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科室用电安全,保障医院科室正常运行,提高用电效率,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用电设备,并要求科室负责人、用电人员和相关人员遵守。
第三条电力供应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医院科室用电的供电质量和供电安全。
第四条科室负责人、用电人员和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用电安全培训,增强用电安全意识。
第二章科室用电设备管理第五条科室负责人应负责科室用电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报废等。
第六条科室用电设备的购置应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科室用电设备的安装应按照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并确保设备的接地和连接正常。
第八条科室用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
第九条科室用电设备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应做好设备的台账记录。
第三章科室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用电人员应按照科室的用电需求进行合理用电,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
第十一条用电人员应注意用电安全,如用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严禁在医院科室使用违章用电设备,如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改变电路等。
第十三条用电人员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及线路,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用电人员应注意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避免浪费。
第十五条用电人员应定期接受医院或电力部门的用电安全培训,提高用电安全和防灾意识。
第四章用电事故报告和处理第十六条如果发生用电事故,科室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医院和相关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医院应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相关责任人应依法依规对事故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科室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责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科室全体人员为成员。
2. 设立用电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医院科室主任为科室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本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2. 护士长负责监督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用电安全责任制。
3. 责任工程师负责科室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4. 用电安全监督员负责对科室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用电安全措施1. 科室用电设施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2. 科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 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电源线、插头、插座等是否存在破损、老化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 电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超负荷运行,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5. 使用电热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周围通风良好,防止火灾发生。
6. 严禁在病房、治疗室等区域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7. 科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
8. 定期对科室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用电安全教育1. 科室定期组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用电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用电安全责任人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奖惩措施1. 对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科室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所有。
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旨在保障科室用电安全,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科室用电安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医院医疗设备及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设立用电安全员,负责本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的检查、维护、培训等。
3. 医院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设备管理1. 医院采购的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2. 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和报废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
3.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 设备使用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动设备设置。
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用电安全管理1. 科室内部线路布局合理,线路敷设规范,标识清晰。
2. 电源插座数量充足,位置合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3. 禁止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非标电源线。
4. 严禁在电源插座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定期对科室用电线路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预案1. 制定科室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救援等流程。
2. 定期组织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3. 发生用电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五、监督检查1.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科室和个人,医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3. 鼓励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用电安全管理,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用电安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医院领导班子负总责,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用电安全负直接责任,组织制定科室用电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专职电气工程师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室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情况,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三、用电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科室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及维修必须由专职电气工程师负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
2.用电设备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电气工程师应编制设备档案并及时更新。
3.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插头,严禁过载、漏电等危险操作。
2.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必须通过专用插座与电源连接,接地措施必须到位。
3.严禁乱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用电设备。
4.严禁私拉乱接电缆,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电缆暴露在外。
5.放置于科室的易燃、易爆、易热源或具有明火等危险设备,必须设置专人看管,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五、用电事故的处理1.发生用电事故后,应立即停电,并立即报告医院领导班子和电力部门。
2.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电气工程师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整改方案。
3.发生较大用电事故后,医院领导班子应立即成立应急小组,负责事故调查和事态控制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1.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新进人员应进行专业的电气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3.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特定工作场所的用电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责任追究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惩戒和处罚。
对严重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领导班子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____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用电操作,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用电安全管理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平等公正、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用电安全管理应做到一岗双责、一岗双责、一岗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医院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各科室配电室责任人协助执行。
第六条医院电气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
第二章用电设备及线路管理第七条各科室必须随时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清洁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用电设备的选型、安装、改造、维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用电设备和线路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进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禁止私拉乱接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乱接乱拉电线。
第十二条各科室线路箱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线路安全。
第三章用电操作安全第十三条各科室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用电操作。
第十四条用电时禁止单人单线操作,避免电弧和触电事故。
第十五条使用电钳时,应注意钳头是否带电,避免触电事故。
第十六条禁止在用电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用电环境整洁。
第十七条常年不用的设备应断电并拔下插头,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用电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章用电故障和紧急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用电故障时,及时切断电源,并向医院电气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器材,并向医院安全部门报警。
第二十一条故障排除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检修,并报告医院电气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发生电气火灾时,要采取安全撤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用电安全检查和控制第二十三条医院电气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用电安全检查应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程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科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护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房、手术室、检验科、影像科、药房等。
三、组织管理1. 医院成立用电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 各科室设立用电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用电安全的日常管理。
3. 定期对用电安全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其用电安全管理意识。
四、用电安全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电气安全的规定,遵守医院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电气线路、设备上悬挂重物。
3. 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电气线路、设备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油污、水渍等。
5. 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高压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确保设备接地良好,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8.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受伤。
9. 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不得将多个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连接在同一电源插座上。
10. 禁止在病房、手术室等特殊场所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11.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12.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用火。
13. 禁止擅自拆改、改装电气线路、设备。
14. 禁止在电气设备上悬挂、放置重物。
15. 禁止将电气设备用于非规定用途。
五、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对新购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严格验收,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 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提高医护人员、患者及医院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4. 建立用电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科室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5. 对用电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确保其履行用电安全管理职责。
6. 对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定,在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医院科室用电安全,防范用电事故发生,保障医院医疗秩序和医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1. 用电设备的选购应与国家标准相符,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无安全隐患。
2. 用电设备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 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说明书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电气设备的线路和结构。
4. 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达到规定时限应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旧设备。
第三章用电人员管理1. 用电人员应接受相关用电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用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用电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3. 用电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不得私自维修电气设备。
4. 用电人员应具备使用特定设备的资质,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1. 医院各科室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确保用电系统的正常和安全运转。
2. 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检应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记录和检查。
3. 发生用电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对于重大用电设备的维修、更换或改造,需经过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和确认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紧急应对措施1. 建立用电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用电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
2. 医院各科室应设立应急用电设备,保证在用电事故时的快速应对和应急照明。
3. 对于医院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应建立相关记录和追溯机制,确保用电事故能够得到彻底处理和追查。
第六章监督检查1. 各科室应建立用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用电设备和用电人员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用电安全隐患存在及时整改,确保用电设备和用电人员的安全。
3. 用电安全检查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验收。
第七章审批制度1. 医院各科室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制度的调整和变更需经过医院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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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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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
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
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
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
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
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
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
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执行
总务科
20xx年7月1日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