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国家税务总局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_银行样板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申明文件姓名:
自己申明:□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2.仅为非居民
□ 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余国家(地域)税收居民
如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 2 项或许第 3 项,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英文或拼音):名(英文或拼音):
出诞辰期:
现居地点(中文):(国家)(省)(市)(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出生地(中文):(国家)(省)(市)(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税收居民国(地域)及纳税人辨别名:
(境外处点可不填此项)(境外处点可不填此项)
1.
2.(若有)
3.(若有)
如不可以供给居民国(地域)纳税人辨别名,请选择原由:
□ 居民国(地域)不发放纳税人辨别名
□ 账户拥有人未能获得纳税人辨别名,如选此项,请解说详细原由:
自己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切、正确和完好,且当这些信息发生更改时,将在 30 日内通知贵机构,不然自己肩负由此造成的不利结果。
署名:日期:
署名人身份:□自己□ 代理人
说明:
1.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处,或许无住处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
国境内有住处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 日。
暂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暂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出30 日或许多次累计不超出90 日的离境。
2.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之外的个人。
其余国家(地域)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
税人辨别名有关信息请拜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3.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此申明文件。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Βιβλιοθήκη 一、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单选)
本人声明为: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2.仅为非居民□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
*如在本栏中勾选“仅为中国税收居民”,请仅填写第四栏信息;
*如在本栏中勾选“仅为非居民”或“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请填写第二栏至第四栏信息。
1.
2.
3.
*原因A: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
*原因B: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若选择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
四、声明和签署
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签署:
签署人身份:□本人□代理人
日期:
说明:
1.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基本信息
姓(英文或拼音)
名(英文或拼音)
出生日期
年月日
出生国家/地区(中文)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
出生国家/地区(英文或拼音)
现居地址(中文)
(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
现居地址(英文或拼音)
三、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
税收居民国(地区)
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
若无法提供纳税人识别
号,请选择原因A或B
2.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aeoi_index.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0.1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协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便捷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0月14日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下简称“税收协定”)和国际运输协定税收条款,规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内税收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发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在纳税申报时,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应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纳税人。
本办法所称协定包括税收协定和国际运输协定。
国际运输协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的航空协定、海运协定、道路运输协定、汽车运输协定、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换函以及其他关于国际运输的协定。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附件3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姓名:本人声明:□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2.仅为非居民□ 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如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2项或者第3项,请填写下列信息:姓(英文或拼音):名(英文或拼音):出生日期:现居地址(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出生地(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1.2.(如有)3.(如有)如不能提供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请选择原因:□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如选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30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签名:日期:签名人身份:□本人□代理人说明:1. 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 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
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aeoi_index.html)。
3. 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此声明文件。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姓名:资金账号:本人声明:□ 1.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2.仅为非居民□ 3.既是中国税收居民又是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如在以上选项中勾选第 2 项或者第 3 项,请填写下列信息:姓(英文或拼音):名(英文或拼音):出生日期:现居地址(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出生地(中文):(国家)(省)(市)(境外地址可不填此项)(英文或拼音):(国家)(省)(市)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1.2.(如有)3.(如有)如不能提供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请选择原因:□居民国(地区)不发放纳税人识别号□账户持有人未能取得纳税人识别号,如选此项,请解释具体原因:﹌﹌﹌﹌﹌﹌﹌﹌﹌﹌﹌﹌﹌﹌﹌﹌﹌﹌﹌﹌﹌﹌﹌﹌﹌﹌﹌﹌﹌﹌﹌﹌﹌﹌﹌﹌﹌﹌﹌﹌﹌﹌﹌﹌﹌﹌﹌﹌﹌本人确认上述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且当这些信息发生变更时,将在 30 日内通知贵机构,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签名:日期:签名人身份:□本人□代理人﹌﹌﹌﹌﹌﹌﹌﹌﹌﹌﹌﹌﹌﹌﹌﹌﹌﹌﹌﹌﹌﹌﹌﹌﹌﹌﹌﹌﹌﹌﹌﹌﹌﹌﹌﹌﹌﹌﹌﹌﹌﹌﹌﹌﹌﹌﹌﹌说明:1.本表所称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 365 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离境。
2.本表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
3.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aeoi_index.html)。
4.军人、武装警察无需填写此声明文件。
英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国家税务总局

英国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一、个人自2013年4月6日起,英国的税收居民身份须根据“法定居民身份测试”(Statutory Residence Test)的结果判定,2013年金融法案第45条1列明了法定居民身份测试的内容,并判定什么属于英国税收居民,什么不属于英国税收居民。
测试内容包括个人在英国停留的时间、是否仅在英国有家、是否在英国从事全职工作以及与英国的关联等。
一般来说,在英国逗留超过半年的个人很有可能被判定为英国税收居民。
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了一份有关法定居民测试指引2,同时在网上设置了测试工具(Tax Residence Indicator)以供个人查询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
如个人的情况较为复杂,应同时参考HMRC有关居所(residence)、住所(domicile)和汇款的指引3,也可以登录网站的相关网页或向他们的税务顾问咨询。
二、实体大部分情况下,在英国注册成立或在英国进行管理及控制的实体都被视为英国税收居民。
1/ukpga/2013/29/schedule/45/enacted2https:///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547118/160803_RDR3_August 2016_v2_0final_078500.pdf3https:///government/uploads/system/uploads/attachment_data/file/528018/RDR1-residence-domic ile-remittance.pdf如果一家实体管理及控制在英国开展,但是在英国以外地区设立(或者相反的情况),则该实体的税收居民身份根据相关双边税收协定判定,或者该实体可能视为“具有双重税收居民身份”,即被多于一个管辖区认定为税收居民。
三、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根据CRS的标准,应申报的实体也包括税收透明体(如合伙企业等)。
保单上填写税收居民身份

保单上填写税收居民身份保单上填写税收居民身份在购买保险时,填写保单上的个人信息是一项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步骤。
其中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税收居民身份的填写。
那么,什么是税收居民身份?为什么它对保单填写如此重要呢?接下来,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这个主题,并分享自己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和观点。
一、税收居民身份的概念和定义税收居民身份是指个人或企业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属于税收居民的法律定义和概念。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税收居民身份的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能同时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被视为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对于个人所需缴纳的税费以及国际税务的规划和遵从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填写保单时,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投保人提供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
这是因为税收居民身份可以反映一个人的税务状况,进一步决定其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务义务。
保险公司也需要了解投保人的税收居民身份,以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税收居民身份的填写意义和重要性1. 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一个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决定了他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义务。
通过了解投保人的税收居民身份,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为其提供相关保险产品,并在保费计算和理赔时进行相应调整。
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税收居民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尽相同,填写正确的税收居民身份可以帮助投保人获取相应的税收优惠。
2. 税收合规和国际税务遵从对于跨国企业或个人而言,了解和准确填写税收居民身份是进行税收规划和遵从相关国际税务法律的基础。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法律体系存在差异,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可以帮助企业或个人合理调整财务结构和资产配置,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税务合规和遵法经营。
三、对税收居民身份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填写保单上的税收居民身份是一项重要且具有相关法律意义的操作。
它不仅关系到个人的税收情况和权益,也涉及到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发展。
对于个人来说,填写税收居民身份有助于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减轻个人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种方式。
澳大利亚的税收政策

澳大利亚的税收政策(一)所得税澳大利亚企业的所得税率为34%。
公司员工的工资调节税率为:6000澳元以下的0%,6000至20000澳元的17%,20000至50000澳元的30%,50000至60000澳元的42%,60000澳元以上的47%。
(二)工资税额工资税额为州政府征收的税金,按照工资基数由公司缴纳,而不从员工工资中扣缴。
各州政府收取的税率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州免交额免交额以上税率新州600000 6.4%维州515000 5.75%南澳4560006%昆士兰州850000 4.9%塔斯马尼亚省600000 6.6%首都领地800000 6.85%北领地600000 6.6%西澳675000至2700000 3.65%2700000至4500000 3.65%4500000至5625000 5.56%(三)边际福利税边际福利税按照应纳税额计提。
公司为职工提供用车及公司支付费用让职工参加对外的宴请,均为缴纳边际福利税的范畴。
消费金额与 1.91417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到边际福利税额。
2000年7月1日后,上述公式改为消费金额与 2.1292相乘得到应纳税额,然后乘边际福利税率0.485,得出边际福利税金额。
(四)养老金养老金为当地政府规定缴纳的基金。
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按员工工资的8%缴纳养老金。
如果个人希望再付5%的养老金,则公司还要为其配套增缴 2.5%;如果个人希望额外付 2.5%的养老金,则公司要为其配套增缴 1.25%。
2002至2003年,养老金税率可能提升为9%。
除此之外,公司还要缴纳基金管理费 1.5%。
(五)休假准备金按照澳法律规定,公司要计提员工的休假准备金,比率为职工工资的 1.5%。
该项准备金在员工休假时,将支付给个人使用。
(六)医疗保险澳大利亚政府为国民安排有社会公共医疗保险,该保险费按工资的1.5%扣缴给国家。
国民享受该保险项下的所有医疗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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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 一、个人为协助个人(包括已进入或离开澳大利亚的个人)认定其自身是否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在线指南1及计算工具1。
一般情况下,判定个人是否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依据普通法和成文法并结合该人具体情况确定。
例如,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大利亚居住时间超过一半的个人很可能构成澳大利亚税收居民。
个人如果由于情况复杂等原因,在认定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身份方面需要进一步帮助,应咨询税务顾问或联系澳大利亚税务局2。
普通法认定根据“居住”一词的本义(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6(1)章节3),澳大利亚税收居民是指在澳大利亚“居住”的个人。
一般而言,居住概念需要考虑个人在相应纳税年度的整体情况,包括:停留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意图或目的1https://.au/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for-individuals/Work-out-your-tax-residency/?anc hor=P14_2083#P14_2083, https://.au/Calculators-and-tools/Are-you-a-resident/2https://.au/About-ATO/About-us/Contact-us/3.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s6.html•家庭、经营活动和就业与澳大利亚的关联程度•个人资产所在地和维护情况•社会和生活安排税务裁定98/174提供了澳大利亚税务局局长依据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6(1)章节对“居住”一词在一般意义上的解读5。
成文法认定如个人不满足普通法对于居住的认定,但符合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6(1)章节陈述的以下三条成文法认定中的任一条,仍应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6:•其住所/永久性居住地位于澳大利亚的个人(永久性居住地不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除外)•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澳大利亚境内实际停留时间超过一半的个人(习惯性住所不在澳大利亚境内的除外)•缴纳联邦政府公务员养老金的个人(包括其配偶及16岁以下的孩子)。
此外,还有一种个人为澳大利亚临时税收居民的情形(temporary Australian resident)。
这种情况通常为个人持有澳大利亚临时居民签证,可以进入澳大利亚境内并在限定的时4.au/pdf/pbr/tr1998-017.pdf5.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s6.html6.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s6.html间内停留(例如一名跨国公司雇员经过人员调动被派遣到澳大利亚分公司工作三年)。
该临时居民签证持有者在此期间负有特定的所得税7、资本利得税8和养老金9的纳税义务。
二、实体构成税务居民的标准不同类别的实体适用不同的税收居民规则。
澳大利亚税务局发布了针对公司、有限合伙和信托的居民认定要求10。
公司根据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6(1)章节的法律定义11,符合下列任一情况的公司应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 •在澳大利亚境内注册成立•注册地虽不在澳大利亚,但其在澳大利亚经营且主要管理机构在澳大利亚或控制公司投票权的股东是澳大利亚居民信托7https://.au/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for-individuals/in-detail/foreign-income-of-austral ian-residents/foreign-income-exemption-for-temporary-residents---introduction/8https://.au/General/Capital-gains-tax/In-detail/International-issues/CGT-on-foreign-reside nts,-temporary-residents-and-changing-residency/?page=39https://.au/Individuals/Super/In-detail/Withdrawing-and-paying-tax/Super-information-for -temporary-residents-departing-Australia/?page=6#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s10https://.au/Business/Starting-your-own-business/In-detail/Getting-started/Residency-requi rements-for-companies,-corporate-limited-partnerships-and-trusts/11.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s6.html根据澳大利亚的税收法律,信托一般被视为税收上的透明体而非独立纳税实体(在某些情况下,就信托取得的收入而言,信托受益人和/或受托人被视作纳税实体)。
虽然有上述规定,但根据澳大利亚的税收法律,信托是一个“实体”,规定了信托是否构成澳大利亚税收居民的判定规则,还明确了信托是否构成CRS项下的应报送主体。
对于除单位信托之外的普通信托,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95(2)章节规定了判定信托是否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的条件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托在当年度应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在一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信托的任一受托人是澳大利亚居民;•在一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信托的主要管理及控制在澳大利亚。
对于单位信托,根据1977所得税评估法案第995-1(1)章节的规定13,如在一纳税年度内的任何时间该单位信托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则其应在当年度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该信托有资产位于澳大利亚,或该信托的受托人在澳大利经营业务;12.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s95.html13.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97240/s995.1.html•该信托的主要管理及控制位于澳大利亚,或超过50%的信托收入或财产受益权由澳大利亚居民持有。
合伙企业根据澳大利亚税法,合伙企业一般被视为税收上的透明体。
对于一般的合伙企业,澳大利亚并未就其税收居民身份的判定做出类似信托的特定规定。
因此,就CRS报告目的而言,对于一般合伙,如果其实际管理机构位于澳大利亚,则应被视为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也是应报送实体)。
对于有限合伙公司,根据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第5B章节14,如符合下列任一情况,应被视为公司和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也是应报送实体):•在澳大利亚设立;•在澳大利亚经营或其主要管理及控制地在澳大利亚三、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在澳大利亚,合伙企业通常没有纳税义务。
通过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收入在合伙人层面征税。
根据CRS,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位于在澳大利亚的合伙企业(并非有限合伙企业)为澳大利亚居民。
四、联系方式14.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36240/index.html#s90澳大利亚税务局网址会提供更多有用信息,参见: https://.au/ About-ATO/About-us/Contact-us/澳大利亚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 一、纳税人识别号介绍澳大利亚纳税人申报号(TFN)澳大利亚纳税人申报号(TFN),通常用于个人和企业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报送信息、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养老金(退休金)系统交互等。
纳税人申报号可发放给个人或实体(包括公司、信托、合伙企业和养老基金)。
根据1936所得税评估法案,纳税人申请后或澳大利亚税务局内部需要时可发放纳税人申报号。
纳税人申报号可以在线或者书面申请,提供完整的身份证明材料即可取得。
个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一份主要证明文件(包括出生证明、护照、公民证明)和两个辅助文件(包括驾照、医保卡、银行对账单、枪支许可证、学生证、年龄证明、学生考试证明)。
合伙企业、公司和信托的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ustralian Business Number ABN) 澳大利亚实体与澳大利亚税务局以及其他政府机构进行沟通联系时,使用澳大利亚商业编号(ABN)作为唯一标识。
澳大利亚商业编号同时也用作纳税人识别号。
企业需使用澳大利亚商业编号进行货物与劳务税及1999年新版税务系统(货物与劳务税)下的其它税种事项的登记。
与澳大利亚纳税人申报号相似,澳大利亚商业编号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书面申请获得。
货物与劳务税登记可与澳大利亚商业编码的申请同时完成。
澳大利亚商业编码是澳大利亚政府为了响应对小企业放宽管制的要求,简化企业在澳大利亚政府机构业务办理程序而推出的。
使用唯一的识别号可精简国家、地方等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规定。
是否自动为所有税收居民发放纳税人识别号个人:否澳大利亚税收居民个人需通过申请才会获得其纳税人识别号(即纳税人申报号,TFN)。
大多数个人都拥有各自的纳税人申报号,个人通常使用纳税人申报号与澳大利亚税务局之间进行沟通联系,包括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单、向澳大利亚税务局申报信息、获取政府福利以及取得经营活动所需的澳大利亚商业编号等事务。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强迫税收居民个人提供纳税人申报号或者使用他人的纳税人申报号。
但法律规定,如果个人不披露纳税人申报编号给向其支付相关收入的代扣代缴方,例如雇主、承包商,则该相关收入须按照最高的边际税率(49%)缴纳预提税。
实体 (按CRS的定义):否与纳税人申报号相同,从事经营活动的实体或个人进行营业活动,必须申请澳大利亚商业编号。
澳大利亚商业编号不会自动发出。
由于澳大利亚实体与澳大利亚税务局以及其他政府机构联系时,使用澳大利亚商业编号作为唯一标识,因此大多实体都有澳大利亚商业编号。
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或实体不对商业对方披露商业编号,相关收入须须按照最高的边际税率(49%)缴纳预提税。
二、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澳大利亚纳税人申报号由8位或9位数字组成,使用校验位算法编译以便于澳大利亚税务局在系统中对于税号的准确提取。
一般来说,税号显示为三组三位的数字(例如XXX XXX XXX),但在内部系统中存储为8位或9位数字的字符串。
澳大利亚商业编号是由2位前缀校验数字和9位唯一标识码组成的11位数字。
前两位校验数字根据后9位数字按照模数89校验法得出。
校验数字被用来识别数字移位等常见的数据输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