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5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5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1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乙方须: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
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
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5篇

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咨询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范围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_____________工程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 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工程项目概算、预算和结算等;(2)提供建议和评估施工单位的投标价等;(3)协助甲方处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审计、验收等事宜;(4)其他双方书面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给乙方:(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作为预付款;(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作为尾款。
2. 乙方应在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
第三条服务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 如工程项目发生变更或延期,双方应协商调整服务期限。
第四条保密条款1. 双方须对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双方对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应当同样予以保密。
第五条责任和违约责任1. 乙方保证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变更1. 双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应通过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的合同变更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至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3篇

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3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服务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估算、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进度款审核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与进度安排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 进度安排: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交付成果。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根据服务内容、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经双方商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XX%作为预付款;(2)服务进度达到XX%时,支付服务费用的XX%;(3)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3. 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后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和数据;(2)甲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应尊重乙方专业判断,对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意见给予充分考虑。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咨询服务工作;(2)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意见应真实、客观、公正;(3)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护。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资料、预算数据、设计方案等。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日计算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且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接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对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乙方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对相关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工程项目造价预算;(2)审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定标文件;(3)对工程项目的计费、结算等进行审定;(4)为甲方提供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方面的建议和意见;(5)其他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
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需保证服务的及时性、专业性和准确性,并恪遵法律法规和德行,确保服务的品质。
二、服务费用2.1 甲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费用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如服务过程中有额外费用产生,应由甲方另行支付,双方另行约定。
2.2 乙方提供的服务费用应包括相关税费,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逾期未付的,应按日支付逾期罚金。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
3.2 服务期限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四、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2 乙方毕业服务结束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相关资料和信息归还或销毁。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损失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2 如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暂时免除履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六、争议解决6.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6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6篇篇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工程咨询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乙方:【委托单位名称】地址:【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电子邮箱】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约定:一、合同目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委托,提供相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准确性。
二、服务内容1. 工程造价预算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工程的造价进行预算,包括项目概算和施工预算等。
2. 工程造价审查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查,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工程造价咨询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造价咨询、施工阶段造价变更等。
4. 其他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进行其他工程造价相关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为【具体金额】,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变更,涉及额外费用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四、服务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提供的服务准确、及时,确保乙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若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裁决。
八、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服务完成之日止;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上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内容,双方应当遵守合同规定,共同维护合同权益,保障合作顺利进行。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9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乙方(咨询方):__________(单位名称)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需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对甲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成本预测、工程结算审核等。
二、服务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工程项目完工结算完成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1)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足额支付)(2)支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3)支付账号:____________五、责任及义务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甲方应提供工程项目相关资料,协助乙方进行造价咨询服务。
如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不及时导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技术、商业信息。
如一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1. 双方如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
九、合同生效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以上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双方如有异议或需补充内容,请在合同签订前协商一致并进行修改。
感谢您的合作!第2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信守以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工程概算、预算、结算、造价控制、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5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5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咨询公司)甲方:(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对其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工程项目进行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单位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业务。
1.2 甲方需详细提供工程项目资料和相关设计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1.3 乙方在提供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分析、研究,提出专业的造价咨询意见。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和相关要求,及时编制投资预算、概算、施工预算等文件,并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费用支付3.1 甲方应按照双方签署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确认书》,及时支付乙方的咨询服务费用。
3.2 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商定)第四条保密义务4.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保密,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
4.2 乙方应对在提供咨询服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护,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变更6.1 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解除7.1 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7.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履行解除合同程序。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管辖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9篇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9篇第1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承包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标底及算量审核、投标报价分析等。
二、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具体金额)。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于乙方提供服务后(具体时间)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具体时间)。
3.2 如有延期情况,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延期协议。
四、服务标准4.1 乙方应按照专业的意见和技术要求,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4.2 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乙方未能按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
5.3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六、争议解决6.1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以上是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的模板,双方在签署之前应认真阅读,确保理解并愿意遵守合同的内容。
祝合作愉快!第2篇示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开发,希望得到乙方的造价咨询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供合理、准确的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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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GJ-2002-02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1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1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年月日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
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他第二十八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2004《甘肃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及基价》、2004《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基价》、《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及基价》、2010《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造价咨询材料提供:工程施工图及其他资料。
造价咨询材料提供时间:2011年月日第九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装饰工程按工程结算造价的3‰计算(包括预算及结算);土建、安装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2.5‰计算(包括预算及结算);零星项目收费不足2000.00元;按1000.00元收取咨询费。
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10000.00元咨询费,其余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剩余咨询费。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第二十七条双方同意按人民币支付酬金。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