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规范 一级公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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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改造工程警示标识设置依据及原则

公路改造工程警示标识设置依据及原则

公路改造工程警示标识设置依据及原则1、设置依据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设置各种警告、过渡、缓冲、作业和下游过渡终止区标志,在交通封闭路段,每500米设置一名交通安全员。

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安全作业服。

(1)警告区:警告区长度不小于1500m,警告区内每隔一定距离应设置有关标志,在作业点后方1000M处摆放国标[5768]施工标志,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的间距不超过300m,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的间距不小于150m,其余各标志的间距在100m至300m之间。

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等。

(2)过渡区:一般分上游过渡和下游过渡区。

当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

该区长度为65~100m,在上游过渡区前应设置禁止驶入标志.下游过渡区的长度大于30m。

(3)缓冲区:缓冲区的长度应为80m。

其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路障。

(4)作业区:作业区是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

其长度一般根据作业或施工的需要而定。

车道与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置隔离装置。

作业区布置还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

(5)终止区:终止区的长度不小于30m。

终止区的末端,应解除所设限制标志。

2、交通标志设置(1)禁止标志:①.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处。

②.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设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处。

③.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起点,标志牌上标明所限制车速路段的起点,标志牌上标明所限制的速度。

④.限制速度标志:设在限制车速路段的终点处。

(2)警告标志:①.前方施工标志:设在警告区的起点处。

②.前方车道变窄点标志:设在变窄点前至少200m处。

③.双向通行标志:设在双向通行路段前至少400m处。

(3)警示标志:①、前方绕行标志:设在需要绕行的车道进出处前至少200m处。

②、各种直行、转弯和单向行驶标志:设在需要直行、转弯和单向行驶路段前200m处。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行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高速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和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建筑控制区进行养护、维修、挖掘、安装、架设及其他作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应当遵循严格管理、文明施工、保障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周密、方案科学、手续完备、标志规范。

第四条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审查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二)与养护(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三)检查、指导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的设置;(四)保护养护(施工)作业区域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完好;(五)对养护(施工)单位违反作业现场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实施作业前,养护(施工)单位必须向路政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方案,经路政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并发放(养护)施工作业许可证后见,方可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未经批准的不得施工。

第六条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养护(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总造价的1%交纳保证金,保证金自批准(养护)施工作业之日起5日内交至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第七条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现场管理责任人和现场执勤人员配备;(二)工程批准文件(或者养护计划)、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三)作业路段的交通流量、作业路段车辆通行能力;(四)涉及分流的,提供分流线路名称、技术等级等公路概括资料;(五)作业现场管理措施,包括交通、通讯、施工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六)故障车、大型车辆、超限运输车辆通过的措施;(七)材料堆放、机械停放的场地位置及占用道路情况;(八)编制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维护、通讯装备、交通标志等经费预算.第八条养护(施工)单位应当在作业路段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第九条高速公路养护与抢险作业的作业控制区和安全设施的布置,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养护(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作业规程训练;(二)必须穿着安全标志服;(三)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隔离区以外;(四)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五)不准随意横穿高速公路,确因施工作业需要穿越高速公路的,必须在保证安全和不妨碍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通过;(六)不得有其他违反高速公路管理的行为;第十一条养护(施工)作业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区域,应注意观察并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二)不得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三)不得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四)严禁穿越中央分隔带;第十二条养护(施工)作业完成后,养护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扫隔离区域路面,撤除交通管制标志,恢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状态。

公路交通标志及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及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记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括1. 1 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记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记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经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达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供给了应依据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达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开导交通的重要设备。

比方:禁令标记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赞成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记指示道路使用者应该采纳的交通行为;不同样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

这类传达的信息拥有法律强迫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记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营运和保养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记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达信息的有效性。

正确圆满地设置公路交通标记标线,不仅好表现道路交通法例和相应的控制管理举措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升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加强交通xx。

1.2 标记标线设置原则依据《道路交通标记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 使用和设置标记标线应依据的主要原则以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记标线应传达清楚、明确、简短的信息,以惹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拥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记标线不该传达与公路交通没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记和标线传达的信息不该相互矛盾,应互为增补。

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含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会,认为标记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圆满一致,标记的设置要表此刻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表此刻标记上。

一般状况下,这样做最好。

可是有些状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需。

以以下一些状况:状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

在标记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方,平面交叉口进行泊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记和标线应同时设置,可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没法施划标线。

状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路养护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授权,以及目前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乡道养护工程的管理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三条公路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复杂程度、规模大小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建工程,作业内容参见附录,具体划分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依法征集的公路养护资金、财政拨款、车辆通行费和国务院规定的其它筹资方式。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的养护工程管理。

乡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编制,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时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对于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公路养护工程、抗灾抢险工程,要优先安排。

公路管理机构在安排养护工程项目时,应参照公路路面和桥梁管理系统评定的结果,做到决策科学化。

第八条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其养护工程计划由经营企业编制并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核备。

经营企业应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养护技术,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技术水平。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DB13∕T-3023-2019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DB13∕T-3023-2019

201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作业控制区构成 (1)6 安全设施类型 (2)7 安全设施设置要求 (3)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养护作业控制区 (8)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图表 (10)附录 C (资料性附录)不同养护作业情形的安全设施设置示例 (17)2019前言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委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北工业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红伟、郑利、杨立、贾浩然、王海燕、王新岐、白子建、邢锦、徐建平、田波、韩敏、柯水平、徐汉清、房艳强、陈亮、李巧茹、李昆、王金泓、冯延超、李思李、王峥、宋超群、王焕栋。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作业控制区构成、安全设施类型、安全设施设置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H30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3 术语和定义JTG H3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养护作业安全设施 maintenance work safety facilities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保护养护作业人员、设备及车辆行车安全的设施。

3.2渠化设施 channelizing facilities警告、提醒、引导车辆及行人通过养护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和工作区的设施。

最新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最新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第一部分概述1.1规范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意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公路交通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是通过图形、符号、颜色、文字形式传递规范化信息,为公路上行驶的交通流提供了应遵循的交通法律、将交通管理的命令和要求传递给公路使用者,是管理和疏导交通的重要设施。

例如:禁令标志明确交通管理中不被允许的交通行为;部分指示标志指示道路使用者应当采取的交通行为;不同形式的交通标线设置了限制交通流的路权等。

这种传递的信息具有法律强制性,是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是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养护管理中,交通工程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否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直接决定着向公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的有效性。

正确完善地设置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仅能体现道路交通法规和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的落实,同时能更大程度上提高公路通行率和有效增强交通安全性。

1.2标志标线设置原则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使用和设置标志标线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如下:原则一: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应传递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以引起公路使用者的注意,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应的时间。

原则二: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应传递与公路交通无关的信息,如广告信息等。

原则三: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传递的信息不应相互矛盾,应互为补充。

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三,在标准的使用中,包括公路使用者和管理者有误解,认为标志和标线表达含义应完全一致,标志的设置要体现在标线上,标线的设置要体现在标志上。

一般情况下,这样做最好。

但是有些情况下,这样要求可能很难做到或没有必要。

如下列一些情况:情况一:没有设置条件,做不到。

在标志和标线的配合使用上,GB5768-2009是有一些建议的,比如,平面交叉口进行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控制的,标志和标线应同时设置,但是有些支路是砂石路,没有铺装,无法施划标线。

情况二:标准已经明确了,不要求同时设置。

如人行横道,设有信号灯的场所,只设标线。

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3000米

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3000米

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3000米摘要:一、引言二、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作用三、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标准规范四、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设置要求五、总结正文: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的重要工作,其中施工长度标志牌的设置对于指导车辆行驶、提高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作用、标准规范及其设置要求。

一、引言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顾名思义,是用于指示公路养护作业施工区长度的一种道路交通标志。

它对于保障公路养护作业的顺利进行及预防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二、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作用1.引导驾驶员提前注意施工区,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2.使驾驶员了解施工区长度,以便提前做好减速、变道等应对措施。

3.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工区进行有效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三、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标准规范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应符合我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标志牌的形状、颜色、尺寸、文字及图案等均有明确规定,以确保其醒目、易于识别。

四、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的设置要求1.设置位置:施工长度标志牌应设置在施工区前端适当距离处,以便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减速、变道等应对措施。

2.设置数量:根据施工区长度及交通状况,合理设置标志牌数量,以保证足够的提示效果。

3.与其他标志的配合:施工长度标志牌应与其他交通标志(如限速标志、警示标志等)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交通提示系统。

总之,公路养护作业施工长度标志牌在保障公路养护作业顺利进行及提高交通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置标志牌,确保其发挥应有的功效。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行业一类)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 GB 5768.4(行业一类)

公路作业区 (m)
城市道路 作业区 (m)
120
1500

100
1000 1000
80
600
100
60
400
40
50
400
40
40
300
40
30
300
40
20
200
40
注:城市道路上平面交叉口间
距小于表中的数值时公路等级 设计速度 (km/h)
交通量Q [pcu/(h.ln)]
移动作业
临时作业
短期作业
长期作业
讲课材料
14
三、术语和定义
渠化设施 作业区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标明车辆绕行路线、保护作
业现场设施和人员的交通锥、交通桶、交通柱、塑料注水(砂) 隔离栏、活动护栏等设施的统称。
路栏
15
三、术语和定义
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标明车辆绕行路线、 保护作业现场设施和人员。根据需要设置于 作业区的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 游过渡区的靠近交通流一侧,或对向行驶的 交通流之间。
《规程》JTG H30-2015
设计速度(km/h)限速值(km/h) 预留行车宽度(m)
120
80
3.75
100
60
3.50
80
40
3.50
60
30
3.25
40
30
3.25
30
20
2021
20
3.00 3.00
四、作业区组成
4.3 警告区的长度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警告区最小长度
设计速度 (km/h)
➢ 作业区结束标志,如图2(c),用以说明作业区 结束位置,设置于终止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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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规范第二册 一级公路部分
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2011年2月
前 言
为促进我省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推进养护安全作业的规范化、人性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主持编制了本规范。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山东省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充分听取了养护作业单位提出的宝贵意见,依据JTG 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山东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细则》,对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进行了细化,联合编制完成了本规范。

根据道路等级对《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设置规范》分别编写成册,共分成三册,第一册是高速公路部分,第二册是一级公路部分,第三册是二级及以下公路部分。

本规范编写单位: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由于本规范的编写时间较短且编写人员水平有限,疏漏难免,恳请各位读者和专家指正。

编 者
2011年2月
目 录
1.总则
2.移动作业
2.1.护栏清洗
2.2.绿化抚育
3.临时作业
3.1.路面灌缝
3.2.路肩维修
3.3.伸缩缝清理
3.4.标线施划
3.5.护栏更换
3.6.绿化补植
4.固定作业
4.1.路面工程
4.1.1.路面小修(含坑槽修补、网裂、沉陷、拥包等)
4.1.2.路面大中修 (车辙修补、路面罩面、路面大修)
4.2.路基工程
4.2.1.路肩维修(含柱式轮廓标等)
4.2.2.边坡整修(边沟疏通、边坡绿化等)
4.2.3.路基维修(路基加固、排水设施维修等)
4.3.桥梁工程
4.3.1.桥梁小修
4.3.2.桥梁大中修(伸缩缝维修、桥面铺装 、桥梁抢修、跨线桥维修)
4.4.隧道工程
4.4.1.路面维修
4.4.2.照明维修
4.4.3.设备维修
4.4.4.隧道清洗
4.4.
5.隧道加固
4.5.附属工程
4.5.1.标志维修(含可变情报板)
4.5.2.护栏维修(含防眩设施、轮廓标)
4.6.收费站
4.6.1.雨棚维修
4.6.2.路面维修
4.6.3.车道加宽
4.6.4.收费岛维修
4.6.
5.设备维修
4.7.平面交叉口
4.8.全封闭施工路段
附录一 图例
附录二 施工标志版面图
附录三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图
附录四 锥形交通路标布置大样图
1 总 则
1.1 为规范山东省公路养护作业施工标志内容及摆放方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一级公路的养护维修作业。

1.3 养护维修工程的施工标志设置应符合本规范,其他未尽事宜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1.4 养护作业给出行者会带来不便,可在养护作业区适当位置设置温馨提示标志。

1.5 养护作业中的交通指挥人员(举旗人员)应穿着反光背心,按图示站立于中央分隔带护栏内侧或路侧护栏外侧;当上述位置无法站立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可移至紧急停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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