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合集下载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榕职院学〔2018〕47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加强学校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发挥组织育人功效,创建文明、安全、卫生的宿舍环境,特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0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0日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发挥组织育人功效,创建文明、安全、卫生的宿舍环境,提升文明校园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工作。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开展内务培训、整理和评比工作。

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楼层长负责制。

每栋楼由学校学生工作处选派楼长,负责开展校级内务卫生抽查,监督、指导本栋公寓层长开展院级宿舍内务卫生评比,以及其他宿舍管理工作;由二级学院选派各楼层层长,开展本学院内务卫生评比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

每间宿舍由宿舍同学选举产生舍长一名,履行管理宿舍职责。

宿舍成员轮流担任值日生,共同做好宿舍内务卫生。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每周三和不定期组织校自律部学生干部和楼长开展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各学院。

每学年末结合校内务卫生抽查情况,各学院文明宿舍初评结果,以及学生日常表现,开展校文明宿舍总评工作。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组织层长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至各栋公寓楼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每学期末汇总本学期评比和日常表现情况,开展学院文明宿舍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第十条各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

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XXXX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XX省财政厅、教育厅《XX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37号)、《XX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35号)、《山XX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 财教(20XX)33号)、《XX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职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职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受到老师的认可和学生的好评;(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学生个人量化成绩排名均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学生个人量化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大专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包括专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 创新创业学分根据级别和性质,可给予1—10学分奖励(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在校期间累计奖励不超过20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1. 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2. 二等奖: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8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3. 三等奖: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5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4. 优胜奖:获得优胜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3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5. 集体奖:获得集体奖的团队将获得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若干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牌。

6.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将获得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牌。

此外,学院还将为获奖学生提供进一步的就业或升学推荐,并有机会参与一些技能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以便更好地提升其技能水平。

以上奖励办法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学院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 1 页共 1 页。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2. 评选条件: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有显著成果,有突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公布评选通知,并接受学生自荐和推荐。

2. 学生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参加评选,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推荐评选:学院教师、学生会、团委等可以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推荐材料需要包括学生的个人资料、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成果等。

4. 评选委员会成立: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确定评选标准,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5.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6. 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决定对部分学生进行现场答辩或者进行个人面试等形式的评选环节,了解学生的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能力。

7. 综合评价: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申请材料、推荐材料和现场答辩等环节的综合评价,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并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
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校内公示,留一定时间供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2. 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状等奖励,并在毕业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

以上为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并制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公平、全面的评价标准对学生在道德、学业、技能方面实量化考评,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本办法充分发挥“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导向性和杠杆作用,并作为学生毕业推荐、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

二、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由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与身心素质三方面成绩组成。

构成比例:综合考评积分=思想道德素质分×0.2+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分×0.7+身心素质×0.1。

具体由成绩计算、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两方面共同计算。

具体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三、组织与实施(一)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指导。

各系(院)应在党政领导下进行,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系(院)教学秘书负责对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考评分进行计算和汇总。

(二)各系(院)要重视原材料的搜集、整理,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记实性考核、管理制度,确保考评的客观性。

考评前要在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考评的意义、方法等,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端正态度,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使考评的结果更加真实、客观。

(三)每位学生先实事求是地填写综合素质考评登记表,并出具有关证明。

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民主选举产生的4—6位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学生综合考评表对每一位同学评分,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平均分作为表中“班级评定”栏的得分。

该栏作为辅导员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辅导员负责全面复审考评结果并提出评定意见,但不得擅自更改年级评定的成绩。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学生,推动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证书等奖励项目,以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拓展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设立教育部、学校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奖学金项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不同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学术成绩、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荣誉称号设立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带头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贡献度、影响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比赛、竞赛和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等。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奖励评审机制,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公布于学校官网或相关媒体渠道。

第八条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九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创评奖标准

大创评奖标准

大创评奖标准
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创”)中,评委们依据严格的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获奖项目。

下面将介绍大创评奖的标准和要求:
1. 创新性
首先,评委会将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

项目是否在技术、应用、设计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是否突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是否有创新的解决方案等都将影响评分。

创新性强的项目更容易吸引评委的眼球,获得高分。

2. 可行性
其次,项目的可行性也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评委们会审查项目的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团队是否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重大障碍等。

可行性强的项目更容易获得高分。

3. 社会价值
评委们还会评估项目的社会价值。

项目是否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是否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是否能够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等都将影响评分。

具有明显社会价值的项目更容易受到评委的青睐。

4. 创业潜力
对于一些具有商业化前景的项目,评委们还会关注其创业潜力。

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化的条件,是否能够在市场上获得成功,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等都将成为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具有良好创业潜力的项目更容易得到高分。

总的来说,大创评奖的标准是全面而严格的,同时也是公正和客观的。

通过对创新性、可行性、社会价值和创业潜力等方面的评估,评委们将最终确定出最具潜力和价值的项目,为大创的发展和推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引导。

希望通过本次大赛,能够发现更多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创业中来,共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特设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100万元,用于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学生获得专利成果等。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奖项类别及标准:
1. 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根据创新创业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并考虑竞赛的行业背景和高校参与情况,将创新创业竞赛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级A类、省级B类、市级、校级A类、校级B类八个类别,对在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按项目进行奖励:(1)国际级: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国际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2)国家级A类:指由教育部发起,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国性互联网+大学生创
- 1 -
新创业大赛。

(3)国家级B类:指由国家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4)省级A类:指由教育厅发起,联合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省性或跨省区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省级B类:指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6)市级:指由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全市性或跨市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7)校级A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校级B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其他创新创业竞赛。

- 1 -
学校奖励与竞赛组委会奖励从高计奖,不重复计奖;若学校奖励高于竞赛组委会奖励,在竞赛组委会奖励基础上补足差额。

其他行业指导委员会等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奖金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后,从创新创业二级经费列支。

2.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给予相应等级的奖励,奖励范围及标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执行。

3. 学生获得专利成果:对作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作品著作权等授权专利成果所有人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4.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的在校生项目奖励:品牌公司、创业项目、培育项目等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组织专家经相关程序评定。

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的项目类型如发生变更,给予差额奖励。

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50%以上的股东,且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企业注册项目奖励(奖金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分配)。

具体奖励如下:
- 1 -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五条评选程序
1.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团队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的,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或二级学院等统一收集参赛通知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等,制作奖学金发放表(见附件),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经相关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发放奖励。

2.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评选程序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执行,报教务处审核。

3.学生获得专利成果:评选程序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执行,报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审核。

4.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根据项目评审结果,依据入园通知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制作奖学金发放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发放奖励。

- 1 -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创新创业奖学金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及减免经费列支。

第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1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