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4篇)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的一套制度。
它的出现旨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并从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加以分析。
一、历史背景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民逐渐富裕起来,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逐渐增强。
然而,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经济效益分配不公、资金使用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83年,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正式出台。
二、主要内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1.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使用、分配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拨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盈利等。
在资金使用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于农民福利、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积极探索资金分配的机制,确保广大农民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
2.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等,而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资金、存货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和维护,避免资产流失和浪费。
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积极探索资产增值的途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3.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报表编制、财务监督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同时,财务监督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本3篇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带来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企业改制回收资金,资产变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留存不超过10000元的备用金(含组级备用金)以供日常开支,其余款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备用金不足时,及时报账。
村组两级付款,须经村负责人签字,农经站、分管领导把关,镇主要领导审批。
涉及群众分配资金,一律由村组提供花名册和具体金额,农经服务中心会同村总账会计交银行打印存单或一折通。
村组各项工程款结算一律按照工程协议书(合同)的内容要求,办理转账手续,不得支付现金。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解缴到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4、村(居)干部因公外出预借现金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后,其预借款项在2日内与会计结清,个人私事一律不得借款。
村组集体资金不得对外出借或为他人提供质押、担保。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济活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编制收支预算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农经站备案。
2、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程序。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理财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付款,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范文(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案范文一、背景分析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集体土地经营、农村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农村集体三资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然而,由于农村集体三资的特殊性和分散性,其监管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三资监管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三资监管体系,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合法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法制化原则:依法管理,确保监管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科学化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标准和方法,提高监管效能。
(3)综合化原则: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
(4)风险防控原则: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的安全性。
(5)激励机制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的产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2)建立健全三资划分和登记制度,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被侵占和挪用。
2. 建立信息系统:(1)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数据库,包括土地、企业和其他资产的基本信息。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各监管部门间能够及时分享信息,加强监管合作。
3. 加强监管力量:(1)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统一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监管工作。
(2)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的培训和宣传。
4. 强化监督和审计:(1)建立监管评估制度,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
(2)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和审计,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5. 加强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农村集体三资的风险问题。
(2)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流向的监控和管理。
6. 推进改革创新:(1)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企业的改革和创新。
(2)推动科技创新,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但是,目前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对此,从2015年3月起,各村、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见附件3),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
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三日内将资金上缴核算中心专户(镇经管站)储存,严禁村坐收坐支,不及时上缴也不上报领导的,镇农经站则不给于做账务处理,追究所辖办事处书记的责任,按有关制度规定将所坐收的款项限期交经管站代管并扣村班子当月的工资;私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贪污行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较大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库存资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村现金保管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农经站专户储存,各村根据需要,填写资金用款申请,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核算中心根据用款事项或村级工程合同付款。
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范文(4篇)

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事务。
第三条农村三资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保障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三资管理机构第四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负责农村三资管理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农村三资进行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五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开。
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三资主体第六条农村三资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农民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组织。
各个三资主体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农村三资主体享有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应当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第八条农村三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应当符合市场需求和社会利益,不得以垄断、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四章三资监督第九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对农村三资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等。
第十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三资服务第十二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应当为农村三资主体提供便利的服务,包括咨询指导、业务培训、融资支持等。
第十三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四条农村三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三资经营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分析和发布农村三资经营情况,提供决策参考。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对于农村三资管理的其他具体事项,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三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三资(外资、港澳台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三资”企业的运作,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并经营的外资、港澳台资企业。
第三条“三资”企业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经营合法、诚信经营。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三资”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第五条“三资”企业应遵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限制类及禁止类行业的经营活动。
第六条“三资”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注册、备案等手续,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三资”企业应主动履行税务义务,按规定缴纳税费,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核查等工作。
第八条“三资”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二章投资第九条“三资”企业的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条“三资”企业的投资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三资”企业应明确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合法资金进出境等活动。
第三章经营第十二条“三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三资”企业应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三资”企业应遵守我国的竞争法规,不得从事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第十五条“三资”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三资”企业应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监督第十七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三资”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现并及时纠正企业的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三资”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调查。
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文(八篇)

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文一、资金管理1、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制度村____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由村会计统一收取并在____日内及时上缴专户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现金。
对不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坐收坐支的支出单据不予核销;各村收款必须使用____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____的财务支出坚持村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均不得入账。
所有开支应填写用款计划单,所有开支的原始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条和不规范凭证入账。
3、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村财务收支预算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财政所审批,再经村“第一书记”批准后公布执行。
各村每年年底对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决算,在次年的____月底前将报街财政所审批备案。
4、____财产管理制度____财产由会计和保管员保管,要逐一建账登记,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人为造成丢失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属于正常损耗的____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街财政所处理,大额固定资产报损和拍卖,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实施。
5、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原则上村组实行零招待及差旅费补助制度。
村级除确因招商引资、____经营外,另行处理。
乡干部到村工作原则上不在村里就餐。
村组干部在村级议事和工作,不得从村____招待费列支。
对违反规定开支招待费,不得在村____报支,否则谁招待,谁付款。
村干部因公外出开会、学习、参观、洽谈业务等费用支出可参照《____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报销。
6、民主理财制度各村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依据村人口的多少,由____名(小村____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威望、关心____事业、敢于坚持原则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选举担任,组长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选举产生。
村主任、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小组成员。
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范文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为了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经济组织的自主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下面就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概念及目标农村集体经济的三资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收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运作、有效保障和监督管理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标是实现集体经济的稳定增长、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和自律权的有效行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公共利益的实现。
二、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1.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激发其活力和创造力。
建立健全村民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和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发展。
2. 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政府监管机制。
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加强对集体经济资产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3.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公众监督机制。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示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增加农民对集体经济管理的参与度,促进集体经济的公平公正运行。
三、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的要点及措施1.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范围和责任,加强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资产和非农产业资产有效整合,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2. 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
根据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特点,确定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方式,注重公平合理,并确保农民的合法利益。
通过完善集体经济收益转化和分配机制,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强化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
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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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根据省、市、区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三资”监管工作体系
(一)全面落实村级民主监督管理。
“三资”监管的源头在村级,村“两委”和村监委主要领导是村级“三资”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抓规范管理,又要带头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
涉及“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村监委负责对村级“三资”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反映村民意见和建议。
村报账员对业务工作负责,按月、真实、准确地做好报账结账工作。
(二)明确镇监管主体责任。
镇政府履行好“三资”管理的主体监督职责,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联系村负责人具体抓,定期听取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检查督促村干部按章办事。
(三)加强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三资”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三资”中心主任对村集体各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补办手续或不予办理报账。
加强对各村报账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
二、规范收支监管
(一)加强收支管理。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年内可能实现的收入进行摸排,建立村级收入来源档案,村委会每年第一季度编制本年度村级收支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书面报“三资”中心备案;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区农委、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并建立领取、登记、核销台账;收款收据不得发放到村,统一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开据收取;收取的资金必须三日内缴存银行。
村内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一律由村报账员负责办理和报账,其他任何人不得经手。
杜绝新增债务、逐年消化老债务。
(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村级开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属于购入性支出的,必须取得税务部门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票据;属于劳务性支出的,必须以村为单位统一列表造册,务工者签字盖章,严禁白纸条入账。
所有支出凭证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证明人,村监委审核签字,并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所有单据均由村委会主任审批,附村“两委”班子、村监委集体研究记录;单笔10000元以上的超大额开支还要附村民代表通过的会议录;属于项目工程类的,5万以下还要附议标、附合同、验收单,5万以上附招投标文书、承包合同、验收单、审计报告等支撑材料。
村所有支出票据由村报账员报送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经联系负责人、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镇政府主要领导等审核确认后,由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实行转账支付;对个别单笔1000元以下的小额开支,可由村报账员代领现金并在3日内支付给当事人。
(三)规范村级各项开支。
严格执行有关村级各项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村干部报酬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有关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文件精神执行,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和自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
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实行务工补贴办法,务工标准原则掌握在每次60元以内,村民在本村内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100元以内,技术性务工每个工日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各村在不突破标准前提下结合实际自定。
村级实行零招待,上级部门下村工作不得在村就餐,遇特殊情况确需就餐的,按规定交纳就餐费。
村组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开会以及在村内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开支就餐费。
村级办公用品开支,原则上每村每年控制在2000元以内;购买2000以上的办公设备应事先填报申请表,经包村负责人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
上级部门组织村干部、党员、人大代表和“一村一大”等人员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村级报销,由组织方承担;村组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等须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并报告镇党委政府研究审批。
村干部因村务工作需要,外出办事所产生的差旅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村贫困户、老村干、党员生病死亡慰问等补助标准,通过村“两委”班子和村监委集体研究同意。
各种节庆活动,村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支付赞助费(不含村办企业)。
村集体资金不得为农户垫付水稻、油菜、新农合等保险,不得为村组干部购买各类商业保险。
村集体资金不得用于应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村集体资金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保,兴办村内各项公益事业不得举债。
三、加强资产、资源管理
(一)定期盘点资产、资源。
各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固定资产、资源盘点。
加强集体资产资源档案管理,建立完善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制度。
对村集体自购、建造的固定资产,村级工程建设验收通过后,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对上级各部门捐赠或通过项目等其他资金建成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确定其原始价值,纳入账内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
对村集体资源逐一登记,建立资源台账,以免造成流失。
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资源登记、保管、使用制度。
固定资产、资源发生增减变动时,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二)透明资产、资源发包。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方式和承包、租赁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流转、租赁经营的,必须进入区、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站)交易。
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承包人,做到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按规范要求签订好承包合同;对时间较长、面积较大的应经公证机关进行合同公证。
凡所签的资源发包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必须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建立不良资产和呆账死账核销制度。
对已经确认的不良资产债权、呆账死账,应及时进行核销处理,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联系村负责人审核,报镇政府审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经确认为不良资产债权和呆账死账的,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四、规范财务公开
(一)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每年不得少于四次,每季度(1、4、7、10月15日前)逐笔逐项详细公布一次各项收入、支出、现金、存款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收支明细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村报账员登记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年末时增加公布各项固定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重要的财务活动和多数村民或村监委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公布。
(二)财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村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村,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开,也可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辅助公开。
(三)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各村报账结束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及时结账记账,完成账务处理后编制财务公开资料反馈到村,由村委会和村监委对财务公开资料进行审核,形成一致意见后,再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
实行财务公开回执,财务公开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村监委、村报账员和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对公开后群众无异议的,由村监委审核并标注“此次公开群众无异议”等字样,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财务公开的资料一式三份,上墙一份(拍照留存),镇、村各留一份,财务公开的资料,镇、村都必须装订成册,集中归档保管。
五、加强财务监督
(一)加强财务审计。
镇定期组织纪检、组织、财政、民政、农经等部门对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每年至少审计三分之一的村,三年轮审一次。
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农民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
审计中查出的经济问题,依据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三资”信息化平台。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把各村固定资产、资源(拍照)和财务收支原始凭证扫描录入“三资”管理系统,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实现对村民关注的土地征用、资产租用、资源承包、利益分配等重大事项的信息化管理。
完善“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确保“三资”数据和管理信息公开可查询,实现市、区、镇三级联网的网络预
警监管功能,便于农民群众和上级部门查询和监督。
(三)严肃责任追究。
把“三资”管理的职责和要求适时纳入“村为主”考核机制,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村级“两委”班子、村主要负责人勤廉述评的主要内容。
凡“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干部群众有意见的村和村主要干部,一律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对违规改变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不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登记或者资产评估、低价处理农村集体“三资”、不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等,造成“三资”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