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封杀令”,被指“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无差别限制电动自行车,为什么无法解决城市交通乱象

无差别限制电动自行车,为什么无法解决城市交通乱象作者:***来源:《阅读(书香天地)》2023年第10期2023年7月1日起,广州加大了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对安装后视镜、骑车过马路而不下车推行、超限载人等行为展开“严查”,网络上也随之开始流传一些人“扛着电动自行车行走”的视频和图片,相当吸睛。
当然,广州并不是唯一对电动自行车出手的城市。
全国许多城市都出台了类似的限行政策,而且提供的理由也类似:由于电动自行车存量庞大且增长迅猛,限行不仅有助于减少拥堵、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道路安全,而且可以鼓励市民采用其他出行方式,如步行、骑行或利用公共交通,从而减少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以当前的交通环境,电动自行车确实是许多民众满足日常出行需求的最便利、最经济、最有效率的工具,对于外卖员、快递员等群体来说,电动自行车还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谋生工具(电动自行车本身也是一种绿色出行工具,那就更不用说了)。
因此,民间的普遍呼声是,对电动自行车不能一限了之,因为那可能会让老百姓“无路可走”。
但是,关于电动自行车应不应该限行的大部分争论,其实都是围绕着“症状”展开的,争论双方的分歧归根到底无非是:一方说,电动自行车带来的问题太大、太多了,非限行不可;另一方说,电动自行车虽然带来了不少问题,但是与它带来的好处相比,这些问题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不应限行。
这种争论基本上没有涉及更关键的问题:所有这些“症状”,根源是什么?本文认为,根源有两点,第一,电动自行车的“轻摩化”已经成为一个大趋势;第二,在这个大趋势下,一大批电动自行车主,实际上享受着机动车的收益,却无需承担机动车的成本。
这两点,才是导致许多城市出现所谓的电动自行车“乱象”的根本原因。
禁摩后遗症:电动自行车摩托化有数据称,到2022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接近了4亿辆,而2022年一年的产量就超过了3500万辆。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这些电动自行车中,究竟有多少可以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呢?请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初探迷团 广州铁定禁止电动车印象

定 禁 止 电动 车 ” 正 式 实 施 时 间 是 2 0 。 0 7年 1月 1
日。
万辆摩托车大约是确 实的。另外 ,广州 的电动车经销
商 也 十 分卖 力 ,在他 们 的推 动 下 ,也 有 了众 多 的 电动 车 消 费者 。据 广 州 自行 车协 会 测 算 ,现 在 的广 州 有近
科学和 民主 中寻求解 决之道。 关键词: 电动 自行车 ;广 州;禁电
20 0 6年 1 ,广 州传 出 了全 面 禁 止 电动 自行 1月
州 的交警 几 年来 与 电动 车行 业 有 些 小过 节 ,他 们 曾 与 消 费 者 打 过 官 司 并 且 输 了 。后 来 ,广 州市 交 警 就 以
面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地方规章?对于这一系列 问题 ,
广州 同行 乃至 广东 省 自行车 协会 的领 导也都 是 一头 雾 水。大 家感 觉十 分 突然 ,事 先没 有任何 征 兆。坊 问流 传 的一 个 版本是 :广 州市 的某个领 导在 一 次 ‘ 署 禁 布 摩 ”的工作 会议 上 ,说 了一 句 : “ 州要禁 止 电动车 广
维普资讯
鱼 苎 鱼
E ECTRI BI L C CYCL E
探迷 团 广州铁定禁止 电动车 印象
口 倪捷 ( 江绿 源 电动 车有 限公 司 ) 浙
摘要 ;对广州禁止 电动 自行车 上牌 上路 的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进 行 了深入批 驳 ,认为广 州禁 电必 将造成广 州市
会 去 骑 自行 车 或 乘 公 交车 。 以宁 波 市 2 0 0 6年 的 禁摩
◆ 6 2期 第. 01 02 1 2
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

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近日,广州是拟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到底哪五禁恩?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
草案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停放管理、客货营运等方面设定了限制措施。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电动自行车,市内禁止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摩托车。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人力三轮车。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禁止上路的车辆供油,市内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道路行驶,在可以通行的道路上依照规那么行驶。
在广州禁止非机动车或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
禁止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条例草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设专章进行规定,设立了统一车型和一人一车制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购、登记、行驶、年检、报废、停放、牌证使用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定。
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认为,根据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型号编制方法,规定统一车型制度即等于规定了使用特定企业的特定产品。
此外残联是团体,直接规定由其不妥。
为此,修改意见稿中删去统一车型和直接制度,改为规定技术标准和依法组织有关销售机构。
如果全面禁行“电动车”,影响最大的人群莫过于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哥了。
不过按照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效劳。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规定区域范围、规定行驶线路、规定上路时间、统一车身标识、安装GPS等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手段,具体管理由市另行制定。
”换言之,快递哥可以使用电动车配送快递,但是要用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并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下使用。
2022年广州电动车管理规定

2022年广州电动车管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同时也盼望广阔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以下是我细心收集整理的2022年广州电动车管理规定,下面我就和大家共享,来观赏一下吧。
2022年广州电动车管理规定道路行驶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不得驾驶非法加装或者改装、拼装、超标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予以惩罚;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上牌规定:1、符合《电动自行车平安技术标准》(GB17761-20xx,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2、“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101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3、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运用。
广州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流程(一)个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广州市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外地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依法申请登记电动自行车。
个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预约制,市民在提交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前须观看传播教育视频。
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参与学习。
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效劳”模块,通过“视频学习”栏目观看传播教育视频,完成学习。
其次步:录入信息。
打算个人身份证件、车辆合格证、销售发票、待上牌电动自行车,在“个人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栏目,录入上传个人和车辆信息,提交申请。
面试、申论热点积累:广州“禁电令”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热点简述】10月10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今后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禁售”、“禁行”、“禁停”的政策。
【中公名师点拨】电动自行车因为价廉、快捷、使用成本低,为中下收入民众所钟爱。
而一纸禁电则与“方便群众”南辕北辙。
电动车确实带来负面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管理的粗放,即在电动车销售、上路管控存在诸多漏洞。
因此,需用更人性化、精细化的管理来应对挑战,打好“组合拳”。
一是要加强公共交通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出行难”这一老大难问题;二是要加强道路的分类使用,让非机动车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加强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全民的安全意识,从而达到自觉遵章守纪的目的。
广州电动车非法改装标准

广州电动车非法改装标准广州市作为全国重要的电动车消费和制造基地,电动车的合法运营和规范改装对于城市交通的安全和环境保护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社会秩序、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广州市明确了电动车改装的非法行为以及相关的处罚标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违反规定使用车辆。
因此,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车,无论是否改装,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上使用。
一旦违反该规定,将被处以罚款,并可能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电动车改装的非法行为,广州市明确了以下的标准和处罚措施:1.非法改装电动车动力系统:电动车的动力系统包括电机、电池等关键部件,非法改装电动车的动力系统会导致电动车超速、超载以及操控不稳等安全隐患。
一旦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车动力系统,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要求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
2.非法改装电动车车架和车身结构:电动车的车架和车身结构是保持电动车稳定性的关键组成部分。
非法改装电动车车架和车身结构可能会导致电动车的稳定性降低,使其易发生侧翻等事故。
对于非法改装电动车车架和车身结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要求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
3.非法改装电动车照明和信号灯:电动车的照明和信号灯是保障夜间行车安全的重要设施。
非法改装电动车的照明和信号灯可能会导致夜间行车的困难和事故的发生。
对于非法改装电动车照明和信号灯,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要求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
4.非法改装电动车刹车系统:电动车的刹车系统是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法改装电动车刹车系统可能会导致刹车不灵敏,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对于非法改装电动车刹车系统,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要求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
5.非法改装电动车转向系统:电动车的转向系统是保障行车操控的关键设施。
非法改装电动车转向系统可能会导致操控不稳、转向不准确等安全隐患。
对于非法改装电动车转向系统,相关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并可能被要求进行修复或恢复原状。
杭州,你也要“封杀”电动自行车?
门问责 电动车 的主 要原 因之一 ,而蓄 电
池污染 、 占道路也是另两大动因, 抢 面对
电动车的 “ 三大罪状 ” ,观察记者却调查 发现 ,电动车不仅 “ 罪不符实” ,而且有 着诸多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长处 。
除 此之外 ,电动车 交通 事故增长 的 部分原因还来 自于分担了 自行车的风险 。 众所周之 , 电动车普及之后 , 多老百姓 很 因为 电动车 轻松快速的特点 ,舍弃 自行 车而选择电动车作 为出行 工具 。
从 全 国 的 统 计 来 看 ,2 0 04年 ,国 家
道路交通事故统 计数据首次将 电动车责 任性事故 ( 交通 事故分责任性事 故和涉 及性事故 两种 ,责任性事故 是指 在交通 事故 中该车辆所 处的地位 ,比如在一起 交通事故 中,正常行驶在非机动 车道上 的 电动 自行车被 一辆违规行驶 的汽 车撞 了 ,那 么该起事 故对电动 自行车 而言属 于 “ 涉及性事故 ” ,对汽 车而言属 于 “ 责
电动 自行车?
■观察记者 刘 静
近 日,杭州市有关部 门透露的-N
消息令所有每 日骑 电动车 出行 的市 民很 是郁 闷,“ 随着公交系统的 日益完善 ,杭 但是, 电动车在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 的同时 ,马路杀手 ” “ 的质疑似乎也不绝于 耳。 据统计 , 07 2 0 年杭州市道路交通发生 各类事故共4 2 起, 57 死亡8 9 , 9 人 受伤 52 7 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11 . 万元 。 2 52 与上年相
一
种安全 的交通工具
早在 18 年 第一辆电动 自行车就 92 已经在杭州出现 。 它的车主 , 是一个研 究 所的所长 ,他把 自己组装的大型 电池放 在 自行车后面驮着 ,凭电动力驱动前行 , 大家 当时看了都觉得很新奇 。 而 电动车的大规模 普及则是 从 1 9 99
环保出行PK广州五禁 电动车何去何从
环保出行PK广州五禁电动车何去何从?电动车时代网讯,广州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
一边喊着汽车太多导致空气污染严重,一边又在封杀环保高效率的电动车,广州你不觉得很可笑嘛!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杀鸡取卵。
这五禁简直是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和压制,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竟出如此下策。
广州你就不怕引发社会问题吗?禁止电动车=消除相关市场交通拥堵的问题,更多的应该借助于市场手段,如让使用者付费,而不是免费使用道路。
禁止的办法等于消除了相关的市场,它所产生的危害,要远大于它所要达到的目的。
假如司机、行人讨厌电动车,就可以要求立法禁止电动车,那么那些讨厌宠物的人就有权要求立法禁止遛狗,欣赏美女的人士就有权要求立法禁止丑女逛街,讨厌乞丐的人士就有权要求禁止乞讨,本土厂商就有权要求政府立法提高关税,限制海外进口等等。
诸如此类的立法权,只不过是剥夺一部分人来满足另一部分人。
法律应该是无偏的,不能为了维护一部分人去伤害另一部分人。
骑电动车并没有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也没有对他人进行强制,这时法律就不应该出现。
电动车减少空气污染=环保出行城市“灰霾”现象,源于城市空气污染。
PM2.5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煤炭燃烧、汽车尾气、工地扬尘是其主要来源,而汽车尾气正在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凶”。
控制城市污染,选择环保出行,对于无车一族来说,一旦禁止电动车他们只能步行、骑自行车,亦或是坐公交车、地铁,或者其他。
电动车是无辜的,它只是交通工具。
骑电动车并不必然意味着闯祸、惹事。
要禁止的是伤害他人的行为,而不是产品本身。
不能因为有人吃饭噎住,就禁止人们吃饭。
电动车灵活,占地少,减少空气污,只是这种效果不易被人察觉,人们更容易看到的是路上发生的那些不愉快的方面。
一味的“禁”,只能说政府的无能和霸道。
想一想,骑电动车的大都处于社会底层,车买不起,自行车太慢太累,最经济、最快捷、最环保的电动车成为他们的首选,政府漠视庞大的底层需求,即使出现乱行乱停乱放等行为,也应在管上下功夫,而不是一禁了之,明显的“懒政、滥政”行为和漠视老百姓的表现。
从广州“禁电令”看——决策者的傲慢
从广州“禁电令”看——决策者的傲慢
张若渔
【期刊名称】《中国经济周刊》
【年(卷),期】2006(000)044
【摘要】日前有媒体报道,广州市政府将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此举在
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相比市民的无可奈何,厂家显然怨气更深:积压的产品怎么办?甚至有厂家负责人表示:“会和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厂家一起,向省政府和市政府提交意见,表达我们的立场。
”
【总页数】1页(P55)
【作者】张若渔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471
【相关文献】
1.惠州出台禁电令超标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 [J], 沈辉
2.六问“禁电令” [J], 高郡阳
3.广州“禁电令”再延长5年 [J], 泽贵
4.深圳"禁电令"的行政法问题分析 [J], 崔鑫童
5.禁忌——以《傲慢与偏见》为例 [J], 王安忆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事业单位面试热点:电动自行车“被禁”
事业单位面试热点:电动自行车“被禁”
【背景资料】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该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针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条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规定,引发多方关注。
有人认为可以保障交通安全,有人却认为不利于居民出行,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在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的今天,电动自行车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为我们减少尾气污染,缓解城市雾霾问题。
我国目前大力提倡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鼓励绿色出行,此禁令与我们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向相悖。
但我们也不得不重视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
之所以问题频出,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第一,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产标准不完善。
第二,管理制度缺失。
第三,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缺乏。
具体措施:
第一,进一步提高该行业的技术门槛,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二,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合理地制定电动车标准,对电动车的各项技术指标,行驶速度等坐车明确专门规范。
第三,针对电动车的特点,制定专项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牌照等级,驾驶资质审核等体系,保证责任的追究追查。
第四,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让群众能够认识到按交通规则行驶的重要性,明白违规行驶的后果。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电动自行车“封杀令”,被指“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新华社广州10月13日新媒体专电(“新华视点”记者吴涛、孙闻)近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布《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行“全面封杀”。
条例一出,引发巨大争议。
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是市民赖以出行的重要工具,政府禁令背离便民原则;快递业界认为,封杀令将使该行业受到严重冲击,利益受损;法律专家则明确指出,这一条例有违法之嫌。
制定者说:问题多多,不禁不行
10月10日,广州市法制办公室在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条例涉及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包括摩托车和残疾人机
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以及“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和各类为规避管理而出现的“新型”车种如电动三轮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微型燃油车等。
对纳入管制的车辆,条例中主要规定了“五禁止”措施:一是禁售,广州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限制区内禁止销售
摩托车,在越秀和白云等6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二是禁油,禁止加油站向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供油,限制区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三是禁行,禁止电动自行车等上路行驶;四是禁停,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限制区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停放摩托车;五是禁坐,禁止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货运活动。
相关制定部门解释称,近年来,广州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呈快速增长态势,随着保有量的迅速增长,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标”(即车辆的排量、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关键参数超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非法加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也日益突出,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秩序和安全。
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的执法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管理依据不明、执法手段缺乏,以及源头管理缺失等客观因素,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违法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并逐渐发展成为集交通、治安、社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问题。
因此,准备制定上述条例。
质疑者说:与“便民”南辕北辙
有评论认为,电动自行车因为价廉、快捷、使用成本低,
为中下收入民众所钟爱,加上城市公共交通覆盖不完善,城市生活已越来越离不开电动自行车,一纸“禁电令”与便民南辕北辙,而且会使快递物流等行业受到严重冲击。
在广州市做快递员的王进说:“现在搞快递的几乎都是用电动车送,政府禁止电动车,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好。
骑自行车太累了,买汽车没钱,而且很多小街小巷汽车开不进去。
”
广东省人大代表刘涛说,电动车在市民实际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多便利,尤其在快递等一些行业中举足轻重。
但电动车的负面影响也客观存在,比如乱行扰乱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多发。
客观说对电动车进行规范是必要的,毕竟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电动车在人们生活中有普及性,不能游离于法律的规范之外。
法律专家:涉嫌违法
在法律专家眼中,广州市拟出台的这一条例涉嫌对上位法的“不当突破”,侵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生产、销售及相关行业的营业自由,以及使用者的财产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州市拟定的这一条例首先涉嫌对其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不当突破”。
他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在满足一定条
件情况下可以上路。
而广州市的条例作为地方立法,作出‘禁行’规定,明显涉嫌对上位法的不当突破。
”
其次,支振锋认为,电动自行车是国家允许合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且其生产和销售不需要特别行政许可,因此条例禁止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规定“涉嫌侵犯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营业自由”。
“对于快递物流企业而言,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他们赖以经营的生产工具。
”支振锋说,“因此,条例也涉嫌侵犯快递物流企业的营业自由。
”
此外,支振锋认为,对于已经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条例中“禁用”的规定,“涉嫌违反物权法,侵犯了这些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权”。
在众多广州市民和专家眼中,这一条例“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
专家认为,要应对电动自行车快速增长带来的诸多问题,广州市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加强执法”,而不是“更改立法”一禁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