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签购房合同后提公积金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缓解职工的住房压力,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保障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签购房合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成为众多职工实现住房梦的重要途径。
一、签购房合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在购买住房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5)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如已婚)。
3.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二、签购房合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核实职工提取申请的真实性,并在提取申请表上盖章。
3.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签购房合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注意事项1.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
2. 提取额度不能超过首付款的金额,且提取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需保留至少500元。
3. 如果购房合同取消或无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将已提取的公积金退还。
4. 提取申请如果在一年内未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将自动撤销。
5. 职工使用提取的公积金作为缴存余额,以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签购房合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享受这一政策的同时,职工还需关注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自身权益。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全体职工的住房梦而努力。
住房公积金能够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能够取出来吗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较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1、病患者有效身世分量证;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流程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如单位拒绝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或者职工账户已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本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相关业务。
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东方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 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东方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的规程
01 提取条件
03 证明资料 05 提取程序
目录
02 提取额度 04 提取方式
东方住房公积金提取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 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 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 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证明资料
第十九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性资料: (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三)银行出具的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单。 职工提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 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以上(一)至(三)项资料。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条属于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及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县)政府 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建房的文件以及购房名单复印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8•【字号】日政办字[2012]29号•【施行日期】201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日政办字〔2012〕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主任委员:XXX 副市长副主任委员:许传东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胡怀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刘加宝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调研员徐东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委员:葛世刚市纪委常委、监察综合室主任王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彬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姚建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仲春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韩华之市审计局副局长崔恩东市总工会副主席厉建伟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洪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丁元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苏涛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建富东港区政府副区长张玉新岚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东莒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滕厚军五莲县县委副书记苏东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高子孟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臧新宇日照国际海洋城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XXX 东港区石臼街道中盛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日照中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人大代表林兆灵华能日照电厂副厂长拜文汇日照华信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政协委员王永刚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志先山东同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人大常委马祖斌山东金马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天虹山东日照钢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助理姜卫东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人大代表王廷龙东升地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省人大代表丁杰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人大常委张永堂日照海星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市政协委员,市工商联副主席相丰山海天城建集团董事长、东港区人大代表刘加山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主任、东港区政协委员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依法独立行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权,负责制定和调整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授权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因急需资金用于个人住房消费,特此授权以下授权人指定的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一、授权范围1.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人查询授权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余额、缴存年限、缴存基数等。
2.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人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提取、部分提取或按月提取。
3.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4.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人接受管理中心的审核,并按照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补充材料。
5.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人领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并按照授权人的指定进行使用。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授权期满后,如需继续授权,授权人须另行签署授权书。
三、授权人的义务1. 授权人应确保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时,遵守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和法律法规。
2. 授权人应确保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时,不得泄露授权人的个人信息。
3. 授权人应确保受托人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时,不得利用授权人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四、受托人的义务1. 受托人应严格遵守本授权书的规定,按照授权人的指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2. 受托人应确保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时,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授权人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3. 受托人应妥善保管授权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授权书的变更和撤销1. 授权人如需变更本授权书的内容,应另行签署变更后的授权书。
2. 授权人如需撤销本授权书,应书面通知受托人,并经管理中心确认后,本授权书即刻失效。
六、争议解决本授权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授权人和受托人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中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情况和申请流程

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情况和申请流程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种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低息房贷、养老保险和教育经费等福利。
然而,有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可能需要提前提取公积金。
本文将探讨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情况,并介绍申请流程。
一、购买住房购买住房是最常见的公积金提取特殊情况之一。
许多员工依靠公积金来协助支付住房首付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才有资格提取公积金。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次购房、购房面积不超过规定标准、婚姻状况符合规定等。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域和政策而有所不同,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当地的政策规定。
申请购房提取时,需要准备的文件通常包括:购房合同、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
申请人需要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填写相关提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的文件材料。
单位将协助申请人完成相关手续,并将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般情况下,提取申请的审批时间为数个工作日。
二、缴纳住房贷款除了购房提取,员工还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来缴纳住房贷款。
对于那些购房后选择贷款支付住房款项的员工来说,使用公积金来缴纳部分贷款可以减轻负担。
这需要提供购房贷款合同、还款计划等文件材料,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单位将协助申请人完成手续,并将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直接将公积金划拨至指定的还款账户。
三、大病医疗当员工家庭中出现重大疾病时,他们有时需要提前申请公积金来支付医疗费用。
不同地区对于大病医疗的定义和申请条件可能有所不同,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当地政策规定。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住院费用明细等文件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单位将协助申请人完成手续,并将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比例,划拨公积金至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失业在经济不稳定时期,员工可能面临失业的情况。
一些地区允许失业员工提前提取公积金来帮助其渡过难关。
如何把公积金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和方法

如何把公积金取出来公积金提取条件流程和方法公积金是指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种长期储蓄方式,旨在为个人提供住房资金或应急资金。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流程和方法。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修住房:-购买住房:提取首付款-建造住房:提取建房款-翻修住房:提取翻修款2.还清住房贷款:当个人房屋贷款全部归还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特殊情况:-多年未领取住房公积金:年满60周岁,可提取尾金-个人遇到重大疾病:可提取医疗费用-个人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可提取灾害救助款-个人遇到工伤或残疾:可提取工伤或残疾款二、公积金提取流程2.准备材料:根据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办理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
5.批准并支付: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向申请人支付相应金额。
三、公积金提取方法1.线下提取:-现金提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领取现金。
-银行转账: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2.线上提取:-支付宝提现:通过支付宝账号进行提现操作。
-网银转账:通过网银转账将公积金金额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1.提前了解申请规定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以避免因准备不充分而耽误时间。
2.请确认提取流程和付款方式是否与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规定一致。
3.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自己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准确性,以免造成提取失败或资金损失。
4.公积金提取申请一般需要一定时间审批,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缴存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提取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现乙方符合提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 乙方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2. 乙方因离休、退休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3. 乙方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4. 乙方因出境定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5.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6. 乙方因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7.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首付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8. 乙方因其他法定理由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1.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2.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离休、退休时账户余额;3.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账户余额;4.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出境定居时账户余额;5.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当期还款金额;6.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当期支出金额;7.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首付的金额;8.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其他法定理由的提取金额。
三、提取程序1. 乙方符合提取条件后,应向甲方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乙方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3. 甲方审核通过后,应将乙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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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
材料:不需证明材料(职工账户已封存且身份证显示已达退休年龄,或职工已达退休年龄且职工户未封存,但向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已停止缴存后可办理销户提取)。
3.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5.缴纳自住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6.职工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销户提取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9.离休、退休的。
10.出境定居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时效:自购房合同(协议)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7.购买拆迁安置房:
材料:户口簿、拆迁部门签章的拆迁安置合同(协议)、补缴差价付款凭证和购买资格证明。
时效:补缴差价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应补缴差价款。
8.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
时效:购房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二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开具之日起12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该套房屋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二)租赁住房的
1.租赁商品房:
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人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配偶缴存地无房证明。
时效:每年可提取一次支付当年房租。
提取金额:夫妻总提取额每年(次)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时效:突发事件发生后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可衡量费用额度的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费用额中个人负担部分,不可衡量费用额度的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本市户口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就业的:
材料: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明。
时效: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满2年。
(6)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材料: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管部门出具的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凭证。
时效:2015年9月16日起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效凭证开具日期起3年内有效。
提取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
(七)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材料: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支付凭证;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偿还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材料: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本次可提取期间的还款记录;配偶单方提取的,需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其个人征信。
时效:每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本次可提取期间贷款实际还款额。
3.偿还本市商业性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材料: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本次可提取期间的还款记录,并授权查询个人征信;借款人配偶单方提取的,需借款人现场授权查询其个人征信。
证明材料和时效: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没有签约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在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应还款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贷款存续期间一直有效,每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
职工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剩余金额仍较多的,可申请提前归还部分本金(以万元为单位),所提取的申请提前还款金额直接划转到公积金中心名下的贷款还款银行账户内,一律不得划转到个人还款账户。
再次以相同原因申请提取时,依据借款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查询个人征信授权书办理,职工不需再提供申请贷款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本次可提取期间的还款记录。
时效:每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本次可提取期间贷款实际还款额。
5.借款人同时有本市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只能申请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2)按年还贷提取
材料:不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还款记录类证明材料。
提取金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上期实际还款额(含提前还本和提前结清部分),且不超过账户内可使用余额(借款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余额之和不低于贷款余额的5%;借款人和配偶同时是本市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提取后账户内应保留余额不低于贷款余额和所担保贷款余额之和的5%)。
时效:自批准旧房翻建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翻建费用总价款。
5.大修自住住房:
材料:不动产权证、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大修申请书、大修房屋费用凭证。
时效:自批准大修房屋之日起12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大修费用总价款。
6.购买保障性住房:
材料: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付款凭证。
④最近12个月累计出现3次贷款逾期;
⑤借款人或配偶账户被冻结。
材料:委托按月还贷提取协议。
可提取额:月提取额为上月还款日至本期提取日实际归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日委托人账户内可用资金小于上月实际归还贷款本息额的,当月提取额为账户内可用资金,差额部分以后月份不再补提。账户内可用资金是指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扣除应保留金额后的余额,其中借款人和配偶共需保留当前贷款余额的5%,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时,只在借款人账户保留。同时有担保的,需再保留所担保贷款余额的5%。
材料:户口簿、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购买社区房屋资格证明。
时效: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应付款总额。
9.购买拍卖住房:
材料: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付款凭证;
时效: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2月内有效;10.购房人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不以所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购房人夫妻双方从未在我市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本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一次性提取:
材料:购房人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二手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与购房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在外市购房的,同时提供购房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在购房地的工作证明和户籍证明(房屋交易证明要能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证实真伪,购房合同纸质文本要加盖骑缝章)。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
理
指
南
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分中心
法规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业务受理范围(提取条件)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该情况下,职工可选择委托按月还贷提取或者按年还贷提取方式,一个贷款家庭户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借款人及配偶均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借款人缴存管理部现场办理。
(1)委托按月还贷提取
签约条件:申请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应还款额。
正式启动条件:①借款人已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贴息贷款)一期及以上,当前月无逾期应还款额;②签约公积金账户均未被冻结;③签约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超过贷款余额的5%;签约人有贷款担保的,先扣除所担保贷款余额的5%后再行计算。
时效: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该套房提取总金额和贷款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3.建造自住住房:
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建房费用凭证。
时效:自批准建造住房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取金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建造费用总价款。
4.翻建自住住房:
材料:原房屋不动产权证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翻建房屋费用凭证。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时效:证明有效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账户内所有余额。
(5)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材料:物业费缴纳凭证,以配偶名义缴纳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时效: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每年提取最高限额为1000元,年物业费实际支付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基本材料
1.《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
2.申请提取的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户口簿、住房公积金卡。
3.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由配偶代办的,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由第三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人委托授权公证书。
提取条件对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2.本地户籍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个月以上未再就业的:
材料:户口簿、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时效:失业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满6个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3.户口不在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销户的:
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提供本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查询证明)、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10)出境定居的:
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提供护照和国内户籍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籍的证明。
时效:情形发生后一直有效。
提取金额:本息总额,销户提取。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材料: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医院或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殡仪馆火化证明、有效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死亡的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卡或其他银行储蓄卡(折)无法提供或已经失效的,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储蓄卡(折),该种情况下,有效继承权为公证书的,公证书上应明确资金划转继承人姓名、身份证、银行卡账号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