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外小学财务制度汇编[2014]讲解
小学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校园经费使用合理、安全、有效,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健全制度,规范操作,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第三条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应与教育教学活动相配合,服务教育教学事业,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小学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组织结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小学学校财务管理组织结构包括财务管理部门、校务会计核算中心等。
第六条小学学校应当成立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控等。
第七条校务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学校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财务管理部门主任、校务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等为委员,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内容包括资金收入来源、支出用途、金额计划等。
第十条学校财务预算应当在年初完成编制,报经校务会计核算中心审查、校务会计核算中心审批后,提交财务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发现资金不足或超过预算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财务管理委员会,经批准后调整。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评估。
第四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经费用途和数量的规定。
第十四条学校资金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捐赠款等,支出用途包括教师工资、教学设备采购、校园维护等。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账户,对各项资金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实行经费申请、审批、报销等监管。
第五章财务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工作。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精选19篇)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避免行为的随意性,做到公平公正,建立起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这里,我们为大家罗列了一些规章制度的样本,供大家参考。
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情况,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中心学校校长,在中心学校校长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中心校批准,不予以报销。
1、审批权限(1)、开支200元以内,由校长审批;(2)、开支200元以上,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由校长负责审批。
2、审批程序(1)所有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证明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报账员不得付款,报账员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报账员。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教代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后,校长批准后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
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
费用由报账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回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
先斩后奏者,一律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1、出差六安车费报20元∕来回1趟。
每天生活费20元。
2、培训、学习、考察、参观需集体生活、住宿、坐车、培训费按发票报销。
1、账目日清月结,期末整理公布。
小学财务各项制度汇编范本

小学财务各项制度汇编范本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3.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1.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
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
2.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办理各项财务事务,把好财务关,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3.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印章和其他财务凭证,确保资金安全。
4.及时办理单位内部结算,确保教学工作和学校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5.定期与会计人员对账,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三、财务审批制度1.学校财务报销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未经审批的报销一律无效。
2.所有报销发票应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3.部门或个人向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时,需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提供借款依据,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4.借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如数归还借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需提前向校长申请延期。
四、资产管理制度1.学校资产必须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学校资产的购置、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购置或处置学校资产。
中小学财务规章制度汇编

中小学财务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促进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中小学财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中小学财务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三条中小学财务工作应遵循经济、规范、透明的原则,保证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应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中小学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预算合理、支出规范、收入真实、账目清晰。
第六条中小学财务工作应注重财务信息化建设,加强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和披露,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七条本规章适用于各地各级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第八条各地各级中小学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中小学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协助制定中小学财政预算;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开展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第十条中小学财务管理机构应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协作和沟通,保障财务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是中小学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
第十二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财务管理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销制度、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十三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应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应明确各项规定的适用范围、执行程序和责任要求,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中小学财政预算第十五条中小学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编制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中小学财政预算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规模,合理设置各项支出和收入,保证教育质量和学校发展的需要。
小学财务各项管理制度

小学财务各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学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正、透明、节约、高效原则。
第四条小学财务收支管理应当与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财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校内相关规章制度保持一致。
第五条小学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及时和准确。
第六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财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七条小学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经费分配政策和管理规定,正确行使教育经费使用权限。
第八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检查、调整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小学应当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财务预算、决算、监督和审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十条小学应当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相关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小学应当依法使用专项经费,确保专项经费专项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二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收支管理流程,杜绝财务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合理编制财务预算,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合理规划和安排教育支出。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健全教育支出管理审批程序,确保支出合理合法。
第十五条小学应当加强收入管理,建立健全学杂费、财产租赁、捐赠等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安全合理。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资产进行清查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第十七条小学应当加强资产使用和维护管理,合理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保护资产安全。
第十八条小学应当建立资产折旧、清理、处置制度,做到资产使用合理、更新及时。
第十九条小学应当建立资产保险制度,对学校重要资产进行保险,确保资产安全。
小学学校各项财务制度汇编

小学学校各项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学校正常的财务收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学校的各项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透明、公正。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确保财务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四条学校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学校财务安全。
第五条学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保持高度责任感和严谨工作态度,保护学校财务利益。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八条学校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按照“收支平衡、财务效益、稳定发展”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财务收支安排。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合理确定各项经费的使用计划,保证每项支出都有明确的来源和用途。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监督机制,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财务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和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披露。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进行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过程,确保账务处理合规、合理、规范。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监督机制,对财务会计核算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和提交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公开透明。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学校的各类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学校所有资产进行登记、盘点和清查,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小学财务制度汇编百度

小学财务制度汇编百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和加强小学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小学。
第二章资金管理一、小学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制定年度收支预算和财务预算,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二、小学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资金归口管理,统一收付,专款专用。
三、小学应当加强收支核对和监督,实行定期财务审计,保证财务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四、小学严禁挪用、私分、截留校内财产和资金,一经发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财务报告一、小学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定期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公开报告,做到确保信息透明、公开公正。
二、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反映小学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
三、小学应当成立财务报告审核委员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四章费用管理一、小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对于困难家庭学生,小学应当制定相应的资助政策,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三、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费用的透明和规范管理。
第五章财产管理一、小学应当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校内的房屋、设备、器材等进行登记、清点、盘点和修缮,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小学应当加强图书资料和实物资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资料管理制度。
三、小学应当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及时报损报废,对于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章税务管理一、小学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申报、缴纳税费,如增值税、所得税等。
二、小学应当加强税务管理和纳税道德建设,严禁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三、小学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第七章外部审核一、小学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门、审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
二、对于外部审核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小学应当积极整改,提出整改方案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小学财务制度管理汇编

小学财务制度管理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保障校园资金安全,促进学校财务稳健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学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校长、财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内,负责全校范围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小学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保证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四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五条小学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到收支合理、账目清晰、资金安全、财务公开。
第六条小学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预算,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七条小学应当建立财务供款收入、支出、汇款、结算、报账等财务记录和账目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流动和安全。
第八条小学应当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方案,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力度。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九条小学应当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对学校资产进行登记、清查、评估和保险,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小学应当建立资产处置制度,对无效、闲置、过期的资产进行处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流动。
第十一条小学应当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和寿命延长。
第十二条小学应当建立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对资产的领用、归还、盘点等进行规范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小学应当合理制定学费标准,公示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保证学费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小学应当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分配和使用学费资金,确保教学设施、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十五条小学应当建立教师工资、津贴、奖金、补助等费用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和使用教师待遇,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小学应当建立学校各项活动费用管理制度,对学生活动、教学实践、文体活动等进行费用管理和消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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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1)二、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内部牵制制度 (4)三、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稽核制度 (6)四、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7)五、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3)六、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 (16)七、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17)八、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8)九、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现金管理制度 (22)十、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23)一、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东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学校学费等其他事业性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条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支出。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第三条学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教学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
第三章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第四条学校的公用经费大额支出要实行报告制度。
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项目必须将支出方案呈报教育组同意后方可列支。
学校自行安排的各种区外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实行审批制度,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呈教育局审批。
第五条部分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不包括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师训经费),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③差旅费开支标准:因公出差差旅费按开支范围实报实销,有上级文件明确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3.会议费是指学校年度组织召开的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工作总结、表彰会所开支的餐费、资料费等。
4.招待费①招待费的开支范围:本规定所称招待费,是指学校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
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校经常性公用经费的2%。
③学校招待费必须全部在“招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更不得列入单位内部食堂的成本。
5.设备购置费及维护维修费①设备购置费: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包括实验耗材)、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
②维护维修费: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6.校方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要建立健全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安全有效。
第七条学校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进行公布,采用上墙公示的形式,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要定期进行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
第八条接受区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一些购置、维修等支出要到学校实地核查,做到账、据、物相符。
在检查中,如发现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并造成骗取套取、挪用、贪污公用经费行为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校会计机构。
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会计机构制定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二、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内部牵制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是在学校内部明确规定权限职责,使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1.任何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2.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3.钱、物、账必须实行分管,互相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
第五条组织分工1.各会计工作岗位上的财会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按有关制度规定,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职务或报账员。
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根据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的需要,进行合理分工。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六条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条件1.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未经稽核的原始凭证,出纳员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
违反财经制度的业务,出纳员有权拒绝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
2.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做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或借条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和坐支现金。
3.银行的空白支票和留存银行的印章、印鉴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不能把空白支票和印章、印鉴集中一处保管。
支票审核与支票签发职务分离,支票签发职务由出纳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得兼任。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签发的各种票据要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作废支票要盖有"作废"戳记,与支票存根一起保存,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学校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支取现金。
不得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得将单位的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5.会计人员每月要定期对所分管的经费账户现金进行盘点,也可不定期进行盘点,每次盘点要有文字记录备案,发现问题要主动报告领导。
第七条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1.会计机构负责人要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审批手续,管理好印鉴。
同时要对各相关联的工作岗位相互牵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内部牵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非出纳岗位的会计人员不得收、付和保管现金,不得签发支票。
3.会计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做好对各项经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督和控制。
4.会计部门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学校会计机构。
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会计机构制定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务稽核制度1、会计凭证的审核: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审核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即: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凭证的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单位公章和填制人签章等)是否按规范的要求填写齐全。
(2)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符,数量、大小写金额是否相一致,会计科目对应关系是否清楚,金额是否正确,摘要内容是否简明扼要,如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状况,凭证格式中各项目的填列是否齐全,制单、复核、记账处是否签名或签章。
2、会计账簿审核账薄种类是否设置齐全,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否按规定设置,各种账簿名称和账内会计科目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名称进行设置,会计科目、子目是否采用全称,有无缩写或使用代号的情况。
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账簿启用表内容是否按规定填写,装订后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制作目录,记明每个科目的名称和页次。
3、会计报表审核会计报表的各类填报是否齐全,报表中的项目是否按规定填列,编制报表前对应调整的账项是否进行调整,总账与有关明细账是否进行了核对,账账、账实、账表是否一致,各报表项目之间勾稽关系是否一致,会计报表的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及时编报,必要时是否附有编报说明,是否按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4、稽核分工:学校应根据会计机构具体情况,规定稽核、复核制度。
出纳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人员负责全面稽核工作。
在稽核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潮阳区关埠路外小学财会岗位职责制度第一条为使学校会计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会计工作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职能作用,促使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有利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便于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岗位设置原则和要求:(一)岗位设置根据工作规范和学校会计业务需要确定;(二)岗位设置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三)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四)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以促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五)岗位设置有利于会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