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的划分和资料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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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的划分及资料做法

室外工程的划分及资料做法

附录C室外工程的划分14室外工程14.1 一般规定14.1.1室外设施单位工程由道路、边坡子单位工程组成,道路子单位工程包括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等分部工程;边坡子单位工程包括土石方、挡土墙、支护等分部工程。

14.1.2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其施工文件管理除本章节规定的要求外,应符合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规定。

14.1.3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表格应从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表格中选用。

14.1.4室外设施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有关章节的规定进行检(试)验。

14.2道路工程14.2.1道路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可按照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及《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2道路工程资料的核查办法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3道路工程资料的的核定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边坡工程14.3.1边坡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1边坡子单位工程验收应按照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边坡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7)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检测报告;8)施工记录及竣工图14.3.2边坡工程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O330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中有关规定进行。

室外工程各项施工方案

室外工程各项施工方案

室外工程各项施工方案室外工程是指在户外进行的各项建筑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排水、给水、照明等工程。

室外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特点和施工要求,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

本文将对室外工程各项施工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设计阶段1. 踏勘测量在进行室外工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场地踏勘测量,了解地形地貌、土壤情况、地下管线等情况,为后续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2. 设计方案根据踏勘测量结果,结合客户需求和实际施工条件,制定合理的室外工程设计方案,包括道路布局、绿化设计、排水系统、照明系统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 施工图纸在设计方案确定后,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管线布置图等,为施工队提供明确的指引。

三、前期准备1. 申报手续在施工前需要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环评手续等,确保施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物资采购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采购所需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包括水泥、砂石、管道、路灯、绿化植物等。

3. 施工队伍组建组建合适的施工队伍,包括技术工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人员等,保证施工人员素质和数量的充足。

四、施工过程1. 地面平整在进行室外工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地面的平整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基础平整牢固。

2. 排水系统施工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排水系统的施工,包括排水沟、井盖、排水管道等设施的安装和调试。

3. 绿化工程施工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绿化工程的施工,包括植树、种草、打草坪等工作,为室外环境增添生机和美感。

4. 道路建设进行道路基础的施工,包括路基、路面、路肩等部分的铺设和压实,确保道路质量和平整度。

5. 照明系统安装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照明系统设施的安装,包括路灯、广场灯、景观灯等的设置和调试工作。

6. 安全设施设置在施工过程中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识、围挡、防护栏等,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流通畅通。

国标2013室外工程划分.

国标2013室外工程划分.

附录 C 室外工程的划分14 室外工程14.1 一般规定14.1.1室外设施单位工程由道路、边坡子单位工程组成,道路子单位工程包括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等分部工程;边坡子单位工程包括土石方、挡土墙、支护等分部工程。

14.1.2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其施工文件管理除本章节规定的要求外,应符合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规定。

14.1.3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表格应从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表格中选用。

14.1.4 室外设施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有关章节的规定进行检(试)验。

14.2 道路工程14.2.1 道路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可按照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 及《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2 道路工程资料的核查办法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3 道路工程资料的的核定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 边坡工程14.3.1 边坡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边坡子单位工程验收应按照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中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 边坡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7)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检测报告;8)施工记录及竣工图14.3.2 边坡工程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中有关规定进行。

室外工程的划分原则及资料做法

室外工程的划分原则及资料做法

室外工程的划分原则与资料做法一、沟管(尽量能并就并)1. 土方开挖检验批+地基验槽记录2. 垫层(Ⅰ)检验批(《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P521)(或)垫层(Ⅱ)检验批(P523)3. 室外排水管道安装检验批(P649)+室外排水管沟及井室检验批(P649)+给排水工程隐蔽(P215)(图示用管道施工截面大样图)+通水、通球等施工记录(注:要和安装的配合报)4. 土方回填检验批+压实度试验报告5. 材料报验二、道路、场坪(尽量能并就并)1. 土方路基检验批(后附)+路肩检验批(后附)+压实度试验报告+隐蔽2. 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检验批(后附)+压实度试验报告+隐蔽3.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检验批(后附)(或)垫层(Ⅱ)检验批(P523)) +试验报告(混凝土、水稳料)+隐蔽4. (铺砌式料石面层检验批(后附)(或)广场与停车场料石面层检验批(后附))+卵石面层检验批(后附)+碎拼大理石面层检验批(后附)+雨水管与雨水口检验批(后附)5. 材料报验三、大门,围墙,值班室,景墙、座椅、花坛等构筑物(尽量能并就并)对现浇结构:1. 垫层(Ⅱ)检验批(P523)2. 钢筋制安检验批+钢筋隐蔽3. 模板安装检验批4. 混凝土施工检验批5. 模板拆除检验批+现浇结构检验批+混凝土隐蔽6. 抹灰检验批(东大门无)7. 涂料检验批(或)饰面砖粘贴检验批(或)饰面板安装检验批(对于东大门干挂石材)对砌体结构:1. 垫层(Ⅱ)检验批(P523)2. 各种砌体工程检验批+钢筋隐蔽3. 砌体隐蔽4. 抹灰检验批(东大门无)5. 涂料检验批(或)饰面砖粘贴检验批四、钢结构、花架、栈道(沟通下,最好不做,一定要做的话应该由分包方做)1. 钢结构各种检验批+隐蔽(P210)2. 木结构工程检验批(后附)五、假山叠石(最好不做)1. 假山叠石工程检验批(后附)六、室外供电、照明,室外给、排水(安装做)土方路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路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铺砌式料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铺砌式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广场与停车场料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广场与停车场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雨水管与雨水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假山、叠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木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碎拼大理石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卵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号:。

室外工程施工方案划分

室外工程施工方案划分

室外工程施工方案划分一、前言室外工程施工是指在建筑物周围的土地或者其他平原土地上,根据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土木构筑物的施工和安装等工作。

室外工程施工是建筑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其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因此,室外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十分重要。

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某城市商业中心的室外工程施工方案,施工范围包括商业中心周围的广场、停车场、绿化带等。

该工程施工目标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为某建筑施工有限公司,施工总工期为6个月,总工程预算为1000万元。

三、施工方案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准备包括对现场环境的调查和研究、施工材料的准备以及施工设备的调试。

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递交施工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

同时,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明确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时间节点。

同时,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确保各项工程材料和设备按时到位。

3. 土方开挖和地基处理根据设计方案和工程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和地基处理工作。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现场环境和周边建筑物的安全,避免发生地陷事故。

地基处理工作包括地基沉降观测和地基处理,确保地基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4. 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根据设计方案和工程图纸,进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工作,包括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和安装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控制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道路和广场的铺设根据设计方案,进行道路和广场的铺设工作,包括铺设路面、道路标线、广场灯光等设施。

在铺设过程中,要注意施工质量和安全,确保道路和广场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6. 植被绿化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植被绿化工作,包括植树、草坪铺设、花坛建设等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植物的选择和栽植,确保植被的生长和景观效果。

室外工程怎么界定施工方案

室外工程怎么界定施工方案

室外工程怎么界定施工方案一、室外工程的特点室外工程和室内工程相比,有着诸多不同之处。

室外工程一般面积较大,施工条件相对复杂,受天气等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施工安全风险较高。

因此在制定室外工程的施工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方案的编制目的在进行室外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时,应该明确好编制的目的,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经济效益等方面的问题,以形成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

三、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内容,它包括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单位设置、劳动力组织、施工设备配置、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的设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确定施工单位的设置,合理安排劳动力和施工设备,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组织机构,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施工方法与工艺施工方法与工艺是确定具体施工任务的操作指南,包括了材料采购、施工工艺图、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施工方法和技术路线,制定详细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施工的高质量完成。

3. 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是室外工程施工方案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

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需要着重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环境保护问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4. 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是施工方案的关键内容,它包括了施工任务的进度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工程监理和验收等方面的内容。

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施工任务的具体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措施,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和验收制度,确保施工的高质量完成。

四、施工方案的实施措施在室外工程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应的实施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顺利实施。

土建定额中关于室外工程的划分与计算规则

土建定额中关于室外工程的划分与计算规则

土建定额中关于室外工程的划分与计算规则一、室外工程的划分室外工程是指建筑物外部的一些土木工程,包括园林景观、道路、广场和人工湖等。

根据实际需求和工程特点,室外工程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园林景观工程:包括绿化、假山、喷泉、休闲广场、健身器材和园艺石等。

2.道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交通标志、照明设备和排水设施等。

3.广场工程:包括平台、阶梯、雕塑、喷泉、座椅、遮阳设施和照明设备等。

4.人工湖工程:指人工建造的湖泊,一般包括湖泊的挖掘、堤岸的固结、湖泊周边的绿化、照明和水质处理等。

二、室外工程的计算规则根据土建定额,室外工程的计算规则如下:1.定额计算:根据工程的具体设计和施工要求,根据土建设计定等表中提供的材料和工艺要求进行计算,并结合地区的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2.施工量计算:根据室外工程的实际需要,计算施工量。

一般采用单位面积的计算方法,即每平方米的工程量。

3.材料费用计算:根据室外工程的材料需求和材料的市场价格,计算材料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材料的用量,按规定的材料单价计算费用。

4.人工费用计算:根据室外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量,计算人工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根据施工工艺确定施工队伍人数和工作时间,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费用。

5.设备费用计算:根据室外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的设备和机械的数量和工作时间,计算设备费用。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根据设备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按规定的租赁费用计算费用。

6.合同总价计算:根据以上各项费用计算结果,加上利润、税金和其他费用,得出室外工程的合同总价。

7.补偿预算:根据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变化,进行补偿预算。

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根据变更的施工量、增减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设备费用,进行相应的补偿预算。

以上是土建定额中关于室外工程的划分与计算规则。

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和修正计算规则,确保工程的实施和成本的控制。

室外工程施工段的划分

室外工程施工段的划分

室外工程施工段的划分一、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一阶段,也是施工的关键阶段。

此阶段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确定、资料报送、审批手续、土地拓展等内容。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确定地形、地质、水系等情况,同时要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等,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申请审批手续,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土地平整阶段土地平整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二阶段,主要是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土地平整和场地整理。

在土地平整阶段,需要清理现场垃圾、清除杂草、平整土地、进行场地布置等工作。

同时要进行防尘、防污染、围挡设置等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平整、安全。

此外,还需要对地基进行处理,进行地基改良、加固处理,确保施工基础稳固。

三、基础工程阶段基础工程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三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地基和地下结构进行处理。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地基开挖、基础混凝土浇筑、地下管线布设、基础设施设置等工作。

同时需要进行地基沉降观测和检测,确保地基的稳固和安全。

在此阶段还需要对地下水进行处理和防护,确保基础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主体结构阶段主体结构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四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主体结构进行施工。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主体结构的搭建、钢结构的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工作。

同时需要进行主体结构的检测和验收,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

在此阶段还需要进行承重结构的加固和防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五、装饰装潢阶段装饰装潢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五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装饰装潢进行施工。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墙面装饰、地面铺装、天花吊顶、外墙幕墙、装饰涂料等工作。

同时需要进行室内外环境的美化,确保工程的装饰装潢符合设计要求。

在此阶段还需要进行装饰材料的选购和材料的处理,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六、设备安装阶段设备安装阶段是室外工程施工的第六阶段,主要是对工程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联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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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室外工程的划分14 室外工程 14.1 一般规定14.1.1 室外设施单位工程由道路、边坡子单位工程组成,道路子单位工程包括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等分部工程;边坡子单位工程包括土石方、挡土墙、支护等分部工程。

14.1.2 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其施工文件管理除本章节规定的要求外,应符合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规定。

14.1.3 室外设施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表格应从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表格中选用。

14.1.4 室外设施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有关章节的规定进行检(试)验。

14.2 道路工程14.2.1 道路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可按照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 及《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2 道路工程资料的核查办法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3 道路工程资料的的核定可按现行标准《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4.3 边坡工程14.3.1 边坡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1 边坡子单位工程验收应按照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中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 边坡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位置关系图;7)边坡工程与周围建(构)筑物检测报告;8)施工记录及竣工图14.3.2 边坡工程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中有关规定进行。

14.3.3 边坡工程资料的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中有关规定进行。

15 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工程15.1 一般规定15.1.1 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单位工程由附属建筑与室外环境子单位工程组成。

附属建筑工程包括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室外环境工程包括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场坪绿化、景观桥等分部(子分部)工程。

15.1.2 附属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其施工文件管理除本章节规定的要求外,应符合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规定。

15.1.3 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验收,除设计另有要求外,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附属建筑子单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车棚、围墙、大门等应按房屋建筑工程的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2)挡土墙应按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进行验收。

2 室外环境子单位工程中的各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建筑小品、亭台、水景、连廊、花坛、景观桥等结构部分应按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等结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非结构及造景工程的应按现行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及《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T13-46 等验收规范进行验收;2)场坪绿化的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应按《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T 82 进行验收。

15.1.4 附属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使用的表格应按照其在施工中涉及到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除本规程第 15.1.3 条所涉及到的专业规范另有要求外,应从本规程中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表格中选用。

15.1.5 附属建筑工程、室外环境工程中各检验批、分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均应具备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除本章规定的要求外,应按照建筑工程或本规程第 15.1.3 条所涉及到的规范要求决定是否进行检(试)验。

15 .2 附属建筑工程15.2.1 车棚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永久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等各种类型车棚,其主要构件包括基础、墙柱、围护等;2 车棚工程验收应有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7)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8)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施工记录和竣工图等。

15.2.2 车棚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进行。

15.2.3 车棚资料的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定原则进行。

15.2.4 围墙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永久性的各种类型围墙,其主要构件包括基础、墙柱、栅栏等;2 工程验收应有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地基基础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围墙与周围建筑物位置关系图;7)施工记录和竣工图等。

15.2.5 围墙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进行。

15.2.6 围墙资料的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定原则进行。

15.2.7 大门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永久性的各种类型大门,其主要构、部件有门柱(框)、门扇、铰链及其预埋件、轨道、电动机等;2 工程验收应有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围墙与周围建筑物位置关系图;6)施工记录和竣工图等。

15.2.8 大门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进行。

15.2.9 大门资料的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布、分享的核定原则进行。

15.2.10 挡土墙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永久性的各种类型挡土墙,其施工程序及工艺应按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实施,挡土墙的主要构件包括基础、墙身、滤水层等。

2 工程验收应有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挡土墙工程与周围建筑物位置关系图;7)挡土墙工程与周围建筑物监测报告;8)施工记录和竣工图。

15.2.11 挡土墙资料的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15.2.12 挡土墙资料的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定原则及现行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15 .3 室外环境工程15.3.1 建筑小品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砖石结构、钢铝结构、木结构、假山叠石工程、城市雕塑等工程;2 建筑小品应有相应的安全和功能要求,其分项工程除应遵守本规程外,尚应遵守现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中的有关分项工程的规定;3 钢木组合的建筑小品所采用的钢材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构造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钢木组合的钢板、杆平直,螺帽数量及螺杆伸出螺帽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各钢件均应作防腐处理,木构件与砖石砌体、混凝土的接触处,以及支座垫物有防腐处理要求的应符合规范规定;4 使用在建筑小品工程上的原材料应符合本规程第 4.3 节的有关规定;5 工程验收应提供下列资料: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验、检验报告;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 施工记录及竣工图;7)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8)检验批,分项工程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9)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10)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等。

15.3.2 建筑小品的资料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进行核查。

15.3.3 建筑小品的资料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定原则进行核定。

15.3.4 亭台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建筑室外环境中的亭台工程,亭台的常用材料包括木、砖、石、青瓦、琉璃瓦、茅草和钢筋混凝土等;2 亭台的基座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表面应平整、清洁能满足设计要求;3 亭台工程中属木结构工程的应按《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70、《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6 的标准和设计要求选用材质,并进行相应的防腐、防蛀、防火处理和记录;4 亭台工程验收资料应符合本规程第 15.3.1 条第5 款的规定。

15.3.5 亭台工程的资料核查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查办法进行。

15.3.6 亭台工程的资料核定可按照本规程涉及到的建筑与结构及其他分部、分项的核定原则进行。

15.3.7 水景工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本条仅适用于室外环境中的水景工程;2 水景工程中的水景和岸景应定位准确,符合设计要求;3 水池结构应牢固,表面平整,无渗漏水;有弧形的水池,岸边弧线过渡应自然流畅;4 岸景工程施工应按照本规程第 15.3.1 条中有关规定执行;5 水景工程验收资料应符合本规程第 15.3.1 条第 5 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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