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我代表甲方,就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6月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的服务,甲方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条款分析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然而,乙方直至2024年2月28日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四、请求仲裁裁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合同条款,甲方请求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
1.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3.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证据材料
为支持上述请求,甲方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 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明文件。
六、结论
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甲方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甲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日期]。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代理词模板

民事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本案原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原告/被告因与被告/原告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具体争议焦点]。
二、事实与理由1.合同的成立与效力o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o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有效。
2.合同的履行情况o原告/被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具体履行情况]。
o被告/原告未能履行[具体未履行情况],构成违约。
3.违约责任o根据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具体违约责任]。
o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被告造成了[具体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证据清单1.合同文本o提交[合同名称]原件,证明合同的成立与内容。
2.履行证据o提交[具体履行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已履行合同义务。
3.违约证据o提交[具体违约证据],证明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
4.损失证据o提交[具体损失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具体条款]条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被告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原告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
2.请求判令被告/原告赔偿原告/被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元。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原告承担。
六、结论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被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法院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注:本代理词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

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尊敬的法庭及各位审判官:我作为原告的法律代理,荣幸地站在这里,为您详细陈述本案中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
本次合同纠纷案涉及双方在商业合作中所签订的合同,原告对被告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地处理此案,并依法判决。
首先,我将陈述本案的事实。
根据我了解到的情况,原告与被告于某年某月签订了一份商业合同,合同约定了双方在某特定领域的合作事宜。
然而,自合同签订以来,被告多次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影响了合作进程,并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原告曾多次以书面形式催告被告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仍未作出任何积极回应。
接下来,我将列举一些作为原告代理的证据,以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
首先,我们拥有合同正本及其副本作为证据,证明双方在特定日期签署了该合同,并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其次,我们拥有多份书面通知作为证据,证明原告曾多次催告被告履行合同义务,并对迟延履行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我们收集了证人证言和相关人员的证词,证明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
最后,我们也准备了与本案相关的财务文件和其它相关材料,以支持我们的主张。
这些文件能够证明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接下来,我将针对本案中适用的法律进行阐述,并为法庭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约时,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本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的利益损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我们所提供的证据,我们坚信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要求法庭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的实际损失和合理的利益损失。
最后,我强调原告希望法庭能够公正对待这起合同纠纷案,并依法判决。
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商业运营,并导致巨额经济损失。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
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二)尊敬的审判员: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成都溢阳茶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雷云友、王仕春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参与诉讼的代理人。
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原告)

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原告)内容导航: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文1、买卖合同纠纷原告的代理词怎么写:本人依法接受本案原告人的委托,担任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通过庭前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以及今天的庭审,现就本案争议的事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们的意见,供法庭参考。
2、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合诉讼代理人,经过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说明意见。
说明事实。
说明判决事项。
4、代理人:年月日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文三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5、尊敬的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
民事诉讼代理权限有哪些?被告可以一起与代理人一起...一般代理:在诉讼程序问题上的代理,如参加诉讼活动,调查,提供有关证据,参加法庭辩论和调解等。
律师代理权限是参加诉讼活动,不对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实体权利作出明确的表态,因崦不需要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特别授权。
民事诉讼代理的权限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的权限有以下:(1)一般授权有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2)特别授权有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一)一般授权是指委托诉讼代理人完成一般的诉讼行为,这些行为一般不直接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如调查收集、提供证据,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等。
民事诉讼一般代理权限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2)1、原告所开发的商品房通知交房当时不具备交房条件,也没有再次通知被告交房,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之前,至今逾期已达到210天,已远远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逾期超过90天交房,被告有权解除合同的规定。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阐述对本次合同纠纷的看法与立场。
在此之前,我已深入研究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尽我所能为本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我对本起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双方为甲方与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某项服务,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某些原因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赔偿问题: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代理观点1. 本案所涉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乙方应支付未结费用。
4.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证据支持1. 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履行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
3. 违约证据:证明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
4. 损失证据:证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诉讼请求1. 确认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要求乙方支付未结费用。
3.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结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予公正的判决。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8篇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接受XXX(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的诉讼。
在担任代理人期间,我深入研究案件材料,详细了解了相关事实,并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
在此,我代表原告提出如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的货物,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原告主张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被告应当按期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已构成违约。
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买卖合同、对账单、催款记录等,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此外,被告的行为还可能导致原告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律师费等。
四、法律适用及理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五、原告的主张及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如下主张及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4. 如被告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六、代理人的意见总结综上所述,原告的主张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代表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就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庭发表如下代理词。
本代理词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案件背景分析本合同纠纷案件源自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由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故本案引发了此次诉讼。
经我方深入研究相关证据材料和案情,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法庭上提出我们的观点和立场。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对合同纠纷展开详细的代理。
二、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方坚持认为,双方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
该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同时,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履行的争议焦点本次合同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针对这一问题,我方将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阐述我方的观点和立场。
四、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次纠纷中,我方认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我方也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五、解决纠纷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本次合同纠纷,我方建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断双方的违约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同时,我方也建议双方在今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
六、总结陈述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本次合同纠纷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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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受本案原告赵某某的委托,并指派我们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通过刚才的质证、认证,本案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现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我们认为,本案原告赵某某主体适格,有权进行本案的诉讼活动,并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原告丈夫李发雄的去世并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之规定,本案原告系李发雄的妻子,因此其也是共同经营权人之一,完全有权继续承包经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以家庭为承包单位的李发雄死亡后,并不影响酒店的继续经营。
其共同经营权人赵某某有权继续经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因此,本案原告赵某某完全适格,有权进行本案的诉讼活动。
同时,在本案中,被告李某某、闫某某的强制接管酒店、收回经营权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并损害了本案原告的合法经营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之规定,本案原告赵某某有权就被告李某某、闫某某的强制接管酒店、收回经营权的行为向被告主张赔偿责任。
第二、双方签订的《银水酒店承包经营合同》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2008年5月22日,李发雄【系原告丈夫】和被告李某某【与被告闫某某系夫妻关系】就银水酒店承包经营事项签订了一份《银水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该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年,即自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每年承包费为320000.00元;承包期间,酒店产经营产生的水、电、暖、排污、税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收费价格出租方应按银川市统一价格执行;因被告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被告违约金按承租方年缴租金的15%进行赔偿,并对承租人装修投入的设备和财产进行全额赔偿,以承租人提供的累积装修数额为准;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交清租金后生效,合同期满并结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据此,我们认为,该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且该合同并没有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合同签订后,本案原告的丈夫依约履行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并为履行该合同进行了大量的投入,累计达人民币327557.00元整。
合同签订后,原告的丈夫李发雄按约定向被告李某某支付了320000.00元承包费,并向被告李某某、闫某某支付了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其中2008年9月1日收取水费1445.00元、2009年9月25日收取电费8000.00元、2008年11月19日收取电费8000.00元、2008年12月6日收取水费1652.00元,共计达19097.00元】,并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对酒店进行了装饰、装修,配置了必要的经营设施,累计投入达人民币327557.00元整。
原告提供的第二份证据足以证实,而本案被告未能提供任何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
对此,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原告提交的第二组证据予以采纳,并作为本案定案的事实依据。
第四、因被告李某某、闫某某严重的违约,致使原告的投入不能收回,给原告造成巨大的经
济损失。
而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之约定,本案被告应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丈夫李发雄承包该酒店之前,该酒店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原告丈夫承租后,做了大量的广告宣传,改变了一些经营管理措施,在短短的一年内使酒店扭亏为盈。
被告李某某、闫某某看到原告丈夫改变了酒店的亏损局面后,便想收回酒店的经营权。
于是,在原告按合同约定交付第二年租金时,被告李某某、闫某某一再推脱时间尚早、不用着急,并声称这些都是小事情等原因,拒绝收取租金。
2009年7月1日,至第一年承包期满时,被告李某某、闫某某便以当时合同签订人李发雄死亡为借口,想借机强行收回酒店经营权。
7月2日,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又对原告经营的酒店断水、断电,强行接管该酒店,并赶走了酒店的工作人员,强行接管酒店。
可见,被告李某某、闫某某收回酒店经营权,是早有预谋的。
换言之,其强行接管酒店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对此,恳请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事实予以认定,并作为本案定案的事实依据。
同时,依据《银水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在乙方正常经营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全额承担”及另根据《银水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第六条第二项“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甲方的违约金按承租方年缴租金的15%进行赔偿,并对一方装修投入的设备财产进行全额赔偿,以乙方提供的累计装修数额为准”之约定,本案被告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应对原告投入的和设备和财产进行全额赔偿,赔偿金额为327557.00元,并按原告丈夫已交年租金的15%进行赔偿,金额为96000.00元,共计金额为:423557.00元。
第五、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应退还向原告多收取的水费、电费25836.00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约定:在承包期间,酒店经营产生的水、电、暖、排污、税费等费用由乙方【即原告的丈夫】承担,收费价格出租方按照银川市统一价格执行。
而银川市水费价格每吨1.7元,而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却违法双方的约定向原告丈夫每吨收取水费3.4元,每吨多收1.7元;银川市供电局的商业用电每度0.7元,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却违法约定向原告的丈夫收取的电费每度0.9元,每度多收0.2元,上述两笔费用共计多收25836.00元。
对于这种情况,原告的丈夫是敢怒而不敢言,否则,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就以停电停水相威胁,原告的丈夫投入巨大,为了能继续经营,挽回损失,只能忍气吞声。
但即使这样仍然不能息事宁人,被告李某某、闫某某还是强行将原告的工作人员赶出酒店。
因此,对于被告李某某、闫某某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向原告丈夫多收的水电费,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应当予以退还。
第六、本案被告李某某、闫某某、银川市兴庆区银水大酒店应当承担责任。
理由是:
1、首先被告银川市兴庆区银水大酒店系被告人李某某、闫某某投资举办的个人独资企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概念“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之规定,被告银川市兴庆区银水大酒店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符合法律的规定,并应当对其法定负责人的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等相关规定,被告闫某某既然是企业的投资人,其应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义务,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被告闫某某分别于2008年9月1日向原告丈夫收取水费1445.00元、2009年9月25日向原告丈夫收取电费8000.00元、2008年11月19日向原告丈夫收取电费8000.00元、2008年12月6日向原告丈夫收取水费1652.00元,共计达收取19097.00元的事实,表明其以自己的实际行为默许了其丈夫即本案被告李某某签订酒店承包经营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换言之,其收取水电费的行为究其实质而言系追认行为;
4、本案被告李某某在银川仲裁委员会的庭审过程中的“虽然她是法人,但经营事项都是我来
办理,她是我妻子”的陈述表明其系闫某某的丈夫,并受闫某某的委托来办理相关事宜的,因此,被告李某某应系被告闫某某的代理人,因此,被告闫某某应对被告李某某签订合同、收取相关费用、强行收回酒店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李某某、闫某某单方毁约,提前终止合同,既无合同依据,也无法律依据,相反,其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请求法庭依法裁定被告被告银川市兴庆区银水大酒店、李某某、闫某某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