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法规文件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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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整顿30项执行重点

整理整顿30项执行重点

整理整顿30项执行重点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理整顿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

2.制定详细计划:充分了解现状,分析问题,制定明确的整顿计划,明确时间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内外部媒体、会议培训等渠道,宣传整理整顿的意义、目标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提高全员的认识和理解。

4.清理存档资料:对文件档案进行审核、归类和整理,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文件的流转和存储。

5.审查财务账目:对财务账目进行严格审查,清理无用或重复的账目,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6.规范用车管理:建立用车审批制度,明确用车标准和限额,加强用车计划和监督,防止滥用、浪费和违规行为。

7.精简办公用品:排查办公用品的存量与使用情况,清理过期或废弃的用品,规范采购和使用流程,减少浪费和库存积压。

8.优化桌面软件:对电脑桌面软件进行清理和整理,删除无用的软件、文件和快捷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混乱和冗杂。

9.组织文件归档:制定规范的文件归档制度,对文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便于查找和保管。

10.规范会议管理:确定会议的主题和目标,明确会议的时间和地点,优化会议的组织形式和流程,减少冗余和低效的会议。

11.安排轮岗培训:组织不同岗位之间的轮岗交流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和流程优化。

12.加强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重视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激励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13.优化人事编制:对人员编制进行清理和优化,确保编制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

14.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责任落实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5.强化文明办公:倡导文明办公行为,规范办公室秩序,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减少干扰和噪音,提高工作效率。

16.规范文书写作:建立文书格式和规范,统一文字表达和排版,防止错别字和病句的出现,保证文书的规范和质量。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3.8项目竣工图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3.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项目档案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

行政法学重点整理

行政法学重点整理

行政法学重点整理1、P2 行政: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

注意:①行政是行政主体的活动②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2、P4 行政的特征:①公共性②能动性和直接性③法定性④国家强制性3、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执行法律、管理公共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4、行政权的特点:①执行性②强制性③不可处分性④优益性5、P12行政法的渊源6、P17行政法的特征(1)形式上:①行政法无统一的、完整的实体法典②规范数量特别多且效力多层次性(2)内容上:①广泛性②以法规、规章形式表现出来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③行政法的实体与程序相互交融7、P2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①行政法律关系中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③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往往决定于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处分的限制性8、P3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①合法性②合理性③应急性④信赖保护9、P53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10、行政主体的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一种社会组织,而不是个人③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②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职权④必须能够独立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11、P81《公务员法》第2条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12、P110行政行为(1)含义: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2)特征:①单方意志性②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③从属法律性④强制性(3)分类①实施对象不同:抽象行政行为Abstract administrative action: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和发布普遍性的行为规范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Concrete administrative action: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适用法律规范而作出的、影响对方权益的具体决定和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益②法律对行政行为的限制、约束程度:羁束行政行为Strict administrative action:指法律对行为的适用条件、内容、方式、程度都有明确、具体、详细规定,行政主体依照法律规定的羁束规定所作出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Discretion administrative action:指法律对某种行为的作出没有绝对的限制,而是规定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在一定的幅度或范围内能灵活选择、自由处理的行为③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的范围:内部行政行为Internal administrative action:行政主体代表国家,在行政系统内部对其隶属的组织、成员等所实施的管理行为外部行政行为External administrative action:行政主体对社会公共领域,如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事项实施的管理行为④是否属于行政主体主动依职权作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Administrative action based on authority: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无须相对人申请即可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亦称“主动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依申请的行政行为Administrative action upon application:行政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并根据相对人的申请方可作出的行政行为,亦称“被动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⑤行政行为的结果以及同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授益行政行为:行为的效果是授予相对人一定权利与利益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奖励负担行政行为:行为的效果是侵害相对人一定权利与利益的行政行为或者加重相对人负担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行政征收⑥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要式行政行为formal juristic administrative action: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方式或形式而作出的行政行为13、P120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主体要件、权利要件、法律效果要件、形式要件14、合法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①行为的主体合法②行为的权限合法③行为的内容合法④行为程序合法⑤行为形式合法15、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16、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17、P135行政立法: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18、P149行政立法的监督①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②行政机关……的监督③司法机关……的监督19、P152其他规范性文件(1)含义: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发布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2)特征:①主体的广泛性②效力的多层次性与从属性③表现形式的多样性④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强制性20、P158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21、P161行政征收:行政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强制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2、P164行政给付: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受灾等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23、行政奖励: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24、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在甄别的基础上给予确定、认证、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25、行政裁决: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26、P175行政裁决的种类及概念①权属纠纷裁决: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而发生的争议所作出的确定性裁决②侵权纠纷裁决:一方当事人侵犯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该合法权益与行政管理事项密切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制止时,行政主体就此争议作出的制止侵权行为的裁决③损害赔偿裁决:行政主体对在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事项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27、P181代履行: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28、执行罚: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人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29、行政许可特点:①是一种行政行为②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③有限设禁和解禁的行政行为④是授益性行政行为⑤要式行政行为30、P187我国《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①合法原则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③便民、高效、服务原则④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请求救济权⑤确立对行政许可相对人的信赖保护原则31、P191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范围①《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IATF16949全套文件和表格整理版.doc

IATF16949全套文件和表格整理版.doc

IATF16949:2016质量手册(B 版)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受控分发编号:001 使用部门:2017 年6 月1 日发布2017 年6 月1 日实施文件修订履历版本修订内容修订页次制/ 修日期TS16949-2009 A.0 版全面升级为IATF16949-2016B.0 B.0 版54 2017-6-1 制定审核批准4.组织环境4.1 了解组织及环境 4.2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目 录章 节标 题 识别的过程 页码封面 0 目录 1-7 前言 8 颁布令 9 质量方针 10 企业概况11 1. 管理原则 11 2. 范围与应用 12 3. 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12-13 14 14 144.2.1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 补充144.3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范围14 4.3.1确定质量管理体系范围 - 补充144.3.2顾客特殊要求 144.4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14-16 4.4.1 组织应按标准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164.4.1.1产品和过程一致性174.4.1.1.1产品安全 174.4.1.2外包过程 174.4.2必要时 175.领导作用185.1领导作用和承诺M1 领导作用 18 5.1.1总则185.1.1.1 企业责任185.1.1.2 过程效率185.1.1.3 过程所有者185.1.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185.2 方针185.2.1 质量方针的制定185.2.2 质量方针的沟通18M1领导作用5.3 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185.3.1 组织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补充185.3.2 产品要求符合性和纠正措施186. 策划18-19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18-196.1.1 确定需处理的风险和机会18-196.1.2 策划和处理方案18-196.1.2.1 风险分析18-196.1.2.2 应急计划18-19M2 策划6.2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18-196.2.1 质量目标18-196.2.2 策划和实施18-196.2.2.1 质量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的- 补充18-196.3 变更的策划18-1919 7. 支持7.1 资源197.1.1 总则197.1.2 人员197.1.3 基础设施S1 基础设施管理19-207.1.3.1 工厂、设施和设备计划19-207.1.4 过程和运行的环境207.1.4.1 过程运行环境- 补充207.1.5 监视和测量资源20-227.1.5.1 总则20-22S2 监视和测量资源管7.1.5.1.1 测量系统分析20-22理7.1.5.2 测量溯源20-227.1.5.2.1 校准/ 验证记录20-2220-227.1.5.3 实验室要求S2 监视和测量资源管7.1.5.3.1 内部实验室20-22理7.1.5.3.2 外部实验室20-227.1.6 组织的知识20-22 7.2 能力22-2322-237.2.1 培训22-237.2.1.1 在职培训S3 人力资源管理7.3 意识22-237.3.1 意识- 补充22-237.3.2 员工激励授权22-23 7.4 沟通23 7.5 形成文件的信息237.5.1 总则237.5.1.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37.5.1.2 质量手册S4 文件记录管理237.5.2 创建与更新24247.5.3 形成文件的信息控制7.5.3.2.1 记录的保存247.5.3.2.2 工程规范248. 运行258.1 运行策划和控制258.2 产品和服务的要求258.2.1 顾客沟通25C1 市场营销8.2.1.1 顾客沟通- 补充258.2.1.2 顾客沟通- 培训2525-268.2.2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C2 报价及项目确定8.2.2.1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确定- 补充25-2626-278.2.3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评审C3 订单管理8.2.4 产品和服务要求的更改26-278.3 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C4 过程设计和开发27-288.3.1 总则27-288.3.2 设计开发的策划27-288.3.2.1 多方论证方法27-288.3.2.2 设计开发策划- 培训27-288.3.2.3 产品设计技能27-288.3.3 设计开发的输入27-2827-288.3.3.2 制造过程设计输入C4 过程设计和开发8.3.3.3 特殊特性27-288.3.4 设计开发的控制27-288.3.4.1 监测27-288.3.4.2 设计开发确认27-288.3.4.3 样件计划27-288.3.4.4 产品批准过程27-288.3.5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27-288.5.1.3 作业准备验证 8.5.1.4 停机后验证8.5.1.5全面生产维护S6 设备管理8.3.5.2 制造过程的设计输出 27-28 8.3.6设计开发的更改27-28 8.4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28-29 8.4.1 总则 28-29 8.4.1.1总则 - 补充28-29 8.4.1.2 供应商选择过程 28-298.4.1.3 顾客提定的供货来源 28-29 8.4.2 控制类型和程序 28-29 8.4.2.1 控制类型和程序 - 补充S5 采购控制28-29 8.4.2.2 法律法规要求 28-29 8.4.2.3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8-29 8.4.2.3.1 产品嵌入式软件 28-29 8.4.2.4 供应商监测 28-29 8.4.2.4.1 二方审核 28-29 8.2.4.5 供应商开发28-29 8.2.4.5.1 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开发28-29 8.4.2.5.2 供应商绩效开发 28-29 8.4.3 外部供方信息 S5 采购控制28-29 8.4.3.1外部供方信息 - 补充 28-29 8.5生产和服务的提供30-318.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30-318.5.1.1 控制计划30-31C5 产品制造8.5.1.2标准作业 - 操作作业指导书和可视化标准30-31 30-3130-31318.5.1.6 生产工装和生产、试验检验工装和设备的管理S7 工装管理31-328.5.1.7 生产计划328.5.2 标识和可追溯性C5 产品制造328.5.3 顾客或外部供方的财产328.5.4 防护S8 产品防护32-338.5.5 交付后活动33C6 产品交付8.5.5.1 服务信息反馈34-35C7 顾客反馈处理8.5.5.2 与顾客的服务协议34--358.5.6 更改控制358.5.6.1 更改控制- 补充358.5.6.1.1 应急过程控制35 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35-368.6.1 产品和服务放行- 补充35-368.6.2 全尺寸和功能试验35-368.6.3 外观项目35-36S9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8.6.4外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验证和接收35-368.6.5 法律法规的符合性35-368.6.6 接收准则35-36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36-378.7.1 总则36-378.7.1.1 顾客特许36-378.7.1.2 不合格控制- 顾客规定的过程S10 不合格品控制36-378.7.1.3 可疑产品的控制36-378.7.1.4 返工产品的控制36-378.7.1.5 顾客通知36-378.7.1.6 不合格品的处置36-378.7.2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36-379. 绩效评价37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379.1.1 总则379.1.1.1 制造过程的监视和测量379.1.1.2 统计工具的识别379.1.1.3 基础统计概念知识379.1.2 顾客满意37-38S11 顾客满意度测量9.1.2.1 顾客满意- 补充37-389.1.3 分析和评价38-39M3 分析和评价9.1.3.1 优先级38-399.2 内部审核399.2.2.1 内部审核方案399.2.2.2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39M4 内部审核9.2.2.3 制造过程审核399.2.2.4 产品审核399.2.2.5 内部审核员资格399.3 管理评审409.3.1 总则409.3.1.1 质量管理体系绩效40M5 管理评审9.3.2 评审的输入409.3.2.1 管理评审输入- 补充409.3.3 评审的输出409.3.3.1 评审输出- 补充M5 管理评审4010 改进41M6改进10.1 总则4110.2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4110.2.1 处理4110.2.2 证据信息4110.2.3 问题的解决4110.2.4 防错4110.2.5 保修管理4110.2.5.1 顾客投诉及现场失效测试分析4110.2.6 预防措施41 10.3 持续改进4110.3.1 组织的持续改进4111.0 附件11.1 顾客特殊要求4211.2 组织架构图4311.3 质量负责人任命书4411.4 职能分配表4511.5标准条款及相关联的47程序文件11.6 过程绩效表48 11.7 过程关系图49 11.8 质量体系保证图50前言本质量手册依据IATF16949:2016 编制,本手册发布日期即为生效日期,按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

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本部分主要介绍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和文件。

这些法律和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2.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本部分介绍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的文件。

这些文件规定了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本部分介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这些计划和方案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职业病防治的重点任务、防治措施、监督检查和评估等内容。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和方案的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本部分介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这些制度和规程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基础,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明确了重点岗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重点岗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本部分介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

这些表格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工具,用于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获取相关的回执。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当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时获取相关的回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6.职业病防治经费本部分介绍职业病防治经费。

职业病防治经费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障,用于购买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篇)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2篇)

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摘要:随着时间推移,大量的规范性文件积累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给工作带来不少负担。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管理成本,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在2024年被引入。

该制度旨在对已经过时、重复、矛盾、无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持法规体系的健康有序,减轻工作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应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

这一制度应明确清理工作的目标、范围、程序、责任人及时间安排,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二、确定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已经废止、已经超过有效期限或者无效的规范性文件。

同时,还应重点关注重复、矛盾、冲突的文件,以及对工作效率产生负面影响的文件。

清理的范围应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各类规范性文件。

三、建立清理工作的程序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查找、鉴定、评估和处理等环节。

首先,需要对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查找和分类整理,建立清晰的档案。

然后,根据文件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鉴定、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清理。

最后,对需要清理的文件进行处理,包括废止、撤销、合并等操作。

四、明确清理工作的责任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需要明确责任人,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权力和资源支持。

责任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文件的价值和重要性,并及时报告和处理问题。

五、制定清理工作的时间安排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应有明确的时间安排,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计划。

首先,应进行清理工作的前期准备和组织,包括明确工作目标、建立清晰的档案和制定工作流程等。

然后,按照计划逐步展开清理工作,确保时间节点的顺利完成。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应加强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一、引言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其涉及的文件量庞大、种类繁多,对于项目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有着严格的要求。

本文旨在总结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以提高文件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

二、文件归档要求1.文件分类编码: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分类编码,以便于文件的定位和检索。

可以根据文件的主题、部门、时间等要素进行编码,确保文件的有序归档。

2.文件目录编制:根据文件的分类编码和文件的目录结构,编制项目文件的目录列表,明确每个文件的位置和所属分类。

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归档位置、归档时间等信息,便于对文件进行管理和查找。

3.文件归档时间: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在文件的完成后及时进行归档,不得拖延。

归档时间要记录清楚,以确保文件的及时归档和管理。

4.文件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文件的保存期限。

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其保存期限有所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设定。

5.文件归档格式:对于文件的归档格式,可以选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形式。

对于纸质档案,要求文件整洁、完整,并采用统一的编号和封面;对于电子档案,要求文件存储安全、便于检索和阅读。

1.档案整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档案整理流程,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每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的操作,确保档案整理的质量和准确性。

2.文件整理原则:根据文件的重要性、紧急性和使用频率,确定文件的整理优先级。

对于重要、紧急、常用的文件,要进行重点整理和标注,以确保其便捷使用。

3.档案编号规则: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规则,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编号。

编号要包括项目名称、文件类型、编码等要素,以便于文件的标识和检索。

4.档案装订规范:对于档案的装订,要求每个文件要整齐、完整,不得有缺页、重码等情况。

档案装订要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

文件整理方法

归档文件整理方法今天讲的归档整理方法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有关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这四类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一节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概述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单位档案部门把办理完毕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进行系统化整理编目后,才算完成了文件处理工作。

归档文件移交单位档案室后,文件便由发挥现行效用转入备查参考,从现行文件运转过程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归档文件归档文件,是指各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二、归档文件整理归档文件整理,就是将应归档的文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三、归档文件整理原则归档文件整理原则就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归档文件整理方法目前,我国推行的归档文件整理方法有两种。

即改革后的文件级整理方法和传统的案卷级整理方法。

今天,我们主要讲文件级整理方法。

大家都知道,在用传统方法立卷时,“卷”是文件整理和保管的最小单位。

文件级整理方法,就是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件的定义:件是指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

1、一般情况下每份(单份)文件为一件。

2、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

3、正文和附件为一件。

4、原件与复印件为一件。

5、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如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

6、转发与被转发件为一件。

7、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

8、报表、名册、图册、会议记录、期刊等,一册为一件。

9、会议文件。

一次会议形成几份文件,就是几件,即一份文件为一件。

10、干部职工调动介绍信、存根,以一人为一件。

11、干部任免、录聘、调资、离退休、津贴补助等材料。

如果一人一表或一文的,以一个人的一套材料为一件;若以若干人为一表或一文的,以一起上报审批的这几个人的一套材料为一件。

制度文件一览表

制度文件一览表引言制度文件在组织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规范和约束组织成员行为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公司制度文件进行一览表,以便全面了解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要求。

公司道德准则公司道德准则是公司制度文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这份文件规定了公司成员在工作和与他人交往中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诚实守信、互相尊重、机密性等原则。

违反公司道德准则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工作时间管理制度工作时间管理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员工工作时间而制定的文件。

它规定了工作时间安排、加班规定、请假制度等内容,以确保员工合理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是公司用来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和确定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该文件规定了绩效考核的标准、周期、评价方法等内容,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起着引导和激励作用。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公司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保障生产环境安全而制定的制度文件。

它包括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等内容,旨在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保障财务安全和合规经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起着指导和监督作用。

人才培养与发展制度人才培养与发展制度是公司为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提高绩效水平而制定的制度文件。

它包括了员工培训、职业规划、晋升机制等内容,为员工提供了发展空间和成长机会。

结语以上是公司制度文件的一览表,这些制度文件涵盖了公司管理的各个方面,对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公司全体成员都能认真遵守这些制度文件,共同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教招法律法规材料汇总表

教招法律法规材料汇总表1. 引言本文档旨在对教育招生领域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汇总和归纳,帮助教育招生工作人员了解并应用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招生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文档将包括教育招生领域的核心法律法规的简要介绍及其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相关要点。

2. 学前教育招生法律法规材料2.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

•主要内容:义务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应试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转学制度等。

•相关要点:–公民和法人有义务按照国家的规定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义务教育。

–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全力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的质量,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主要内容:教育的宗旨和任务、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教育的管理和监督、教育的质量保障等。

•相关要点:–教育的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有中国特色、世界眼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普通高等教育实行合理的选拔制度,择优录取学生。

–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育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教师法》•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招聘。

•主要内容: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和管理、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等。

•相关要点:–中小学教师应当具备相应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中小学教师的聘任应该公开、公平、竞争。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管理和评估,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

3. 高等教育招生法律法规材料3.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适用范围:全国范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主要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和政策、招生计划和指标、招生录取和录取结果等。

•相关要点:–招生办法应当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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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长途客运 直接负责的 直接负责的主 防范恐怖袭击重 、机动车租赁等 主管人员和 违反本法规定,有 管人员和其他 点目标的管理、 业务经营者、服 其他直接责 下列情况之一的 直接责任人员 营运单位 务提供者 任人员 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八条 (一)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 行查验, (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 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 、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 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 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 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 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 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 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 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 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 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 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 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 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 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 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 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 、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 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 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公安机关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十万元以上五十 十万元以下 万元以下罚款 的罚款
给予警告,并责令 改正
给予警告,并责令 改正
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万元以下罚 十万元以下罚款 款
直接负责的主 大型活动承办单 直接负责的主 恐怖活动嫌疑人 新闻媒体等单 管人员和其他 位以及重点目标 管人员和其他 员 位 直接责任人员 的管理单位 直接责任人员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八条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条
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 违反公安机关责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 、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 令其遵守的约束 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 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 措施的 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 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 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 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
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 的预案、措施的; 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 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 置设备、设施的; 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 ; 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 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 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 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 的; 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 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 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第八十二条 (一)明知他人有恐怖 活动犯罪、极端主义 犯罪行为,窝藏、包 庇 (二)在司法机关向其 调查有关情况、收集 有关证据时,拒绝提 供的
直接负责的董事、 金融机构和特定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非金融机构 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八十三条 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 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 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 予以冻结的
责任主体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的 第八十条(4项)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 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 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 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 主义的物品的; 依据反恐怖主义法条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 款 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 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 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 息、资金、物资、劳务、 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 、便利的。 处罚机关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主管部门(罚款) 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拘留)
公安机关 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下罚 款
五日以上十五 日以下拘留,可 五万元以下 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并处一万元 罚款 以下罚款
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 十万元以下 处一万元以下罚 罚款 款
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照 前款规定处
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 (一)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 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 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 行查验, 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 的; 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 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 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 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 予以运输、寄递的; 相关服务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 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 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 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 。
、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 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 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 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 查、应对处置工作的 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 、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
公安机关 五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五万元以下罚 款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并责令 二十万以下罚 改正 款
一万元以下罚 一万元以下罚 处五日以上十五 十万元以下罚款 款 款 日以下拘留
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 第九十条
个人
个人 第九十一条
单位
个人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 作的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 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从重处罚。)
单位
第九十二条
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
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 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 罚。)
公安机关
二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
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主管部门(罚款) 公安部门(拘留)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改正
二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下 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罚款 — 可以并处五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 — 五十万元以上 的罚款
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罚 款
发生条款行为的

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罪的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
情节严重的

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 第八十一条(10项)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 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 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 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 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
主管部门
— 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 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 罚款
二十万元以上五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款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五十万元以上的 元以下罚款 罚款 可以并处五日以上 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十万元以上的罚 款
铁路、公路、水上 电信、互联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直接负责的主 、航空的货运和邮 、金融业务经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管人员和其他 政、快递等物流运 营者、服务提 人员 人员 直接责任人员 营单位 供者 第八十四条 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第八十四条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 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 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 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 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 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 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 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 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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