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场经理管理条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9.1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9月16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部门职责】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政策文件,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指导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条例》、本实施细则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政策文件,加强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更好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持续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登记机关应当执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政策文件和业务指导,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材料和文书格式,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管理服务。
市场费用管理条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市场费用管理条例(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市场费用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部分市场费用预算与申请第一条费用预算及包含项目(一)市场费用预算严格按照公司当年财务预算方案执行。
由公司财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经总经理授权,销售副总、营销总监方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财务规定对预算金额范围内的费用进行调整,由财务据实中心考量其合理性。
(三)区域费用包括:DM费、堆头费、端架/挂网费、特价/特价补差/库存处理、买赠费、搭赠费、陈列费、广宣品、品尝品、促销人员费用等。
(四)推广费用包括:专项推广方案中所包括的促销人员工资、制作费、特陈费、广宣品等费用。
第二条费用申请流程①经销商发起-->②区域业务(审核)-->③省区经理-->④市场费用专员-->⑤市场部经理-->⑥财务费用主管-->⑦大区总监-->⑧财务总监。
-->㈠区域内勤(知会)-->⑧财务总监-->⑨总经理(审核)---->>⑩财务费用会计(审核回填);-->㈡总经理秘书(知会);-->>(知会)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㈠㈡费用稽核专员。
第三条权责(一)各推广经理负责监督检查省区费用的使用与执行情况;推广费用由省区经理和推广经理共同安排,专项推广活动也需推广经理跟进。
(二)内审部随时抽查区域市场费用的使用状况和活动执行情况,若区域市场费用出现问题将追究省区负责负责人责任。
公司运营管理条例()

公司运营管理条例()
公司运营管理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例旨在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
第二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第三章公司运营流程
第三条公司的运营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生产制造、销售推广等环节,各环节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公司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
考核、激励等方面,确保人员能力和素质的提升。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
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和透明。
第六章公司市场营销
第六条公司应当进行市场调研,制定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
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第七章公司生产制造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制造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计划、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控制等方面,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八章公司安全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办
公环境安全、资产安全等方面,确保员工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九章公司合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第十章公司监督与评估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监督与评估制度,对公司运营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一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条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公司运营管理条例的完整内容。
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修正)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20020727(颁布时间)20020727(实施时间)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修正)(1995年4月8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02年7月2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山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贸市场规划与开办第三章集贸市场管理与监督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集贸市场(以下简称集贸市场)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集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办的有固定场所、设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各类生活资料、生产资料集贸市场。
集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集贸市场经营活动应当遵循文明、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平等竞争。
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集贸市场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集贸市场发展建设规划、计划;(三)办理集贸市场登记,审查集贸市场开办者制定的市场规章制度;(四)审查确认进入集贸市场的经营者资格,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五)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六)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行使职能,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0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

《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0草案)》全文及起草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事项第三章登记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设立登记第三节变更登记第四节注销登记第五节歇业登记第六节受理与决定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一节营业执照管理第二节登记事项监管第三节强制退出第四节撤销登记第五节信用监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遵循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事主体登记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商事主体登记】本条例所称商事主体登记,是指申请人为依法开展商事活动,就设立、注销商事主体及变更相关事项,向商事主体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机关依法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行为。
未经商事主体登记,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商事主体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变更,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条【商事主体】本条例所称商事主体,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商事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等营利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特别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公司。
第五条【豁免登记】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免于商事主体登记。
第六条【登记原则】商事主体登记应当遵循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宽进严管的原则。
第七条【登记机关】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商事主体的登记管理工作。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5.01•【字号】鲁金监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现将《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传达至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辖内交易场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变更和终止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四章风险防控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规范交易场所经营活动,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全省交易场所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场所,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依法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的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并有序开展交易活动的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
其中,权益类交易市场从事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业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为新型资本要素有序顺畅流转提供交易及配套服务;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从事大宗商品实物、仓单以及非标准化的远期合约、互换合约、期权合约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现代化的采购和配售服务。
在山东省辖区内设立交易场所,从事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模板】

***件1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保障市场监管所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管理体制】市场监管所是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机构名称】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XX市场监督管理所。
第四条【机构设置】市场监管所原则上按照乡镇(街道)等行政区划设立,也可按照经济区域设立。
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可设置专业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机构规格不低于副科级。
第五条【设立程序】市场监管所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常住人口、市场主体、辖区面积、监管力量和工作需要等综合确定,报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实行垂直管理的,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六条【人员编制】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应为行政编制。
市场监管所人员编制原则上依据本辖区常住人口数万分之三的标准配备,也可按照市场主体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一般不少于5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聘用市场监管辅助人员,辅助人员不得执法。
辅助人员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门予以全额保障。
第七条【所长配备】市场监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所长若干名。
第八条【基本任务】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和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九条【主要职责】市场监管所承担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三)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四)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五)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六)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场部经理岗位说明书

市场部经理岗位说明书市场部经理岗位说明书市场部经理岗位说明书】工作职责一、明确管理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管理规范》中各项制度。
二、参与公司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的编制和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三、执行公司决策层的决策事项,落实公司既定的任务和目标。
四、制定市场管理制度,规划市场长远发展。
五、组织对市场经营情况的调研工作,为公司的各种决策体提供依据。
六、制定市场管理部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安排市场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七、主持市场部工作会议。
八、检查监督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九、依据公司规定审核上货、换货申请,二次装修申请。
十、对商户、导购人员严重的违纪行为行使处置权或处置建议权。
十一、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创建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十二、对所有的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彻底了解。
十三、严格执行公司《软件使用制度》,进行电脑信息化办公;对信息系统中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出具统计报告和个人分析意见。
工作权限一、依据公司规定,行使上货、换货申请的审核权和二次装修申请的审批权。
二、对商户的严重违纪行为的处置权和处置建议权。
三、依据市场部工作手册,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或提出相应的建议。
任职资格一、富有极强的责任心,经济管理、中文、法律等专业学士学位,MBA优先。
二、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两年以上本职务工作经验。
三、人品端正、业务精干、工作严谨、责任心强。
职业发展可直接晋升的职位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可相互转换的职位副总监、总监可升迁至此的职位部门主管市场部经理岗位工作细则一、主持市场部工作,带领市场部全体员工落实公司制定的管理目标、计划; 问题:全年度工作计划何时提出?管理目标是什么? 答:应当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出具,并经董事长会议同意后实施;管理目标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服务质量、商品质量、市场提升等。
二、市场部经理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耐心,细心,能面对强大的工作压力,能够高速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疑难问题及时上报总经理,要有对问题的预知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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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场经理管理条例
神通办字98第(003)号签发人:
一、差旅制度
长期差旅补助标准:45元/天(包括食宿行)。
长途车和火车票可实报实销。
在县级市场开发时期,工作开展前三天的标准:45元/天。
如需前住异地出差的一定要报经市级分公司批准。
二、人职员资
经理工资:800元+400元(其中400元属补助)
财务人员:试用期间为400元;转正后即为500元
业务代表:试用期间350元+7%的提成;转正后为500元+7%的
提成,7%是以小组为单位。
没有完成差不多任务的
70%,不享受底薪。
外联人员:差不多工资400元并按月销售额的1%提成。
三、奖金分配
各县级经理在完成了月销售任务后,可按超出部分金额的4%提成(包括财务及办公室人员在内)。
四、价格体系
直销价:64元/瓶6瓶一疗程,共计384元
零售价:66元/瓶6瓶一疗程,共计396元
回款价:60元/瓶差价4元。
(2元可由县级市场自
留,另外2元交回市级分公司)布货价:批发价的85折(批发价为57.5元/瓶)
五、宣传销售模式
各县级市场可分成六个小组分头进行。
每小组由2人组成,每月的销售任务是180瓶。
因此,按回款价60元/瓶,各办事处每月应上交市级分公司64,800元。
六、租房及家具
租房标准:二室一厅,商住一体,月租金在800元以下。
各县级办事处可配置机一部、简单家具及一些生活必需品。
家具合计金额不超过620元。
包括:办公桌椅一套(300元以下)、折叠椅四把(120元)、简单办公用品(200元)。
房租应按季度付,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
七、营销费用治理
首次月备用金设5000元,用于租房、购置家具和日常开销。
各办事处每月应保证1500元的备用金,以便应急用。
每月费应操纵在250元左右。
日常开支在200元以上的部分需报经市级分公司批准,现行时期可直截了当报江苏省无锡总部批准。
八、人员治理
各县级经理对其聘用人员具有任免权(财务除外)。
财务人员的任用由市级分公司财务主管决定,县级经理对财务人员只有举荐、建
议权。
九、休假制度
县级经理每隔两个月可休假一次,休假期一样为7-8天。
如与《市级经理治理手册》相矛盾之处,请以此为准。
望各县级经理严格执行!
神通医药进展公司无锡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