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律法规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2.29•【文号】主席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禁毒工作。

第二章禁止生产和流通第三条严禁制造、出售、运输、走私、持有。

第三章预防和教育第四条国家加强对青少年和学生的预防教育,提高他们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各级人民应当组织开展预防活动,宣传危害,普及预防知识。

第六条学校、家庭、社会组织等应当协助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和学生的引导和教育。

第四章防控违法犯罪第七条公安机关是侦查、打击犯罪的主要力量,依法负责禁毒工作。

第八条公安机关有权检查疑似违法犯罪的场所、车辆、物品和人员,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第九条涉嫌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调查和侦查,必要时可以对其进行拘留。

第五章治疗和康复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成瘾者进行戒毒康复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支持。

第十一条戒毒康复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成瘾者进行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戒毒康复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康复设施和服务。

第六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禁毒领域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情报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应当加强对违法犯罪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共同打击犯罪。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出售、运输、走私、持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公职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犯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党纪、行政处分。

附注:附件一、《刑法》附件二、《治安管理处罚法》附件三、《名词及解释》注释:1::指能够使人产生药物依赖、成瘾并危害健康的物质。

2:青少年:指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3:禁毒:指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工作。

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社会工作课件)

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社会工作课件)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参考文献
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
01 禁 毒 政 策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历史沿革
02 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
目录
CONTENTS
01 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下篇)
二、现行禁毒行政法规
二、现行禁毒行政法规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 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 免除处罚。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五)禁毒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
一、现行禁毒法律
(六)主要禁毒国际公约
参考文献
一、现行禁毒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 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的共犯论处。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 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 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一.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练、配制、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强迫他人吸毒罪;(11)容留他人吸毒罪;(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一)什么是走私毒品罪?1.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走私毒品罪的刑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刑法》对走私毒品分别情形,规定了不同的刑罚:(1)走私鸦片100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走私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条:非法持有、运输、运输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创造毒品物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百七十六条:非法创造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三百七十七条:非法贩卖、运输毒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管制法》- 第二条:禁止生产、贩卖、运输、携带、邮寄、传递、转让、接收、使用毒品。

- 第十一条:禁止违法人员在国内外用邮包、快递、航空、水上、铁路、公路、水路等方式交送、传递、转让、接收、使用毒品的。

- 第十六条:禁止种植、哺育、采摘、加工、创造毒品原植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公民发现他人吸毒、贩毒的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在公民家庭、单位或者其他场所使用、加工、创造、贩运毒品等情况时,可以查封、扣押或者者冻结相关物品、设施、场所、银行存款等。

-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对禁毒工作中优秀个人和集体,提出表彰和奖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八条:禁毒人员执行公务,具有现行犯罪毒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搜查;搜查时遇到被搜查人采取反抗行为的,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 第二十九条:禁毒人员劝说、教育、治疗吸毒人员时,必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密他们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三十一条:药品生产、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药品生产、销售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防止药品失窃、流失等情况。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管制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毒品:指雅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等能够使人形成成瘾性并对身体、精神和行为等方面产生明显危害的物质。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人民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毒品的滋生、流通和危害,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毒品禁止制度。

禁止生产、贩卖、运输、买卖、持有、匡助他人使用毒品,禁止吸食、注射毒品。

鼓励科学研究、健康教育和戒毒康复。

第三条毒品是指对人体有麻醉、致幻或者依赖性作用的物质。

本法所称毒品包括雅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大麻、雅片制剂和其他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

第四条国家加强毒品预防和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毒品的认识和警惕,促进全社会共同参预毒品预防和禁毒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开展毒品预防和禁毒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赋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毒品预防第六条国家加强毒品预防和禁毒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介和渠道,向公众普及毒品知识、危害性和如何预防及适时戒毒的方法。

第七条国家对学校、社区、夜总会、娱乐场所、商场超市、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公众场所进行毒品宣传教育,告诫公众,预防毒品的滋生和危害。

第八条国家采取措施,禁止在学校、社区及其他公共场所出售管制药品。

同时设立戒毒设施和药物治疗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毒品依赖问题的人寻求救助和戒毒治疗。

第三章禁止毒品的行为第九条禁止以下行为:(一)非法生产、贩卖、运输、买卖、持有毒品,以及提供作为毒品原料的雅片花、罂粟壳、大麻植物等;(二)吸食、注射毒品;(三)以吸食或者注射毒品为目的聚众淫乱、赌博、斗殴、敲诈勒索、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一)贩卖数量较大的雅片、海洛因或者其他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的;(二)贩卖数量较小的雅片、海洛因或者其他国家规定的管制药品,情节较重的;(三)以贩卖、运输毒品为生,情节较重的。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发现驾驶人员吸食毒品,应当依法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并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接受戒毒治疗。

对于毒品成瘾严重、毒性有害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章禁毒工作机构第十二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国禁毒工作。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禁毒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中国,禁毒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打击非法贩毒活动,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安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犯罪方面的最高立法,其中包括了对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347条和第348条的规定,非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数量和种类的不同,对犯罪分子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严重犯罪行为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对于吸毒人员,刑法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以帮助他们戒除毒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我国禁止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通过明确定义、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我国禁止任何生产、贩卖、运输、走私和使用的行为。

禁毒部门有权进行打击犯罪的侦查、收缴、追究刑事责任等行动。

此外,禁毒部门还有权对吸毒人员进行治疗、康复等措施,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并恢复正常生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是对的管制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律。

该法对的定义、管制措施、罪责以及药品中的成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律规定,各级政府有责任加强对的管制,制定并落实防止的措施。

同时,对于非法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

在禁毒工作中,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相关的诉讼程序,保证了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和审判的合法性。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机关有权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有权审理并判决犯罪案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是对我国刑法进行的重要修订,其中包括了针对犯罪的修订内容。

禁毒的相关法律责任

禁毒的相关法律责任

禁毒的相关法律责任《禁毒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②非法持有毒品的;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④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⑤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⑥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⑦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禁毒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①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②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③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④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进口、出口以及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致使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在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析: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也是一种犯罪行 为。
案例分析3
王某在自家承包的山坡上悄悄种植了一片罂粟。罂 粟开花时,被放学回家路过的几名中学生发现后检 举。公安机关除责令王某铲除所种罂粟外,还依法 处罚了王某。几个中学生受到了公安机关和学校的 表扬。

分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谢 谢!
C.全面规定毒品管制措施
1.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2.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实行管制。 (1)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2)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告; (3)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 制造方法; 3.加强查处力度: 海关 公安机关 邮政企业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娱乐场所 4.建立健全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
案例分析2
一些毒贩经常以解乏、提神、增强智力等名义将安定、 三唑仑等精神药物放在小学校门口,诱骗中小学生购买 服用。西安市某中学多名初中生集体服用安定,其中一 名学生服用60多片后,危及生命。 陈某在迪斯科舞厅吸毒,被同学罗某发现。陈某害怕罗 某告发,就将罗采骗至厕所内,用水果刀强迫罗某与他 一起吸毒,还威胁说如果不吸毒就要放火烧了他家的房 子。罗某很害怕,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吸食了毒品。
对毒品犯罪的处罚

死刑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没收财产 罚款
案例分析1
丁某、孙某都曾经在放学回家的路上 捡到一包东西,经两人查看后为毒品。 孙某将毒品送到派出所受到了表扬, 而丁某却将毒品带回家藏起来。


分析: 私藏、拾得并保存毒品等都属于非法持有 毒品的行为。
二、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61公约”和“7l”公约 1985年我国加入了《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简称“61公约”)和《精神 药物公约》(简称“71公约”)。 “88公约” 1989年我国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简称 “88公约”。我国政府依据这些国际公约:加强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物的管制,开展国际禁毒合作。 《政治宣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 供给、需求、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在纽约举行, 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派团参加了大会。会议通过了《政治宣 言》和《全球行动纲领》。

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 女吸毒成瘾的 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
E.加强禁毒国际合作


1.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 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2.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 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 关于毒品的规定
三、与禁毒相关的法律பைடு நூலகம்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同时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主 要内容及特点
A.强调预防为主,四禁并举
1.共同责任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 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 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2.四禁并举 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3.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设立禁毒委员会
B.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主体




1.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3.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 单位 4.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5.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历年来国际禁毒日的主题





1992年:毒品,全球问题,需要全球解决 1998年:无毒世界我们能做到 1999年:亲近音乐,远离毒品 2001年:体育拒绝毒品 2002年:吸毒与艾滋病 2003年:让我们讨论毒品问题 2004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005年:珍惜自我,健康抉择 2006年:毒品非儿戏 2007年: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D.戒毒措施具有针对性
1.自愿戒毒 2.社区戒毒 (1)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 测,不配合的,可以强制检测。 (2)期限为三年。 (3)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 工作。 (4)吸毒人员需定期接受检测。

3.强制隔离戒毒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 戒毒 (2)期限为二年 (3)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况 a.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b.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c.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d.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 注射毒品的。
禁毒法律法规
一、6.26禁毒日 二、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三、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毒品 犯罪的规定

一、“6· 26”国际禁毒日

国际禁毒日的由来 1987年6月12日至6月26日,联合国在奥地 利首都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参加的麻 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 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 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罪名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 罪(第352条); (9)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 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 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案例分析4
王某利用寒假约杨某(初一学生,14岁)、万某(初 一学生,13岁)从某县到昆明旅游,并送给两人每 人一件马夹。在长途客车上警察从杨某和万某所穿 的马夹中搜出海洛因100克。王某被判处死刑。
分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构成犯罪;
利用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从严处理; 青少年应当学会避免因贪图小利、好奇心重而被他人利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