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接报登记表
事故直报系统报送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附件1:(一)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2.本表内容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30日内逐步补充完善,并对所填内容进行核实更新。
3.受伤指事故造成从业者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受到伤害,需歇工3个工作日及以上(下同)。
(二)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登记表填报说明:1.本报表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报告。
2.本报表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送,30日内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续报。
3.文化程度:按(1)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中专;(5)大专;(6)大学;(7)硕士以上(三)填表说明1.表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与原行业领域分类对应情况A 农林牧渔业:农用机械(01农业);渔业船舶(04渔业);其他。
B 采矿业:煤矿(06煤炭采选业);金属非金属矿山(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非金属矿采选业,11其他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C、F、H商贸制造业:化工(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27医药制造业,28化学纤维制造业);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制造);轻工(13农副食品加工,14食品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家具制造业,22造纸和纸制品业,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烟草(16烟草制造业);纺织(17纺织业,18纺织服务,服饰业);建材(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冶金(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机械(33金属制品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35专用设备制造业,36汽车制造业,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F 批发和零售业;H住宿和餐饮业;其他。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程序暂行规定2011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5号各处室、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程序,提高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报告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报告,按照《办法》第二章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办法》(鲁安监发〔2011〕98号)的规定执行。
1.事故的接报。
(1)接到较大以上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员(日常工作时间由有关业务处室负责,晚间和节假日时间由值班室值班人员负责)要认真询问、核实、记录事故相关情况,对非工矿商贸事故应与省直有关部门联系确认核准。
基本情况摸清后,要立即向有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业务分管局领导报告事故概况。
(2)对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工矿商贸事故,或10人以上死亡的非工矿商贸事故,或经局分管领导认为确有必要的较大涉险事故,要立即向局主要领导电话报告,其他较大以上事故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3)接报人员随后要填写《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登记表》。
2.事故的上报。
(1)事故上报范围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死亡5人以上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和事故性质暂时不清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2)接报人员负责起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专报登记簿》中的顺序确定编号,送局领导签发后上报。
其中,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经有关业务分管局领导签发,重大以上事故经局主要领导签发。
应急预案规范化格式文本

事故发经过
调查人: 年月日 讲诉人: 年月日
现场证据
调查人: 年月日
事故原因分析
分析人员: 年月日
采取的纠正措施
批准人: 实施人:
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规范化格式文本
安全生产事故接报登记表
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详情
报告人
报告人联系方式
接报后处理情况
备注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登记表
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主要原因
事故主要经过
事故责任分析及整改防范措施
人员伤亡及处理情况
部门处理意见
安环部处理意见
公司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事故类型
事故发生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微伤、轻伤偏轻的,由安全主管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部门负责人作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轻伤偏重的,扣发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当月全部奖金。
总经理对安全主管进行诫勉谈话,部门负责人作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扣发总经理、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人半年或者全年奖金并作书面检讨。
总经理责成安全主管成立调查组调查事故,调查完毕作出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各岗位工作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轻微伤、轻伤偏轻生产事故次的,按轻伤偏重生产事故处理。
北京市长阳工业公司 2022 年 7月 14 日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将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即将赶——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o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即将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操纵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允许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是企业和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它可以全面记录和统计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和信息参考,有助于发现问题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本文将从定义、内容、填写方法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一、定义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是指企业和组织为了管理和监控安全生产工作而制定的一种记录和统计表格,用于记录和统计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统计、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岗位培训等内容。
二、内容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统计: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影响、原因和责任人等信息,帮助企业和组织了解事故发生的频次和严重程度,及时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隐患排查:记录对企业和组织进行的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等信息,帮助企业和组织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
3. 应急演练:记录进行应急演练的时间、地点、演练内容和反馈情况等信息,帮助企业和组织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漏洞并加以改进,提高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4. 岗位培训:记录对岗位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信息,帮助企业和组织了解培训的覆盖面和效果,及时发现培训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填写方法填写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及时准确:填写不应拖延,要在事故、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岗位培训等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完整详细:记录时要尽量详细和全面,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原因、处理措施等必要信息,以便于后续统计分析和决策。
3. 分门别类:按照事故统计、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岗位培训等不同内容分别记录,做到有序、清晰。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1. 建议将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化,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分析,提高数据的可读性和整合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样本(2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样本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承建标段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5)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工会做出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地方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五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责任人员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指挥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月报表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样本关于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及处理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为确保生产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积累生产经验,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严格的操作规范、安全知识培训及设备维护等措施,预防因员工安全知识缺乏、设备缺陷、施工违规、项目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等因素导致的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1.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电站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2. 电站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县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研究并采取进一步措施。
3. 事故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1. 重大事故必须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向上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一般事故则由安全科组提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公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 事故分析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相关人员参与,主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损伤情况及提出现场改进意见和处理方法。
3.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1. 对事故的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 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电站负责人应负责落实。
对于电站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电站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处理。
3. 对于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领导人或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2024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版一、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之际,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或工地(项目)负责人报告。
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需在8小时内,将事故详情上报至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
若事故涉及火灾且性质严重,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2. 外地项目部需在事故发生当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采用《事故快报》模板)向分公司安全科提交报告。
3. 对于需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项目部需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措施等信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事故快报》形式)报至公司安全部门及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随后需在24小时内,以相同方式及内容上报至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及派出所。
外地项目部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亦需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4. 当出现事故先兆或重大未遂事件时,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报告事故并迅速组织应急管理措施的实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时撤离,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负责对现场进行保护。
2. 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项目经理在撤离人员及实施应急措施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3. 事故现场需得到有效保护,以便后续调查。
三、事故调查要求项目部应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与取证工作,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任何拒绝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均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与罚款,并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原则与程序1. 事故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2. 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验证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