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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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简报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简报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简报2009年12月31日第11期简目一、我院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计算机组)在我院举行三、我院2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分别进行开题和中期报告四、示范校三周年会在京召开五、学院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六、示范校建设部分建设资料完成收集整理七、计算机应用系全体师生参加中软国际卓越培训中心顶岗实习八、其他一、我院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12月8日上午10时18分,我院新校区建设开工典礼在海河教育园区举行,标志着我院新校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展开。

开工典礼由院长云景乾主持,天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苟利军同志亲临开工典礼现场并作出重要讲话,天津市教委主任靳润成、中环集团董事长由华东同志等均对我院新校区的建设表示了祝贺,其他参加开工典礼的还有市教委领导、集团公司领导、学院领导及相关建设单位领导等。

图一开工典礼现场图二新校区效果图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首批7所职业院校本月陆续开工建设。

根据天津市教委近日出台的《关于重点支持海河教育园区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1.把新增高职招生计划指标重点倾斜园区学校,使园区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市发改委和市教委核定办学规模基础上进一步增长。

2.园区职业院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同时采取更加灵活的学制和招生政策,进一步推进园区学校与中西部地区合作办学。

3.园区院校将全面推行学分制、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弹性学习制度,并在园区内进行开放教学、跨校选课、双证书培养试点。

4.通过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建设计划”、“职业院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职业院校办学模式创新计划”、“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提高计划”等一系列职业教育发展建设计划,增强园区学校办学实力,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海河教育园区建成后,将成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成果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的基地,并在全国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计算机组)在我院举行由天津市教委主办,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2009年度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技能竞赛计算机项目竞赛”于12月27日在我院圆满结束。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35号)精神,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和财政部 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项目实施
总体目标
具体任务
通过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 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 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发挥示范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改革 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主要内容
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省级有关部门和院校举办者,要努力提高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水 平,改善教学、实训条件;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和专兼结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与办法,聘请一批 精通企业行业工作程序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兼职,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密 切与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应用等领域的合作,广泛吸纳社会各方资金、物质与人力资源参与学校建设;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
实施背景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 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 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 将加强。
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实施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45.5亿元,引领带动地方财 政投入89.7亿元、行业企业投入28.3亿元,总投入160多亿元,支持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 788个专业点。近年来,中央财政共投入16.667亿元,支持715所高职院校建设910个实训基地,带动“教、学、 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国家还投入中央财政资金3.8亿元,建设覆盖全部19个高职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专业 教学资源库。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引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引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引领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教育部吴启迪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重要意义,做好项目评审工作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发展要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在教育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很多地方领导已经意识到,发展职业教育不仅是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重要途径,而且已经成为区域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

有的省领导讲,“抓经济就要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高端人才可以引进,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组成的千军万马不可能靠引进”,这是对职业教育,包括高等职业教育的最贴切的定位。

高等职业教育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校学生规模已经占到整个高等教育规模的一半,院校数量达到了1147所,我们正在举办着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职教育,而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我国情况完全相同,无论是德国、澳大利亚的典型做法,还是美国的经验,我们都不能照搬。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越来越清晰,自身的特色也越来越明显,那就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

在这个方向上坚持走下去,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创新,在改革发展中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将对世界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新的类型,它有着与学术型、工程型本科教育不同的特色,把高等职业教育这一类高等教育界定好,其本身也是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

前一段时期有一种趋向,不少中等职业学校都想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一些高等职业院校还没办几年又想升本科,然后申办硕土点、博士点,最后都要建研究型大学,我们不赞成这种趋同现象。

我们是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如果高等教育都办成同一个类型、同一个模式,那就不能适应国家发展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要。

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体会

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体会
应用 、 用化 工技术 、 应 现代 纺织技术 五个 专业 同
我 院原为一所 专科层 次全 日制普通 高等学
校 , 19 于 9 9年举 办 高职 教育 ,0 3年 由安 徽纺 20 织 职业 技术 学 院合 并 安徽 省轻 工 业学 校 、 安徽
时被确定 为 国家示范性 重点 建设专 业 。
的高 等职 业 教育 体 系 , 好 地 为经 济建 设 和社 更
会 发展 服务 。国家启 动示范性 高职 院校建设 计 划 , 志着 我 国高职 教育 进 入 了一个 追 求 内涵 标 发 展 的新 阶段 , 是 我 国高 等教 育 贯彻 落实 科 这 学 发展 观 的具 体 体现 , 促进 我 国高职 教育 又 对
厅 “ 师型 ” 质教师 培训基地 。 双 素 近 年来 , 院 的人 才培 养 工 作赢 得 了社 会 学 各界 的 肯定 , 多次 得 到 国家部 委 以及 安徽 省 政 府 的表彰 和奖 励 。20 0 7年 1 0月 , 院 被 国家 学
第 一批 建 设 的 国家 示 范 性 高 职 院校 的办 学 经 验 。此 外 , 院 还 加 强 宣 传 工 作 , 力 营 造 学 大
人, 专任 教 师 5 6名 。学 院 开 设 4 6 7个 高 职 专 业 , 中机 电技术 应用为 国家精 品专业 , 其 服装设 计 等 7个 专 业 为省 级精 品专 业 , 控技术 为 国 数 家 技能紧 缺 型人 才培 养 专业 。学 院 建有 电气 、
纺织 与服装 、 械 、 机 化工 与 材料 、 商 管理 等功 工 能齐 全 、 设备 先进 的校 内实 训 中心 和 7 0多个校
二 、示范 性院校 申报 过程 回顾
材 料工 程学 校 、 安徽 工 业经 济学 校 后更 名 为 安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总结报告
当前应关注的问题:
*
“工学结合” 目标过分功利化、狭意化、表面化、口号化,产生认识误区和形式主义
(岗位针对性,复合型人才,顶岗半年, 80%校内生产性实训,半工半读)
“工学结合”的核心目标——学习与未来工作实际需求一致
“工学结合”的目标并不仅仅在于就业和工作,而在于技术能力、进而就业能力的培养。
核心(技术)能力的培养——体现技术教育的本质和高等教育应有的教育效率
04
按训练内涵与特点分 技能训练类 技术应用训练类 技术管理训练类 创意、设计训练类 实务流程训练类 核心:基本能力训练类;应用和创新能力训练类
技术应用类实训室
电子信息、机械工程、印刷技术、生化与食品、建筑工程、汽车与交通等专业的实训室,按照企业生产车间的环境和流程布局,引入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承担部分生产任务,开展生产性实训;与企业合作进行应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开设学生创新项目。
学生创新制作的部分作品
横向项目、专利、技能培训
2007年—2009年: 横向项目309项,到账经费4339.79万元(其中08-09年突破3000万) 申请专利224项、授权专利116项 (发明18项、实用新型88项、外观设计10项) 技能培训与鉴定:举办培训班563个共41519人次,组织技能培训鉴定与认证142225人次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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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建设不仅要满足当前、而且要满足未来高职教育发展需要
“产学创用”一体化的实训室建设,是实现培养学生的基本能力向应用和创新能力提升的必备条件
从基本能力训练到应用与创新能力训练,是突出高职能力培养水平的关键,也是高职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同时有利于解决现存的一系列管理矛盾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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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欢迎交流指导 0755-26019118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
附件
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
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表1-1-1三年建设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
负责人
所含专业/
涉及部门
专业/ 部门负责人
经费
(万)
中央财政支持
01
酒店管理专业
沈建龙
酒店管理
周寒琼
835
物业管理
叶秀霜
02
导游专业
邓德智
导游
於佩红
835
旅行社经营管理
池 静03Fra bibliotek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
周国忠
景区开发与管理
冯海霞
975
休闲服务与管理
康保苓
04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二、高职教育发展环境逐步改善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国家人才发展主要指标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要从2010年的24.4%提高到2020年的28%。《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并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强调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将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和育人模式。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高校: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计划行为,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计划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支持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研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项目院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发挥项目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建设计划实行中央、省、项目院校举办方和项目院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院校管理为基础,省、项目院校举办方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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