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定讲解
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

近年来六盘水市煤矿事故频发,给我们煤矿工作者敲起了一次次警钟。
记得有一句写的很简单却很深刻的话:人一生的财富=1(生命)0(金钱)0(知识)0(权位)0(容貌)…..,如果没有了前面的1,后面即使拥有再多,其结果也等于0。
可见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这些从事煤矿行业的人员时时刻刻要把安全两字牢记心中。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煤矿事故案例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学习自保自救常识的必要性。
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麻痹大意,消极对待是很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诱导事故产生的重要因素。
本次学习的多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即是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外加责任心缺失,没有做好瓦斯治理工作,倘若他们其中一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督促作业人员规范标准化作业,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并撤人,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件件惨痛教训告诉我们,煤矿众多事故原因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其也是减少煤矿事故的重要途径之一。
煤矿工作一直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得懂得一些自保自救常识,譬如避灾路线一定要牢记在心,自救器的使用要熟练自如,熟悉求救方式、汇报灾情方式等等。
同时加强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及时求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保障好自身的生命安全。
开二队:张进本次事煤矿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让我明白了,煤炭行业是一个来不得半点马虎的行业,一定要时时刻刻牢记煤炭行业的危险性。
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现今煤矿生产中的很多弊端。
我清醒的认识到大部分事故的发生与自我安全意识薄弱,违反操作规程、互联保工作不落实等人为因素有关,既然是人为因素这些事故就应该可以避免,所以说人是最主要的因素。
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事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与自己无关,总是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定)

⑶ 矿井未配备总工程师和分 管安全的副矿长,未按规定成立 专门的防突机构,只有一名防突 员,不能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和防 突工作。
⑷ 矿井防突管理工作未按管 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 责任制,只是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临 时指挥,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 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和解决。
⑸ 地方安监部门要求矿井停 止建设后,在排查隐患中避重就 轻,未对通风系统不完善、区域 防突措施未落实等重大隐患查出 和治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马场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反映井下多处地点瓦斯传 感器显示瓦斯严重超限,矿值班领导判 断井下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立即 通知井下撤人、停电,同时立即指令矿 救护小队下井抢险,并通知格目底矿业 公司救护中队到矿抢险。通过救护队井 下侦查,发现13302底板瓦斯巷掘进工作 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矿井当班下 井80人,经过搜索抢险,升井55人,事 故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
⑷ 格目底公司安全、生产、
技术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 只有2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 均由1名领导分管。管理人员严重 不足,未按规定要求对所属矿井 进行安全检查,对所属矿井重大 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
⑸ 格目底公司对地方安全监
管部门查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批复整 改方案后,未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 整改,对矿井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况 下擅自恢复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未及 时发现制止。
⑹ 建设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相 对较弱,技术管理人员防突技术 水平不高、责任不落实,以技术 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 立完善,导致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不到位。
⑺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等多个 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系 统存在较大缺陷,通风系统不具备抗 灾能力。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流切断 了另一掘进工作面13301底板瓦斯专 用巷的安全出口,造成13301底板瓦 斯专用巷大量人员伤亡。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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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进 见煤后,仅采取了打排放钻孔的 局部措施,排放措施钻孔无设计, 排放钻孔深度只有5m,不符合局 部防突措施最小控制距离的规定, 且未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煤层存 在突出危险未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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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建设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相对 较弱,技术管理人员防突技术水 平不高、责任不落实,以技术负 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立 完善,导致防突技术管理工作不 到位。
矿井对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 全指令执行不严,在隐患未彻底 消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 情况下擅自违法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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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级公司对建设矿井的安全工 作重视不够。
格目底公司对所属矿井安全工作重 视不够,未督促所属矿井建立健全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建设矿井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重 大隐患和问题也未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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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等多个掘 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系统 存在较大缺陷,通风系统不具备抗灾 能力。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流切断了 另一掘进工作面13301底板瓦斯专用 巷的安全出口,造成13301底板瓦斯 专用巷大量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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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进工 作面见煤后,未按规定建筑防突 反向风门,发生突出后大量瓦斯 逆流,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停产整顿达三个月以上,造成巨大 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企业的社会形 象和生存与发展造成重大的负面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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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安全思想大整顿活动 从集团公司到矿井由党委负责人组织在各级管理人员中深入开展安全思 想大整顿活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敬畏 生命、敬畏制度、敬畏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 的关系。 此项活动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已于2013年4月至6月开展完毕。
瓦斯事故教训大讨论

瓦斯事故教训大讨论的认识和管理漏洞剖析为了深刻吸取公司“5.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贯彻落实《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晋东公司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阳煤安字[2015]462号)、《晋东公司开展瓦斯事故教训大讨论实施方案》(晋东发〔2015〕143号)文件精神,公司在2015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开展瓦斯事故教训大讨论活动,现就讨论内容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一、瓦斯治理理念的思想认识1.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瓦斯事故是投入不足、技术落后、管理不到位、人的行为不到位造成的。
人是造成瓦斯事故最大的安全隐患。
必须确立瓦斯事故可以预防和避免的信念,加深认识、提高标准、从严要求、强化管理、群策群力、齐心协力、瓦斯事故才能预防,瓦斯事故才能避免。
2.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只有治理瓦斯才是煤矿发展的有效手段。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公司能不能走向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取决于瓦斯治理状况、安全生产状况。
只有解决了困扰公司发展的瓦斯治理问题,才能解决安全与生产的矛盾关系。
瓦斯治理好了,才能从根本上解放生产;生产发展了,才能持续投入治理瓦斯,从而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3. 保障通风系统安全,重点放在瓦斯抽采,关键把握防突管理,坚守监测监控屏障。
保障通风系统安全是“一通三防”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固,可能会撼动整个安全大厦。
我们在保障通风系统安全上有着优良的管理传统,应该继续发扬,不能丢西瓜捡芝麻,舍本逐末。
忽视基础管理,就是把瓦斯事故这只大老虎从笼子里放出来,后果不堪设想。
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要想高突矿井低瓦斯状态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依靠高效抽采大量瓦斯来实现。
真正做到抽采达标,是高突矿井实现本质安全的一个重要标准。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造成煤矿群死群伤事故的其中一个重要元凶,随着近年来公司开采深度的加强,防突管理越来越成为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
“5.21”事故的发生已经说明了这只猛兽已经横在了我们面前,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已经成为我们不能再回避的关键问题。
“贵州三期突出事故”案例分析

(准备回收), 5个掘进工作面,分别是: 1135运输巷、1135回风巷、
11172辅助运输斜巷、11172运输斜巷(停头抽放,准备揭煤)、主斜井延 深巷(停头)。
根据2007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提交的《贵州响水矿井河西采区 及播土区煤层瓦斯赋存参数及突出危险性鉴定研究报告》,测定发生突出的 3号煤层+1237.54m标高其瓦斯含量为13.909m3/t(而最初安全专篇提供的 平均瓦斯含量梯度推算结果为8.24m3/t)、瓦斯压力P(表压)1.65MPa、煤的 坚固性系数f最小值0.33、煤的破坏类型为III类、瓦斯放散初速度△P最大值 18.24。 盘南公司安装了KJ218N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盘南公司 采区、通风区实现联网;其中,河西采区监控系统近期频繁出现掉线等故障。
瓦斯传感器超限后,不按瓦斯超限规定要求处置,延误了事故的抢险和救援。
对事故的发生和未及时救援负主要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4、赵庆平,中共党员,盘南公司响水矿井总工程师。未认真履行职责,
督促矿井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对防突重大工作方案 作出调整未专题进行研究和论证;对规程措施和《消突评价报告》未严格审
贵州三起事故案例分析
周和平
贵州大方煤业有限公司通防部
1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响水煤矿 “11· 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 事故调查报告
2012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55 分,贵州盘南煤炭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响水矿 井河西采区 1135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 突出,造成 23 人死亡, 5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031万元。
(三)事故点基本情况
1135运输巷设计施工长度780m,于2009年10月开始掘进,同年11月密 闭;2012年1月恢复掘进,到事故发生时,已掘进498m,抽放管路已接到 迎头;巷道中每隔50m设有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5个压风袋;在其进风 侧设有一组防突风门;防突风门以里巷道中未按规定设置临时避难硐室。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xxx兼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1508534xx57井下调度电话:8007/8000二、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附:上级监管部门隐患落实台帐)(一)安全生产管理:整改负责人:王伟李德凡黄福乾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整改负责人:杨湘君涂兴海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整改负责人:李德凡杨湘君王瑞田梁德高袁明生杜瑜1、1xx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xx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xx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

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2013年3月12日20时7分,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以下简称马场煤矿)13302底板瓦斯抽放进风巷(以下简称底抽巷)发生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09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马场煤矿隶属于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矿股份)控股的格目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手续齐全的建设矿井,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13302底抽巷处于地质构造带,在已揭露煤层有突出预兆的情况下,未采取防突措施,破碎顶板冒落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间接原因1、马场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
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未实现专用回风,导致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扩大;瓦斯治理、防突工作不到位,13302底抽巷掘进工作面在揭穿不明煤层、且出现喷孔等预兆后,未采取防突措施冒险作业;矿井违反建设施工顺序,在一、二期建设工程未完成,通风、排水等系统未建成,就实施三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成立防突机构,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
2、格目底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未按要求对所属矿井进行监管;对所属矿井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对马场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落实不到位。
3、水矿股份管理层级不清,监管工作不力。
水矿股份对马场煤矿的管理职责定位不清,对格目底公司和马场煤矿矿级班子配备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部室之间的责权不清、职责不明;复工验收流于形式,相关人员在未到马场煤矿检查的情况下,填写了验收合格意见;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制度不健全、督促落实不到位;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不力。
4、水城县安监局在对马场煤矿的检查中虽查出重大隐患,但在对格目底公司督促马场煤矿隐患整改工作上力度不够。
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记录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记录2018年6月28日学习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学习事故案例2015年8月11日15分,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80.6万元。
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12172下山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缺失、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煤体突出危险;(2)8月5日,工作面发生突出事故后没有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瓦斯治理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8月6日盲目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出现顶钻、卡钴、喷孔等突出预兆后,该矿有关负责人仍然违章指挥、冒险组织作业,放炮后诱导煤与瓦斯延时突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1)该矿未采取区域、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冒险组织掘进,发生突出的12172探煤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未进行瓦斯抽采:(2)该矿井下生产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可靠,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导致事故发生时灾区扩大;(3)2006年该矿井田范围内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但该矿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12172探煤巷掘进工作面在事故前曾发生过卡钻、顶钻、喷孔等突出预兆,但未采取安全措施,冒险作业;(4)该矿安全管理混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员定位系统损坏后未及时维护,不能正常使用;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井登记等制度,出入井人员情况不清;(5)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迟报约5小时,导致救援不及时。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此次事故反映我省部分煤矿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各地、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继续以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高压手段给非法违法行为以雷霆打击,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切实落实瓦斯防治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特别是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集中力量开展定向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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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工作面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设计 长度500米。该巷道设计为全岩巷,巷道顶 板距35b煤层法线距离约24米,距33号煤层 法线距离约38米。截止2013年3月12日早班 已掘进68m,巷道施工至53米处因遇地质构 造带岩层发生变化,导致岩性变软,巷道坡 度由7‰调整到+15°向前掘进,支护方式由 锚网喷改为29U型钢支架。2013年3月12日中 班安排该工作面主要作业为出矸和喷浆。
⑹ 13302底板瓦斯专用巷掘进工 作面曾经于3月9日出现炮后瓦斯超限, 特别是3月10日还出现打探眼时喷孔 的突出预兆,未引起矿井各级管理人 员的重视,未停止掘进并采取有效防 突措施。
⑺ 矿井的12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 揭33号煤层过程中,曾经于2012年10 月5日放炮后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 煤量35吨、瓦斯量8500m3,因未造成 人员伤亡,未向上级公司汇报,矿井 内部也未进行分析处理,也未制定落 实防范措施。
3.监督方面原因
⑴ 矿井无防突工作控制的具 体制度和办法,防突工作的过程、 环节无制度和办法进行控制,导 致防突工作失控。
⑵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对防突
工作未进行有效监督,未认真检 查防突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及集团 公司规定,防突工作存在重大隐 患也未督促整改。
⑶ 矿井对地方安监管部门安
全指令不重视,对下达的整改指 令未认真执行,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 况下擅自恢复施工。
马场煤矿“3.1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
事故简介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水城 矿业集团贵州格目底矿业公司马场煤 矿13302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掘进工 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突出煤矸堆积井巷长度178m,突出煤 矸量2051吨、突出瓦斯量40.42万m3。 事故导致25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 经济损失2909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马场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反映井下多处地点瓦斯传 感器显示瓦斯严重超限,矿值班领导判 断井下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立即 通知井下撤人、停电,同时立即指令矿 救护小队下井抢险,并通知格目底矿业 公司救护中队到矿抢险。通过救护队井 下侦查,发现13302底板瓦斯巷掘进工作 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矿井当班下 井80人,经过搜索抢险,升井55人,事 故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
⑻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工作面见煤后,未按规定建筑 防突反向风门,发生突出后大量 瓦斯逆流,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理方面原因
⑴ 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思想、 安全意识薄弱,在安全工作特别是 防突管理工作上未按程序进行管理, 侥幸心理严重。
⑵ 矿井制定的防突管理制度 依据为已作废的《防突细则》进 行编制,防突管理制度违反《防 治突出规定》,且无针对性和具 体可操作性。
⑹ 建设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相 对较弱,技术管理人员防突技术 水平不高、责任不落实,以技术 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 立完善,导致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不到位。
⑺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等多个 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系 统存在较大缺陷,通风系统不具备抗 灾能力。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流切断 了另一掘进工作面13301底板瓦斯专 用巷的安全出口,造成13301底板瓦 斯专用巷大量人员伤亡。
⑷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 掘进见煤后,未停止掘进,也 未编制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 施,未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抽。
⑸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见煤后,仅采取了打排放钻孔 的局部措施,排放措施钻孔无设 计,排放钻孔深度只有5m,不符 合局部防突措施最小控制距离的 规定,且未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煤层存在突出危险未发现。
⑴ 矿井副井车场、回风石门 掘进过程中均发现有重大地质构 造变化,未认真分析论证重大地 质构造变化可能导致煤层重大错 位。
⑵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设 计为全岩掘进,只进行过1次先 探后掘,以后未执行先探后掘措 施,未提前探测发现前方地质构 造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制定防止 误穿煤层的安全措施。
⑶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见煤且地质构造发生重大变 化后,未停止掘进,也未采取 进一步探清地质构造变化及煤 层赋存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事故矿井及事故工作面概况
贵州格目底矿业公司马场煤矿位于六 盘水市水城县,井田面积3.46km2,矿井可 采储量294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采用斜井开拓。矿井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 事故前矿井一期工程建设已施工结束,进 入二期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已形成全风压 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 双回路供电系统已构建完善。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马场煤矿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 掘进过程中遇地质构造并出现无名煤 层,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仅采取了 打排放钻孔的局部措施且未进行措施 效果检验,在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的 情况下,因工作面迎头巷道顶板破碎, 支护不牢固顶板垮落诱发煤与瓦斯突 出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主要原因 1.技术方面原因
⑶ 矿井未配备总工程师和分 管安全的副矿长,未按规定成立 专门的防突机构,只有一名防突 员,不能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和防 突工作。
⑷ 矿井防突管理工作未按管 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 责任制,只是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临 时指挥,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 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和解决。
⑸ 地方安监部门要求矿井停 止建设后,在排查隐患中避重就 轻,未对通风系统不完善、区域 防突措施未落实等重大隐患查出 和治理。
⑷ 格目底公司安全、生产、
技术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 只有2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 均由1名领导分管。管理人员严重 不足,未按规定要求对所属矿井 进行安全检查,对所属矿井重大 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
⑸ 格目底公司对地方安全监
管部门查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批复整 改方案后,未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 整改,对矿井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况 下擅自恢复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未及 时发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