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及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中外财税差异分析报告

中外财税差异分析报告本报告旨在对中外财税差异进行分析,并比较其影响和解决方法。
中外财税差异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在财务和税务方面的差异。
这种差异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税法法规、会计准则和税务政策等。
本报告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税法法规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往往有各自的税法法规。
这些差异体现在税收对象、税率、税基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例如,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较高,而某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税务部门对于税收的监管力度和治理水平的差异。
二、会计准则差异会计准则的差异也是中外财税差异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国家或地区采用的会计准则可能存在差异,如中国采用的是中国会计准则(CAS),而美国采用的是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
会计准则的差异会直接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从而影响税务申报和税收计算。
三、税务政策差异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政策也存在差异。
税务政策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调节政策和税收管理政策等方面。
例如,某些国家或地区对外商投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采取更加保护主义的税收政策。
这些差异会对跨国企业的税务规划和税收筹划产生重要影响。
四、影响与解决方法财税差异对跨国企业的经营和投资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财税差异可能导致企业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税负差异,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竞争力。
其次,财税差异可能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务合规成本。
针对这些影响,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方法,包括税务规划、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管理等。
综上所述,中外财税差异是跨国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了解和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进行合理的财税规划和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将通过深入分析中外财税差异的各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财税差异所带来的挑战。
所得税两税合一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 )两税合一对外资企业 的不利影响 一 1 . 两税合一使名义税率降低 ,外资企业失去竞
争优 势 。两 税并 行 时 ,内外 资企业 所 得税 法 的名 义
税率都 为3 %,但外资企 业 的实 际税率为 1 %左 3 3 右 ,而 内资企 业 的实 际税 率却 为 2 %左 右 ,内资企 5 业 的税 负几 乎 是 外 资企 业 的2 ,这 也使 得 内 资企 倍 业背着沉 重 的包袱在与外 资企业竞争 。两税合一 后 ,名义税率降至2 %,这一定程度上减轻 了内资 5
我 国两 税并 行 对外 资 企业 实行 的超 国 民待遇 违 背 了公 平 竞 争 的原则 。不 仅 直 接 减少 了税 收 收入 ,
还造 成税 制 复 杂化 ,以及 税收 征 管成 本 的增加 ,诱
摩擦和矛盾 ,降低了征税效率 ,违反了简便 、省费 的征收管理原则 ,影响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资 源配 置 的效 益 ,进 而抑 制 了我 国税 制 的现 代化 建 设
争 中 ,将处 于极 为不 利 的境 地 。
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 。 2 收优惠数量减少 ,外资企业平均应纳税额 . 税
( ) 三 两税并行使税收优惠形式单 一 ,优 惠政
策 多变 ,扰乱 了正 常 的税 收 秩序 税 改 以前 ,对外 资企 业 的优 惠 政策 ,往往 偏重
增加。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 》的3 多条规定 中,有 1余条是关于税 0 0
( )两税 合一 对外 资企 业 的有 利影 响 二
产 业 的外 资企 业影 响 巨大 ,这部 分外 资企 业需 要考
虑新的措施 ,例如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或增加环境 保护与节能节水 、支持安全生产等投资,来争取新 的税收优惠以减轻总体税负。 最后 ,我们建议外资企业的管理层考虑到诸多 变化 ,对税改的动态予以充分关注。重新评估新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影响
河 南机 电 高 等 专科 学校 河 南 师 范 大 学 法 学 院
魏 芳
高新 杰
【 摘
要】20 年 1 1日 08 月 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 实施条例与旧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 , 企业在计算、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准确
( 营业 ) 收入 的 5 。这 项 新 规 定与 国际 ‰ 做 法 接近 。 4 告费 、 广 业务宣 传费 的扣除
境 发 生 了有 利变 化 ,必 将 对 企业 产 生 多
方 面 的积 极 影响 。
一
、
新 企业 所得 税法 及其 实施 条例 的
除 , 消 了实行 多年 的 内资企 业计税 工 资 取
扣 除。对 合理 的判 断 , 要从 雇 员实 际提 主
供 的服 务 与报 酬 总 额 在数 量 上 是否 配 比
合理 进行 , 凡是 符合 企业 生产 经营活 动 常 规 而发 生 的 工资 薪 金 支 出都可 以在 税 前
据 实 扣 除。 国家 税 务 总局 还 将 通过 制 定
《 工资 扣 除管 理 办法 》 “ 对 合理 的 ” 行 明 进
不 征税 收 入 及免 税 收入 不 再 加入 应 纳 税
两项 只是计 税依 据发 生 了变化 , 除比例 扣 未变, 但是 对于 职工 教育 经费超 标准 的部 分, 采取 了允许 无限 期 向 以后 年度结 转扣
除 , 然在 时间上 往 后做 了递 延 , 是 这 虽 但
所 得 额 的计 算 。最 明 显 的变 化是 由原 来 的 以全部 收 入参 与 计 算 改 为只 就征 税 收 入 进 行计 算 。 ( ) 二 主要税 前扣 除项 目标准 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变化及现实意义

经济研究导刊
E C0N 0MI S ARC GUI C R e i o4 a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的 主要 变化及现实意义
刘 冰
( 宁抚顺市热力有限公 司, 辽 辽宁 抚顺 13 0 ) 10 6 摘 要:0 8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20 以下 简称新税 法) 旧税 法存在很 大差异 , 与 其特
中, 随着新会计 准则 的颁布实 施 , 旧税法 已无法满 足企业 经
济管理 的需要 , 针对其不 足 , 新税 法主要在 以下方面进行 了
重大变动 :
( ) 用 范 围 的变 化 一 适
旧税法将纳税 人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 实行 分别对 待 , 企 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 由《 规范 内资企业的纳税 行为 , 外 资企业则适用《 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 国企业所得税法 》 使外企 , 能够享受“ 国民待遇 ” 超 。新税法实现 了内、 资所得税法 的 外 合并 , 统一规定 : 企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 织 为企业 所得税 的纳税人 , 并按国际通 行做法将 纳税人划分 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 和“ ,
新税法统 一 了内、 外资企业 税前扣除 政策 , 统一 规范 了
对 工资薪金 、 三项职工 经费 、 业务招待 费 、 告费 、 广 业务宣传
费、 捐赠 支出等税前扣 除项 目的扣除办法和标 准 , 简化 了所 得税核算方法。如 : 1 . 工资薪金和三项职工经费 旧税法规定对 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 资扣 除制度 , 而对外 资企业采取 据实扣除制 度 , 规定纳税人 的职_ 丁福利 费 、 工会 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 分别按计税工资 总额的 1%、%、. 4 2 1 % 5 计 算扣除。新税 法放宽了对工资薪金支 出税前扣除 的限制 , 实行据 实扣除制度 , 消了计税工 资的概念 ; 取 将三项经 费 的 计税依据 由“ 计税工资 总额 ” 调整为 “ 工资薪金 总额” 将职工 ,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浅谈企业所得税对我国企业的影响摘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有较大的创新。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我国企业产生了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中小企业一、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发展历程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这二十多年间,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分为三步走,先后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目前也基本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个人所得征税制度的统一则于1994年一步到位。
这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过渡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头 、厦 门和海南 经济特区 ;国家需 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 业, 是指拥 有核心 自主知识产权 , 同时符 合《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企业所 得税法实 施条例》 3 规定 的条件 , 按照《 第9 条 并 高新 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二 、 企 业 所得 税 法及 过 渡 优 惠 政 策 对 外 资 企 业 的 影 响 新
( 通知一》 规定 , 0 8 1 1 《 ) 自2 0 年 月 日起 , 原享受低 税率优惠政策
的企业 , 在新税法施行后5 内逐步过渡到法 定税率 。其 中: 年 享 受企业所得税 1%税 率 的企 业 ,0 8 5 20 年按 1 %税 率执行 ,09 8 20 年按2 %税率执 行 ,0 0 按2 %税率 执行 ,0 按2 %税 0 21年 2 2 1年 1 4 率执行 ,0 2 2 1年按2 %税率执行 ; 5 原执行2 %税率 的企 业 ,0 8 4 20 年起按2 %税率执行 。 5 而原享受企 业所 得税 “ 两免三减半” “ 、五
续享受 “ 两免三减半 ”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新创 办的高 ; 新技术企业 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税等等 。
做法体 现 了税 收政 策 的延续 性 , 也为原 先享受 “ 免三减 半” 两
的外资企业 提供 了一个避风港 。
过渡政策 的出台 ,在一定程度上 减轻 了很多位于经济特
渡优惠期安排 , 对外资企业 的财务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影 响。 2即使税 收过 渡优 惠期 的存在 也不能改变 外企总体税 负 . 上升的事实。虽然税 收过渡优惠期 的存在 , 使外企 因所得税调
影 响。福建泉州某港 资服装企业 的财务经理表示 , 过渡政策和
他们原 本预想的政策调整差异不 大 , 企业 对此早有心理准 备。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比较

从主要 内容看,改革后的新 企业 所得税法 》的主要 特色 经营收入 , 财产转让 收入 ;利息收 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 可以概括为 : 五个统一、两个过 渡” “ ,即统 一税 法并适用于所 费收入 。 股息收入 ; 他收入 。 其 有 内、外资企业 ,统一并适 当降低企业 所得税税率 ;统一和规 新条例规定收入 总额包括 : 销售货物收入 , 提供劳务收入;
范税前扣 除办 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 策,建 立 “ 产业优 惠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
为主、区域优 惠为辅” 的新税 收优 惠体系 ,统一 企业所得 税征 金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 收入 。 收管理制度。对部分 特定区域 实行过渡性优 惠政 策,对享受法
2 税 率 的比 较 .
外资企业偏松、对内资企 业偏 紧的问题 。二是现行企 业所得税
的流失。三是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实施 1 0多年来,我国 新情况及时完善制度和修订法律条 款。
旧 《 业 所得 税暂 行 条例 ) 定,内资企 业 适用税 率为 企 )规 新 企业所 得税法 规定,非居 民企业在 中国境 内未设立 立机构、场所) ;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 内的所 得缴纳企业 所得税,
括 现金、存 款、应收 账款、应收票据、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
投 资以及债务 的豁免等 , 企业取得 收入 的非货 币形式,包括 固
旧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 例》第二条规 定,下列实 行独立经 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 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
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 为企 业所 得税 的纳税义务人: 国有企业、 到期的债 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 益等。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 制企业、有生产、经营 原 企业所得税暂 行条 例 虽然未对应税收入 的形式进行 所得和其他所得 的其他 组织。 明确的规 定, 但在实际税收征纳 中, 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 ,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外资企业的纳税筹划

一
、
“ 两税合并” 对外资企业总体的影响
工 资 薪 金 费用 必须 是 实 际发 生 的 、 理 的 工 资 薪 金 . 则 合 否
1 实 际 总体 税 负 降低 了 、
将 不 予 税 前 扣 除 。 这 与 原外 资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规 区别 较 大 因
此 , 业 应 当尽 快 整 理 目前 员 工 工 资 薪 金情 况 . 于 不 合 理 、 企 对
无 论 对 于 内 资 企 业还 是外 资企 业 .两 税 合 并 都 意 味着 一
个 相 对 公 平 的 竞 争起 点 . 方 面 . 将 结 束 “ 外 资 ” 一 这 假 的避 税 行
正 式 实 施 。 时 .9 1 4月 9 日颁 布 的 《 华 人 民共 和 国外 同 19 年 中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企 业所 得 税 法 》 19 和 9 3年 1 2月 1 3日颁 布 的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外商 投资 企 业 和外 国企 业 所 得 税 法 暂 行
新 税 法 给 人 的 粗 印 象 . 内资 企 业 税 负 降 低 了 . 资企 业 是 外
的税 收 成 本 则 可 能 增 加 笔 者 认 为 . 际上 现 有 企 业 的 总 体 税 实
负 降低 了 。一方 面 . 义 税 率 由 3 %调 低 至 2 %. 且 还有 优 名 3 5 而 惠 税 率 , 非 居 民企 业 , 果 在 中 国境 内 未设 立 机 构 、 所 的 , 对 如 场 或 者 虽 设 立 机 构 、 所 但 取 得 的 所 得 与 其 所 设 机 构 、 所 没 有 场 场 实 际联 系 的 , 用 税 率 为 2 % 另外 . 型 微 利 企 业 是 2 % . 适 0 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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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悄然施行。
新的企业所得税顺应了世界趋势,更加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必将促使我国的税制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和再分配功能。
分析了新旧企业所得税之间的差异,并从微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外资企业;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比较,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内资企业、外资企业统一适用新所得税法;二是将原来的税率由33%降为25%;三是修改了原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新的税收优惠体系;四是内资和外资统一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同时还对老企业规定了五年的过渡期。
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首次引入“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个人以外的组织或实体课税,是以法人作为标准认定纳税人的。
实行法人税制是企业所得税制发展的方向,也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更加规范、科学、合理地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
按照国际的通行做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界定纳税人身份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以法人主体为标准纳税。
居民企业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而非居民企业则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2)适用税率的变化。
在原所得税法下,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
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负趋于公平,可以避免“假外资”企业造成的国家税源流失(3)应税收入的变化。
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为企业的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为纳税人取得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采用的是列举法;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采用宽口径的收入,总额概念,新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收入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充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实行新企业所得税后,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构成发生了变化,所得税申报表也必将发生变化,
(4)
税收优惠政策有改变。
新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保留了对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并将税收优惠原则由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转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同时用间接优惠替代直接优惠,将税收优惠政策与具体项目挂钩,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具体而言:第一,扩大。
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确保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扩大了对环保的优惠政策,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新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其投资额的可抵扣比例达到70%,优惠力度相当大。
第二,替代。
①现行税法对于安置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直接享受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税法用替代性优惠政策代替直接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于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样既给予了企业优惠政策,又保障了待业人员和残疾人员的权益;②新税法改变了对利用“三废”为原料生产的企业直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取而代之为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取消。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经济特
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5%的优惠税率。
第四,过渡。
对按照现行税法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老企业,给予5年的过渡性照顾期,逐步过渡到新税率,可以减少新税法对企业的冲击,实现平稳过渡。
第五,保留。
新所得税法继续保留了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所给予的优惠政策,保留了从事农、林、牧、渔业、公共基础设施、环保、节能节水等项目的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另外还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
(5)增加了反避税条款。
面对企业日益增强的避
税现象,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惯例,对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一般反避税、防范资本弱化、核定程序等反避税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