在进行此类作业之前,应进行充足的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员工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定期进行防护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方面。
为了有效的防范和减少工作场所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我将为你详细介绍一套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其背景、目的、内容、执行和监督等方面。
一、背景在现代化的工作环境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
工作场所事故的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立一套完善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二、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保障。
三、内容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并设定相应的目标和考核指标。
要求每位管理人员都要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2.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工作票管理制度在进行一些高风险的作业时,要填写工作票,并明确每个作业的具体要求、过程和安全措施。
对工作票的填写和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4.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好和有效性。
对安全设施的维护、更新和改善进行管理,确保其能够及时起到防护作用。
5.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6. 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作业现场发生的事故要进行及时的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对事故的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寻找事故的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安全评价和奖惩制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有效减少事故风险,本文档旨在规范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所有涉及现场作业的员工,包括承包商、临时工、外来人员等,都应遵守本规定。
2. 责任分工2.1 现场作业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能力,并且拥有下列职责:•明确和分配现场作业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现场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制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定期评估现场作业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及时报告和处理现场作业事故和紧急情况;•督促现场作业人员遵守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2.2 现场作业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是指直接参与现场作业的员工。
他们应遵守以下规定:•在进行现场作业之前,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的安全技能证书;•使用个人防护装备(PPE),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遵守现场作业区域的限制和预警标示,严禁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遵守现场作业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措施;•如发现现场作业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现场作业负责人。
3. 安全措施3.1 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在进行现场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定作业区域的危险源和隐患;•评估现场作业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并记录在作业安全管理计划中。
3.2 作业许可和工作票对于高风险的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作业许可和工作票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确定作业许可的申请和批准流程;•确保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范围;•制定工作票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并记录相关信息。
3.3 临时设施和安全设备根据现场作业的需求,必要时可以设置临时设施和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搭建临时工地围栏和安全警示牌;•提供临时防护设备,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4. 总结对于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贯穿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5篇)

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遏制施工现场同一个安全隐患重复发生,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总体目标;依据合同规定和安全管理有关内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
本管理制度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分为四种,即违章、严重违章、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凡被定为违章的计____分;定为严重违章的计____分;定为一般隐患的计____分;重大事故隐患的计____分;危机到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计____分。
当总包单位每月累计分值达到20时,开发公司给予____至____天的停工处理并推迟发放工程款____至____天。
违章1、施工现场人员吸烟、在建工程兼作住宿、随地大小便、翻越防护栏杆2、架子工未持有效证件上岗;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等。
3、挖土作业时,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司机无证作业;未按规定程序挖土。
4、塔吊组装人员未持证上岗;塔吊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教育培训上岗作业;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
5、信号工无上岗证;高塔指挥不使用旗语或对讲机;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破损、不系下颚帽带等);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7、电路维修及抢修、机械维修保养未切断电源,未设置看护人8、电动夯实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单人操作9、作业人员擅自从出入口以外的地方进出结构,穿越警戒线10、作业人员用手提电锯改装成台式电锯、锯料小于____公分11、穿高跟易滑鞋、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背上班12、作业人员使用人字梯以梯代步,未设置软绳13、机械操作人员私自离岗未断电,锁好电源箱门严重违章1、消防道路不畅通2、外挂脚手架超载(施工荷载为1KN/m2)使用;每跨作业人员超过____人;荷载集中堆放。
3、违章乘坐吊篮上下;吊篮未设置保险绳;吊兰组装未经过验收投入使用;用吊篮垂直运输物料4、擅自解除二级配电箱锁及私自动用二级配电箱内开关5、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未设置专人进行旁站6、高处作业任意向下或空中抛物7、施工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擅自挪用消防器材8、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和配备防护设施9、聚众打架斗殴一般事故隐患:1、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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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所属发电企业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法》3 职责3.1 作业部门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3.3 安监部门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临时电源管理4.1.1 日常生产或机组检修、施工用电(包含外包工程施工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措施。
临时使用电源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应在申请中注明使用容量、电压等级、地点、期限等。
申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批准(特殊情况应由分管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同意后,方可进行接用临时电源,严禁超过申报容量用电。
4.1.2 导线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使用的绝缘导线室内架空高度应大于2.5m,室外大于4m,跨越道路大于6m(指最大弧垂)。
架空的导线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并要采取固定措施。
4.1.3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
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持让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带来的荷重。
4.1.4 严禁架空线敷设在氢管道、油管道、高温管道或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场所。
4.1.5 严禁将导线不加绝缘捆绑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4.1.6 穿越建筑物、构成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电缆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1.7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4.1.8 电缆使用时,过墙过道须设置保护管。
其外附套须满足要求,电缆埋地时应在地上插有标志,以示警告。
4.1.9 用电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总容量小于20kW负载,如电焊机、排水泵等,电源必须接在固定检修盘内,严禁接在运行专用盘及其它非生产电源盘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4.1.10 所有临时电源电线,必须使用橡胶套缆线,(试验用线除外)电线不应老化,破损,绝缘部分不应外露。
严禁使用塑料线,硬线和灯头线。
电缆线要尽量减少中间接头,使用中要加强检查防止破损漏电。
配电盘内的设备要完整牢固,线间接头或连接应紧密牢固,导线剥头不该过长,各设备上的压接导线应牢固压满,不能带电体明露,不能存在严重烧蚀等现象。
严禁将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内和直接钩挂在闸刀上使用。
4.1.11 使用的临时电源,必须配置保护跳闸装置(触电保安器),自动空气开关定值应合理,熔丝配置要与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禁止使用其他导体代替。
每天使用前进行保护装置跳闸试验。
用于切断电源的开关、闸刀均应完好,不得破损、残缺。
4.1.12 所有使用临时电源(箱体)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可靠接地或接零保护。
4.1.13 露天使用的电源箱应设有遮雨装置,箱门可关闭。
4.1.14 临时电源应注明设备负载名称、编号,现场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1.15 临时负载接用的最大负荷不得超过开关所标注的额定功率,使用中应检查接头处,不得有发热及烧红现象。
4.1.16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门的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能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4.1.17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不能两者合为一条线。
零线上不准加设开关及熔断保护。
零线不能串联,电焊机,行灯变压器保护零线中间不能有接头,不准利用螺栓等当导体使用。
4.1.18 零线与设备及端子板连接需牢固,不能虚接,要满环360度。
无正压式接线鼻子时,一定要缠绕紧实线端,并加垫压满,端子板的每个螺丝只允许压一个设备的保护零线。
4.1.19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有单相的保护零线,不能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保护零线。
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1.20 保护零线宜使用多股铜线,严禁使用独股铝线,单相制的零线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保护零线不少于相线截面的1/2(使用电缆的除外)。
4.1.21 电焊机电源的控制装置必须是独立的,容量符合焊接电源的要求,控制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的最大额定电流,以保安全。
接地线必须有固定的接地点,严禁利用金属结构、电缆管、管道、电缆金属外皮、吊车轨道作为电焊地线,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
电焊机的接线柱、极板和接线应有防护罩。
使用插销孔接头,接线板上各接线端子应统一编号,且应于电焊机的编号一致。
电焊线不能有裸露。
各拖地线路路经处不能与钢丝绳索交叉和金属的尖锐边角接触,与通车道口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遮、垫措施。
4.1.22 采用临时照明时,照明线应相对固定,灯具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临时电源线不能在地面上拖挂。
行灯严禁接用220V电源及灯泡。
行灯电压应是安全电压,灯泡应有保护罩。
临时照明线路不准接绑挂在金属结构上。
在锅炉燃烧室内,凝器内设置临时固定式工作照明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认真执行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
4.1.23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及行灯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但拖用软线不应超过10m,严禁使用塑料线,硬线和灯头线。
4.1.24 应使用标准规格的熔丝(片),对低压电动机可取额定电流的1.5—2.5倍。
照明、电热器可取额定电流的1.1倍,不能使用铜丝、铝丝或其他金属代用。
4.1.25 电气设备的停电,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有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
4.1.26 安装、维护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或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完成。
安装,维修拆除是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搬迁后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每天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后方可用电。
4.1.27 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4.2 脚手架管理4.2.1 工作需要在离地面2.0米以上高处进行作业,须搭建(或拆除)脚手架,除严格执行《安规》第十三章规定外,还应按本标准执行。
4.2.2 凡需搭建脚手架的班组或部门(下称使用单位)负责人(委托人)应先填写“脚手架搭建委托单”(一式二联)。
填写内容:包括工作项目、搭建地点、荷重量、搭建日期、预计拆除日期等。
一联由委托人送搭建单位,另一联由委托人留存。
4.2.3 搭设的脚手架荷载重量, 必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工作人员和放置小型工具、零星材料的总重量。
严禁将设备零件放在脚手架上。
脚手架的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公斤,严禁超载。
对特殊要求的脚手架,委托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与搭建单位协商,制订措施,经搭建部门专职技术人员审核,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搭建。
4.2.4 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
搭 、拆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杆、搭建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
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由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4.2.5 搭建脚手架时要避开通道、楼梯口,不能避让时要采取防碰撞的保护措施或设警告标志。
搭建的脚手架必须具有工作人员上、下的梯子。
严禁用管道或护栏做支撑物。
4.2.6 脚手架搭设在离导电体和运行中的管道、容器附近应做好防触电和其他保安措施,有委托方派专业人员向架子工交待安全措施和系统情况,并进行连续监护,直至搭设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4.2.7 脚手架搭建在过道、有人工作或运行设备的上方,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防护措施。
4.2.8 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
在电气设备周围搭设的金属脚手架,应有可靠接地。
4.2.9 现场搭建脚手架用料,如脚手板、毛竹、钢管、铁丝、夹子等均应定位妥善保管,堆放整齐。
4.2.10 脚手架选用的材质和搭建质量,应符合《安规》第十三章第二节规定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章的规定。
由于脚手架的搭建质量或用材不符合要求,发生断裂、倒塌事故,由搭建单位或搭建工作负责人负责。
4.2.11 不符合要求的搭建材料、脚手板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与合格的搭建材料、脚手板堆放在一起。
4.2.12 脚手架搭设后,搭建负责人应自检,提出验收申请,请上一级安全人员进行验收,结构比较复杂的脚手架,应申请厂安监人员参加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签发《合格证》并挂在脚手架醒目处。
使用中的脚手架搭设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使用单位安全员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13 脚手架搭设后的验收项目按《安规》要求进行(工作区域有1.05米高扶栏,断开处应有封头措施,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绑扎脚手架的铁丝采取环头措施)。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在使用中发生问题应分析原因落实责任。
脚手架材料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
脚手板不得作垫木使用。
违者应予赔偿损失。
4.2.14 使用单位工作负责人,每天使用前,应按《安规》要求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在《合格证》的检查记录栏内签名,记录日期。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联系搭建单位进行整改加固或采取措施。
使用中脚手架不得擅自改动、乱拆、乱搭或移作他用。
如因上述原因或超载使用而发生事故,由使用单位负责。
4.2.15 脚手架上工作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工具要采用绑扎和防止高处坠落的措施。
4.2.16 脚手架在工作完工后,应由使用单位委托人及时填写“脚手架拆除通知单”送搭建单位,方可拆除。
如无故不按期拆除而发生火警或其他异常情况,由搭建人负责。
如不按时通知拆除而发生火警等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
4.2.17 金属悬吊式脚手架或吊篮,除应符合《安规》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十三章第二节有关悬吊式脚手架和吊篮的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外,第一次使用还应检查该设备的质保书和产品合格证,检查该设备的试验报告。
4.2.18 上下移动式的悬吊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具备保证安全的保安装置和必备保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性能可靠。
4.2.19 金属悬吊脚手架或吊篮,不准乱拉和使用36V以上电源和电动工具。
如因工作需要,而现场又无法避免动用36V以上电源和电动工具时,必须得到分公司或部门领导的同意,由分公司安全员在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
4.2.20 金属脚手架使用前必须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4.2.20.1 脚手架或吊篮必须有可靠的保安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