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点:(工期索赔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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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实务工期索赔计算公式

一建实务工期索赔计算公式

一建实务工期索赔计算公式建筑工程中,工期索赔是指由于各种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施工方因此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

在建筑工程实务中,工期索赔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施工单位的利益和项目的进度。

因此,合理、准确地计算工期索赔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种常用的工期索赔计算公式,希望能够为大家在实际工程中的工期索赔计算提供一些帮助。

工期索赔计算公式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划分,二是工期索赔的具体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划分。

工期延误的原因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业主原因、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原因等。

责任划分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责任可以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承担。

在明确了工期延误的原因和责任划分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工期索赔的计算了。

在工期索赔的具体计算方法中,一般采用的是“成本法”和“利润法”两种方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来计算索赔费用,而利润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利润来计算索赔费用。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成本法的计算方法。

成本法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定工期延误的具体天数。

其次,计算工期延误所导致的直接成本增加。

这些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监理费等。

然后,计算工期延误所导致的间接成本增加。

间接成本一般包括利息、租金、税费、保险费等。

最后,将直接成本增加和间接成本增加相加,即可得到工期索赔的具体金额。

在实际计算中,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工期延误所导致的损失利润、工程量变更所引起的成本增加、工程质量问题所带来的成本增加等。

这些情况都需要在计算中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工期索赔的计算结果准确、合理。

除了成本法,利润法也是一种常用的工期索赔计算方法。

利润法的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定工期延误所导致的利润损失。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52:索赔费用计算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考点52:索赔费用计算

一、索赔费用的组成【重要】按国际惯例,一般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为:1.人工费(1)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2)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3)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4)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1)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2)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3)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1)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2)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3)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窝工费的计算: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4.分包费用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

5.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6.利息。

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情况: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

主要有这样几种规定:(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3)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4)按中央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

7.总部(企业)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8.利润(1)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2)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必会】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

2.总费用法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资料:索赔费用的计算

一级建造师考试项目管理资料:索赔费用的计算

1.人工费。

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期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

(一)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二)总费用法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是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三)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与实际费用法。

P310 工期延期分类:单一延误、共同延误、交叉延误P311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固定总价合同除外)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G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直接法2.比例分析法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假设工程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网络计划确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施工,当某个或某向个干扰事件发生后,使网络中的某个工作或某些工作受到影响,使其持续时间延长或开始时间推迟,从而影响总工期,则将这些受干扰后的新的持续时间和开始时间等代入网络中,重新进行网络分析和计算,得到的新工期与原工期之间的差值就是干扰事件对总工期的影响,也就是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机电工程》资料:工期索赔

一级建造师考试《机电工程》资料:工期索赔

一级建造师考试《机电工程》资料: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中的计算
(1)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

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与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与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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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竣工日期。

但有时也应注意,既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在批准进度计划的关键路线上,又要详细分析这一延误对后续工作的可能影响。

因为若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也会导致进度计划中非关键路线转化为关键路线,其滞后将影响总工期的拖延。

此时,应充分考虑该工作的自由时间,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并要求承包人修改施工进度计划。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经济知识点:工期索赔计算方法》考点总结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经济知识点:工期索赔计算方法》考点总结

2021一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经济知识点:工期索赔计算方法》一、工期延误【重要】2.工期延误的分类1)按照工期延误的原因划分(1)因业主和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延误(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延误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1)可索赔延误--非承包商原因引起(2)不可索赔延误--承包商原因引起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划分(1)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2)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①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②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1)单一延误某一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其他延误事件的发生,该延误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可索赔延误就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

(3)交叉延误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为交叉延误。

共同延误是交叉延误的一种特例。

二、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必会】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直接法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一建索赔管理知识点总结

一建索赔管理知识点总结

一建索赔管理知识点总结在建筑工程领域,索赔管理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环节。

一建索赔管理包括了合同管理、成本控制和争议解决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将结合实践经验,对一建索赔管理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和说明。

一、合同管理合同是建立索赔管理的基础,它规定了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一建索赔管理中,合同的解读、分析以及执行都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一建索赔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1. 合同解读:合同的解读需要细致入微,深入理解各条款的内涵和外延。

必须要注意的是,在解读合同时要注重合同的整体精神,而不仅仅是单个条款的解读。

2. 合同变更:建筑工程中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变更,其中包括规模、设计、工期等方面的变更。

一建索赔管理中,必须对这些变更进行合理管理,明确变更的原因、范围和影响等。

3. 合同约束力: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在一建索赔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一建索赔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建索赔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几个关键知识点。

1. 成本核算:在一建索赔管理中,必须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包括材料、劳动力、设备、运输等方面的成本。

同时,还需要对各项成本进行合理分类和分析,以便进行索赔的计算和评估。

2. 支付证明:成本的支出必须有相应的支付证明,如发票、结算单、工资单等。

这些支付证明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存和管理。

3. 索赔计算:索赔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是索赔的计算。

索赔的计算必须遵循一定的计算方法和原则,如直接成本法、市场价格法等。

在计算索赔时,必须考虑到实际成本、市场行情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三、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一建索赔管理中最为复杂和敏感的环节。

在争议解决中,各方往往抱有不同的观点和利益诉求。

以下是一建索赔管理中争议解决的几个要点。

1. 协商解决:建议在一建索赔管理中,各方优先采取协商解决的方式。

通过平等、公正的协商,可以尽量减少纷争,避免长时间的争议解决过程。

工程索赔的几种计算方法

工程索赔的几种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计算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

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原合同总价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工期原合同总价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⑶施工机械费索赔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

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

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

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⑷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

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①合同百分比法。

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

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

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工期、费用索赔类型大汇总口诀

一级建造师《建筑实务》工期、费用索赔类型大汇总口诀

索赔是什么?索赔的目的和要求有哪些?什么情况下索赔成立?什么情况下索赔又不成立呢?在此,为大家就各种索赔问题做了归纳汇总,以帮助小伙伴们更有系统地复习。

一、索赔的概念:索赔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承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情况。

索赔通常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两种。

但是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的缺陷或技术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所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索赔利润。

二、按照干扰事件的性质,索赔可以分为项目工期拖延索赔内容(1)业主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2)非承包商原因业主指令停止工程实施;(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

项目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内容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在施工期间,地质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项目工程变更索赔内容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

项目工程终止索赔内容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业主违约,施工处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商蒙受经济损失。

项目其他索赔内容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业主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三、按索赔要求分类一建《实务》工期、费用索赔类型大汇总四、承包商的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实际损失、非承包商原因、及时提出了索赔)(1)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属于非承包商的行为责任;(2)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3)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五、索赔的程序一建《实务》工期、费用索赔类型大汇总六、工程索赔的类型索赔的起因工期索赔费用索赔承包人原因× ×不可抗力√ 费用损失各自承担发包人原因√ √工程变更√ √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以及其他遗迹、化石、钱币等√√监理人对隐蔽工程重新检查,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 √七、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索赔(谁的东西出事了谁负责)类型谁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发包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经典例题: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建设单位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一项建造办公楼的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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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工期索赔的计算)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点:(工期索赔的计算)
专题1.1解决了不同时点资金的等值换算问题,本专题1.2将解决如何评价技术方案优劣的问题。

用什么方法评价一个方案比另外一个方案更好?
1、定性的评述;
2、定量的计算。

一般来说,定量的计算结果更准确,更有说服力,所以工程经济中方案评价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

(P16中间位置) 如何定量评价一个方案比另外一个方案更好?
通过某个大家公认的标准,这个评价方案的标准就是方案评价指标。

如果某个方案的评价指标比别的方案的更高(或更低,视指标而定),则可以认为这个方案更好。

选择那些方面的指标作为项目好坏的标准?
答案:谁出钱,就以其关心的内容作为评价标准。

技术方案的出资方:
1、股权投资人组合;
盈利能力;盈利风险(不确定分析)
2、债权投资人组合。

偿债能力;偿债风险(不确定分析)
3、政府(特殊出资方)
财务生存能力;生存风险(不确定分析)
这3方面构成了方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为了简单明了,能否用一个万能指标来评价所有的项目?
不行。

由于股权投资人和债券投资人都是多方构成的组合,每一方关系的内容就多多少少不一样,如有些投资人更关心回报的高低,而有些投资人更关心风险的大小;有些债权人关心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有些更关心短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这就造成评价指标不能只有一个,需要从不同侧面,有主有次的评价项目。

一、工期延误
(二)工期延误的分类
2.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
(1)可索赔延误
可索赔延误是指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包括业主或工程师的原因和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索赔。

(2)不可索赔延误
不可索赔延误是指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延误。

3.按延误工作在工程络计划的线路划分
由于关键线路上任何工作(或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因此,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

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

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
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4.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划分
(1)单一延误
(2)共同延误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的时间完全相同时,这些事件引起的延误称为共同延误。

可索赔延误与不可索赔延误同时发生时,可索赔延误就将变成不可索赔延误,这是工程索赔的惯例之一。

(3)交叉延误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延误事件从发生到终止只有部分时间重合时,称为交叉延误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
例如: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
2 800m3增加到
3 500m3,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
=40×(3 500-2 800)/2 800=10天
本例中,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
工期索赔值=40×(3 500-2 800×110%)/2 800=6天
工期索赔值也可以按照造价的比例进行分析。

例如:某工程合同价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过程中业主增加额外工程200万元,则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值为:工期索赔值一原合同工期×附加或新增工程造价/原合同总价=24×200/1200=4个月
3.络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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