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方案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方案****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为进一步提升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泰安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方案》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能力,满足森林防火需求。
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一调拨,分级储备的原则。
****设立防火物资总储备库,森防站、各管理区、大津口乡设立分储备库,应急救援时,各级储备库物资服从指挥部调拨。
2、坚持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适宜长期储存的防火器材,对于食品等不宜长期储存的物资,落实代储主体代为储存。
3、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
防火物资的储备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力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避免资金浪费。
三、物资储备情况(一)实物储备:1、****设立丛林防火物资总储备库,地址设在管委会消防队。
储备器材有:风力灭火机100台、油锯100台、背负式水枪50个、灭火战斗服100套、方位灯100个、自救式呼吸器100个、砍刀200把、手锯100把、头盔60个、灭火弹300箱、二三号工具500把、丛林灭火发射器4部、防寒服200件、对讲机50部、串连式水泵5台、发电机6台、高压水泵5台、帐篷5顶、睡袋50个、便携包100个、抢救箱2个、塑料桶500个、照明工具100把。
2、各管理区(乡政府)设立森林火灾现场救援物资分储备库,各管理区备有器材包括:风力灭火机10部、防火服15件、御寒大衣30件、手电筒30只、塑料桶30个、应急包15个、砍刀20把、二、三号工具100把。
****乡备有器材包括:风力灭火机20部、背负式水枪10部、防火服20件、帐篷3顶、手电筒50只、方位灯20只、砍刀100把、手锯20只、二、三号工具200把、塑料桶50个、应急包20个、御寒大衣50件。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4篇)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全面管理。
第四条依法设立的森林防火物资管理机构是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具体实施主体。
第五条森林防火物资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森林防火物资按照统一规划和配置,合理使用和维护,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防火物资的分类和规划第六条防火物资包括防火器材、防火药剂、防火设备、通讯设备等。
第七条防火物资的规划应当按照地域特点、林区火险程度、灾害情况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
第八条防火物资规划应当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进行定期修订。
第九条高火险区应当优先配置防火物资,统筹保障区域内各类防火物资的均衡供应。
第十条防火物资的管理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防火物资的采购和配置第十一条防火物资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物资的质量和价格。
第十二条防火物资的配置应当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布局,确保物资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防火物资的配置应当考虑到应急救援的需要,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战斗。
第十四条防火物资配置应当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区划定相结合,确保每个责任区都有足够的防火物资支持。
第四章防火物资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五条防火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物资的正常使用效果。
第十六条防火物资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七条防火物资使用过程中的损耗和报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报废处理。
第五章防火物资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防火物资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法定权限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向单位和个人了解相关情况,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提供相关情况并配合监督检查。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有效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物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储备充足、及时供应、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应急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体制和机制,将应急物资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或者领域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
第二章应急物资的分类和储备第七条应急物资分为以下几类:(一)自然灾害类:包括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应急物资;(二)事故灾难类: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应急物资;(三)公共卫生类:包括疫情防控、疫苗储备、医疗救援等应急物资;(四)社会安全类:包括反恐维稳、边防管控、治安管理等应急物资。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充足。
第九条应急物资储备应当根据不同类别和用途,采取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方式。
实物储备应当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的需求。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的日常管理,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
第三章应急物资的采购和调拨第十一条应急物资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应急物资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应急物资的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3篇)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森林防火专用装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专用装备的管理、建设、采购、调配、培训、使用、维护、建档,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条森林防火专用装备是指森林扑火装备,森林消防车辆,森林防火通信设备等专业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专门用于森林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程序第三条为了做好物资管理,各级护林防火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物资发放等重大事宜。
第四条自治区护林防火办公室向全疆地(州)、县(市)集中发放森林防火物资时,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物资发放单位及物资数量,形成文件进行配发。
第五条县(市)级林业部门申请森林防火物资装备,自治区护林防火办公室不直接受理,统一由所在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上报自治区林业厅。
第三章管理原则第六条各地、州(市)、县防火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选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负责管理工作。
装备物资管理工作实行防火办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员负主责的责任制。
第七条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的内容,各地应结合实际,以实用管用、方便操作、满足火场急需为原则。
一般为风力灭火机、油锯、水泵、灭火水枪、灭火弹、组合工具、二号工具、阻燃服、军大衣、睡袋帐篷、手电筒、锄头、砍刀、兵工铲、水桶,应急通信设备(包括移动中继台、电源天线),火场通信工作箱(包括对讲机、多路充电器,照明设备,发电机),火场常用药品,干粮食品等物资。
第八条物资装备实行台帐管理制度。
专用装备必须按年度、分类、登记造册,帐薄、调拨单规范,物资摆放整齐,出入库手续完备,档案资料齐全,做到账物相符。
第九条专用装备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扑火机具每年防火期前后都要全面检修____次,保证预防和扑火救灾之用。
森林防火无线电专用超短波通信网络及设备维护,各地、州(市)、县防火办要从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出发,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可委托专业技术性强、服务质量信誉好的通信网络建设公司,承担网络维护和设备维修工作,签订“维护保修合同”,按合同进行维护检修,按年支付维护费用,保证通信网络正常运行,设备良好,预防和扑救通信畅通。
林场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林场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一、背景介绍林场是我国重要的保护森林资源的单位,也是我国森林防火的主防单位。
林场在森林防火、森林护理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需要储备一定量的应急物资,以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应急物资储备分类1. 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森林防火是林场最常见的应急情况,因此森林防火应急物资是林场必备的一种物资。
主要包括:•消防器材:水枪、灭火器、水带等•防护用品:防火服、手套、护目镜、呼吸器等•通讯设备:对讲机、手持机、电台等•交通工具:灭火车、山地摩托车等2. 森林护理应急物资森林护理工作中,应急物资主要用于抢救幼苗、防治病虫害等情况。
应急物资主要包括:•病虫害识别工具:显微镜、手持式荧光灯等•种苗栽植工具:锄头、铲子、种子等•农药、肥料等药剂3. 日常管理应急物资日常管理应急物资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应急情况。
主要包括:•通讯设备:电话、对讲机等•电器工具:发电机、电锯等•签名笔、印章、笔记本等办公用品三、应急物资储备原则1. 确定储备量储备量应根据林场规模、林种、气候等因素进行科学确定。
一般情况下,各类应急物资总量应保证能够满足一定时期的应急需求或一定规模的应急事件。
同时,应急物资的进出库应有明确的记录和管理,保证储备物资的时效性和合理性。
2. 保证质量应急物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应急效果。
因此,我们应该在采购应急物资时,选择质量可靠、品牌有保障的产品。
应急物资入库后,需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应急物资的质量良好。
3. 确定库房位置库房的选择应符合安全、便捷、防盗等原则,并应尽量避免距离发生应急事件的地点较远。
库房的管理应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库房内物资的安全和时效。
四、应急物资储备管理1. 应急预案确定应急预案是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林场在储备应急物资的基础上制定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物资的分类、储备量、保障配套、库房管理、应急处置和检查维护等内容。
2. 应急物资检查为确保应急物资的效能,我们需要定期对各类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森林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森林防火管理规定一、目的1、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
二、适用范围1.凡在我项目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做好森林防火工种,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具体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本小组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召开防火会议等,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四、职责1、项目部防火职责(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证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5)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2、工区防火职责(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工区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工区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燃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月度召开防火责任人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分析本月防火安全情况,安排下月防火工作任务。
(4)加强对各所属单位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达到100%,提高全体员工的森林防火意识。
3、班组防火职责(1)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制定了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经费。
第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者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承包(租赁)的,应当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承包(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第八条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防火设施、报告森林火情,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省实际,编制全省森林防火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关于发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的通知国森防办〔2007〕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森林防火物资及时、有效供给,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现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和《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2、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3、森林消防装备、机具储备年限规范附件1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为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安全、高效、快速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森林消防队伍的性质、类型、建制和管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1063-92)、《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
三、队伍的职能和类型(一)职能森林消防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二)类型1、专业森林消防队。
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的队伍。
专业森林消防队应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建队。
2、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以森林灭火为主,有组织、有保障,队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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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全省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全省火灾处置应急保障能力,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建设原则
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是由政府投资建设,设置在某一区域存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的专门库所。
应当遵循“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依灾配置、分级建设、有效保障”的原则建设。
二、建设范围
根据我省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规律以及扑救的应急需求,拟在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分别建设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应急保障网。
具体布局为:
(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在南平、三明、龙岩、莆田、漳州、宁德、泉州、福州等8
个设区市各建设一个国家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形成应急保障枢纽,确保全省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保障。
(二)全省9个设区市各建设一个市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形成应急保障重点,确保区域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保障。
(三)全省各县(市、区)各建设一个县级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储备库,确保本辖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保障。
三、管理要求
(一)国家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要求
1、国家级物资储备库由国家专门设置在某一区域,用于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扑火物资应急存储库。
由储备库所在地的设区市林业局负责提供相应面积的库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如分设在基层县(市、区)的分库,由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单位负责管理。
2、国家级物资储备库的物资产权属于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其正常物资调用应按照省防火办开具的“物资设备出库登记表”,办理物资出库、发货手续。
遇有紧急情况,省防火办可电话下达指令,先行调拨物资,事后按规定补办相关物资出库手续。
未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调用国家库物资。
3、国家级物资储备库收到储备物资后,应根据省防火办下发的“省级政府采购货物进库验收单”进行清点和抽样验货,确保数量和质量完好。
验货合格后,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物资台帐,并将填写的“省级政府采购货物进库验收单”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国家物资储备库要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技术措施,并根据存储物资的物理性能,科学分类,合理摆放,标记鲜明。
要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储备物资性能完好。
5、国家级物资储备库所在地的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每年年底前清点核实库存物资,并于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储备物资情况上报省防火办。
(二)设区市、县两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管理要求
1、设区市、县两级物资储备库实行“谁投入建设、谁使用管理”原则,统一由属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
2、物资储备库要认真做好出入库物资设备的出入账登记手续,保证账证(原始凭证)、账物相符;物资设备进库时,要根据物资进库验收单认真清点和抽样验货,确保数量和质量完好,核实无误后,按照货物类别进行登记;物资设备出库时,要严格执行审批登记制度,并保管好原始凭证,严防物资流失。
3、物资储备库要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等技术措施,并根据存储物资的物理性能,科学分类,合理摆放,标记鲜明。
要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点、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储备物资性能完好。
四、建设要求
(一)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二)各级在建设储备库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布局应选在交通便利、物资流向合理、配送半径较小、森林资源相对集中、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较高的区域。
(三)各级物资储备库要根据每年扑火物资的损耗量及时补充物资,确保库存的物资不少于附表中的配备标准。
(四)各级物资储备库的物资应按照扑火应急和实战的要求存贮,做好各类物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在突发森林火灾时,各种物资应急出库后能立即投入扑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