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合集下载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高压氧治疗是一种常用的医疗技术,通过将患者置于高压氧环境中,使其吸入纯氧,从而达到治疗疾病、促进康复的效果。

为了确保高压氧治疗的安全有效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规范。

本文将探讨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管理规范,旨在提高治疗效果,减少患者风险。

一、设备管理医用高压氧治疗设备是高压氧治疗的重要工具,对设备的管理是保证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的基础。

1. 设备维护:定期对高压氧治疗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包括设备的清洁、消毒以及设备部件的检查和更换等。

2. 设备校准:经常对设备进行校准,确保设备的准确性。

需要定期校准的设备包括压力计、温度计等。

3. 备品备件:及时购买和替换设备的备品备件,确保设备的可持续使用。

二、操作规范高压氧治疗操作规范是保证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的重要保障。

医务人员需要掌握以下操作规范:1. 患者准备:在进行高压氧治疗前,需对患者做好准备工作。

包括患者的饮食、饮水、排尿等。

2. 设备操作:在进行高压氧治疗时,医务人员需要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并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

3. 治疗时间:治疗时间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确定,过长或过短的治疗时间都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4. 压力控制:高压氧治疗中,需要控制好治疗室内的压力。

压力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

5. 监测:在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包括心率、血压、呼吸等。

如有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处理。

三、安全管理高压氧治疗涉及到较高的压力和浓度,因此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安全。

1. 安全培训:医务人员在从事高压氧治疗前,需要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紧急预案:制定高压氧治疗的紧急预案,包括意外事故的处理、患者突发情况的处理等。

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紧急处置能力。

3. 防火管理:高压氧治疗室内需要保持干燥、无明火等环境,严禁吸烟。

定期检查治疗室的防火设施并进行维护。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本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本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本1.引言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是一种安全高效的治疗方法,在各种疾病的治疗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为了确保医用高压氧治疗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制定本管理规范本。

2.适应症医用高压氧治疗适用于以下疾病或症状:(1) 碳 mon 氧中毒: 氧中毒、煤气中毒、化学气体中毒等;(2) 产气性坏疽:气性坏疽、气腹、气库肺、血气胸、皮下气肿、肺气肿等;(3) 爆炸性创伤:爆破伤、震爆伤等;(4) 切断血供和缺血再灌流损伤:器官移植、血管再建等;(5) 放射性损伤:放疗后放射损伤、放射性皮炎等;(6) 炎症和感染:败血症、烧伤、脓肿、化脓性骨炎等;(7) 神经系统疾病:脑损伤、脑供血不足、坏疽、炎症等;(8) 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冠脉搭桥术后、心肌损伤等;(9) 免疫修复:白血病、骨髓移植、免疫缺陷病等。

3.设备要求(1) 高压氧室: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压力范围应在0.2-0.4 MPa内可调节;(2) 设备保养:高压氧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3) 电气安全:设备的电气系统需要符合国家标准,采取防爆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操作要求(1) 患者准备:患者在进入高压氧室之前,需要除去金属物品、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2) 压力调节:在治疗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调整室内的压力,保持在安全范围内;(3) 舒适调节:为了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感到舒适,操作人员需要提供合适的温度和湿度条件;(4) 安全监测:治疗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血氧饱和度、血压等生理指标进行监测,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5) 治疗结束:治疗结束后,操作人员需要缓慢将压力降至大气,让患者逐渐适应环境的压力变化。

5.管理要求(1) 培训和资质:操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和资质,才能进行高压氧治疗操作;(2) 治疗记录:每一次治疗都需要详细记录,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治疗时间、治疗压力、治疗效果等;(3) 设备维护:针对高压氧设备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4) 安全检查:每天开设高压氧治疗前,需要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5)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编号:SM-ZD-22265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对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医用高压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是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临床治疗缺氧性疾病、康复治疗、氧舱内抢救、氧舱内手术以及治疗高气压对机体损伤的一种特殊的医疗设备,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边缘性综合学科,属高气压医学范畴。

高压氧治疗只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才能确保临床疗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设备-高压氧舱必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入制度。

1.购置医用氧舱的基本条件: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是天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非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用氧舱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2.医疗机构购置医用氧舱前必须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配置高压氧舱申请表》。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是一种特殊的治疗方法,需要严格管理和操作规范。

以下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的一些规范:
1. 设备管理:医用高压氧装置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并进行记录。

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2. 空气质量管理:医用高压氧治疗室应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定期检测空气中氧气浓度、湿度等指标,确保患者接受治疗时的安全。

3. 隔离措施:医用高压氧治疗室应具备良好的密闭性能,设置安全门和快速放气系统,以防止氧气泄漏和安全事故发生。

4. 治疗操作:医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治疗方案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氧气浓度、压力等参数符合治疗要求。

5. 安全监测:医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治疗效果,以及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6. 安全培训:医用高压氧治疗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关操作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 应急准备:医用高压氧治疗室应配备常规急救设备,提供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械,以备发生急救情况时使用。

8. 安全记录:医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治疗参数,包括氧气浓度、压力、治疗时间等,以便分析和评估治疗效果。

以上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的一些规范,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医疗机构和操作人员应加强对这些规范的落实和执行,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
范是指在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时,所必须遵守的管理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范:
1.人员管理:
- 设立专门的高压氧治疗科室,并配备相关的专业人员;
- 高压氧治疗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医学背景知识和经验,并接受规范化的培训;
- 高压氧治疗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2.设备管理:
- 高压氧治疗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维修和维护;
- 高压氧治疗设备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范,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
- 高压氧治疗设备应具备完善的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治疗过程的安全性;
3.治疗程序管理:
- 高压氧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 患者在接受高压氧治疗前应进行相应的评估和检查,确保治疗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 治疗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治疗参数;
4.安全管理:
- 高压氧治疗科室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性;
- 治疗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高压氧的压力和纯度,确保治疗的安全性;
- 高压氧治疗科室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意外事件;
5.质量管理:
- 高压氧治疗科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治疗的质量和效果;
- 治疗数据应及时记录和整理,便于溯源和分析;
- 高压氧治疗科室应参与相关的质量评估和认证活动,提升治疗水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具体的管理要求可根据地方和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为加强对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省高压氧治疗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医用高压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是医疗机构主要用于临床治疗缺氧性疾病、康复治疗、氧舱内抢救、氧舱内手术以及治疗高气压对机体损伤的一种特殊的医疗设备,是近年来我国发展迅速的边缘性综合学科,属高气压医学范畴。

高压氧治疗只有合理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才能确保临床疗效,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设备-高压氧舱必须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准入制度。

1.购置医用氧舱的基本条件: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必须是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以上或核定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

非医疗机构不得以医用氧舱对外开展医疗业务。

2.医疗机构购置医用氧舱前必须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机构配置高压氧舱申请表》。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进行论证同意后,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省卫生厅审核准入后,颁发《医用氧舱设置准入书》方可购置。

3.医疗机构必须配置已取得“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合格的医用氧舱。

4.使用进口医用氧舱时,国外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应按《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进行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

医用氧舱产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产品质量应不低于GB/T12130或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医用氧舱的安装应遵循下列程序1.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在氧舱安装前,须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提交施工告知书,并报送医用氧舱安装监督检验单位,经审查认可后方能进行安装。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1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了加强对本市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沪府办〔2002〕71号),结合本市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冠心病介入诊疗是指经血管穿刺径路进入,在冠状动脉内进行的诊断和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具备相应临床应用能力和条件的医疗机构;(二)有独立的心血管内科和冠心病监护室(CCU);(三)有独立的胸外科;(四)有符合放射防护条件、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心导管室;(五)配备1000mA,120KV以上并具有电动操作功能、影像储存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的心血管造影机;(六)具有记录功能的心电及有创压力监测设备、除颤器、心脏临时起搏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吸氧设备等必要的设备和急救药品。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独立从事心脏介入诊治医师应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有3年以上心血管病临床诊疗工作经历;2、独立完成100例冠状动脉造影。

(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1、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10年以上心血管病临床诊疗工作经历;3、5年以上独立开展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经历。

(三)心导管室护士应有3年以上心血管内科专业护理经验。

(四)心导管室技术人员应具有放射人员上岗资格。

三、临床应用基本规范和管理要求(一)冠心病介入治疗指征1、明显心绞痛症状或等同症状;2、急性心肌梗死自出现症状至入院12小时内,或12小时后仍有严重缺血表现;3、虽无临床症状但存在客观的大面积心肌缺血实验室证据;4、冠状动脉旁路术后心绞痛复发者。

对无明显狭窄或弥漫性、小血管和心肌供血范围小的血管病变原则上不应实施介入治疗;对慢性完全阻塞病变和无保护左主干病变的介入治疗,应慎重选择。

(二)手术操作常规1、术前准备(1)患者或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2)术前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心电图、胸片和心脏超声检查;(3)如无副作用术前常规应用抗血小板制剂。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是在医疗机构范围内运用高压氧舱特种治疗设备使患者或接受该项治疗的人员能在高于当地压力的环境中,吸入高于当地大气氧浓度的氧来治疗疾病或者解决其健康问题的特种医学方法,包括单人氧气加压舱和多人空气加压舱的高压氧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是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机构,且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具有卫健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该技术相关专业的诊疗科目,配置了单人氧气加压舱或多人空气加压舱的高压氧治疗设备。

(三)医疗机构在氧舱建造前医院应提供高压氧科(室)安全医疗出入流程管理平面布局图以评估高压氧治疗场地的安全诊疗出入流程;同时,医院应接受氧舱选址的环境安全评估。

在医用氧舱进入临床使用前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医疗机构组织的临床验收,凭医用氧舱临床启用验收报告等资料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四)管理要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用氧舱包括工程设备和临床医疗两方面的院科三级管理要求,并以医院文件的方式加以明确。

1.一级管理者为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作为氧舱的使用安全管理负责人。

2.二级管理者为医疗机构工程技术部门的负责人和临床医务及护理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为氧舱安全管理负责人。

3.三级管理设备管理者为实行氧舱具体维护和保养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氧舱的安全管理员,担负氧舱的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年度检查等工作。

三级管理医疗管理者为高压氧科负责人:负责高压氧科临床安全医疗工作。

(五)规模要求医疗机构仅配置单人氧气加压氧舱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台;多人空气加压氧舱的单舱额定进舱人数不得超过18人(含18人,包括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护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省高压氧治疗技术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广东省医疗机构开展高压氧治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高压氧治疗技术是指在医用高压氧舱内通过吸入高分压氧以治疗有关疾病的技术。

医用高压氧舱包括医用空气加压舱及氧气加压舱。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

(二)医用氧舱的购置、安装、使用、管理、维修、改造以及检验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医用氧舱场地设置以及配套设备。

1、安装医用氧舱的场地应通风良好,远离高压配电房、易燃易爆物源(氧舱配套的供氧、储氧装置除外)、火源、热源以及各种空气污染源。

2、高压氧科(室)不应过分远离急诊科(室)和住院病区,应建有方便患者治疗的运送通道。

3、高压氧治疗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根据氧舱类型和用房条件,设置相应的高压氧治疗室、设备间、候诊室、工作人员办公室、更衣室、消毒洗刷室以及卫生间等。

4、高压氧治疗区应配备急救车,备好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抢救药品参照临床科室急救药柜配置,器材至少应包括舱外吸氧装置、负压吸引器、呼吸器、血压计以及听诊器等。

有条件者宜配备多功能监护仪(包括心电、血压、脉搏、呼吸、氧饱和度等)、气管插管箱、气动呼吸机以及除颤器等设备。

5、医用氧舱应配备必要的氧舱消毒设备及用品。

须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好氧舱、吸排氧装具的清洁消毒,严防氧舱内交叉感染。

6、应按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留有消防及应急疏散通道。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高压氧治疗医类人员。

1.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相关执业范围的《医师执业证书》。

2.有2年以上内科、外科、儿科或康复科等临床科室的工作经验。

3.经过省卫生厅认定的医用高压氧治疗岗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

(二)高压氧治疗护类人员。

1.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经过省卫生厅认定的医用高压氧治疗岗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

(三)高压氧工程技术人员。

1.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机电专业或者医学工程专业学历水平。

2.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机构培训考核并取得《氧舱维护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氧舱治疗技术负责人。

应由医师担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仅配置3台或以下氧气加压舱的单位可不作要求),具有3年以上高压氧(或高气压医学、潜水医学、航海医学)专业工作经验,不足3年者应另有2年以上其它临床科室工作经验。

(五)氧舱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1.氧舱使用要求:根据当前我省医用氧舱使用单位的实际,各高压氧治疗科(室)工作人员的配备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见下表)。

2.配置大型高压氧舱舱群或2台以上空气加压舱、承担夜班或急诊救治工作,有病房、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医护人员配备。

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均须经专业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

(六)氧舱医护人员其它要求。

1.高压氧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空气加压舱的医护人员自身应没有高压氧治疗的禁忌证。

2. 空气加压舱的医护人员每月至少应进舱1次进行高气压环境适应训练。

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上述条件的医师通过认定取得相关技术执业资格;其他拟从事高压氧诊疗技术的医师需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技术执业资质。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医用高压氧诊疗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高压氧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和氧舱设备安全。

(二)熟练掌握高压氧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根据病种、病情、患者个体情况、氧舱舱型以及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1.高压氧治疗主要适应证。

⑴急症适应证:急性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气性坏疽及破伤风等厌氧菌感染、心肺复苏后急性脑功能障碍、急性缺氧缺血性脑病、挤压综合征和骨筋膜间室综合征、断肢(指、趾)以及各种体表器官和组织的再植(或移植)后血液循环障碍、急性气栓症、突发性耳聋等。

⑵其它适应证:颅脑外伤、植物状态、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出血、颅内感染、各种原因导致脑病、眩晕、痴呆、脑瘫、婴幼儿孤独症、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糖尿病足及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慢性皮肤溃疡、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放射性损伤、中暑以及恶性肿瘤(联合放疗或化疗)等。

2.高压氧治疗的禁忌证。

⑴绝对禁忌证:未经处理的气胸、纵膈气肿、肺大疱、活动性内出血及出血性疾病、空洞型肺结核并咯血、正使用某些化疗药物(阿霉素、博来霉素等)以及氧中毒等。

⑵相对禁忌证:重症上呼吸道感染、重症或伴有CO2潴留的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症、重度副鼻窦炎、心脏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血压超过21.3/13.3kPa(160/100mmHg)、心率低于50次/分、未经处理的恶性肿瘤、视网膜脱离、早期妊娠(3个月以内)、癫痫发作尚未控制、有自发性气胸史等。

(三)酌情选择舱型及安排医护人员陪舱。

1.需要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监测生命体征、使用呼吸机、注射药物等各种医护操作,以及病情危重者,应在空气加压舱内由医护人员陪舱治疗;
2.有气管切开、气管插管,脑室、腰大池、胸腹腔等留置引流管、动脉置管、采用外固定器材、体内植入电子仪器、痰多、恶心呕吐、躁动不安等情况者,应使用空气加压舱进行高压氧治疗。

3. 对治疗昏迷、瘫痪、病情欠稳定以及复杂病人较多的空气加压舱,一般应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陪舱人员,有条件的要安排医护人员进舱。

(四)急危重症及疑难病例高压氧治疗应具备的条件。

1.治疗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危重患者时,氧舱内应配备相应的抢救、监护设备及药品(如多功能监护仪、负压吸引器、呼吸机、气管插管箱、输液装置以及必要的急救药品等);
2.高压氧治疗应在科(室)负责人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的指导、组织下实施,必要时应有医护人员陪舱救治;
3.涉及急诊、重症监护等专科性较强的救治工作应在相关科室的协作下进行。

(五)需行高压氧治疗的病人必须经具备从业资质的高压氧医师会诊或接诊,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实施高压氧治疗前,高压氧医师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治疗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以及预防措施等,并由其签署《高压氧治疗知情同意书》。

(七)实施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的各类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以及人员职责。

每次高压氧治疗必须同时有具备高压氧从业资质的医、护类人员在岗在位。

(八)制定应对氧舱内患者病情变化、高压氧治疗并发症、氧舱设备故障以及火灾事故等处置的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进行2次应急演练。

(九)建立医用高压氧治疗文书档案,包括高压氧治疗申请单、高压氧治疗知情同意书、高压氧治疗登记、氧舱操作记录、氧舱维修记录、氧舱及其附属设备检查和运行记录、氧舱清洁和消毒记录、氧舱空气培养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以及应急情况处理演练记录等等;建立健全高压氧治疗后随访制度,并对重点病人进行随访、建档。

(十)各医院的医疗、设备以及安全管理部门应重视高压氧科(室)的学科建设,要经常深入高压氧科(室)督促、指导和检查,抓好安全教育,确保医疗安全和氧舱设备安全、确保高压氧治疗质量。

1.要重视高压氧科(室)的人才培养和设备投入,根据医院实际购置合适舱型和治疗位的医用氧舱,按本规定要求配齐各类氧舱工作人员。

2.要督促检查医用氧舱的各级工作人员执行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医用氧舱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3.督促科室做好氧舱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保养、维修以及定期检验。

4.督促检查科室做好每年2次的“高压氧治疗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演练的工作。

5.督促科室配合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卫生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结果。

6.对进入高气压特殊环境下工作者应给予适当的职业保护及陪舱补助。

四、培训及其它管理要求
(一)省级培训基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定。

(二)培训要求。

1.培训使用统一的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

2.培训基地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

3.培训基地对每位接受培训的医师进行考核,为考核合格者发合格证书。

(三)继续教育规定。

1.对从事高压氧治疗技术的医护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定期考核。

2.考核不合格的医护人员须按规定在培训基地培训学习,经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继续从事该项技术工作。

(四)医疗机构自准予开展该项医疗技术之日起,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每年将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等情况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五)严格执行国家物价、财务政策,按照规定收费。

使用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医用高压氧治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