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学校国家助学金治理制度

学校国家助学金治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与治理工作,依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或高中毕业就读、在校一二年级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一年新生入学,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给新生。
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我校成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形、助学金发放及变更情形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形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要紧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效劳的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国家助学金。
学校应踊跃引导受助学生正确利用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校将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校内公示、银行卡办理等工作。
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刻核发,实行动态治理。
七、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按时做到公布、公平、公正。
具体认按时要参照本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本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财产损失严峻等特殊情形的学生。
八、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学生资助治理办公室、班主任、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关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我校按市职建处实际下达的资助名额执行。
九、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学校每一年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非按期地通过信、、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职业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资助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改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和XX市财政局、发改委、教育局、人社局制定的《XX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X财教〔2013〕28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资助政策,限指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助学金制度。
第二条我校资助政策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政策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四条资助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申请与认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现象。
第二章免学费第五条免学费对象具备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农村(含县镇)学生。
(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免学费项目:学费。
其他费用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免学费标准: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新媒体营销)市场营销、商务助理、商务英语、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国际物流)、国际商务、商务日语、连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按3300元/年减免;眼视光与配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按3800元/年减免;美术设计与制作、动漫游戏(动漫制作)、工艺美术(室内设计与制作)专业按5600元/年减免。
第八条农村(含县镇)学生认定(具有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认定):(一)户籍类型为“农业人口”。
(二)根据XX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印有“2010年5月1日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的原农业户口人员、“何时何月城中村转制农转非”字样或者“户主页中印有劳动者或者农民”的原农业户口人员;(三)学生家庭持有股份证或土地证,须跟户口本住址一致。
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及评审

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及评审一.资助对象特定人员: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特定人员;非特定人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所需材料与证明: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可不要)+下列某项证明与证件复印件----县移民办公室出具证明;----县扶贫办出具证明;-----本人退伍士兵证;大龄孤儿-----由其所在的福利院提供证明(本人是孤儿,但跟亲戚共同生活的不属于此项),人员家庭子女-----城镇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和乡镇、社区街道办出具的正6.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户籍的户口本(户主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可不要)+ 农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当年领取记录)和乡镇、村委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的证明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付:农村户籍,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或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优先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孤儿;(二)烈士子女;(三)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学生;(四)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五)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学生;(七)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八)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农村户籍的户口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二.免学费评审获免学费人数=特定人员数+(班级总人数-特定人员数)×25%班级评审小组:6-10人(10%)---备注:评审人员不能全部是班干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金:1、资助对象是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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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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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 年季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
(涉农专业学生)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日期:年月日
注:1.招生类型按照春季、秋季分别填写;
2.专业代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专业代码填写;
3.学生类别按普通中专(由省招办审批)、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分别填写;
4.其余填写要求和格式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信息数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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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________学校免学费通知
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并报省(市、县)教育、劳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确定级专业
班同学符合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同意免除学年学费元。
(学校公章)
年月日注:此通知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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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校困难生认定办法

***学校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根据***号文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一步掌握特困生的真实情况,把我校特困生认定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公平、公正、合理地落实免学费的各项措施与政策,让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低收入和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而更好地推进职业学校的发展。
现将我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程序规定如下:一、免学费的学生范围与比例(一)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农村户口且家庭困难的;2、涉农专业的;(二)比例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比例不低于在校生的5%。
二、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困难学生: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5.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者;6.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7.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8.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三、困难学生认定证明材料困难生的认定,必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然后用A4纸复印户口本(包括:首页、索引页、个人页,要求复印在一张纸上,一面复印不开则复印在纸的正反两面),并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联合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具体说明,并且必须出具由镇(街道)以上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https://img.taocdn.com/s3/m/143d14d1e87101f69f31954a.png)
[管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学生认定申请表赣教助字…2010?17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技工院校:为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赣财教…201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一?年十月十二日主题词: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通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印发附件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办法一、认定原则与标准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制定评定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1.享受农村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父母有一方已下岗~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6.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家庭子女,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需提交乡镇政府、村委会或街办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
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样表)

□ 家庭经济不困难
学校
复核
结果
困难认定复核结果:
□ 同意
□ 不同意调整为:。
资助申请复核结果:
□同意□不同意该同学获得: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资助金额元。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金额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元。
□国家免学费,资助金额:元。
□其他资助,资助金额:元。
家庭欠债金额(元):;欠债原因:;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镇/农村低保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户;□孤残学生;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学生本人残疾;学生本人残疾类别:□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其他残疾;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
学生(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部分由学校据实填写
系统
核实
结果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低保家庭子女 □ 特困救助供养户子女 □ 孤残学生
□ 事实无人扶养儿童 □ 本人残疾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子女 □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学校
民主
评议
意见
□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校
评议
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为样表,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突发变故(含重大灾害、意外事故、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况描述:
;
其他(如家庭成员失业情况等):
申请国家教育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学段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细则

职业学校免学费认定细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助[2009]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教秘[2010]6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认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认定原则与标准免学费补助分为两块,第一为农村免学费,第二为城市免学费。
农村免学费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15%,城市免学费人数为城市在校生人数的10%。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认定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即享受免学费待遇。
各班级应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及时组织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各班级和资助办公室在组织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7、无厌学情绪,平时表现良好,品学兼优;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农村户籍和县镇非农户籍的学生需提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核验。
城市户籍的学生需提供街道开出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山区、库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我省皖北3市6县(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金寨等)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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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
管理
机构
审核
意见
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
审核
意见
及公
示结
果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
江西பைடு நூலக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
学校名称:
学生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寸学生照片
学号
身份
证号
出生
年月
入学
时间
户籍
性质
□农村
□县镇
年级
专业
名称
专业
性质
□涉农
非涉农
班级
家庭
情况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班级
审核
意见
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