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电气火灾(兰州石化火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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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和大连石化两起事故有关材料

兰州石化和大连石化两起事故有关材料

兰州石化“9.8”和大连石化“9.12”两起事故有关材料各位领导,同志们:刚才播放了兰州石化“9.8”生产事故和大连石化“9.12”闪爆事故的录像。

在国庆节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板块有关人员也向各企业做了初步的通报,使各单位对事故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

下面我对这两起事故做进一步的剖析,并就如何汲取事故教训,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通过分析这两起事故可以看到,事故的发生都是由多个因素同时失控引起的,这两起事故就暴露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第一、生产受控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工艺变动管理执行不严肃。

炼化板块25项生产受控管理制度中的《炼化装臵操作规程管理规定》和《生产工艺调整与操作变动监控管理规定》,都对工艺变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兰州石化的规章制度也对此做出了相应规定。

但“9.8”事故却暴露出,企业个别基层管理人员对于工艺变动的风险认识不足,未引起高度重视。

对乙烯装臵废碱处理单元接入脱盐水临时管线这一工艺变更,没有进行风险分析,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没有对变更制订操作规程,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仅以口头要求岗位操作人员在使用后拆除临时管线。

由于废碱处理单元开车前需要先加水进行水运,现场操作人员在水运切换为碱运前,未拆除临时管线,阀门未完全关闭,操作过程没有实行步步确认,最终因现场操作工违章操作,导致废碱液窜入脱盐水系统,致使超高压蒸汽管线和减温器失效破裂,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第二、对炼化生产和设备的风险认识不足,专业管理不到位。

从兰州石化“9.8”事故可以看到,公司和分厂的设备、工艺专业管理部门,对氯离子造成300系列不锈钢应力腐蚀开裂认识不足。

在实际生产中,设计单位和专业管理部门都没有对脱盐水中的氯离子含量提出控制指标要求,也没有进行监控分析,致使超高压蒸汽系统304H材质的管道,在事故前就因氯离子应力腐蚀形成了初始的裂纹,在事故中又因碱液窜入,虽然裂解炉高压蒸汽汽包PH在线监控仪已经显示PH值突增,但岗位人员也没有及时发现,结果造成管线因碱脆急剧开裂。

经典化工安全事故案列分析

经典化工安全事故案列分析

古人说:“君子务本,本立则道生。

”抓安全,其实道理不复杂:思想上“安全第一”,落实中“预防为主”,行动时“综合治理”,一以贯之,功到自然成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讨论一下如何消除控制风险,让事故远离我们!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厦门化工厂蒸汽泄漏事故:原因初步查明8月14日发生蒸汽泄漏事故的化工厂为厦门腾龙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事故原因查明如下。

腾龙特种树脂有限公司为翔鹭腾龙集团旗下公司。

翔鹭腾龙集团是一家以石化为主业的多元化企业集团,2012年营业额超千亿元人民币。

经调查,该起事故初步确定事故原因为:腾龙特种树脂有限公司蒸汽的架空输送管道发生轻微泄漏,公司带压作业实施堵漏,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引起蒸汽管道泄漏点扩大而快速泄漏,泄漏产生的冲力导致人员死伤。

8月14日夜,位于厦门海沧的厦门腾龙特种树脂有限公司发生蒸汽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和3人受伤。

目前,伤者正在厦门第一医院和174医院进行救治,有关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事故原因。

分析:带压作业实施堵漏,本来属于高风险作业,风险分析显然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慎,归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作业前对工艺的危险性了解不够,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根本没有将此事提到应急的心态;综上所述:本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没有做到安全标准化:作业前安全确认太过随意、检维修方案的制定不完善,风险分析有极大的漏洞。

也折射出该企业对于紧急事故应急预案不够重视,执行力度差,员工主观能动性差。

从而导致本次恶性事故。

通过本案例告诉我们,带压堵漏要警醒起来,深刻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为我们以后工作起到警示作用。

2、8月10日晚8时40分许,南昌市洪都住宅区96栋1单元6楼突然起火,由于消火栓没水、消防枪水压不够,消防和数百居民束手无策,大火烧了2个半小时还没灭3户人家被烧光.3、近日,绍兴县供销系统在夏履镇举行了一场消防实战演习比赛,一名男子拿起一个干粉灭火器跑到油盆前,拔掉灭火器保险栓,对着起火的油盆喷射。

兰州石化“2002.10.2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兰州石化“2002.10.2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兰州石化“2002.10.2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经过兰州石化分公司402#原油储罐(直径46米,高19.3米,总容量为3万立方米)于1995年投入使用,一直未检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中央雨排管破漏、蒸汽盘管泄漏,计划安排进行大修。

车间2002年10月22日将罐内原油倒空停用。

由于多年使用,罐底残留水、泥、沙、油等沉淀物高0.4米左右。

罐底清理工作由供销公司承包给兰州星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都公司,属企业外地方公司),双方签订了《检维修(施工)安全合同》。

10月25日油品车间为星都公司办理了临时用电票,当日星都公司开始了清理工作。

26日19时左右,星都公司职工在402#罐前进行交接班。

21时左右,星都公司现场负责人押运油罐车到油品车间盛装罐底油泥,此时星都公司经理到现场为清理员工送饭。

驾驶员将油罐车停靠在402#罐东侧防火堤上的消防通道上,由该公司职工负责在车顶装油泥。

22时10分左右,进行停泵操作。

随之就在木制配电盘的附近发生爆燃,火势顺势蔓延到人孔处,致使人孔处着火。

在灭火时星都公司经理被烧伤,被送往兰化职工医院进行抢救,现场负责人被当场烧死,罐内余火于28日12时30分扑灭。

二、事故原因星都公司严重违反《兰州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开关、插座等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的规定,在防爆区域使用了不防爆的电气开关,在停泵过程中开关产生的火花遇油泥挥发出并积聚的轻组分,发生了爆燃,导致火灾发生,是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兰州市消防支队事故调查组认定,星都公司对此起重大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兰州石化分公司安全管理有漏洞,对此起事故负间接责任。

三、责任者处理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安全合同有关条款,经2002年11月4日供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油品车间专职电工,在星都公司申请临时用电时,在施工现场未做全面、细致的检查,致使星都公司在易燃易爆施工现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应负间接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奖金。

甘肃“8.4”兰州石化兰炼厂区爆炸.

甘肃“8.4”兰州石化兰炼厂区爆炸.

净,吹扫、蒸塔不彻底就急于动火作业,就易发生事故。开工时设备管线检查不到位,打 压试漏有漏洞,开工操作失误,装置区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未投用或没有进行校验等等,
都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8.4”火灾处置经过

(一)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调集充足力量

8时57分,甘肃总队接到报警后,根据《甘肃省公安消防部队火灾 等级划分和灭火救援力量编成调度规定》,立即启动《石油化工灭火救 援预案》,一次性调集兰州支队11个中队、1个战勤保障大队、43台消防 车(其中5台泡沫车、5台高喷车、25台水罐车、4台通信指挥车、4台保 障车)、252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命令白银、临夏、武威、定西等4 个支队17台车、96名官兵做好跨区域增援准备。命令总队应急物资储备 库,准备泡沫、水炮、空呼及个人防护等物资,赶赴现场增援。同时, 调集公安、交警、安监、供水、卫生、环保等相关联动单位专业力量到 场,调集省灭火救援专家组相关专家到场辅助决策,通知市自来水公司 为火场附近管网增压供水,通知市环卫局紧急调集12辆洒水车在兰州石 化公司炼油厂外围集结待命。
兰州石化炼油厂基本情况
兰石化炼油厂是兰州石化公司的主要生产厂
之一,于1958年建成投产,是我国“一五” 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新中国建成 的第一座现代化大型炼油厂,属于燃料润滑 油型炼厂,现有员工1.8万余人,下设11个车 间。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年,拥有常减压、 重油催化、连续重整芳烃抽提、汽柴油加氢、 延迟焦化等40余套炼油生产装置。主要生产 汽、煤、柴、润滑油基础油、苯类、液化气、 石蜡等10大类产品。
冷凝器管束顺循环水管线进入凉水塔,在凉水塔减压气化,向四周飘散,遇到着
火源就会引发爆燃。外漏是冷却器封头泄漏,若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就会引发 火灾爆炸。

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

In places deeper than night, there must be darker eyes than nigh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十二中石油兰州石化爆炸事故1.事故经过2010年1月7日,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发生爆炸燃烧事故,甘肃省消防总队迅速调集两个消防支队赶赴现场,会同兰州石化公司消防支队对火场实施警戒,确保现场起火的四个罐体稳定燃烧,不再发生爆炸,4个燃烧罐体经过平稳燃烧,8日凌晨一个已经熄灭,火灾现场的明火估计将于9日凌晨熄灭。

爆炸发生后,现场抢险人员在甘肃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陶润仁的指挥下,再次加派人力,在现场增设水炮对罐体进行持续冷却。

8日凌晨,火场附近风力加强,气温骤然降低,喷洒在附近其他罐体上的消防水很快凝结成几十厘米长的冰凌,在外围警戒的救援人员只能蜷缩在驾驶室内,相互依偎取暖,而靠近火场的救援人员遭受猛火灼烤,穿着隔热服大汗淋漓,每次换班,从火场换下的救援人员汗水很快就结冰,然而救援人员在当晚几经冰火考验,冒着生命危险继续与大火鏖战。

截止8日凌晨3时,经过救援人员严密布控,爆炸现场的火势渐渐减弱,并再次处于稳定燃烧状态。

在救援人员的持续监控下,现场附近没有再次发生爆炸,凌晨5时许,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

在8日下午,由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爆炸现场残存的易燃气体经过稳定燃烧,有可能将于今日凌晨燃烧殆尽。

事故造成5人失踪,1人重伤,5人轻伤。

受伤和失踪人员均为兰州石化公司员工。

目前,现场四个着火点已有一个熄灭,剩余三个着火区域已形成稳定燃烧。

据监测,现场没有有毒气体排出,所有消防水已进入污水防控系统。

2.事故原因(1)该公司所属兰州石化公司一厂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罐体泄漏,致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着火。

2000年以来炼化企业亡人事故统计表(完整版)

2000年以来炼化企业亡人事故统计表(完整版)

2008年11月6日
2009年3月14日 大庆石化公司 2009年4月26日 克拉玛依石化公 司
2009年5月12日 辽阳石化公司
66 67 68 69 70
2009年8月9日
2000年以来炼化企业亡人事故统计表(完整版)
序号 事故时间 发生事故单位 事故简况 事故类别 死亡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石油三厂调运中心一名维修工,在维修加固漏水的热 水器过程中,热水器爆裂坠落击中该人头部,造成重 伤,救治无效死亡。 聚丙烯装置第一反应釜(D—201)进机泄料螺纹柱塞 阀(VR2302)阀位导向键脱落,在拆卸过程中,造成 2000年4月27日 前郭石化公司 釜内浆液以2.92兆帕的压力从φ 50的阀孔中喷出,造 成1人死亡。 鞍山炼油厂污水处理场一员工清理污油池过程中,坠 2000年7月24日 辽阳石化公司 落池中中毒死亡。 储运车间混合碳四球罐在清理液位计的过程中,丁二 2000年9月21日 锦州石化公司 烯聚合物漏出,发生爆炸并着火,造成3人死亡。 丙烯腈厂一职工晚班巡检时,进入丙烯腈泵房,在处 2000年12月22日 吉林石化公司 理氰化氢泄漏过程中,物料溅到身上,中毒死亡。 乌鲁木齐石化公 新峰公司缩聚釜物料泄漏,焊接作业时发生火灾,现 2001年2月7日 司 场2名员工因逃生路线错误造成死亡。 联苯厂苯酚丙酮装置一操作工在处理物料泄露时,中 2001年6月27日 吉林石化公司 毒诱发其他病症,造成死亡。 新鲜水泵房内,一名员工吸烟,可燃气体从地沟窜 2001年8月3日 哈尔滨石化公司 出,发生闪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化肥氨液管线调节阀内漏,吴忠仪表厂一修理工和 乌鲁木齐石化公 2001年9月5日 乌鲁木齐石化总厂一名仪表工处理调节阀时,阀杆崩 司 出氨液泄漏,2名员工中毒死亡。 乙烯改造工程施工现场,一外籍员工从乙烯装置压缩 2001年9月26日 辽阳石化公司 机厂房平台临时吊装孔坠落死亡。 热电厂锅炉车间3名员工在对高压蒸汽管线流量控制 阀进行调校时,相邻的4号流量调节阀阀体因缺陷裂 2001年10月12日 辽阳石化公司 纹爆裂,高压蒸汽将在场的3人灼伤,其中2人伤势过 重死亡。 2000年1月8日 抚顺石化公司

火灾爆炸案例

火灾爆炸案例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

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建有20个储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储存原油、成品油、苯、甲苯等危险化学品。

事故当天,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宇宙宝石”油轮在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送最终属于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的原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达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辉盛达公司安排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祥诚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

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达公司生产。

7月15日15时30分左右,“宇宙宝石”油轮开始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油,卸油作业在两条输油管道同时进行。

20时左右,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

7月16日13时左右,油轮暂停卸油作业,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

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

18时8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

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

原油顺地下管沟流淌,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蔓延。

兰州石化公司“2006.5.29”火灾事故

兰州石化公司“2006.5.29”火灾事故

2006年5月29日15时28分,兰州石化公司有机厂苯胺车间废酸提浓单元,在检修过程中发生闪爆着火事故。

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

一、事故单位简介兰州石化公司有机厂始建于1965年,主要有促进剂M、促进剂DM、促进剂CBS、环己胺和苯胺等5套生产装置。

苯胺生产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7万t/a苯胺和10万t/a硝基苯,2003年投资建设,2005年1月开始投产运行。

苯胺装置由4个化工生产单元(天然气制氢单元、硝基苯单元、苯胺单元、废酸提浓单元)和辅助单元(罐区单元、铁路栈台单元)组成。

工艺流程为天然气经过造气、脱硫转化、变压吸附等生产出99.9%的氢气;浓硝酸、浓硫酸配制的混酸与石油苯经过硝化反应釜进行硝化反应,分离出精硝基苯;氢气与硝基苯在流化床反应器中,在催化剂作用下生成苯胺,经精馏得到成品苯胺。

废酸提浓单元工艺流程为硝基苯单元产生的67%~70%的废酸,经浓缩器在真空条件下浓缩为浓度大于83%的硫酸,供硝化单元重复使用。

废酸浓缩单元浓缩后产生的轻组分经换热冷却后进入酸冷凝液储罐(V-5104),主要成分是小于0.5%硫酸和小于0.5%硝酸的水溶液及少量有机物(苯、硝基苯)。

二、事故经过2006年5月25日9时,根据兰州石化公司大检修计划安排,有机厂苯胺车间分单元停车,经过倒空、清洗,至28日开始办理当日检修设备交出手续。

5月29日上午,有机厂安排甘肃某公司在废酸提浓单元室内一楼东南角进行落水管预制作业和建筑物维护作业。

13时30分,甘肃某公司粉刷班安排16人在1~4层进行建筑物维护作业;14时20分,甘肃某公司综合班3人在一楼东南角进行落水管预制作业;15时,兰州石化公司维达公司维修五分公司(以下简称维修五分公司)8人在一楼室内北侧进行酸冷凝液储罐(V-5104)拆除更换作业,维达公司电气仪表分公司2人在酸冷凝液储罐(V-5104)顶部平台拆除该罐雷达液位表。

在拆卸酸冷凝液储罐下封头出口法兰时,发现有黄色液体流出,检修人员随即派人找废酸提浓单元负责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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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2002.10.26”火灾事故案例分析2013-01-08 00:00:00
一、事故经过
兰州石化分公司402#原油储罐(直径46米,高19.3米,总容量为3万立方米)于1995年投入使用,一直未检修,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中央雨排管破漏、蒸汽盘管泄漏,计划安排进行大修。

车间2002年10月22日将罐内原油倒空停用。

由于多年使用,罐底残留水、泥、沙、油等沉淀物高0.4米左右。

罐底清理工作由供销公司承包给兰州星都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都公司,属企业外地方公司),双方签订了《检维修(施工)安全合同》。

10月25日油品车间为星都公司办理了临时用电票,当日星都公司开始了清理工作。

26日19时左右,星都公司职工在402#罐前进行交接班。

21时左右,星都公司现场负责人押运油罐车到油品车间盛装罐底油泥,此时星都公司经理到现场为清理员工送饭。

驾驶员将油罐车停靠在402#罐东侧防火堤上的消防通道上,由该公司职工负责在车顶装油泥。

22时10分左右,进行停泵操作。

随之就在木制配电盘的附近发生爆燃,火势顺势蔓延到人孔处,致使人孔处着火。

在灭火时星都公司经理被烧伤,被送往兰化职工医院进行抢救,现场负责人被当场烧死,罐内余火于28日12
时30分扑灭。

二、事故原因
星都公司严重违反《兰州石化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开关、插座等必须符合防爆等级要求”的规定,在防爆区域使用了不防爆的电气开关,在停泵过程中开关产生的火花遇油泥挥发出并积聚的轻组分,发生了爆燃,导致火灾发生,是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兰州市消防支队事故调查组认定,星都公司对此起重大火灾事故负直接责任,兰州石化分公司安全管理有漏洞,对此起事故负间接责任。

三、责任者处理
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安全合同有关条款,经2002年11月4日供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油品车间专职电工,在星都公司申请临时用电时,在施工现场未做全面、细致的检查,致使星都公司在易燃易爆施工现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此次事故应负间接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奖金。

2.油品车间安全员兼电气技术员,未履行安全职责,在402#油罐清理油泥施工中只是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了一般的例行检查,未做全面细致的检查,致使星都公司在施工现场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应负间接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奖金。

3.油品车间主任,作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在安排清罐作业中对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认真落实,未派专人现场监护,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致使星都公司在防爆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机动科科长在负责安排检修402#油罐过程中,未与职能部门、车间进行衔接协调,对施工队伍管理不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致使星都公司在检
修施工中违反安全合同和施工安全方案,应负间接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安全环保科科长对星都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教育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此次事故应负间接管理责任,给予通报批评,扣发3个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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