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五专

一、前言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五专管理制度1. 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由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其职责和管理权限。
专人负责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执业药师或以上资格;(2)熟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3)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专柜中,并加锁管理。
专柜应具备以下条件:(1)安全可靠,能够有效防止药品被盗、丢失;(2)便于观察,便于管理;(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专用账册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等情况。
账册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4. 专用处方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专用处方。
处方应包括以下内容:(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2)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3)开具日期、医师签名、药师签名。
5. 专册登记医院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册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药品的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
专册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1)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等信息;(2)购进、领用、库存数量;(3)药品使用情况;(4)检查、盘点记录。
三、监督检查1. 医院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五专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购进、领用、库存、使用等情况;账册、专册登记的完整性、准确性;专柜加锁情况等。
3. 对违反五专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住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院住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原则。
2.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确保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3. 加强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销毁等工作。
2. 麻醉科负责麻醉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3. 临床科室负责对住院患者的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储存场所进行安全保卫。
四、管理制度1. 麻醉药品的采购:医院药剂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具有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 麻醉药品的储存:麻醉药品应存放在专用药房,由专人负责,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3. 麻醉药品的使用: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考核合格。
使用时,严格按照处方规定剂量、途径给药。
4. 麻醉药品的处方:麻醉药品处方应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内容应完整、规范。
5. 麻醉药品的登记: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详细记录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6. 麻醉药品的销毁:麻醉药品使用后,应由医院药剂科负责销毁,确保药品不流入非法渠道。
五、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一、前言麻醉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物资,其管理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用药安全,本医院制定了以下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二、合理库存管理麻醉药品库存应根据医院实际需求和患者用量进行合理规划,既保证药品供应,又避免积压和浪费。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数量与账目相符。
三、银行转账支付麻醉药品的采购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四、双人验收管理麻醉药品的验收工作应由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一人负责核对药品信息,另一人负责检查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合格药品应予以退货。
五、入库验收签字麻醉药品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确保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六、缺少破损登记发现麻醉药品缺少或破损时,应立即进行登记,并查明原因。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的缺少或破损,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专人专柜加锁麻醉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专柜加锁,确保药品安全。
管理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锁,防止非法获取药品。
八、定期盘点对账定期对麻醉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对账工作应由独立于库存管理的人员完成,确保对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九、出入库登记制度麻醉药品的出入库应建立详细的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登记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入库时间、经办人等信息。
十、使用登记本管理麻醉药品的使用应建立登记本,记录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信息。
登记本应定期审核,确保使用情况的合规性。
十一、交接班制度管理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在交接班时,应详细交接药品的数量、状态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应有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的清晰和明确。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

麻醉药管理制度15篇【第1篇】附二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为保证我院特别管理药品的平安、合理使用,有效地控制特别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矩,制定本制度。
2.特别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发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方法,采取特别管理。
3.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从指定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并需做好购进方案,合理调配库存。
除发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举行选购管理外,其它特别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4.对购进的特别药品必需采取双人双验,验收到最小包装,并做好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出库、配发时,采取双人核对制度,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5.特别药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记下,并做好记录。
专用账册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专库或者专柜。
专库应该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该使用保险柜,严防走失。
专库和专柜应该采取双人双锁管理。
手术室备用固定基数麻醉药品,天天凭处方、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7.特别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做它用。
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该符合规定。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认真核对,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该否决发药。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否决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别管理药品。
医院全身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保卫科等相关科室,以及从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调剂、回收、销毁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医嘱开具处方,并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保卫科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药品丢失、被盗和滥用。
4.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由药剂科统一负责,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供应。
2. 储存管理(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2)库房内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等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醒目标识。
(3)库房内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
3. 供应管理(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用药需求,及时供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供应药品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调剂管理(1)临床科室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时,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调剂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熟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等知识。
5. 回收管理(1)临床科室在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后,应将剩余药品及时回收至药剂科。
(2)药剂科对回收的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定期进行销毁。
6. 检查与考核(1)药剂科每月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合法使用。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科所有从药剂科领回基数药品, 严格按照药剂科提供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基数药品, 只能供手术麻醉病人使用, 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科室药品指定专人管理, 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每日清点、检查药品并记录, 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时, 立即停止保管并报药房处理。
药品失效期前3个月, 必须退回药房, 重新申请。
3.麻醉结束当日, 由麻醉医师书写、录入电子处方, 专人统一领取。
4.毒麻药管理要求:①麻醉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办法, 定期清点, 保证供应。
②麻醉药品哌替啶、吗啡、芬太尼等应严格管理制度, 各级医师必须坚持医疗原则, 正确合理使用, 凡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或自己骗取、滥用麻醉药品, 其直接责任者由医院予以行政处罚。
③二线医师负责当日所领麻醉药品的使用、保管和归还, 必须保持麻醉记录单、空安瓿、专用麻、精处方及电子处方绝对一致, 如果药品管理员已下班, 应交值班人员保管, 并做好记录、交接。
④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 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 护士签名。
⑤值班二线医生负责清点、管理值班柜内麻醉药品, 做好使用记录, 次日药品管理人员再次清点, 核对处方并补充, 做到班班交接。
5.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检查, 做到过期药品不用、标签丢失不用, 瓶盖松动不用, 说明不详不用, 变质混浊不用, 安瓿破损不用, 名称模糊不用, 确保用药安全。
6.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 定量、定位放置, 标签清楚, 专人每日检查, 及时补充, 保证随时急用, 过期失效药品清理要及时清理。
7、各手术间、复苏室、准备间专柜和抽屉内药品由专职管人员按照基数补充, 定期清点、检查效期, 若账目不符要立即追查。
8、库存药品应尽量减少, 合理补充, 要有通风、降温、照明设备, 并有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麻醉药品,是指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的药品。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麻醉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采购与储存第五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药品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麻醉药品应当储存于专用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温度应当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麻醉药品的储存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章配送与使用第九条麻醉药品的配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配送政策,确保药品安全、及时送达。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遵循剂量控制原则。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麻醉药品时,应当认真填写处方、病历,并做好用药记录。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评估患者对麻醉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用药方案。
第四章监管与培训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麻醉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药品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麻醉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医院药库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麻醉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
2. 药剂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调配、使用、销毁等工作。
3. 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麻醉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验收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麻醉药品应专库(柜)储存,专人负责,双人双锁,实行分区管理。
2. 保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潮湿、受潮、受热、受冻、受污染等。
3. 出入库:药品出入库必须填写《麻醉药品出入库登记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调配与使用1. 调配:麻醉药品的调配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2. 使用:医护人员使用麻醉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合理用药,防止滥用。
六、销毁与报告1. 销毁:过期、变质、损坏的麻醉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2. 报告:发现麻醉药品丢失、被盗、滥用等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七、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医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2. 考核:将麻醉药品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药库将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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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
(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
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
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
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
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
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