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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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处置等管理活动。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于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汇总各部门购置计划,结合单位财务预算,制定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单位领导审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单位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对于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固定资产的登记与入账(一)验收登记购置的固定资产到货后,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二)入账核算财务部门应根据购置发票、验收单等凭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入账核算,按照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一)使用管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借、出租、变卖或损坏。

使用人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维护保养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对于大型设备和重要设施,应制定专门的维护保养计划,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三)清查盘点单位应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1 目的为加强财产管理,配合支援生产及各部门作业,特制订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3 定义3.1本办法所称之固定资产包括列账及列管资产两部分。

3.1.1列账资产是指:3.1.1.1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生产机械设备、电子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办公事务设备等;3.1.1.2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量具和器具等,虽然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批次总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者, 依管理要求亦可纳入列账资产管理。

3.1.2列管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含)以上、2000元(不含)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办公事务设备等杂项资产。

3.2具有独立作用或具有整体功能之个体、整套或组合系统,不得分散拆开计价以规避管理。

3.3有关模具、夹治具、手工具、文书用具、电脑软体等,均依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之,否则均依本规则执行。

3.4 固定资产依管理需要区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类、生产机器设备类、电子仪器设备类、办公设备类及杂项设备类(包括运输、后勤等其他)五大类,具体编码原则为:3.4.1 房屋及建筑物: A – 0001起,起序号编制3.4.2 生产机器设备: B – 0001起,起序号编制3.4.3 电子仪器设备: C – 0001起,起序号编制3.4.4 办公设备: D – 0001起,起序号编制3.4.5 杂项设备: E – 0001起,起序号编制4 职责4.1公司财产管理单位为部:负责财产基本资料建立及管理、协调、稽查, 以及管理办法拟定、修改, 闲置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编码、标签控管及建立财产台账等。

4.2使用保管个人/单位:使用个人为设备使用之当然保管人,部门最高主管为设备管理之负责人(或由其指派专人),以使用部门为使用保管单位, 实行部门集中管理的原则。

4.3 维修/保养单位:负责设备维修、保养、校验以及作业指导等。

电脑及周边设备:由部负责生产机器设备:由部负责电子仪器设备:由部负责设备校验/测试:由部负责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后勤等公共设施:由行政部负责4.4 账务管理为财务部:负责账列资产计价、折旧、成本、预算及设备报废等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生产-O
6.2.3.财产编码:
01 土地类 02 建筑设备类
03 交通运输设备
04 工程机器设备
05 办公设备 06 杂项设备(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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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状态
CLT-AD-004 A/1
文件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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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编号之举例 : (如:“行政电脑 3 台、打印机 1 台、办公桌 3 张…等办公设备系列资产"之编号) 1).电脑 3 台编号为:“B—05—001、B—05-002、B—05—003". 2)。 打印机 1 台编号为: “B—05-004”。 3)。 办公桌 3 张编号为:“B-05-005、B—05-006、B—05-007”.
12。4。《固定资产借调移转单》(表号:CLT—AD-WI—004)
12。5。《资产明细表》(表号: CLT-AD-WI-005)
12。6.《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请单》(表号: CLT—AD—WI—006)
7/7
12。7。《工程维修申请单》(表号: CLT—AD-WI—007)
12.8. 《资产盘点表》(表号: CLT—AD—WI-008)
(A)类资产物品报损/报废流程:部门申请 → 主管初审 → 总监(副总)审核 →行政部复 核 → 总经理核准 → 报损/报废处理。见《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申请单》
(B)类资产物品报损/报废流程:部门申请 → 主管初审 →总监(副总)审核 → 行政部
核 准 → 报损/报废处理。见《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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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版本状态
CLT—AD-004 A/1
文件名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与处置工作。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管理与处置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效益性原则:应确保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安全性原则:应保障资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损失和流失;(四)透明性原则:管理与处置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评估和监督;(三)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保养和报废工作;(四)处理固定资产的处置事宜;(五)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资产管理情况。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第七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二)购置日期、价格、使用年限;(三)存放地点、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四)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转让、报废等。

第十条固定资产处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处置申请,说明处置理由和处置方式;(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评估资产价值;(三)单位领导审批;(四)按照审批结果组织实施处置;(五)处置完成后,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国库或用于单位资产更新。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最新)
资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二、资产管理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存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四条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分为计划购置和临时购置两种方式。

第六条
计划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前编制购置计划,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七条
临时购置固定资产需要提供购置理由,并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采购。

第八条
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需要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入账。

四、固定资产的存储和维护
第九条
固定资产需要妥善存放,设立专门的存储仓库,并制定存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团队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寿命或者无法修复的,需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报废后,需要进行清理和处置,可以选择出售、捐赠或者报废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资产管理部门解释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请广大员工遵守执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财产管理系由财务部统筹管理并委托使用单位保管,依其性质划分如下:1.土地;2.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室、厂房、仓库、宿舍、水电管路及设施设备、围墙、停车场、道路;3.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货车、叉车(含电动、手动叉车、堆垛车、AGV机器人等)、货架托盘;4.机器设备:制冷剂充注设备、焊接设备、空压机、生产输送线、检测设备、切割设备、成型设备、金属热处理设备、喷涂设备;5.电气设备:输电、配电、变电设备、照明设备;6.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抽送风机、电扇、通风设施设备;7.办公设备:机具设备(计时机、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电话机、对讲机、扩音机、油印机等)、家具、通讯设备;8.供水设备:水塔、储水池、过滤净化设备、水泵、给水配管设备;9.其他设备:消防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

第三条:财产保管部门应会同财务部每年定期盘点,但对新置的每月对账一次,其盘盈或盘亏应确实办理增值或减损。

第四条:购入的不动产,应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有关产权与变更登记、税法规定事宜及减损报废报备均由财务部另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各项工程修造不论金额多少均应编列预算表,并送财务部备查复核,紧急处理的仍应补办手续。

第六条: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合约,并报财务部复核转呈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资本支出与费用支出划分标准如下:1.支出结果能获得其他资产的属资本支出,否则列为费用支出。

2.资产因扩充、置换、改良而增加价值或效能的属资本支出,否则为费用支出。

3.支出结果所获得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资本支出,其耐用年限不到二年的属费用支出。

4.凡为维持财产原始使用效能,所需的维护费用都作为费用支出。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法,并以账面价值为准,其折旧耐用年限依所得税规定。

1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教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关物品。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按规定分类:1、房屋构筑物:包括初等教育用房及其所属物(如围墙、旗杆、门等)2、通用设备:锅炉等。

3、专用设备:厨房机械、医疗器械、黑板、白板、投影机、照相机、复印机、速印机等。

4、交通运输设备:面包车5、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传真一体机、摄像机、监控设备、复读机、功放机、交换机、路由器、程控电话交换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扫描仪、液晶显示器、纯平显示器、计算机软件等。

6、仪器仪表及量具:秒表7、文艺体育设备:田赛、径赛设备、球类、体操设备、乐器等8、电气设备:电冰箱、空调、电暖气等。

9、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综合性图书、工具书、科普读物、标本等。

10、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台桌类、沙发类、柜类、架类、窗帘装饰品等。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体制第一条:固定资产的添置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学科建设、行政、生活、及对外需要进行规划。

要本着勤俭办学的方针,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分别缓急,逐步解决,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增值的综合效益。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采购按照区教育局采购工作规定进行,规范物资采购,确保物资设备购置质量,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学校在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验收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总务处的验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验收合格后财会部门及时入账。

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023修正版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一、目的和范围本文旨在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本文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定义和缩写1. 定义- 固定资产:指具有长期使用、保留价值的,用于提供生产、办公或经营服务的物资、房屋、设备及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2. 缩写- 无三、固定资产管理流程1. 申购与验收1.1 申购流程1. 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申请人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并详细说明申购理由、数量和预算金额。

2. 申购部门经理审批后,将申购单提交至采购部门。

3. 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资金审核,并根据公司规定的采购渠道,进行固定资产的采购。

1.2 验收流程1. 采购部门收到固定资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验收。

2. 验收人员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包括检查物品的数量、完整性和质量。

3. 若验收通过,验收人员将验收单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入账。

2. 使用与维护2.1 资产领用1. 领用人员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并由领导审批后提交至固定资产管理员。

2. 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实领用单信息,将领用单交给领用人员。

3. 领用人员在领用时进行签字确认,并将领用单归还至固定资产管理员处。

2.2 资产维护与保养1. 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 定期进行维护巡检,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2.3 资产报废与处置1. 固定资产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继续使用时,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将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并进行资产处置,包括拍卖、捐赠或报废处理。

3. 盘点与审计3.1 资产盘点1. 每年年底,固定资产管理员组织全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盘点。

2. 盘点时,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实固定资产清单与实际资产的一致性,发现差异时进行调整和记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固定资产的规划、执行和控制有章可循,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管理,发挥其正常的使用功能,消除闲置固定资产,避免资金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电脑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空调设备、电器设备、经营设备、电仪设备、宿舍设备、房产类等八大类。

三、经办部门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工程部下属维修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维修部门。

四、分类编号管理部门应按照“部门代码+类别编码+入帐顺序”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详细填写出该固定资产的型号、品牌、规格、保管人,若该固定资产属于有质保期限的资产应输入质保年限,如:空调设备、电器设备等。

类别名程类别编码包含内容电脑设备DN监控电脑、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交通运输设备YS物流公司车辆、各分公司车辆空调设备KT柜式、壁挂式、吸顶式空调电器设备DQ除电脑、空调以外的用电设备经营设备JY桌椅、沙发、菜架、文件柜、客人使用的不锈钢锅电仪设备DY U盘、数码相机、手机、摄像头等宿舍设备SS床、衣柜、鞋柜房产类FC公司购买的房产五、盘点抽查管理部门应会同资产所在部门,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月底向各部门公布《固定资产存放、保管明细表》。

总公司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核查。

六、购买固定资产的购买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报损固定资产报损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相关负责人批准报损,报损批准权限与购置审批权限相同。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

八、调拨固定资产的调拨必须由使用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会计,由会计负责该固定资产及其档案的转移。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局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一)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物质正式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凡购置、拨入(包括外单位无偿提供)、接受捐赠及其他方式取得,不管资金来源的渠道和添置方式,符合以上规定的都应统一计价,均属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以下二类:(一)一般设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与电器设备、文印电脑设备、家具用具等。

(二)其他固定资产:未能包括在上述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局机关购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制度,办公室(财务处)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前征询各处室(单位)意见,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批后,按程序集中或定点采购.(二)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固定资产实行登记制度.经办人购置固定资产后3日内应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入库、领用手续,凭发票和办公室出具的入库单办理报销手续。

若手续不全,则不予报销。

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资产实物台账。

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资料,建立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包括机关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三)固定资产的调配.对已办理领用手续的固定资产进行内部调配,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按规定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保全。

为保全机关固定资产,避免其流失、人为损毁,实行机关固定资产监护责任人制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即其监护责任人,即谁使用谁负责.属于处室公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处室负责人指定监护责任人,承担固定资产保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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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电子设备的使用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合理节省费用,更好地支持公司各部门业务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中的电子设备指固定资产类:各种计算机主机、显示器及其附属设备、打印机、网络设备、卫星通信设备、电话交换机、各种安全保护设备及相关电子设备。

第三条电子设备的使用、采购申请由需求部门提出,设备领用人负完全保管责任,采购、维护、调配、验收、出入库登记、设置资产标签等日常管理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所有周转电子设备由信息技术处负责统一保管。

第二章电子设备的购置
第四条购置申请。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为确实需要新购电子设备的,可填写《耗材需求单》,报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会签综合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由信息技术处按季度统一协调购买,审批文件分别由申购部门、综合管理部留存。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获得供应商提供售后维修及其他服务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技术服务承诺,并妥善保管相关单据与合同。

所有电
子设备应向有经营权的销售单位购买,所购设备的手续要齐全,价格要合理。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设专人负责电子设备的验收工作。

对签署合同的设备采购,所采购的设备按照合同条款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由专人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填写固定资产标签,并将标签粘贴在电子设备上,固定资产卡片应连续编号。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价值低于2000元的耐用设备进行统一登记造册,详细记录设备领用人。

第九条公司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定期统一办理电子设备的保险。

设备管理人员一旦发现设备出险,应该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门,配合综合管理部进行索赔工作。

第三章电子设备的使用和出库管理
第十条领用电子设备时,领用部门必须填写《电子设备出库单》,分别由领用部门和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存。

第十一条电子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用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完整,设备使用人及其所在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所用设备的使用人、存放地点及各项配置等。

不准随意拆卸和带电移动计算机设备,不准带电插、拔、安装或更换各种联接线、缆、部件、板、卡和消耗品。

要保持洁净、安全、良好的电子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电子设备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危害电子设
备安全的物品。

第十二条电子设备的借用。

电子设备借用须填写《电子设备借用单》,经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办理出借手续,借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超过3个月后还需借用的,仍需办理借用手续。

借用期在3天以内的,只需在《物品借用表》上填写相关项目即可。

借用设备必须按时归还,若有损坏,应立即通知信息技术处,由信息技术处负责解决处理。

第四章电子设备的调配和更新管理
第十三条为了加强电子设备的使用效率,在领用电子设备时,综合管理部有权为领用部门调配所申请的电子设备。

由申请人填写的《电子设备出库单》,分别保存在领用部门和综合管理部。

第十四条更新电子设备时,须填写《电子设备出库单》,分别由使用部门和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处保存。

设备变更人员应配合管理人员做好设备、档案资料的交接变更手续。

做到帐、卡、物保持一致。

原来设备的流向在《电子设备出库单》的备注中说明。

第五章电子设备的实物和账目管理
第十五条电子设备的盘点。

设备管理员须会同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类电子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向部门主管出具盘点报告,确保帐、卡、物一致。

对盘点中出现的电子设备帐、卡、物不一致的情况,
须查明原因,在盘点报告中明确描述。

第十六条当员工离职时,在接到相关部门的书面通知后,离职员工应交还其领用和借用的所有电子设备。

由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处电子设备管理员确认账、物一致后办理入库,签字确认后,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七条电子设备管理员调离或工作调整的,应及时确定新的管理员,并办理好电子设备、账目和固定资产卡片的核查、交接手续。

第六章电子设备的维修管理
第十八条电子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由信息技术处统一负责。

电子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信息技术处进行维修。

送到公司之外维修或请外来人员维修时,经办人员要负责送修设备的提取或监修,办理验收和财务手续等。

第十九条送外维修的设备,原使用人应事先对硬盘重要信息进行备份。

对于存储有公司机密信息的硬盘,需由信息技术处对硬盘做格式化后才能送修。

第七章低值电子设备和易耗品的管理
第二十条低值电子设备主要指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耐用低值通信、计算机附属设备,如调制解调器、网卡、HUB、移动硬盘、便携打印机、U盘等。

由信息技术处采购。

第二十一条申购部门在领用所申请的低值电子设备时,管理人填写《低值电子设备领用登记表》,并由领用者签字。

第二十二条易耗品主要指数据备份磁带、刻录光盘和硒鼓等消耗材料,由信息技术处不定期采购。

信息技术处负责这些易耗品的购买、登记和领用等手续。

第八章电子设备的处置
第二十三条对长期闲置又无法调配的电子设备或因达到使用年限等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电子设备,由信息技术处提出处置意见,会签财务会计部门并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报废、变卖、转让等处置。

第二十四条对已折旧完的电子设备,如设备状况良好,经管理员检查认为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的,仍然按照正常设备使用。

对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电子设备要搬离公司,经办人需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填写出门单。

第九章电子设备的处置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电子设备出库单
电子设备借用单
信息技术处物品借用表
低值电子设备领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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