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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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餐饮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餐饮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餐饮加工操作规程幼儿园餐饮加工操作规程一、食材选择与采购1.1 食材选择:幼儿园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1.2 食材采购:幼儿园应建立食材供应商台账,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考核。

采购的食材要进行验收,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或有异味的食材。

二、加工准备2.1 人员准备:保证具备健康合格的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

2.2 设备准备:确保加工操作所需的各项设备设施齐全且正常运行,经常检查设备的卫生状况。

三、加工操作3.1 清洗准备:食材加工前要进行充分的清洗,特别是蔬菜和水果要彻底清洗去除农药。

3.2 切割加工:切割加工要求刀具锋利、干净,防止交叉污染。

3.3 烹饪操作:严格掌握食品的加热时间和温度,确保食品的熟透度和杀菌效果。

3.4 调味加工:调味时要遵守食品卫生规定,加入适量的调味料,不得使用过量的调味品。

四、加工后操作4.1 存储:加工后的食品应立即进行分装并储存,避免食品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

4.2 冷藏:冷藏食品的储存要求温度控制在5℃以下,确保其新鲜度和安全性。

4.3 标识:食品储存容器要标注食品名称、储存日期和保质期,避免食品过期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4.4 清洁:加工后的设备、餐具和台面要及时清洗和消毒,保持整体卫生。

五、食品检验5.1 外观检查:对加工后的食品进行外观、气味和色泽的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5.2 物理检验:对食品进行质量指标的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5.3 检测记录: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

六、食品安全教育6.1 培训:定期对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6.2 宣传:对家长和幼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提醒他们关注食品质量和安全。

七、事故应急处理7.1 停用食品:对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及时进行处理,停用并通知相关部门。

7.2 事故报告: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幼儿园食品安全,提供健康、营养的饮食环境,确保幼儿们的身体健康成长而制定的规范。

1.食品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并在显眼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

制定并执行原料采购、仓库管理、食品加工质量检验等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食品原料采购: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原料供应商体系,与正规、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要确保原料来源明确、质量可靠,并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对原料进行检验、抽样和保留,留样期限不少于7天。

3.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加工操作区域,确保加工操作区域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

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要求持有相关健康证明,并定期受到健康检查。

同时,制定操作规范,包括洗手消毒制度、食品加工工艺、操作流程、工具设备清洗消毒等。

4.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幼儿园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委托经过认可的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检测。

幼儿园厨房安全操作规程 幼儿园厨房安全

幼儿园厨房安全操作规程 幼儿园厨房安全

操作规程一、食材采购1. 选购食材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卫生2. 采购过程中要对食材进行验收,严格按照标准对食材是否过期、变质进行检查3. 食材存放要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门别类,注意冷藏和常温存放的区分二、厨房卫生1. 每天开工前要对厨房进行彻底的清洁,包括操作台、灶具、水槽等2. 食材加工后要即时清洗,保持操作台的清洁3. 要定期对油烟机和排气管进行清洗,避免积聚油脂引发火灾三、食品加工1. 涉及食品加工的操作人员要统一着装,戴上工作帽和口罩,保持个人卫生2. 对肉类、蔬菜等食材要进行彻底的清洗和处理,避免食材的残留与交叉污染3. 烹饪时要控制火候,避免食物被烤糊或者炸糊四、餐具消毒1. 餐具在使用前要进行彻底的清洗,并通过高温消毒或者化学消毒的方式进行处理2. 每次消毒后要对餐具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污垢3. 每天结束营业时要对餐具进行整体的消毒,保持餐具的卫生五、垃圾处理1. 厨房内垃圾要定期清理,防止异味和细菌滋生2. 垃圾的分类要与对应的环保部门联系,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处理3. 垃圾的暂存处要保持整洁,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六、员工培训1. 每位员工入职时要接受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保持员工的操作规范和纪律性3. 要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操作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七、食品安全监测1. 定期对厨房环境和食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健康食材的使用2. 对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操作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确保食品的安全3.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避免给孩子带来健康隐患八、应急处理1. 厨房内要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2. 员工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问题3. 如果出现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工作在幼儿园厨房中,食品安全是孩子们健康的保障,厨房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严格执行是非常重要的。

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品烹调加工操作规程

食品烹调加工操作规程一、烹饪食品应确保杀灭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1、烹饪出的食品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

为保险起见,中心温度最好能达到75℃15秒以上,尤其是对于较常携带沙门菌的畜禽类。

2、采用微波方式烹调的,食品加热到75℃后应再加盖焖放2分钟,以使食品的各部分都能达到所需的温度。

3、烹饪前彻底解冻;规定每批食品烹饪数量;规定食品的烹调方式和时间等。

注意事项:用温度计抽查食品中心温度是否达到要求,注意在抽查时应选择每批食品中体积最大的。

尽可能减小烹调食品的体积。

定期检修烹调设备。

避免超负荷加工。

二、避免烹调加工中的交叉污染操作1、生、熟食品盛器能够明显加以区分。

A、采用不同的材质、不同的形状,或者在各类盛器标上不同的标记,或者直接标识生、熟的字样。

B、标记应显眼且不易被磨损、洗刷掉。

C、操作员工应牢记区分的标志,在操作中严格做到生、熟食品盛器分开使用。

2、配备足够数量的生、熟食品盛器。

盛器的数量应考虑足够本单位在最大供应量时使用、周转和清洗。

3、清洗生、熟食品盛器的水池应完全分开。

4、清洗后的生、熟食品盛器应分开放置。

5、如需擦拭盛装熟食品的盛器,应用经消毒的专用抹布。

6、烹调人员尝味时,应将少量菜肴盛入碗中进行品尝,而不应直接品尝菜勺内的食品。

7、烹调后的熟食品一般应用消毒后的工具进行分装或整理,如必需用手直接进行操作,必须先清洗、消毒双手,并且最好戴上清洁的一次性塑料或橡胶手套。

8、加工人员接触污染物(如上厕所、接触生食品)后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后再操作。

9、烹调后的熟食品与生食品必须分开放置。

如只能放置在同一操作台,应按照熟上生下的原则,将生食品放置在操作台上,熟食品放置在操作台上方的搁架上。

三、通过烹调加工去除食品中有害化学物质有的食品中含有能使人中毒的有害物质,如四季豆中的皂素、豆浆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等。

加工这些食品时应按彻底进行加热,去除其中的有害物质。

四、再加热再加热注意要彻底,温度不够的再加热反而有利于致病菌繁殖。

幼儿园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一、食品加工区域规定1.食品加工区域应与幼儿活动区域相分离,严禁将加工食品的原材料、器皿和废弃物放置在活动区域内。

2.食品加工区域应设置专门的操作台和操作台上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菜池、切菜板、刀具等。

3.加工区域应保持干净,每日加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二、操作人员规范1.食品加工操作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并接受专业的培训。

2.操作人员应穿着清洁、整洁的工作服,并戴着帽子和口罩。

3.操作人员应定期洗手,并在进入加工区域前戴上消毒手套。

4.操作人员不得将手指、胳膊等身体部位靠近食品,避免带入细菌和异物。

三、原材料规范1.进货原材料应保证无霉变、异味和过期情况。

为确保质量,应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进货原材料应有明确的存储位置,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3.进货原材料应进行摘菜、浸泡、清洗等预处理工作,确保食材的安全卫生。

1.食品加工操作前,先将操作台等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并备好所需的工具和器具。

2.切菜时应使用切菜板,不同菜品切菜板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切菜时应保持手指的弯曲状态,避免刀片滑落导致伤害。

4.烹饪过程中应控制好火候,避免出现食物煮糊或者火灾等情况。

5.炒菜时应加盖,确保不会溅出食材和热油,避免烫伤。

6.食品加工后,要及时关掉煤气或电源,确保厨房安全。

五、食品储存规范1.加工好的食品应及时装盘或装入食品容器,避免暴露在空气中。

2.加工好的食品应尽快送入食用冰箱储存,保持食品的新鲜和口感。

3.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并对食品进行分类标识。

六、食品清洁消毒规范1.食品加工使用的器皿、刀具和切菜板等应及时清洗消毒。

2.刷洗器具时应使用专用的刷子,注意清洗干净,并进行高温消毒。

3.清洗时应检查清洗水的温度和清洗剂的浓度,保证消毒效果。

4.清洗用具后应晾干,并妥善保管,避免二次污染。

七、废弃物处理规范1.废弃物应及时清理,避免滋生细菌和食品安全隐患。

2.废弃物应分类丢弃,可回收的食品包装应放入对应的垃圾桶。

幼儿园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幼儿园烹调加工食品的安全与卫生,维护幼儿身体健康,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烹调加工食品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和环节。

第三条幼儿园全部相关人员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幼儿园应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确保全部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幼儿园应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责任的落实。

第六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卫生要求、食品存储和运输等方面的知识。

第三章原材料子采购与收货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在选购原材料子时,应确保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认真审查和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保证措施。

第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原材料子台账,记录所采购的原材料子的认真信息,包含供应商名称、采购日期、数量及检验合格证明等。

第九条幼儿园对收到的原材料子进行验收时,应依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过期、变质或有异常的原材料子。

第十条幼儿园应妥当存放原材料子,采用先进的储存设施和科学的存储方法,确保原材料子的安全和卫生。

第四章加工操作与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应订立认真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加工过程中各步骤的操作要求,并确保全部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建立并实施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包含定期进行卫生清洁、除虫灭鼠等措施,确保加工环境干净、乾净、无害。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定期对烹调设备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并及时修复或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进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自查和抽查,以确保加工结果符合卫生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矫正措施。

第五章食品存储与供应管理第十五条幼儿园应依据不同食品的特性和要求,订立相应的存储和保鲜措施,确保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建立食品供应商台账,记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含供应商名称、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应当将其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模版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模版

幼儿园烹调加工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幼儿园烹调加工工作,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烹调加工场所和从业人员。

1.3 烹调加工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烹调加工人员管理2.1 烹调加工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合格的健康证明。

2.2 每位烹调加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职业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

2.3 烹调加工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要求,包括着装整洁、不得携带疾病等。

2.4 烹调加工人员应按照工作岗位和职责分工,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三、设备设施管理3.1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烹调设备和器具,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烹调设备和器具应定期检测、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3.3 烹调加工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和光线,避免污染食品。

四、食品选购和储存管理4.1 幼儿园应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和原料供应商。

4.2 食材和原料采购时应查验合格证明,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4.3 进货的食材和原料应分类存放,严禁放置在有毒物品附近。

4.4 幼儿园食品库房应做好防潮防鼠、储物整理等工作,保证食品的安全保存。

五、食品加工和烹饪管理5.1 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中应使用干净的器具和设备,避免交叉污染。

5.2 加工和烹饪过程应控制好时间和温度,确保食品熟透。

5.3 烹调加工人员应严格按照菜谱和操作流程进行加工和烹饪,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5.4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六、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测6.1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监管,包括对食材和加工过程的检查。

6.2 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定期对幼儿园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6.3 幼儿园烹调加工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管和检测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

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7.1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7.2 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隔离食品,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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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荫区金色童年发祥巷幼儿园
我园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包括:
1.食品采购操作规程
2.食品验收操作规程
3.食品贮藏操作规程
4.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5.食品添加剂贮藏和使用操作规程
6.专间操作规程
7.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规程等
具体规程如下:
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
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食品添加剂贮存和使用操作规程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包装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并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入库前严格验收;
(二)、使用添加剂目的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三)、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食品消耗,改进存储条件,简化工艺等目的,不能因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六)、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

专间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辅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操作: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三)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四)奶油类原料应低温存放。

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不符合要求食品处理规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不允许使用并坚决予以销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
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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