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

冀价行费字[1998]第297号

关于修定《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

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我省《关于下发<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冀劳人锅(1990)257号实行以来,对推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监察、检验业务的增加,特别的近几年来检验费用的不断提高,原来的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这项工作的发展。为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的发展,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经研究,对现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机构要向用户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这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

二、各收费单位接通知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纳

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同时废止。

附:《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办法》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锅炉压力容器收费通知

抄送:省劳动厅

河北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

收费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劳动部门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省级(含省级)以上劳动部门进行资格认可和授权的检验单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技术监督、检验等业务的收费。

2、按本办法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劳动部门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收取的监督、检验费属职能性事业收费,所收费用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额参加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检验业务支出,如设备购置费、检验用房租建费、技术培训与交流、按规定开支的劳保用品、人员工资,以及直接与检验工作有关的业务开支等,不得挪作他用。年终结余可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比例经当地财政部门确定。

3、费用的支付:定期检验由产权单位支付,监督检验由被监检单位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包干经费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企业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安装质量监检及验收、修理、化学清洗、改造检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并

列入产品(工程)总价格中;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费用由报检单位(或按合同规定)支付。

4、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本着不收费或少收费的原则执行,但最高收费不得超过本标准的50%。

5、本办法未列入的项目,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省劳动厅反映。

6、各检验单位每年向劳动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交纳总收入1%的管理费,此项收费属行政性收费,全额参加财政专户储存,主要用于全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管理和技术交流、培训等,不得用于个人福利、奖励和机关行政支出。

7、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单位要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

二、符合和系说明

W-额定功率千瓦(KW)

Q-额定热功率兆瓦(MW)

D-额定蒸发量吨/小时(t/h)(1吨/小时等同于)P-试验压力兆帕(MPa)

V-公积容积立方米(m3)

A-锅炉压力容器造价元(含增值税)。对锅炉应扣除烟囱与电气部分,锅炉驻厂监检还应扣除送引风机。

S-最大透照厚度毫米(mm)

D g-公称口径毫米(mm)

K-修正系数

K=R+Y

其中:R-容器类别系数

一类:R=1

二类:R=

三类:R=

Y-难度系数

Y=h/20D n

D n-公称内径米(m)

h-最高检验部位距安装基础平面的垂直高度米(m)当h<7或检验人员不能进入内部检验时:Y=0 C-压力管道检验修正系数

0≤h<3,C=1

h≥3或h<0,C=

三、收费标准

(一)在用锅炉容器检验、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

表1 单位:元

表1说明:

1、安装监检是指对现场进行本体组焊的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的监督检验,安装竣工后的验收不收费。

2、本体不进行现场组焊的设备不进行安装监检(如快装锅炉、立式锅炉、本体不进行现场组焊的容器),安装峻工后的验收按内(内外)部检验收费。

3、锅炉水处理检验按配套锅炉(单台)内部检验的70%收费。

4、特种锅炉指不是以水为介质的锅炉。工业锅炉指除发电锅炉、特种锅炉以外的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含生活锅炉)。

5、高压容器检验收费为同容积容器检验收费的倍;超高压容器检验按下列公式计算收费:

(1)内部检验:

当V<1时,按10Ph元/台计(Ph为设计压力,单位MPa)

当V≥1时,按10PhV元/台计。

(2)水压试验按每台1000元收费。

6、溶解乙炔气瓶加丙酮应另收费:丙酮成本费加20%管理费。

7、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重大修理、改造监检按修理、改造费用的2%收费。

8、锅炉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后的验收按相应锅炉压力容器内(内外)部检验的50%收费。

9、受压元部件(含压力管道制造)监检按出厂价的4‰(来料加工按加工费2%)收费。

10、锅炉压力容器的转让鉴定检验按内(内外)部检验的2倍收费。

11、锅炉压力容器的内(内外)部检验包括:内外部宏观检验、尺寸测量、资料审查、强度校核、设备管理审查、安全附件宏观检查。

12、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检验按相应容器内外部检验标准加收20%。

13、压力容器外部检查按内外部检验的50%收费。

14、表中医用氧舱检验指年检,医用氧舱的全检按年检标准加收70%。(二)液化气体罐车定期检验收费

表2 单位:元/m3

表2说明:

其它检验项目,按相应检验项目另计收费。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安装监检收费

1、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按8C元/米收费(不含无损探伤)。

2、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收费:当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工程总造价≤5000万时按1%收取,当压力管道安装施工工程总造价>5000万时,超出部分按%收取。

(四)锅炉压力容器产品鉴定前检测、产品检测鉴定收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