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讲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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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应当注意以下点:
1、新法与旧法的选择适用
假设上述案例中,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对超市做出处罚决定依据的 是2009年8月第一次修订后的《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属于适用新 法与旧法错误,因为《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已经在2013年10月进行了 第二次修订(2014年3月15日实 施),应当适用修订后的最新的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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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案例】 某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在某超市进行商
品抽检时发现,该超市涉嫌销售已经超过保质期的A品牌 牛奶,已销售数量为40箱,销售金额约3000元。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对该超市处以警告和3万元罚款,并责令销毁在售的过期 牛奶。该超市不服,向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级人民政 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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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位法和下位法的选择适用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假设在上述案例中,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仅仅依据当地政府的规范性 文件对超市做出处罚决定,且该规范 性文件中的处罚规定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中的处罚规定不一致,此时 即应当优先适用位阶更高的《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复议机关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对于本案涉及的销售过 期食品的行为,《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已经对处罚 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则应当适用《产品质量法》的相 关规定,遂决定:撤销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做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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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免适用法律、法规不全面或混用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 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 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在上述案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 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六条后 半款的规定对该超市进行罚款、警告,而 未依据五十六条前半款的规定转致适用 《产品质量法》中关于销售变质食品的处 罚规定,即属于适用法律法规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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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所讲的“行政执法”,主要是指行政主体 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作为”,主要表现为行政监 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结合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衡量一个具体行政行 为是否规范合法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
1、主要证据确凿; 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3、符合法定程序; 4、未超越职权; 5、未滥用职权; 6、无明显不当。
主要证据确凿应该达到怎样的标准呢? 简而言之就是:对于作出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 均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各项证据均真实、可靠、合法, 且对待证事实有证明力和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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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实践过程中,可能存在哪些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
1、认定的事实不清
例如:对于运输卷烟的价值、数量等认定错误
2、被处罚行为或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所支持
例如:无证据证明张某无证运输卷烟
3、认定的责任主体错误或证据不足
例如:张某只是作为承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进行了运输
4、将行为人的身份认定错误,责任能力认定错误
例如:张某年仅15岁,属于应当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5、用来作为定案根据的材料不具有合法性或关联性
例如:烟草专卖局未经调查取 证,仅依据王某的口头举 报对张某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问题 及案例分析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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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 前言
02 主要证据确凿
03 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04 符合法定程序
05 未超越职权
06 未滥用职权
07 无明显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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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
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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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程序
【案例】 2013年7月,某县规划局在对某房地产公司进行现
场勘验和检查时依法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但执法的两 名工作人员没有当场出示工作证件。之后规划局向房地 产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房地产公司不服,向法 院起诉撤销县规划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 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而县规划局 在进行现场勘验和检查过程中,并未向当事人出示工作 证件,庭审过程中也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其出示过相关 证件。法院最终认定规划局在检查、勘验程序违法进而 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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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本案中县烟草局对卷烟价值认定错 误做出的处罚决定是否属于主要证据 不足? 2、本案中哪些证据是主要证据? 3、主要证据确凿应当达到何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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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主要证据,就是指对违法事实的认定起主要作 用,对案件定性处罚有重要影响的证据。
在上述案例中,证明张某运输卷烟的价值的事实直接关系到对 张某处罚的力度,对张某的权利义务有重要影响,所以应当是本案 的主要证据。除此之外,证明张某无准运证的证据、证明张某运输 卷烟数量的证据也都应当是本案的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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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标准是什么? 2、行政执法过程中,在适用法律、法规 上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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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对行政行为所基于的事实的性质认定正确

律 法
02 对相应事实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具体规范准确、具体

正 确
03 选择的法律依据与更高层次的法律文件不相抵触

标 准
04 依据事实情节全面的适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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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证据确凿
【案例】
某烟草专卖局认定张某无准证运输卷烟, 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张某作出了 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 诉讼。
庭上,某县烟草专卖局提供了以下证据: 张某年龄26岁,河北廊坊某地人,2008年8月 17日清晨从河北廊坊往山东运输卷烟,无准 运证,下午3点途径309国道某县路段时被查 获,共有哈德门卷烟36件,价值为4万元,依 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无 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 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 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以张某2万元罚款。张某主张该烟草专卖局 对卷烟价值认定错误,并申请鉴定,后经鉴 定,张某所运输的烟草总价值仅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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