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换发“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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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贯彻落实 “三证合一、一照一 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通知(国质检标函 [2015]538 号)
1. 各地质监部门要尽快完成从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中的原组 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相关信息,切实做好存量组织机构代码向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 2.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备的数据回传、接收与核查机制,并积极创造 网络条件,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信息在法人和其他组织完成登记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回传 至相关质监部门;确不具备网络条件的,应确保在 10 个工作日内回传至相关质监部门。 3. 各地质监部门要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息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平台等相关系统,及时 采集和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查,并通过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报送 至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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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 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 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 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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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 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的通知(国发 [2015]5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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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5]50 号)
1. 现阶段,已试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三证统发”登记模式改革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 一照、一照三号”登记模式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继续试点;支持上海、广东、天津、福建 自贸试验区率先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改革试点。各地区要积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 革各项工作, 做好实施 “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改革各项准备工作, 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后, 2015 年底前在全国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 实现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 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只要与本意见的原则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 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 3. 加强协同推进。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及其他相关职 能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 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过渡期相衔接,变更换证不能收费。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 营业执照、 “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三 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保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最全最细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注册问题

式。质监部门已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停止发放个体工商户
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企业设立、 变更、注销登记相比原在企业 申请设立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
料规范的基础上,新增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 “核算方式”和“联络员”等四项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 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核算方式”仅适用 企业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在税务管理过程中,“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三项信息发生变化
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6.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哪些市 场主体?
答: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模式适用以下市场主体: ①内、外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③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④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⑤营业单位和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⑥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⑦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⑧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 构纳入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适用范围。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 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
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②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在企业申请 变更登记环节,仅在原来工商登记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 范的基础上,新增了“联络员”事项,将原来的注册号改 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基本原则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
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
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
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主要特性唯一性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
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
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
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
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
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领副本数量
本
申请人声明
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名称
注册号
换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原因
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换发
是否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经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数量
未办理□
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已经办理□
证件数量
未办理□
证照遗失作废公告报纸样张粘贴处
具体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辽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辽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我省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开启了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进程。
材料少了工商、代码、税务一张表格解决之前,企业需要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个证件。
改革后,申请人只需要到一个业务窗口,填写一套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就可以领一张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这两个信息的工商营业执照。
各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由工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时间短了审批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之前,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法定时限是15个工作日,审批业务涉及四个部门,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流程比较复杂。
改革后,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大大缩短,政务服务效率得到极大地提升。
成本少了每家企业将节省148元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将不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并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和年检费,每家企业将因此节省148元基本费用,全区预计为企业节约成本70余万元,最大程度地实现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我市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试点,2021年3月在全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年报的若干问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工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现将“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年报等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一、“三证合一” 2021年底前应换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证合一照一码工作

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1.信息化建设要求1.1工商部门改造登记系统。
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
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
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
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 )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 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旧版执照更换新版执照的步骤有哪些

旧版执照更换新版执照的步骤有哪些
所谓“三证合⼀”的营业执照,就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证合为⼀证,办理注册公司的时候只会拿到⼀张营业执照,⽽这张营业执照上⾯拥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所有功能。
⼀、“三证合⼀”营业执照的优势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旧版执照更换新版执照的步骤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三证合⼀”营业执照的优势
在⼯商政策的发展过程中,“三证合⼀”办理商事主体的形式诞⽣,这种⽅式有明显的⼏个优势:
1、省时、省⼒、省钱;
2、简化审查环节;
3、提⾼⼯作效率;
4、缩短了办理时限。
⼆、旧版执照更换新版执照的步骤
旧版营业执照更换为“三证合⼀”营业执照属于变更登记,需要去⼯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续,并且准备如下材料:
1、原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2018年10⽉1⽇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社会信⽤代码的营业执照。
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原证件遗失的,申请⼈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以上就是旧版营业执照如何更换为“三证合⼀”营业执照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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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申请书(精选15篇)

营业执照申请书(精选15篇)营业执照申请书1__税务局:为解决我厂劳动制度改革中编余人员的安排和部分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拟成立炉具商店。
商店共30人,为集体所有制,固定资金20万元,主要经营炉具及其配件,经营方式批发、零售。
现已由市轻工业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同意开业。
根据税收法规定特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领取税务有关征件,以便及时缴纳税款。
(登记表略)申请人:__年__月__日联系方式:__营业执照申请书2一、法人变更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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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换发“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申请书
2.相关证照丢失的,应提交发布丢失公告的报纸原件;
3.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应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4.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仍按企业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企业名称)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变更□备案登记□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