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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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达程度探讨重庆高等级航道发展

从通达程度探讨重庆高等级航道发展

AA通达程痕採讨董厌高等级航道发展解中柱(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401121)【摘要】为实现重庆境内更大范围皿级航道目标,介绍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时代背景和重庆高等级航道通达现状,从河流自身特性和已有综合流域规划分析提高重庆高等级航道通达程度的可能性:重庆境内嘉陵江、乌江、涪江、大宁河、棊江等河流通过枢纽建设、通航建筑物改造和航道治理可新增500km皿级航道,实现HI级航道通达29个区县,通达率提高至76.3%目标,实现水路运输广覆盖目标。

【关键词】通达程度;航道开发;航道等级;重庆1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旳代背景航道作为水运的基础设施,正围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以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支撑。

重庆作为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为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的目标,急需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共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2235亿元,其中,铁路固定资产投资8028亿元,公路固定资产投资21335亿元,水运固定资产投资1191亿元,水运仅占总投资额的3.69%;在完成运输量方面,完成营业性货运量506.29亿t,货物周转量199385.00亿t km,其中完成水运货运量70.27亿t,占总货运量的13.88%,货物周转量99052.82亿t・km,占总货物周转量的49.68%。

⑴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水路运输在货物运输中占有重要地位,建设投入比重相对较小,在大宗货物和长距离运输中可体现出优势。

《内河航运发展纲要X2020)将内河千吨级航道达到2.5万km作为全国发展目标。

重庆境内主要分布有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涪江、大宁河、棊江等河流,讨论和分析千吨级及以上航道现状及进一步提高千吨级航道可通达区县的实现程度,将有助于内河航运发展。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渝水办设〔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2020年4—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于野外测量勘察作业受限,水利主体工程前期工作和涉水专题报告编制受到的不利影响效应突现,项目审查数量较去年同比减少18个,减幅47.4%,特别是水利主体工程数量较去年同比减少12个,减幅70.6%。

同时还存在主体工程报告编制质量总体不高、涉水专题报告质量差的情况,主要问题体现在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沟通不充分、设计单位内部专业协调及校审不严等问题。

为加强勘察设计成果质量管理,同时强化为项目法人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提供依据,现将2020年4—6月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和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通报如下:一、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报告质量评定情况共审查水利工程前期工作项目5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2个,减幅70.6%。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2019〕102号)规定,评审质量等级为基本合格的项目4个,占审查水利工程总数的80.0%,详见附件1。

二、行政许可涉水专题报告质量评定情况共审查涉水专题报告15个(不含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告知承诺办理件,下同),较去年同期减少6个,减幅28.6%。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专题报告专家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渝水总〔2012〕4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等精神,评审质量等级为合格的项目8个,占审查涉水专题总数的55.3%,详见附件2。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和概要(1)规划名称: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

(2)规划概要:根据《重庆市长江干流(江津—涪陵)流域水能资源开发规划(修编)报告》,规划流域范围为长江(江津—涪陵)各支流共37条河流,涉及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巴南区、涪陵区、丰都县、忠县、长寿区、南川区,本次流域水能资源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

规划实施后,长江(江津—涪陵)流域内已建、拟建电站共计145座电站(其中已成144座,规划新建1座),总装机容量107.01MW。

二、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规划实施后,长江(江津—涪陵)流域内共计145座电站(其中已成144座,新建1座),根据识别,回龙庙电站坝址、厂房涉及江津区滚子坪县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回龙庙电站(坝址、厂房)、周家岩电站(坝址、厂房)、钟山坪电站(坝址、厂房)、奎义电站(厂房)、高洞电站(坝址、厂房)、凡江河电站(坝址)、三官桥电站(坝址、厂房)、鹅公电站(坝址、厂房)、化贤电站(坝址、厂房)、黄荆湾电站(坝址、厂房)、蝉鱼洞电站(坝址、厂房)、太平寨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市黑石山—滚子坪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南泉虎啸口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市南山-南泉风景名胜区中的南温泉自然景观保护区;五步电站(坝址、厂房)、锡滩电站(坝址、厂房)、飘水岩电站(厂房)涉及重庆市东温泉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周家岩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大圆洞国家森林公园;百节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桥口坝国家森林公园中的桥口坝景区二级保护区,老茶馆电站(坝址、厂房)、滩子口坝后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桥口坝国家森林公园中的圣灯山景区三级保护区;五布电站(坝址)、锡滩电站(坝址、厂房)涉及重庆东温泉市级森林公园。

浅谈长江重庆航道高质量发展

浅谈长江重庆航道高质量发展

浅谈长江重庆航道高质量发展发布时间:2022-06-16T02:03:30.698Z 来源:《中国建设信息化》2022年2月4期作者:任小平张芸芸[导读]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任小平张芸芸长江重庆航道局,重庆 401147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

长江航运是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高质量发展经济带的重要支撑。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绿色发展、顺畅发展、创新发展、安全发展、健康发展五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交通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有效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长江重庆航道高质量发展。

笔者认为,长江重庆航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公益服务,强化创新驱动,强化绿色发展,打造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保障,加快推进畅通、安全、优质、智慧、美丽的现代化航道建设。

一、加快建设畅通航道,有效支撑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根据上级发展规划部署,持续实施辖区航道系统治理,大力推进区段标准统一,结合上下游水利枢纽调度和航道维护情况,努力提高航道尺度,使人享其行、货畅其流。

——挖掘“九朝段”航道整治后的通航效能,持续提升航道通过能力。

——利用朝天门至涪陵段航道整治,寸滩以下河段按常年4.5米水深标准维护改善通航条件。

——推进九龙坡至界石盘段生态航道建设的相关工作。

——完善港区航道布置和航标配布,推进“铁—水、公—水”联运。

——优化通行控制河段和船舶通行信号控制方案,提高“卡口”河段通过能力。

二、加快建设安全航道,有效确保自身安全、支撑通航安全聚焦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信访舆情等重点领域,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强化本质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舆情风险精准识别、有效防范、高效处置,提升安全管控水平。

落细落实“一号工程” 全面提升“六个能级” 努力交出现代化新南岸建设高分报表

落细落实“一号工程”  全面提升“六个能级” 努力交出现代化新南岸建设高分报表

落细落实“一号工程” 全面提升“六个能级” 努力交出现代化新南岸建设高分报表作者:许洪斌来源:《重庆行政》2023年第05期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是重庆市委“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

重庆市南岸区地处“两江四岸”核心区,承载着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建设重庆东站枢纽新城、绿色低碳科创高地、广阳湾智创生态城等重要使命。

我们坚持把南岸各项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场景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美好图景中来谋划推进,聚焦“两中心两高地”战略定位,强化“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切实扛起大区担当、展现大区作为,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竞争力,扎实推动现代化新南岸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在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中勇做排头兵、争当示范区。

一、着力提升产业能级成渝地区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支撑在产业。

南岸区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著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立足现有基础、放大特色优势,坚持向存量谋增量、向改革谋效益、向新赛道谋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围绕全市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战略部署,构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15643”工作体系,聚力打造智能终端、软件信息、大健康3个千亿级支柱产业和节能环保、汽车电子2个五百亿级特色产业,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建设先进汽车电子产业园、光电产业园、激光雷达产业园等,力争未来五年再造一个“南岸工业”,助力成渝地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推动数字产业化,全面落实“满天星”行动计划,围绕物联网、人工智能、数字内容、信息安全“3 + 1”软信产业布局,打造“数字内容·渝”“物联地带·渝”、数字文创产业园、国家密码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工贸大厦、扬子江酒店等存量载体盘活利用,推动重庆软件园争创中国软件名园。

环境保护部关于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境保护部关于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环审[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8号)长江航道局:你局《关于申请长江中游宜昌至昌门溪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函规基字〔2013〕115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位于长江中游宜昌至城陵矶段,地处湖北省宜昌市辖枝江市境内,整治河段全长16公里。

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关洲水道左汊控制工程,含长1170米、宽120米的护滩带和长1174米、宽120米、坝顶高程为32.2米的潜坝,护滩带和潜坝根部护岸工程分别长370米和470米。

芦家河水道碛坝鱼嘴工程,含2道长度分别为2839米和398米的护滩带,守护宽度均为120米,其中鱼嘴工程头部为坝体,顶高程为35.3米。

芦家河水道石泓护底工程,含2道长度分别为1224米和1088米护底带,宽度均为120米,根部护岸分别长659米和270米。

此外,对芦家河左侧约904米的岸线进行岸线加固,配套建设12座施工专用标和4座临时码头。

该工程符合《长江干线航道建设规划(2011~2015)》及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

因此,我部原则同意你局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滩地施工应安排在11-12月,沉排、抛石等涉水施工应安排在1-3月,避开四大家鱼产卵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渝府发[2011]71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尽快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促进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的形成,增强水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重庆水运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加快内河水运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航运是战略基础性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经济安全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进一步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重点,也为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十一五”时期,重庆水运发展成效显著,主要指标全面实现了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

目前,我市水运货运平均运距、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船舶单位能耗、水路货运周转量等指标均处于全国内河领先水平,为改善交通运输条件、扩大内陆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航道通航能力不足、港口现代化与规模化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薄弱环节。

加快水运发展,充分发挥水运运能大、运距长、占地少、能耗小、污染轻、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沿江城市建设、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大通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畅通重庆”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产业布局调整和结构升级,有利于缓解土地、能源等资源紧缺矛盾和环境压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6.08•【文号】交办安监函〔2021〕932号•【施行日期】2021.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进一步具体落实好交通强国试点工作,推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对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工作方案进行备案的通知》(国评组办函〔2020〕1号),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公布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要求,组织创建示范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通过建立现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本地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各创建示范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选取整个工程或有代表性的重点工程,围绕建设百年工程的目标,制定创建示范工作总体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技术路径、推进步骤、预期目标。

总体方案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报部。

三、具体承担创建示范工作的施工企业要会同其他参建单位,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创建示范工作技术方案。

从设计、施工组织、材料、工艺工法、机具装备、检测监测、智能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创新创建,充分吸纳借鉴国内外已有做法和创新成果,在合理投入的前提下,形成提升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创建成果。

技术方案由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四、部将依托部属研究单位和高校组织专家指导组,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技术指导和服务,总结创建示范成果,形成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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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20)
你局《关于申请长江上游朝天门至涪陵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函规基〔2020〕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所在河段位于重庆市长江干流,处于三峡水库变动回水区中下段,起自嘉陵江河口,经重庆市南岸区、江北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和涪陵区,终于乌江河口,全长约123公里,航道等级目标为长江干线Ⅰ级航道。

其中,朝天门至寸滩河段长5公里,整治目标为3.5米×150米×10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寸滩至涪陵河段长118公里,整治目标为4.5米×150米×100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部分碍航滩段航宽不低于120米,弯曲半径不低于800米,通航保证率为98%。

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吨级干散货船、300标准箱集装箱船、600车位滚装船及4艘3000吨级驳船组成的万吨级船队。

项目拟对10段共28.43公里水道按Ⅰ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疏浚、清礁及筑坝。

疏浚工程包括疏浚朝天门水道草鞋碛等11处滩险共18处浅区。

清礁工程包括清炸长叶碛水道门闩子等4处滩险共计12处礁区。

筑坝工程包括新建顺坝1座、潜坝5座及修复丁坝3座。

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水运规划项目库,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9〕1516号文件批复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将对沿线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或控制。

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

项目所在河段分布有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根据相关文献与近期鱼类早期资源调查结果,“四大家鱼”主要产卵场已向上游河段移动。

项目实施将改变整治河段河床形态、水文条件、底栖生境,造成生物损失,对包括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在内的相关区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河段分布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顺坝、潜坝及丁坝等工程实施将可能导致局部河段水动力条件改变、影响局部河段水文情势,疏浚、清礁和抛填作业等将可能导致悬浮物扩散,将对取水口水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环境风险。

施工船舶如发生碰撞、搁浅、倾覆等安全事故引发的漏油等,将造成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四)其他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工程优化方案,取消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整治工程和码头碛潜坝等筑坝工程;调整王家滩整治方案,保留其右汊自然生境;优化疏浚和清礁高程设计,将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的清礁工程由爆破工
艺调整为机械破碎工艺。

施工期避开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和鱼类主要产卵期。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相距较近整治工程避免同时施工。

炸礁前采取驱鱼措施,严格控制单次爆破药量,制定并落实珍稀濒危鱼类救护预案。

采取人工鱼礁生态补偿措施,根据鱼群生境特点,重构同等规模生境,研究尽量提高生境质量,开展长期跟踪监测,动态评估重建效果,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选择“四大家鱼”和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等在禁渔期开展增殖放流,落实生物资源损害补偿措施,根据放流效果评估及时调整放流种类和规模。

制定详细的生态跟踪监测方案,在施工和运营期持续开展调查,跟踪评估项目建设及运营造成的水生生态影响及恢复情况。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优化草鞋碛顺坝工程设计方案,间隔100米均匀设置两处过水通道,过水通道宽度20米,深3米。

控制施工期悬浮物影响范围,采用精确定位技术控制疏浚和炸礁作业范围与深度,采取措施严防泥驳在运输途中溢流。

施工期加强对取水口水质的跟踪监测,必要时采取防污帘等措施,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妥善收集处置各类污废水,施工船舶污水收集后依托岸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禁止直接排入长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通航安全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减少船舶碰撞等安全事故发生。

加强项目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溢油应急物资和装备。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要求和应急措施应纳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海事等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适时进行修订与完善。

一旦发生溢油等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妥善应对。

(四)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船舶维修保养,减少船舶废气排放。

妥善收集施工船舶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交相关单位清运。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减缓噪声影响。

四、你局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

项目完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南岸区、江北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委托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落实。

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0年5月21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南岸区、江北区、巴南区、渝北区、长寿区、涪陵区生态环境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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