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2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1、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3、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厉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30、31条)4、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5、有权申请复议。
对于被害人的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6、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7、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
如果被害人没有阅读能力,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询问笔录、辨认笔录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被害人有权自行书写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8、被害人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1条)9、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作出陈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8、100条)本告知书在第一次询问被害人时交被害人签字后附卷。
终止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单位及职业________________
终止侦查原因______________
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办 案 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决定书已收到。
原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此联附卷
____公安局
终止侦查决定书
__公(_)终侦字〔_〕__号
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住址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
我局办理的____案,经查明____,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____的侦查。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联交原犯罪嫌疑人(原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交其家属)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填 发 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公安局
终止侦查决定书
(副本)
__公(_)终侦字〔_〕__号
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住址____,____单位及职业____。
我局办理的____案,经查明____,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____的侦查。
终止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终止侦查决根)
__公(_)终侦字〔_〕__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立案通知书格式

刑事立案通知书格式【篇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 立案决定书2. 补充立案决定书3. 不立案通知书4.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 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 通知撤销案件书9. 通知立案书10. 移送案件通知书1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 指定管辖决定书13. 交办案件决定书14. 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17. 回避决定书18. 回避复议决定书19.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 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 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24. 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 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 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 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 调取证据通知书29. 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 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 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 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35. 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 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 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 拘传证39.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 保证书42.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 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 拘留决定书48. 拘留通知书49. 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 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 报请逮捕书52. 逮捕通知书53. 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 批准逮捕决定书55. 逮捕决定书56. 逮捕决定书(上提)57. 逮捕决定书(追捕)58.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 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 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 不予逮捕决定书65. 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 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 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 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 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 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 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 核准追诉决定书77. 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 传唤通知书79. 提讯、提解证80. 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 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 询问通知书84. 调取证据通知书85. 调取证据清单86. 勘查证87. 勘验检查笔录88. 解剖尸体通知书89. 侦查实验笔录90. 搜查证91. 登记保存清单92. 查封通知书93. 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4. 协助查封通知书95. 解除查封通知书96. 扣押通知书97. 解除扣押通知书98. 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99. 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 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101. 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篇二:刑事案件立案文书】第二刑事犯罪照管究刑书。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
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安部
•【公布日期】2012.12.19
•【文号】公通字[2012]62号
•【施行日期】2012.12.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刑事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正文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的通知
(公通字[201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部对2002年12月18日印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公通字〔2002〕69号)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现将《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广大办案民警尽快熟悉、掌握并能够正确制作、使用新的刑事法律文书,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从2013年1月1日起启用。
刑事法律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根据本通知印发的样本自行印刷,并由法制部门监制和保管。
同时,各地要按照执法信息化
建设的要求,不断完善网上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积极开展网上审核审批和制作法律文书,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执法质量。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公安部
2012年12月19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

目录一、立案文书(第1-57页)1.立案决定书2.补充立案决定书3.不立案通知书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8.通知撤销案件书9.通知立案书10.移送案件通知书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12.指定管辖决定书13.交办案件决定书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17.回避决定书18.回避复议决定书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28.调取证据通知书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38.拘传证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41.保证书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4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45.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告知书46.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47.拘留决定书48.拘留通知书49.拘留人大代表报告书50.报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报告书51.报请逮捕书52.逮捕通知书53.报请重新审查逮捕意见书54.批准逮捕决定书55.逮捕决定书56.逮捕决定书(上提)57.逮捕决定书(追捕)58.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59.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通知书60.撤销强制措施决定、通知书61.撤销逮捕决定书、通知书62.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3.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书64.不予逮捕决定书65.不予逮捕决定书(上提)66.撤销不予逮捕决定书67.维持不予逮捕决定通知书68.撤销不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6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70.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1.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2.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73.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通知书74.撤销纠正违法意见决定书75.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书76.核准追诉决定书77.不予核准追诉决定书六、侦查文书(第308-517页)78.传唤通知书79.提讯、提解证80.提讯情况、提解情况记载81.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2.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83.询问通知书84.调取证据通知书85.调取证据清单86.勘查证87.勘验检查笔录88.解剖尸体通知书89.侦查实验笔录90.搜查证91.登记保存清单92.查封通知书93.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94.协助查封通知书95.解除查封通知书96.扣押通知书97.解除扣押通知书98.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通知书99.退还、返还查封/扣押/调取财物、文件清单100.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决定书101.处理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清单102.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决定书103.移送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文件清单104.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5.解除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106.查询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款通知书107.协助查询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8.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09.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0.协助冻结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通知书111.鉴定聘请书112.委托勘检书113.委托鉴定书114.鉴定意见通知书115.复验、复查通知书116.销毁清单117.侦查终结财物、文件处理清单118.终止对犯罪嫌疑人侦查决定书119.撤销案件决定书120.决定释放通知书121.起诉意见书122.不起诉意见书123.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4.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5.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6.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127.解除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28.延长技术侦查措施申请书129.延长技术侦查措施通知书130.调取技术侦查证据材料通知书131.技术侦查证据材料移送清单132.通缉通知书七、公诉文书(第518-638页)133.补充侦查决定书134.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135.报送(移送)案件意见书136.交办案件通知书137.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38.起诉书(自然人犯罪案件适用)139.起诉书(单位犯罪案件适用)140.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141.刑事附带民事财产保全申请书142.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43.证人(鉴定人)名单144.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名单145.派员出席法庭通知书146.换押证147.公诉意见书148.量刑建议书149.延期审理建议书150.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罪行适用)151.追加起诉决定书(追加起诉遗漏同案其他被告人适用)152.变更起诉决定书153.撤回起诉决定书154.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155.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156.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157.移送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158.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意见书159.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违法所得清单160.撤销不起诉决定书161.提请抗诉报告书162.抗诉请求答复书163.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164.刑事抗诉书(二审程序适用)165.刑事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适用)166.抗诉(上诉)案件出庭检察员意见书167.撤回抗诉决定书、通知书168.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八、执行监督文书(第639-660页)169.停止执行死刑建议书170.撤销停止执行死刑建议通知书171.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检察意见书172.减刑建议检察意见书173.假释建议检察意见书174.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175.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176.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177.减刑、假释案件出庭意见书九、特别程序文书(第661-749页)178.社会调查报告179.社会调查委托函180.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181.未成年人成年亲属、有关组织代表到场通知书182.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183.移送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材料通知书184.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意见书185.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186.不起诉决定书187.许可查询犯罪(不起诉)记录决定书188.不许可查询犯罪(不起诉)记录决定书189.和解协议书190.补充证据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适用)191.要求说明不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理由通知书192.要求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通知书193.终止审查决定书194.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决定书195.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196.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197.不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决定书198.抗诉书(违法所得没收案件二审程序适用)199.抗诉书(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审判监督程序适用)200.补充证据通知书(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201.要求说明不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理由通知书202.要求启动强制医疗程序通知书203.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建议书204.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决定书205.强制医疗申请书206.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决定书207.纠正强制医疗案件不当决定意见书十、申诉文书(第750-762页)208.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209.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210.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211.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212.审查提请抗诉通知书213.指令抗诉决定书十一、通用或其他文书(第763-792页)214.复议决定书215.复核决定书216.纠正案件决定错误通知书217.纠正违法通知书218.检察意见书219.检察建议书220.送达回证221.驳回申请决定书222.调阅案卷通知书死刑复核案件检察意见书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

刑事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模板嘿,朋友们,今天咱们聊聊一个话题,听起来有点严肃,但其实也没那么复杂。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可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情,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这就像是在打麻将,得清楚哪张牌能出,哪张牌不能碰,才不会让自己吃亏。
好啦,咱们开始吧,轻松点儿!咱们得明白,权利是啥。
简单说,权利就是你在法律面前的保护伞。
你有权利保持沉默,这一点特别重要。
就像打游戏时,你不想让敌人知道你的战术,保持低调是关键。
如果你觉得说什么会对自己不利,完全可以选择不说。
记住,这不是逃避责任,而是保护自己。
这就好比你在吃火锅时,看到油腻腻的东西不想碰,那就别碰嘛,没必要勉强自己。
然后呢,你还有权利请律师。
这可是个绝对的好事,律师就像是你的专业队友。
遇到困难时,他们能给你最专业的建议。
想想看,单打独斗可不行,有个律师在身边,你心里肯定有底气多了。
就算是一句话也好,律师能帮你把话说得更清楚,这样也不会被误解。
法律可不是咱们日常生活中随便说说的事,得小心翼翼,律师的帮助可不能少。
再说说义务。
嗯,义务听起来有点沉重,但也是得面对的。
你得如实提供你的基本信息。
就像进场玩游戏,得登记你的人物角色,不然没人知道你是谁。
在法律面前,隐瞒信息可是大忌,容易让自己陷入更麻烦的境地。
没必要让事情变得复杂,简单直接往往更有效。
遇到警察或法官时,保持礼貌。
这不是说你得低三下四,而是展示出你的态度。
有句话说得好,“礼多人不怪”,说不定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好结果。
面对严肃的问题,冷静点儿,处理起来会顺利很多。
就像碰到突发情况,稳住心态,别慌,才能更好应对。
如果你觉得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随时可以提出异议。
这就像是比赛中对裁判判罚不满,敢于发声很重要。
法律是为保护大家而存在的,你的声音也很重要,千万别怕,合理的要求一定要表达出来。
在整个过程中,你有权要求获取相关的法律信息。
要知道,你不需要什么都懂,但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总是有益的。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法妞问答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正文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审查起诉阶段)
:
你因涉嫌案,现由我院依法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一、诉讼权利
1.如实供述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
在接受讯问时,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获得从宽处理。
2.辩护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你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
如果你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也可以由你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在此期间你要求委托辩护人的,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你的监护人、近亲属或者指定的人员转达你的要求。
如果你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你及你的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4.申请回避的权利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认为检察人员具有法定回避事由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你及你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对检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核对笔录、讯问知情、亲笔书写供词和不回答无关问题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给你核对。
如果你没有阅读能力,检察人员应当向你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你有权要求补充或改正。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19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1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78b9514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20.png)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正文:----------------------------------------------------------------------------------------------------------------------------------------------------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2]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提高执法质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结合公安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公安部在对现行的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进行补充、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1999年9 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格式(修订)》同时废止。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和少数民族文字的相关法律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制定。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二○一二年四月六日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式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〇一二年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配套的公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2、制作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文书内容力求辨理析法,增强说理性。
3、文书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式样自行印制,法制部门负责监制和管理。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使用执法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文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9.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
10.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11.依法接受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和人身检查、搜查、扣押、鉴定等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如下诉讼权利和义务: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2.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指印。
13.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此告知书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交犯罪嫌疑人,并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记明或责令犯罪嫌疑人在强制措施文书附卷联中签注。
4.自接受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经济困难或者有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7.对于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