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招商优惠政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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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参考模板招商引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吸引外资或者引导内外商务合作企业入驻本地区,而提供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

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减免企业的税收负担、提供土地和办公场所等方面的支持。

以下是一些与招商引资相关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一、减免税收优惠1.所得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减免或者减少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措施。

比如,在企业投资额较大且发展潜力较大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按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这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2.增值税优惠:政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或者退还的优惠政策。

这样一来,企业就能够减少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投资。

3.关税优惠:政府可以采取降低关税或者减免关税的政策,以吸引外资企业进入本地区。

这样一来,外资企业可以减少在进口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方面的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土地优惠政策1.土地出让价格优惠:政府可以根据企业投资规模和就业岗位数量等因素,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给予土地出让价格的优惠。

这对于企业来说,能够大大降低其经营成本,进一步提高投资回报率。

2.土地使用期限延长:政府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企业使用土地的期限。

这样一来,企业在投资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土地使用权相对较长的好处,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金融支持政策1.贷款优惠:政府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提供贷款优惠。

这些贷款可以用于企业的新建厂房、购买设备等方面的经营活动。

2.租金减免:政府可以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在创办初期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3.扶持基金:政府可以设立扶持基金,专门用于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活动。

四、人才引进政策1.人才评价机制:政府可以引入人才评价机制,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才或者技术人才进行评价和奖励,以鼓励企业引进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正文:----------------------------------------------------------------------------------------------------------------------------------------------------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2日辽阳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吸引更多投资者创业兴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在辽阳工业产业园区内投资新办的企业、项目。

第三条支持方向。

支持纳入国家、省优先及鼓励发展目录的产业项目。

重点支持芳烃及精细化工、铝合金精深加工两个千亿级产业基地和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汽车配套产业集群等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好、具有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投资强度高、预期税收贡献率好的工业项目。

第四条投资标准。

新建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通过盘活存量资源(指厂房、设备、土地等资产,下同)引进配套企业扩大再生产或延伸产业链项目,投资额在0.2亿元以上。

第二章投资环节支持政策第五条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支持方向的招商引资项目。

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先由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筹集、拨付,并经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后,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进行管理;最终由市财政局通过受益市、县级政府所形成的地方财力设立重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对市国资公司予以补偿。

林州市政府报告

林州市政府报告

林州市政府报告1. 引言本报告旨在对林州市政府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提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在过去的一年中,林州市政府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

2. 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方面,林州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了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我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贷款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帮助他们解决资金瓶颈问题。

此外,我们还积极引进外资,招商引资,促进了外贸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

3. 民生改善林州市政府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改善民生福祉。

我们加大了教育投入,提高了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并加强了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同时,我们加大了医疗卫生系统的建设和改善,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解决了一大批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

4. 环境保护林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

我们加强了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治理,推动了工业污染减排工作。

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此外,我们还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

5. 未来发展目标在未来的发展中,林州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

我们将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

同时,我们将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市区环境。

6. 结论林州市政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推动了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

希望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林州市的繁荣和发展。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合作!林州市政府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县级招商商引资优惠政策

2023县级招商商引资优惠政策

***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讨论稿)为进一步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政策适用于落户**县属行政区域内,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主要包括:生产加工纳税型项目;商贸物流类项目;农业产业化及畜牧养殖类项目;设有基地的总部经济项目;电子商务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国家统计局最新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为准)二、用地政策第二条鼓励生产加工型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建设。

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第三条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根据产业类型和生产经营周期,在工业用地法定最高年期(50年)内,弹性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实行工业用地租赁制度,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长期租赁不超过20年,采取租让结合方式的,租赁部分不超过20年。

第四条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国内外500强企业、央企等战略投资者,可根据企业需要优先安排职工住宅及生活设施建设用地。

第五条开发区内存量土地原则上不再采取土地出让方式落户企业。

新建企业可采取企业设计、园区审定、政府代建、企业承租的方式落户。

第六条发展农业产业化及畜牧养殖类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及时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对列入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格标准的70%执行。

三、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第七条对新征地建设且综合税负5%以上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由县级财政给予资金奖励,用于扶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含)的,按到位资金的6%奖励;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的,按到位资金的8%奖励;1亿元以上的,按到位资金的10%奖励。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一、引导方向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繁荣,制定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在新的一年里,政府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投资为重点,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发展。

二、优惠政策1. 贷款优惠: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将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和灵活的贷款期限,助力企业发展。

2. 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降低税收负担。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给予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投资热情。

3. 土地优惠:推出土地供应政策,降低企业土地成本。

通过挖掘土地资源,提供稳定和合理的土地供应,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土地支持,降低企业初始投资成本。

4. 人才优惠:设立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

为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资金补贴、科技创新奖励等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加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 奖励政策:设立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奖励优秀企业。

对于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企业中,创造就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企业,给予奖励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6. 产业链扶持:对于重点领域的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产业链扶持。

通过配套政策、产业联盟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市场推广、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帮助,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竞争力。

三、招商引资方向1. 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引进优秀的国内外创意企业和项目。

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2. 绿色科技产业:推动绿色科技产业的发展,引进核心技术和高端人才。

促进绿色科技产业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3. 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引进相关企业和项目。

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利用的清洁和可持续发展。

4. 数字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企业和项目。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介绍
招商政策是指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和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制定
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招商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优惠政策:提供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用地优惠等经济奖励措施,
降低投资成本,吸引投资者入驻。

2.项目支持:提供资源整合、市场信息、人才培训等支持服务,帮助
投资者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

3.政府保障:提供政策交流、项目审批、行政协调等政府保障服务,
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市场开拓: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发布、推广宣传等支持,帮助投资
者开拓市场,推广产品。

5.人力资源:提供人才引进、培训、技术交流等支持措施,保障投资
者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需求。

招商政策的目的是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增长,改善就业情况,推动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各地方政府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在招商政策上有所差异,
旨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引导投资者在当地进行项目投资。

招商政
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地激发投资活力,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地方的综合
竞争力。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1.申请企业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规划。
3.投资规模、经济效益、技术水平等符合本方案规定。
4.企业在投资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五、申请程序
1.企业向招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招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审核通过的企业与招商部门签订投资协议。
4.企业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优惠政策。
六、监督管理
1.招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企业应按照规定使用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优惠政策,追回已享受的优惠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
1.本方案由招商部门负责解释。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第1篇
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一、背景
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招商优惠政策方案。
二、目标
1.吸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投资;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产业升级;
3.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就业;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3.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本招商优惠政策方案旨在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高效的优惠政策,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诚挚欢迎广大企业投资兴业,共同谱写美好未来。
二、目标定位
1.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吸引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发展潜力的大型企业及中小企业投资布局。
3.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

2024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实施方案招商引资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或经济特区等利用各种手段、措施和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本地区、本国家进行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

在____年,为了提升招商引资的效果,可以制定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投资者。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实施方案,介绍了____年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实施计划。

一、背景和目标____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需要吸引更多的投资来推动经济发展。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十分必要的。

该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优惠政策的实施,吸引国内外投资者,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二、政策内容1. 税收优惠政策:1.1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在首次年度实现盈利的5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

具体优惠幅度按照企业投资额和就业人数等因素来衡量。

1.2 减免个人所得税: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引进的高端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以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归属感,促进他们在我国的长期发展。

1.3 减免土地使用税:对于在招商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土地,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土地,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减免土地使用税,以降低企业投资的成本。

2. 资金支持政策:2.1 贷款优惠: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投资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可以享受低利率贷款或无息贷款,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促进投资。

2.2 创业基金支持:设立招商引资创业基金,向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创业基金的支持,帮助企业在起步阶段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以促进其快速发展。

3. 人才引进政策:3.1 人才引进计划: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需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的人才。

通过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优惠条件,吸引人才到本地区或本国家就业。

3.2 高端人才支持计划:对于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包括住房补贴、学术研究经费等,以增加他们的获得感和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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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招商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方面
一、外来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可以按行政划拨、出让、租赁的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从事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使用土地。

收购、兼并国有、集体企业,原企业使用土地为行政划拨的,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存量土地,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市里将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也可采取租赁国有存量土地的方式,所缴租金三年内先征后奖。

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外商投资生产性企业,可执行最低地价。

对一次性支付出让金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

凡新办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可先征后奖。

外商投资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前可以做前期工作。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外商投资项目单位,一次性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20%—30%,非生产企业奖励10%—20%;一次性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30%—4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20%—30%;一次性
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50%—6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40%—50%;一次性投资额在8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从土地收益中奖励70%—80%,非生产性企业奖励60%—70%;一次性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可在上述奖励基础上给予更大的奖励。

税收方面
一、凡在本市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外商投资兴办的产品出口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进一步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奖。

经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二年内所征收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返还50%。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当年在我市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
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纳税所得额(简称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在我市投资开办其他外来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

外来投资者在我市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五、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在我市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继续免征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

财政奖励方面及其他
一、凡固定资产投资100—1000万元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一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二、三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30%;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企业,第一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二、三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第一、二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第三、四、五年奖励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

二、对优势企业采取奖励措施。

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年增长率15%以上,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长15%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

对外商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从投产起三年内,视其对市财政贡献的大小,由市政府对企业给予奖励。

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含增资扩股),或年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当年增幅达到20%以上的,由市政府对其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

三、在我市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水资源费、绿化费、人防费、墙改费,免收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交易手续费。

以租赁、兼并、购买、合资、独资等形式利用我市闲置厂房从事生产经营的,免收税务、土地、房产登记变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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