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设立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6家
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
〔2022〕7号)
【主题分类】保险
【发文案号】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3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2526261720000
【处罚日期】2022.04.22
【处罚机关】新乡银保监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新乡银保监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新乡市
【处罚对象】刘志伟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5.26 19:08:09
(刘志伟)
(刘志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志伟(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乡中心
支公司)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
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二)销售误导。
行政处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
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
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0.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新乡银保监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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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人寿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授予封丘县康寨“保险村”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人寿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授予封丘县康寨“保
险村”的决定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文[2006]9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7.07
【实施日期】2006.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乡市人民政府人寿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授予封丘县康寨“保险村”的决定
(新政文[2006]96号)
封丘县鲁岗乡康寨村党支部、村委会把解决农民的“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当成重要工作来抓。
在本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基本医疗保障后,又积极引导农民参加商业保险。
在农民自愿基础上,使全村8
1 / 1。
批准设立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459家营

新密市牛店镇牛店村牛店街
1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公司来集营销服务部
冯春霞
新密市来集镇来集村南门组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杞县支公司湖岗营销服务部
李锐军
杞县湖岗乡湖后村
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尉氏支公司大营营销服务部
谷红旗
开封市尉氏县大营乡大营村
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考支公司坝头营销服务部
田建录
偃师市府店镇佛光卫生院临街门市
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竹园营销服务部
王增强
汝阳县竹园乡竹园村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王坪营销服务部
李晓飞
汝阳县王坪乡王坪街
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汝阳支公司靳村营销服务部
张燕丽
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
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支公司土门营销服务部
1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王集营销服务部
陈玲
永城市王集乡王集村东街28号
1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城支公司新桥营销服务部
杨圆
卢氏县范里镇范里南街镇政府对面
10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公司硖石营销服务部
吴艳玲
陕县硖石乡硖石街中段
10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公司狮子坪营销服务部
王淑娟
卢氏县狮子坪乡狮子坪街有线电视站三楼
1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县支公司张茅营销服务部
张鸿涛
陕县张茅乡张茅街中段
10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卢氏支公司瓦窑沟营销服务部
高伟
王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70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清来陈启辉曾小潭【审理法官】马清来陈启辉曾小潭【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展坤;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王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展坤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超展坤【当事人-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静静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张素娜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牛丽莎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吴亮飞江苏海越(淮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静静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张素娜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牛丽莎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吴亮飞江苏海越(淮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静静张素娜牛丽莎吴亮飞【代理律所】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河南上合律师事务所江苏海越(淮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心支公司【被告】展坤;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河南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王超驾驶起重车安装塔机,因小钩钢丝绳断裂,导致展坤坠落受伤事实清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第三人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证据不足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王超驾驶起重车安装塔机,因小钩钢丝绳断裂,导致展坤坠落受伤事实清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聘请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聘请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日期】2010.04.14•【字号】豫保监纪委[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聘请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的通知(豫保监纪委〔2010〕3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河南保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我局决定聘请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刘建功副主任等56名同志为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
聘期三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附件: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名单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附件:河南保监局第三届特邀廉政监督员名单刘建功河南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范宝成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组长李云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处长郭津河南日报记者王春利大河报记者张安娜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学会)综合部主任赵跃童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监察部经理张向伟太平洋财险河南分公司纪委书记丁瑞谦天安保险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孙文琴平安财险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学军永安财险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白广安太平财险河南分公司业务总监孙建冬中华联合河南分公司稽核部经理马红斌大地财险河南分公司纪委书记任跃飞华安财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彭眉安邦财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刘晓岩阳光财险河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孙建平都邦财险河南分公司纪检书记吕艳丽渤海财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范万成国寿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徐宏伟中银保险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潘峰安诚财险河南分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张鹏昊民安保险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许昊永诚财险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曹旸华泰财险河南分公司销售总监陈伟建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监察部经理丰慧琴太平洋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德栋平安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郝新春泰康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涛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云波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曹卫国民生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周志权合众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郭绍宾生命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高辛长城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吕培平安养老河南分公司综合部经理屠佳首创安泰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袁利华夏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吴峡燕人保寿险河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袁金龙人保健康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易炜翔嘉禾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慧芬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卞东杰华泰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文波国华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周青松恒安标准人寿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徐玮英大泰和人寿河南分公司监察室主任赵广立阳光人寿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柴景玉出口信用保险河南分公司纪检委员蔡世南河南中世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罗中美郑州市安侯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渝浩河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傅飞舟中国人寿安阳分公司总经理(人大代表)李郑华中国人寿洛阳分公司总经理(人大代表)冯文雅太平人寿焦作中支总经理(人大代表)武明立太平洋财险漯河中支总经理助理(政协委员)马幸春中华联合平顶山中支营销部经理(政协委员)。
段学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段学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20)豫07民终456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邢梅霞刘针王丽【审理法官】邢梅霞刘针王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段学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王树森;陈盈盈;任红祖;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当事人】段学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王树森陈盈盈任红祖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当事人-个人】段学敏王树森陈盈盈任红祖【当事人-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段学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被告】王树森;陈盈盈;任红祖;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本院观点】上述证据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对该证据的证明目的予以认可。
该证据系与本案相关的行政法规,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对该证据予以采纳。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中华联合财险新乡支公司是否应承担案涉豫G×××某某豫G×××某某;2.段学敏是否有权向王树森、陈盈盈、中华联合财险新乡支公司、华安财险新乡支公司主张停运损失费6842元。
保险人对免除其承保责任的条款具有法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中华联合财险新乡支公司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证明,其在原车主任红祖以互联网形式投保时,就案涉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履行了其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案涉交通事故的起因是地面湿滑失控,不属于王树森驾。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免责事由特别授权证据不足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17日,任红祖与陈盈盈达成《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现有一辆解放牌半挂车转让给陈盈盈,车牌豫G××某某豫G××某某某00元,车架号LFWSRXPJ5B1E32867。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支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
都支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67号
•【施行日期】2020.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商都支公司地址变更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6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支公司变更办公职场的请示》(新保豫发〔2020〕5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都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号蓝码地王大厦九层至十层。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办理该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020年6月1日。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郭呈祥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郭呈祥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1.12
•【字号】新银保监复〔2019〕115号
•【施行日期】2019.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新乡银保监分局关于郭呈祥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银保监复〔2019〕115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关于对郭呈祥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豫发〔2019〕159号)收悉。
经审查,郭呈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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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设立新乡中心支公司封
丘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豫保监复[2008]10号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8.01.07
【实施日期】2008.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河南分公司设立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6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豫保监复〔2008〕10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六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豫发〔2007〕40号)收悉。
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6家营销服务部(名称、营业地址、负责人姓名见附件)。
二、上述营销服务部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咨询、投诉。
三、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此复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6家营销服务部一览表
二○○八年一月七日附件:批准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中心支公司封丘等6家营销服务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