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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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速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速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速算公式
一、工资扣税计算方法:
1.年度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速算扣除数:0
2.超过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速算扣除数:2520
3.超过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速算扣除数:16920
4.超过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速算扣除数:31920
5.超过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52920
6.超过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速算扣除数: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税率为:45% 速算扣除数:181920
二、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金)-5000元
三、个人工资扣税标准
1、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缴税。

2、工资扣税标准: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2-5000*12)×3%-0=900/12=75元。

国家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国家税收计算公式汇总

国家税收计算公式汇总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个人的收入来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额-扣除项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全年综合所得额包括各类收入,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

扣除项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员工委托个人办理企业年金、其他与生存、生活有关的支出等。

2.增值税计算公式: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计算的一种税收。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抵扣额其中,销售额是指纳税人的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总额。

税率是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一般分为不同档次。

抵扣额是指纳税人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企业利润计算的一种税收。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全年的利润总额减去免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是一些特定的收入项目,如中小微企业的可减免税额等。

4.资产税计算公式:资产税是根据个人和企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计算的一种税收。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资产额×税率其中,资产额是个人或企业拥有的资产总值,税率是国家规定的资产税税率。

5.房产税计算公式:房产税是根据个人和企业拥有的房产的数量和价值计算的一种税收。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其中,房产评估值是根据房产的面积、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评估得出的价值,税率是国家规定的房产税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国家税收计算公式,实际计算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规定和折扣。

因此,具体的税收计算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额度缴纳给国家的税款,从个人所得中扣除后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指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个人全年所得情况进行扎实核算,计算个人应纳税额,并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纳和退税等有关手续。

首先,需要确定个人的全年税收所得额,即个人全年的收入扣除各种费用后的剩余金额。

个人的全年税收所得额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税收所得额=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劳务报酬所得+全年稿酬所得+全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年财产租赁所得+全年财产转让所得+全年利息、红利所得+全年股权转让所得+全年偶然所得+全年其他所得-全年减除费用然后,根据个人全年税收所得额,按照不同级别的税率计算个人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45%。

其中,全年税收所得额在36,000元(含)以下的,适用3%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在36,000元至144,000元(含)之间的,适用10%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在144,000元至300,000元(含)之间的,适用20%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在300,000元至420,000元(含)之间的,适用25%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在420,000元至660,000元(含)之间的,适用30%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在660,000元至960,000元(含)之间的,适用35%的税率;全年税收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适用45%的税率。

最后,根据个人应纳税额和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计算个人的应补(退)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应补(退)税额=个人应纳税额-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个人应纳税额小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有退税的权利;若个人应纳税额大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个人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

总结起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包括税收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和应补(退)税额的计算公式。

新个税EXCEL计算公式

新个税EXCEL计算公式

新个税EXCEL计算公式新个税计算公式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税款的,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税款=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税前收入是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是指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起征点是指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收入标准。

新个税法规定的税率分为七个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45%。

速算扣除数是减轻计税人税负的措施,用来减少纳税人计算时的复杂度。

下面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如何使用新个税Excel计算公式:假设人的税前收入为8000元,五险一金为1000元,起征点为3500元。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来计算税款:税款=3500×3%-0=105元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在最低级别所以速算扣除数为0。

所以,该人的税款为105元。

在Excel中,可以使用IF函数和VLOOKUP函数来实现这个计算公式。

假设A1单元格是税前收入,B1单元格是五险一金,C1单元格是起征点,D1单元格是应纳税所得额,E1单元格是税率,F1单元格是速算扣除数,G1单元格是税款。

公式如下:D1=A1-B1-C1E1=VLOOKUP(D1,税率表,2,TRUE)F1=VLOOKUP(D1,速算扣除数表,2,TRUE)G1=D1*E1-F1其中,D1单元格使用减法计算,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表可以事先准备好并使用VLOOKUP函数进行查找。

这样就可以在Excel中方便地计算个人所得税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计算公式是一个简化版,实际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中还有其他的规定和调整,例如特殊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因此,在实际使用时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最新法规进行调整和计算。

总结起来,新个税Excel计算公式可以通过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来计算税款。

使用IF函数和VLOOKUP函数可以方便地在Excel中实现这个计算。

最新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最新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企业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0元的50
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10750
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203750
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309750
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只对80%的部分征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级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000元的不超过16000元的20%0
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30 00
3、超过50000元部分超过37000元的部分40p00。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
扣除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பைடு நூலகம்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薪-5000-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税法的规定而定。

2.增值税计算公式:
增值税=销售额×税率
其中
销售额为企业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对价;
税率根据不同商品或劳务的性质和税法的规定而定。

3.营业税计算公式:
营业税=营业税计税销售额×税率
其中
营业税计税销售额为企业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对价;
税率根据不同商品或劳务的性质和税法的规定而定。

4.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实际利润减去各项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金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税法的规定而定。

5.印花税计算公式:
印花税=交易金额×税率
其中
交易金额为纳税人在一次交易中支付的货币或实际购买支付的货币价值;
税率根据不同的交易类型和税法的规定而定。

6.财产税计算公式:
财产税=应税财产×税率
其中
应税财产为个人或企业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
税率根据税法的规定而定。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税法计算公式,实际税法计算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还有许多其他税种的计算公式。

在实际应用中,税法计算公式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税法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计算时需要参考相应的税法法规和相关规定。

个人所得税快速计算公式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快速计算公式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快速计算公式和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四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的excel计算公式:个税=ROUND(MAX((A6-3500)*{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0),2)A6是工资减去应扣减的五金之后的余额。

二、税后算税前公式(倒算税前)税前=IF(3500<(ROUND(MAX((A5-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1-{003,01,02,025,03,035,04}))+3500,2)),(ROUND(MAX((A5-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1-{003,01,02,025,03,035,04}))+3500,2)),A5)A5等于税后工资,不含应扣的社保费用等。

三、根据缴纳个税算应税工资应税工资=ROUND(MAX(A5/({003,01,02,025,03,035,045}-{0,105,555,1005,2755,5505,13505}))+3500,2)A5等于缴纳的个税注意:年终奖时不适用四、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两步)年终奖个税=ROUND(IF(A13/12>1500,IF(A13/12>4500,IF(A13/12>9000,IF(A13/12>35000,IF(A 13/12>55000,IF(A13/12>80000,IF(A13/12>800000001,(A13*045-13505)),(A13*035-5505)),(A13*03-2755)),(A13*025-1055)),(A13*02-555)),(A13*01-105)),(A13*003)),2)注意:(1)如果当月工资不小于3500元时,则设A13为年终金;(2)如果当月工资小于3500元时,则设A13为年终金+当月工资减去五金等可扣除项后的'余额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税前工资-3500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 = 应扣个税b:若<0,[用年终奖金额 - (3500-税前工资)]/12 = 应税额,得出相应的税率计出的税率 * (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3500)= 应扣个税五、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EXCEL)(一步)假设C4表示发放年终奖当月除年终奖外全部应纳税金额(即全部应纳税收入扣除保险、公积金等税前扣减额之后的金额,不含年终奖),D4表示年终奖金额,则年终奖计算公式为:=IF(C4<3500,MAX((((D4+MAX(C4,0)-3500)/12>{0,1500,4500,9000,35000,55000,80000})*{3,10,20,25,30,35,45}%)*(D4+MAX(C4,0)-3500)-{0,105,555,1005,2755,5505,13505}),MAX(((D4/12>{0,1500,4500,9000,35000,55 000,80000})*{3,10,20,25,30,35,45}%)*D4-{0,105,555,1005,2755,5505,13505}))六、无效年终奖区间(年终奖的6个“避税区”)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二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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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起征点2000元)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起征点2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如下: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应税所得率表行业应税所得率(%)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5-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7-20饮食服务业7-25娱乐业20-40其他行业10-30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计税办法。

*外国人在中国纳税规定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前述个人应仅不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凡是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受雇的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的会计帐簿中有记载,均应视为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由该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

上述个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

虽有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原则,按国际惯例,在境内居住时间较短的非居民,其由境外支付且负担的境内所得一般予以免税优惠。

对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或税收协定规定的183日的外籍人员,其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依据支付和负担的不同情况,具体区分五种不同的纳税义务:第一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和负担均不是在中国境内,即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雇主设在境内的机构负担的;虽然按所得来源地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其工资薪金所得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但是考虑其在华工作时间较短,按照国际通常作法,免予纳税。

第二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在中国境内,而不管由谁负担,即由境内企业或雇主支付而不管是由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机构负担,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第三种: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内机构负担,而不管是由谁支付的,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种:也与计征企业所得税相联系,对在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境内机构工作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由于难以确定是由境内还是由境外支付和负担、且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所以,也不论支付和负担是谁负担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例如,某日本人在某日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一年累计在华150日,其在华期间的工资薪金由日本公司支付,则判定该日本人在华期间的收入是否应在中国纳税,应分别下列民政部处理:1、如果该办事处有营业收入且按实征收企业所得税,那么该日本人的收入不在中国缴税。

2、如果该办事处没有营业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或虽有营业收入但帐证不健全而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该日本人的收入应视同由该办事处负担,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外,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个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期限申报缴纳。

其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个人,事先可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 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连续或累计居住183日的,其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对事先不能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或税收协定规定期间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后的次月7日内,就其以前月份应纳的税款一并申报缴纳。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香港雇员,1995年度在内地工作5个月,在香港工作7个月时间,月工资2万元人民币。

1995年度企业帐簿列支该雇员工资收入24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该雇员在内地工作5个月期间取得的10万元收入应在内地纳税,其在香港工作7个月期间取得的14万元收入,即使是由内地企业负担,也不在内地纳税。

(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条例第三条所说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凡是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受雇的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会计帐簿中有记载,均应视为由其任职的中国境内企业、机构支付。

上述个人,在一个月中,既有在中国境内的工作期间,又有在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额,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

根据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构成了中国居民,本应就其取得的境内、外所得全额在中国纳税,但实施条例规定,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中国居民,其境外所得部分中由境外支付并负担的不征税。

上述把临时离境期间境外支付且负担的所得也列入不征税范畴。

因此,对“临时离境”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区分不同民政部判定其纳税义务:第一种:工资薪金所得是由境内企业或雇主支付的,应视为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种:工资薪金所得不是由境内企业或雇主支付的,应视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不需在中国纳税。

第三种;与计征企业所得税相联系,对在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境内企业、机构中工作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不管是由境内还是由境外的企业、机构支付的,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履行纳税义务。

第四种:也与计征企业所得税相联系,对在没有营业收入而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的境内企业、机构中工作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不管是由境内还是由境外的企业、机构支付的,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履行纳税。

例:某美国人在中国一家:"三资”企业工作已二年。

月工资由该"三资" 企业支付1万元人民币,境外公司支付2千美元。

1995年他在中国境内履行职务10个月,境外履行职务累计2个月。

征税时,对其在中国境内10 个月履行职务期间取得的境内所得,不管是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均应在中国纳税。

纳税金额为10个月× 1万元人民币+10个月×2千美元的收入,其在境外履行职务2个月期间取得的所得,应仅就境内支付部分即2万元人民币征税,境外支付的4千美元不征税。

(四)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满五年后的外籍居民纳税人,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工作满一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工作不满一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如果这个外籍居民纳税人从第六年起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工作不足90天或183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纳税,并从再次工作满一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五年期限。

例:某日本人在1994年底前已在中国的某日资独资企业工作满5年。

1995年-1997年的工作情况是:1995年1月1日-1月31日回日本1995年2月1日-5月31日在中国1995年6月1日-6月30日回日本1995年7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1996年1月1日-3月31日回日本1996年4月1日-5月31日在中国1996年6月1日-12月31日回日本1997年1月1日-3月31日在中国1997年4月1日-5月31日回日本1997年6月1日-12月31日在中国他每月的工资收入是:由中国的日资公司支付15000元人民币。

同时由日本母公司支付折合20000元人民币。

该日资公司按实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①由于在1994所底前,该日本人在华已工作满5年。

1995年度累计回日本61 日,因此,他在1995年度由中国公司和日本公司支付的全部工资收入(馀回日本期间的收入)均应按月在中国纳税。

②1996年度,他在中国工作时间只有2个月,不足中日税收协定规定的183天,因此,这期间,他的所得尖有中国公司4月和5月支付的收入在中国纳税,而由日本公司支付的收入,不需在中国纳税。

③1997年,该日本人回日本的时间总共只有61天,因此,该年度他再次成为中国的税收居民,并且,由于1996年他在华时间不足183天,故应从1997 年始重新计算5年的期间。

因此,1997年,他的收入除两个月回日本期间由日本公司每月支付的20000元人民币不需在中国纳税外,回日本期间由中国公司支付的月15000元人民币和在华期间其他月份由中国公司和日本公司支付的收入均应按月在中国纳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的区别是什么?答: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某些个人所得收入采用税后收入的概念,比如支付税后多少多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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