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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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复习要点

会计从业资格证复习要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要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度、规范和办法;4、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责任主体;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三、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2、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4、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事项;三会计年度和记账本位币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四原始凭证1、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5、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五记账凭证1、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3、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4、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5、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尚未入账发生错误,可撕毁并重新填制,如果入账后发现错误,应按更正错账的方法更正并签章,不得撕毁;6、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帐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帐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六会计账簿1、会计帐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2、会计帐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3、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帐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5、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七会计处理方法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八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2、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3、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5、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九会计档案管理1、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2、会计档案具体包括: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四、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⑴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⑵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⑷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收到检举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收到检举的部门、负责处理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⑴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⑵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⑶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2、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4、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5、依法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二代理记账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⑴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⑵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⑷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3、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4、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5、代理记账业务范围⑴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⑵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⑶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⑷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6、委托人义务⑴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⑵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7、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8、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四会计从业资格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2、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⑴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⑵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⑶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⑴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⑵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⑷编制移交清册;4、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六、法律责任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⑴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⑵私设会计帐簿的;⑶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⑷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⑸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⑹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⑺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⑻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⑼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⑽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同上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5、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6、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同单位负责人;7、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是调整银行结算业务关系、票据管理和票据流通关系的金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二支付结算的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2、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3、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3、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4、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5、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6、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7、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8、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2、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4、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人民币符号“¥”;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6、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二、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1、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3、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原则⑴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原则: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⑵自愿选择原则;⑶存款保密原则;⑷监督管理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除外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2、存款人申请开立、变更、撤销一般存款账户、除预算资金外的专用存款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时,必须出具其基本存款开户登记证;3、开户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三基本存款账户。

2021年8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必做(附答案解析)

2021年8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必做(附答案解析)

八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前必做(附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 )是指通过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和违法会计行为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从中得到警示,提高法律意识,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A、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B、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C、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D、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参考答案】:B【解析】: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包括: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教育,就是在社会上广泛宣传会计职业道德基本常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就是指对会计人员开展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内容的教育;会计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

2、1988年6月,财政部印发《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为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等企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 )的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A、10年B、15年C、20年D、30年【参考答案】:D【解析】:我国会计人员表彰制度早在1963年就实现了制度化,1963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会计人员职权试行条例》;1988年6月,财政部印发《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试行规定》,此规定中对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满30年的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3、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问题的法是( )。

A、根本法B、普通法C、程序法D、狭义的法【参考答案】:A【解析】:根据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可以将法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本法指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其内容一般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根本问题。

故A选项正确。

4、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是( )。

A、会计机构负责人B、总会计师C、单位法定代表人D、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领导人【参考答案】:C【解析】:《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法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知识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要点汇总自制讲义1.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性法规、会计规章等。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有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3.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制定并发布;5.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6.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的要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前提;7.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会计账簿的直接依据;8.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

9.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等。

10.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11.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3.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1.单位规模的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3.经营管理的要求;14.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5.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17.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

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1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202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精讲(第二节)

202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精讲(第二节)

202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知识精讲(第二节)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制度。

包括内容: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注意】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能够对相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例题·判断题】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国务院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 )【答案】×【解析】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相关部门能够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能够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注意】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总后勤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总参谋部。

【例题·判断题】铁道部能够依照《会计法》和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铁路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但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 )【答案】×【解析】应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而非备案。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附答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其中根据《立法法》,(会计法律)的效力最高。

二、会计法律:1、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制定,是有关(会计)的法律2、目前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两部,其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法规的依据3、《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于(1993)( 1999)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1999 )年修订的《会计法》4、目前修订后的《会计法》突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地位和职能)强调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5、(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也是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6、《注册会计师法》颁发于(1993 )年,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三、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是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1、目前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两部2、( 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师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中,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3、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不得(虚假)(隐瞒)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制定,是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人员和工作管理)的制度1、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2、会计部门规章有(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注师注册办法、注师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基本准则)。

.3、会计规范性文件有(准则第1号、企业会计制度、工作基础规范、档案管理办法、继续教育规定、表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形成了(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工作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管理体制二、行政管理1、《法》规定,(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我国对会计工作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原则下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体制4、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依照法律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4、财政部门履行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场管理)(人才评价)(监督检查),其中(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一项最基本的职能5、《会计法》规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均由(财政部)制定,其他部门无权制定,有关部门和地方可以参与其中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6、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退出管理)三个方面,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等7、我国有(1000多万名)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否则是违法行为8、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活动中起(鉴证)作用9、从事审计业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0、要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全国注师统考)并从事审计工作(满2 )年11、会计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的条件是(取得注师证书后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12、能对上市公司和证券相关经营机构审计的条件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13、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在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4、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条件是(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5、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管理属于(会计市场)管理职能16、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主要用于(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17、(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地方财政部门和中央个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18、(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19、( 财政部)组织实施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和对违法行为处罚三、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四、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法人)(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3、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是(具备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的经历)4、担任总会计师的条件(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一个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满3年)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资料质量的保证2、《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其他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3、伪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编造)4、变造会计凭证、账簿资料是指(以涂改、挖补手段)5、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编造虚假的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报告的数据)6、(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会计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会计凭证1、(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2、原始凭证通常由(经办人)取得或填制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应(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4、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5、记账凭证应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三、会计账簿1、会计账簿是(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的中间环节2、会计账簿登记应以(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3、各单位应保证账簿与(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四、财务会计报告1、财务会计报告应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编制2、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3、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五、会计档案1、《会计法》规定,单位对(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2、(财政部)(国家档案总局)联合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六、其他1、会计年度自(公立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应(选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4、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应将(原因)(情况)(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第四节:会计监督一、狭义的会计监督是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性进行审查二、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人员),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2、《会计法》规定,(单位)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明确(1)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员)(记账人员)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2)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保管人)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的职责(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按制度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四、政府监督:1、政府监督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象是(单位会计行为、会计资料)2、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劵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可以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3、对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的行为,(财政)部门可作出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依法设账)检查、(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检查、(核算结果是否准确)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5、《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五、社会监督:1、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对象是(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2、单位、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属于(社会监督)范畴4、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有(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验资报告)(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 其他审计业务)5、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仅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不能替代或减轻( 单位负责)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1、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单位不具备条件的应当(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3、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管理需求)因素4、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个单位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5、回避制度是指对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或执业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7、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不得担任(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不得担任(出纳)8、直系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亲)(近姻亲)关系二、代理记账1、目前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三类2、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办理的业务有(审原始凭证、填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告)(对外提供报告)4、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 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性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1、凡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3、从事(稽核、出纳、会计主管、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资料档案保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会计从业资格证4、《法》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7、会计从业资格(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8、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应当符合(守法)(有道德)( 有技能)条件9、可免考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的条件是(教委认可的、中专或中专以上、会计类学历、毕业2年内)10、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可向考试所在地县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证书的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法》规定,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12、因违法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资格证书起(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在(上岗)( 离岗)( 调转)(变更)要进行登记备案14、上岗注册登记应自从事会计工作日起(9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15、离岗人员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 半年)的应办理备案16、调转的应在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并在办理调出手续日起(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17、《法》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持“证"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持“证”但不在会计岗位工作)1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三个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19、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2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接受培训)(自学)两种,以(培训)为主,以(自学)为重要补充21、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其中(高级会计师)是高级职务,( 会计师)是中级职务,(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是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级、中级资格取得实行(全国统考),高级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是(高级会计实务)4、高级会计师资格合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3、会计工作岗位一般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稽核、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财产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费员、收银员、库房记帐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六、会计人员工作交接:1、会计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因(调动)(离职)(因病)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办理交接手续2、移交人因病不能交接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移交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担法律责任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4、移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须与账簿记录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须(限期查清)5、移交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须查明原因,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6、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7、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人和(会计主管)人负责监交8、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 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9、移交清册应填制(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0、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2021年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测题(附答案解析)

2021年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测题(附答案解析)

2021年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测题(附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甲公司8月20日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5万元。

20日,一材料供应商上门到甲公司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货款。

财务人员为了尽快将供应商“打发走”,就向材料供应商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

根据规定,甲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 )。

A、空头支票B、远期支票C、伪造支票D、变造支票【参考答案】:A【解析】:签发金额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称为空头支票。

2、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 )。

A、公历制B、夏历制C、农历制D、阴历制【参考答案】:A【解析】: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

3、下列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托收承付结算B、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是500元C、任何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款项均可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结算D、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参考答案】:A【解析】:关于托收承付,有如下细则: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验单承付期为3天,验货承付期为10天。

4、( )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A、耕地占用税B、农业税C、关税D、营业税【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5、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以具体准则为依据。

()A、B、C、D、【参考答案】:B【解析】:"基本准则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基本准则在准则体系中具有统驭地位,起统驭作用。

"6、纳税人在账簿上采用不列收入、少列收入的方式,致使少纳税款的行为属于(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点汇总一、教材上直接要点汇总1、会计法律制度构成,(1)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行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财政部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范文件《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我国会计行政管理原则统一指导,分级管理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1、准则制度规范制定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4、会计工作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中国会计学会5、单位负责人包括:厂长、董事长、行政官员、合伙人、投资人,不含总经理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7、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条件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9、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10、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出具单位重开更正,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11、账簿有错误加盖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盖章12、财务报告加盖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总会计师也要签名盖章13、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14、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整年的公立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包括月度、季度、年度1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也可以用外币。

但是财务报告要折算为人民币16、会计处理方法变更时要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17、会计记录的文字用中文.也可以同时用一种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18、会计监督体系包括单位内部监督、政府财政部门政府监督监督、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19、单位内部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政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20、财政部门监督职责1、依法设置账簿检查2、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检查3、单位会计核算情况检查4、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检查21、单位个人艰巨违反会计法赫制度的行为属于外部监督22、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区别1、独立性不同2、审计方式不同3、审计目标不同4、审计职责总用不同5、审计准则不同2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2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审计业务包括1、审查报表,出审计报告2、验资,出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人力清算出报告4、其他审计业务25、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工作26、亲属关系包括婚姻、血缘、收养关系27、回避的三种亲属关系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亲因关系28、代理记账机构条件1、有3名以上会计从业资格人员2、负责人要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3有固定场所4、有健全业务鬼法制度29、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主营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变化也变更登记30、下列人员要有从业资格证1、会计机构负责人2、出纳3、稽核4、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财务成果核算7、财物收发8、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31、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本知识技能32、提供虚假报告做假账贪污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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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高概率考点)1、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立总会计师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原始凭证记载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改正,改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改正。

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4、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要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她未了事项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6、正在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会计档案不得销毁7、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丅理调出手续;并自办丅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8、普通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丅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单位撤并、所属单位负责人迟延、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丅理睬计交接负责人之间有矛盾、主管单位以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9、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10、会计法42—45条第四十二条违背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如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如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关于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立会计账簿;(二)私设会计账簿;(三)未按照规定填制、获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获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四)以未经审核会计凭证为根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五)随意变更会计解决办法;(六)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根据不一致;(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回绝依法实行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关于会计资料及关于状况;(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关于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惩罚另有规定,依照关于法律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如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关于单位依法予以罢免直至开除行政处分;对其中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如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如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关于单位依法予以罢免直至开除行政处分;对其中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她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如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关于单位依法予以降级、罢免、开除行政处分。

1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1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3、对不真实、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精确、不完整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规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改正、补充14、会计法律制度构成制定机关→制度→例如人大→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会计行政法规(两个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第…号令;第…号文)地方性人大等→地方性会计法规《山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效力:会计法>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地方性法规(二)教材增长内容以及规定提高1、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基本——权责发生制性原则会计信息质量规定(8个原则)可比性原则(可比+一贯)、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客观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性原则、谨慎性原则2、发生销货退回,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要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要获得对方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3、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要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4、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5、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6、设立会计机构需要考虑因素(1)单位规模大小(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3)经营管理规定7、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予以两次行政惩罚又偷税,处3年如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1倍以上5倍如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如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如下罚金8、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她因素而终结,在终结和办丅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会计档案,应当由终结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送关于档案馆代管10、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轻予以行政惩罚:(1)违法会计行为是初犯,且积极改正违法会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2)违法会计行为是受她人胁迫进行;(3)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违法会计行为有立功体现;(4)其他依法应当从轻予以行政惩罚11、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告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拟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告知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告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汇票丢失后:挂失止付(三日内)→申请公示催告、向法院提起诉讼12、支票上出票人签章,出票人为单位,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13、必要持税务登记证件办丅理事项:(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丅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丅理停业、歇业;(7)其她关于税务事项14、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1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行正常税收征收管理16、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关于规定设立账簿。

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解决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7、租店、租柜经营单位和个人,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不得使用出租单位发票。

所需发票,按照规定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18、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期限、顺序、逐栏、所有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19、发票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

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发票有同等效力。

被调出查验发票单位和个人不得回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应当及时返还21、单位和个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获得与纳税关于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可以规定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承认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凭证22、税务机关应当依照以便、快捷、安全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23、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2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状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25、公司或者外国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合与其关联公司之间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公司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公司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节26、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欠税状况,在办税场合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示27、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困难是指(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局限性以缴纳税款。

28、妥善解决道德冲突现实生活中会计人员面对问题总是是非分明,但经常会晤对利益冲突问题,如(1)也许会来自专横监事、经理、董事、合伙人压力,或也许会产生压力家庭或个人关系对会计师产生干扰(2)会计人员也许被规定做出违背技术和专业准则行为(3)在对忠诚权衡中,如在职业会计师上级和所需遵循专业行为为准则之间,也许产生问题(4)当有助于雇主或客户误导性信息被发布,并且发布成果不一定使会计师受益,也许会浮现冲突29、如遇到严重职业道德问题时,职业会计师一方面应遵循所在组织已有政策加以解决;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解决道德冲突,则考虑:(1)向直接上级阐明这一冲突(2)私下向独立顾问或适当职业会计师团队谋求征询和建议,以获取对也许法律程序理解(3)在通过所有内部复议程序之后,如果冲突仍存在,没有选取,只能辞职,并向公司恰当代表提交信息备忘录30、当职业会计师在母国以外国家执业,并且两国职业道德规定在详细问题上有差别时,合用如下规定:(1)如果执业地国家职业道德规定不比IFAC准则严格,应运用IFAC准则;(2)如果执业地国家职业道德规定比IFAC准则严格,应运用执业地准则;(3)如果母国职业道德规定对国外执业是强制合用,且比以上两款列示准则严格,那么应运用母国职业道德规定31、有下列状况之一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毕规定继续教诲时间:(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半年; (2)年度内病假超过半年;(3)生育; (4)其她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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