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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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精简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精简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参见教材p17-21)答: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

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

作业1撰写论文(范文)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正文: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区别一、概述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都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特定的活动、事项或者对象进行审查、认可、批准、许可或者登记等确认性决定的行为。

然而,它们在具体的适用对象、程序、权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二、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项目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规定需要由特定部门或单位进行审查、认可、批准、许可或者登记等确认性决定的活动、事项或者对象。

行政许可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设立、经营许可、建设项目审批、贸易许可、合同备案等。

2、行政许可的决定主体为国家机关,具备行政强制力,依法对相关权益进行限制和控制。

3、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其中审查的内容包括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4、行政许可的权限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部门或单位依法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对特定活动、事项或者对象进行审查、认可、批准、许可或者登记等确认性决定。

三、非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主体对特定的活动、事项或者对象进行审查、认可、批准、许可或者登记等确认性决定的行为。

非行政许可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非行政许可一般适用于具有法定资质或者条件的机构、单位或者个人,例如律师行业、医疗行业等。

2、非行政许可的决定主体可以是行业自律组织、专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依法对相关权益进行限制和控制。

3、非行政许可的程序可以根据具体行业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制定,但一般包括申请、审查、认定或者注册等环节。

4、非行政许可的权限可以由行业自律组织、专业协会等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进行规定并行使。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全文,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材料清单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许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特定的活动、事项或者对象进行审查、认可、批准、许可或者登记等确认性决定的行为。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和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和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和特征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条件下提出的
申请,经过审查决定后,给予许可的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社会成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手段,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1. 权力性: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权力,具有强制性和强制执行
的特征。

行政机关有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查和审批,并依法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2. 有限性:行政许可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时,将依法进行事实核实、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倒置性: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事先对行为进行规制的方式,即在市场主体实
施特定行为前,需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并取得许可。

与行政许可相对应的是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事后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

4. 监督性: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
政许可过程中,会对申请人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管,确保其依法履行许可的义务,并对许可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而言之,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运用法律权力对特定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手段,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市场秩序,是公共行政领域中重要的管理方式之一。

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的特征一、简介行政许可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法律关系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制度安排。

行政许可具有一定的特征,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展开探讨。

二、权力性特征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它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对特定主体做出允许或者禁止的决定。

行政许可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具有典型的行政法律效果。

三、特殊性质特征行政许可的特殊性质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行政许可是一种秩序性行政权力,其依据是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和统一性。

其次,行政许可是一种特殊目的性行政权力,目的在于保障公共利益,达到法律法规要求的目标。

四、限制性特征行政许可具有限制性特征,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应当遵循的一定条件与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依法依规,不能滥用权力,否则将对公众造成不良后果。

五、自由裁量性特征行政许可相比于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是否予以许可。

这种自由裁量性给予了行政机关一定的灵活性,便于行政管理。

六、时效性特征行政许可具有时效性特征,即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机内作出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对申请作出审查、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这种时效性的要求保证了公民和法人能够尽早得到行政机关的决定,从而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规范。

七、法律保护特征行政许可的一大特征是法律保护的机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许可权力时,必须根据法律法规,明确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并将这些条件和程序告知申请人。

如果行政机关未遵循法律法规进行许可,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八、普遍性特征行政许可具有普遍性特征,即适用于各个行政管理领域。

无论是企业登记许可,还是建筑许可,行政许可制度都适用于各种行政管理领域。

这种普遍性特征使得行政许可成为行政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总结:行政许可的特征表现在权力性、特殊性质、限制性、自由裁量性、时效性、法律保护性和普遍性等方面。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2、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3、信赖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4、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5、监督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二、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简述行政许可法律规定(3篇)

简述行政许可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许可作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关于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行政许可法律规定进行简述。

二、行政许可的定义与特征(一)行政许可的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依法作出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1.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2. 行政许可是一种法律行为;3. 行政许可是一种审查行为;4.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责任行为。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1. 依法性: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范围;2. 公开性: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环节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 便民性: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便民、高效,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4. 保障性: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许可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许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依申请许可与依职权许可1. 依申请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经审查,作出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 依职权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准许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二)普通许可与特许许可1. 普通许可:指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即可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 特许许可:指申请人需要具备特定条件,经行政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三)核准许可与登记许可1. 核准许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 登记许可:指申请人只需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行政机关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administrativelicense)是指政府给予企业或者个人某些行为或特定类型的活动允许通过的一种准许,它具有行政权力特征,可以用作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的一种手段。

行政许可的施行,不仅需要满足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也需要考虑社会和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体现出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使用行政许可权的具体程序。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具有行政权力特征。

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强制性的行为,许可者可以对被许可者的行为发挥管理权力。

总的来说,行政许可事项具有明确的行政权限,具有强制性的手段,只有经过行政许可的企业和个人,才能正常开展特定的经营活动。

二、具有依据法律法规的特征。

行政许可通常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行政方法实施的,因此,行政许可在过程中必须遵循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许可的内容必须具体规定,要遵守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可以有效地保护被许可者的权利,同时也能够有效地维护政府的利益。

三、具有一定的公正性。

行政许可是政府行政管理中使用行政许可权的重要法律手段,行政许可发放应当公正,不得有其他方面的偏袒。

行政许可制度的建立,必须从遵循社会主义法律的原则出发,维护公平正义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建立公正、合规、公平的行政许可制度。

四、具有环境监督的特征。

行政许可中,政府可以对申请者进行环境监督,以确保企业经营活动不侵犯环境保护法,以确保经营活动不影响社会及个人健康,不损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环境监督是行政许可的重要内容,只有依法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确保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行政许可是政府对企业、个人的行为或特定活动进行认可,以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利益的一种手段,但也要留有违反行政许可规定所要求的法律处罚机制。

尤其是环境行政许可,政府应当采取更多有效措施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消费者和环境的综合利益。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及其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及其特征

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及其特征
行政许可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的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某项权益或开展某项活动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权力下放的形式,行政机关通过审批、许可等方式授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特定权益或开展特定活动。

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有限制性: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授权,具有限制性质,只允许特定的申请人在特定的条件下享有某项权益或开展某项活动。

2. 强制性: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的必须性审批,无法自愿选择,申请人没有申请许可的自由。

3. 监管性:行政许可不仅是一种授权,也是一种监管措施,行政机关在许可的过程中会对申请人及其相关行为进行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单一性: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权益或活动进行的授权,不同的权益或活动需要分别申请相应的行政许可,且每一次行政许可都是独立的、单独的审批过程。

5. 一次性:行政许可通常是一次性授予申请人特定权益或开展特定活动的权限,不同于行政许可,多次使用,单次许可通常只针对特定的事项或时间段。

6. 法定性:行政许可必须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设定许可的条件、限制和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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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行政许可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

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

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

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行政赔偿的特征
因行政主体而引起
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

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

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因行政行为而引起
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

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因行政行为违法而引起
只有违法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合法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仅以客观上行政行为违法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体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

因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引起
行政赔偿因行政主体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引起。

听证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答:听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几种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行使要求听证权。

如果要求听证,则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3)行政机关接受当事人的听证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即应组织听证。

组织听证的过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听证的准备阶段和听证的举行阶段。

执法人员培训内容
1. 省政府法制办指定教材《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务》
2. 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7)《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8)《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9)《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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