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临聘教师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教师。
三、岗位职责1. 临聘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 临聘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临聘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确保教学质量。
4. 临聘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 临聘教师应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日常管理1. 出勤管理(1)临聘教师应按时到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3)请假期间,临聘教师应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学校联系。
2. 教学管理(1)临聘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丰富。
(2)临聘教师应按时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3)临聘教师应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临聘教师应关注学生学习进度,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做好个别辅导。
3. 考勤管理(1)临聘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2)学校将定期对临聘教师进行考勤检查,对违反考勤规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4. 考核评价(1)学校将对临聘教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质量、班级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措施1. 对表现优秀的临聘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临聘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学校临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学校临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完善我校临聘教师的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和调动临聘教师的积极性,建立一支高水平并相对稳定的临聘教师队伍,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临聘教师任职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在本行业的专业领域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经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经教学部和教务科考核合格,方可聘任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
第二条临聘教师的聘用程序(一)各教学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半个月确定下学期拟临聘教师承担的课程、人数,报教务科。
(二)教务科负责对拟聘教师进行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审查;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应聘教师,协同教学部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教学能力的测试,共同确定临聘教师人选。
(三)教务科负责将应聘者的基本资料存档。
具体包括:1.应聘教师填写的《临聘教师登记表》和《临聘教师个人简历》。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职称证书复印件。
4.在读研究生的学生证复印件。
5.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四)教务科将《临聘教师登记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或校长)批准。
(五)经学校批准的临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教学部及教务科应及时了解临聘教师讲课情况,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兼职教师协议书》,若教学效果差者,则不聘用。
(六)特殊情况下,各教学部在告知教务科并经同意后,可先试聘临聘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临聘教师的职责(一)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接受学校对其教学工作考核。
(二)按规定备课、按时上课,及时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实习、技能训练。
(三)参加本课程的教具、教学设备的设计、维修与管理。
(四)参与相关专业课程设置的研讨,提出完善专业课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五)参与专业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编写和实验室规章制度编制等工作。
(六)不定期参加相应学科的教学、教研活动。
第四条临聘教师管理(一)对临聘教师的管理实行教学部和教务科双重管理的方式。
临聘教师管理办法

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方案临聘教师是我校教育工作的的生力军,充满着生机,充满着活力,为了充分调动临聘教师的积极性,更大限度地发挥临聘教师的作用,规范临聘教师管理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临聘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人负责的教育教学任务。
2、临聘教师和学校公办教师平等享受学校福利。
在临时代课、出差补助方面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3、临聘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校有权辞退。
4、临聘教师聘用时间为一年。
下一年如果学校缺编,优先考虑上学年在职教师,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资待遇及发放方法:1、工资待遇:基本工资660元/月,每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工资240元/月,期末考核发放.2、奖励性工资组成与发放方法:(1)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过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师小学教学成绩。
(根据《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考核意见》发放。
)(2)每学期奖励工资统一筹集在学校,统一量化考核,统一发放。
三、考核结果使用:奖励性工资发放的依据。
评先选先和续聘的依据。
附件: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考核意见南广文星小学2010-3—31附:南广镇文星小学临聘教师考核意见为充分调动我校临聘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指导性方案。
一、过程性考核:考核内容:1、出勤。
2、值周。
3、教育教学常规。
考核金额:每人每月提120元作为过程性考核金额。
以一学期(5个月)为单位统计。
考核方法:1、教师实得过程性补贴=全期金额600元-个人过程性扣款.2、所扣款项列入学校公用经费中。
实施细则:(一)考勤制度:(值周行政考勤)1、上下班时间:非值周教师早上9:00之前到岗,下午15:40分之后离校(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10分);值周班主任早上8:30以前到岗,下午不得早于16:00分(夏季作息时间推迟30分钟,即16:30分)。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幼儿园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保育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三、岗位职责1. 教师职责:(1)按照幼儿园教育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2)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及时发现并解决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3)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类培训、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2. 保育员职责:(1)负责幼儿日常生活管理,确保幼儿安全;(2)协助教师组织幼儿进行各项活动,关心幼儿生活,做好幼儿饮食、卫生、睡眠等工作;(3)做好班级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教室、寝室等环境整洁。
3. 行政人员职责:(1)负责幼儿园的日常行政事务,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有序进行;(2)协助园长做好幼儿园的规划、管理和决策;(3)做好与家长、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4. 后勤人员职责:(1)负责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2)做好幼儿园的维修、保洁、绿化等工作;(3)保障幼儿园的物资供应,做好库存管理。
四、考核与评价1. 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临聘人员进行培训和改进;3.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临聘人员,予以解聘。
五、请假制度1. 临聘人员需按照国家规定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请假需提前向园长或分管领导请假;2.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请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园长或分管领导汇报。
六、培训与进修1.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临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2. 鼓励临聘人员参加进修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3. 对参加培训、进修的临聘人员,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鼓励。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公办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临聘教师。
三、岗位职责1. 教育教学工作:临聘教师应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认真备课、上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
2. 师德师风:临聘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教育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尊重学生,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3. 业务学习:临聘教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学生管理:临聘教师应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聘用与管理1. 聘用条件:临聘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聘用程序:-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发布临聘教师招聘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 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名单。
3. 聘期管理:- 临聘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年,可续聘;- 学校对临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
五、待遇保障1. 工资待遇: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年限、教学成果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 社会保险:临聘教师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 职业发展:临聘教师可通过参加培训、进修等方式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将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学校对临聘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学生管理等。
2. 奖惩:- 对表现优秀的临聘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表现不合格的临聘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合同管理、绩效考核和奖惩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临聘人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第六条临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学校临聘人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等方式。
第八条临聘人员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考试、考核;(四)体检;(五)录用。
第九条招聘过程中,学校应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学校与临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临聘人员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合同期满后,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临聘人员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学校对临聘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晋升、奖惩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第六章奖惩第十六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纪律、工作失职的临聘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等处理。
第七章退出机制第十八条临聘人员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的,学校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其退出。
第十九条临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

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5篇篇1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临聘人员的范围和要求1. 幼儿园临聘人员是指在幼儿园特殊情况下需要聘用的教育教学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课程顾问等。
2. 临聘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且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临聘人员的聘用程序1. 幼儿园在需要聘用临聘人员时,应通过人力资源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2. 幼儿园经过综合考虑后,确定合适的临聘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1. 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
2. 临聘人员应遵守聘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自离职或违背合同规定行事。
第四条临聘人员的管理1. 幼儿园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监督、绩效考核等。
2. 如有临聘人员表现不佳或有违规行为,幼儿园有权根据聘用合同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甚至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规范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幼儿园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篇2幼儿园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一、前言幼儿园是为了照顾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发展而设立的教育机构,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儿童的安全,需要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教职人员队伍。
在幼儿园中,临聘人员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特定的时期或情况下,为幼儿园的运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为了规范幼儿园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
二、幼儿园临聘人员的定义1. 幼儿园临聘人员指的是在幼儿园工作的临时人员,他们通常是在特定时期或情况下为了支撑幼儿园的工作而被聘用的人员。
学校临聘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临聘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临聘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临聘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临聘人员的安全。
3. 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学校每年组织临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新入职临聘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检查(1)学校定期对临聘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临聘人员应定期对所在岗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安全防护措施(1)临聘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眼镜等。
(2)学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4. 应急处理(1)临聘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2)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临聘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临聘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临聘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临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1. 临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 临聘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学校将定期对临聘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学校临聘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汉寿县职业中专
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为了充实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原则,现制定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的条件
1、思想素质: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适应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2、资格条件:第一学历为本科,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工人系列技师、高级技师,并对应中级、副高级职称),实习指导老师须有专科或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4、年龄条件:60岁以内(教学、实践能力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外聘教师的职责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纪律,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服从教务处及所在部门的领导;
2、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钻研教材,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3、上课时必须具有所教课程的教案或讲义,按时提交有关教学资料(授课计划、学生成绩等),并接受所在部门的检查;
4、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等,教务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视情况适当扣除课酬金或解聘;
5、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参与专业和课程建设;
6、实习指导教师除履行上述条款外,还应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主持或参与学生的实训考核;参与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
三、外聘教师的待遇
外聘教师的待遇=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课时津贴+其他奖励,并参与学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
四、外聘教师的招聘、辞聘、解聘
(一)外聘教师的招聘
1、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在上学期末制定外聘教师计划,报学校审批。
2、各专业组根据学校审批的计划,物色较为合适的外聘教师人选(提交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件)。
3、学校成立外聘教师组织委员会,负责外聘教师的面试、试讲、考核等工作,对符合要求者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同外聘教师签订聘用协议(附后)。
4、外聘教师聘期不超过一年。
(二)外聘教师的辞聘
外聘教师因个人原因,可提出辞聘,但需提交书面申请,待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辞聘手续。
学校如在一个月内没有答复,外聘教师可单方面办理辞聘手续。
(三)外聘教师的解聘
外聘教师因下列原因之一,学校可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并造成不良影响;
3、不服从学校管理,经教育无明显好转;
4、因身体原因,连续二周或一学期内累计四周不能教学;
5、无故旷课或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合并计算)5次及以上。
下列情况,学校不得解聘外聘教师
1、外聘教师在前往学校准备教学的途中,遭遇车祸等意外事故而不能教学;
2、外聘教师休婚假、产假而不能教学。
五、外聘教师的其它管理规定
1、外聘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标准、方法等与在职教师相同。
此外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外聘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
2、外聘教师在聘期内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外聘教师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