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法治与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
《依法治国》课件

《依法治国》课件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本文将对依法治国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内涵、意义、实践路径及挑战。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1.法律至上: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高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公正司法: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全民守法:全体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
4.依法行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
5.依法执政: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二、依法治国的意义1.保障人民权益:依法治国有利于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使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广泛权利。
2.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国有利于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依法治国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依法治国有利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5.推动社会进步:依法治国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三、依法治国的实践路径1.加强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
2.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4.全民守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5.依法行政:加强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6.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中国法制的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的发展趋势
中国法制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法治建设指导思想的变化:科学发展观将成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这将是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变化。
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法治事业需要对其有更深刻的理解,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使中国的法治建设有更明确的灵魂。
- 法治价值体系的形成:核心价值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包括共同的思想民主、富强、文明、和谐,与制度建设有关的共同理念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以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价值观。
法治共同的价值只能是公平和正义,公平正义将成为法治所有环节、所有主体共同的价值。
- 法治基础的定型化和模式化:法治的基础是民主,中国的民主是法治基础上的民主,也是国家制度的民主。
目前已经有三大民主实现了制度化,即竞争性民主、协商式民主和自治式民主。
随着这些民主模式的逐步扩大和有序发展,中国的民主将更加广泛、充分和真实,法治也将更加有基础和更加牢固。
- 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应当将科学执政和民主执政转化为依法执政,让依法执政即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三者的结合,是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最大特色。
- 法治政府建设的加强: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
未来的十年,执法的严格性、规范性、公正性和文明性都将得到更高的要求,法治政府的建设离不开这四大要求。
总的来说,中国的法制建设正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统编版2023-2024学年高一政治 选择性必修三 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含答案)

统编版2023-2024学年高一政治选择性必修三第七课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一、选择题1.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他深刻指出:“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把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摆到首要位置,是法治思想的最显著特征。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因为()①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②党的领导是最本质的特征③中国共产党模范遵守宪法法律④中国共产党支持司法、带头守法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2.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就是()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②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④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这是因为(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②法治对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主导作用③法治是的根本保证④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4.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惩治境内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万件6.4万人,同比增长48.4%。
材料充分表明,在我国()1 / 14①对犯罪分子进行专政才能更好维护人民民主②国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逐年上升的态势④人民的诉求就是国家惩治犯罪的依据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5.西周初期的统治者提出的“明德慎罚”思想,第一次把德政和刑罚有机融合起来,不仅塑造了西周法制文明,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形势与政策第二讲中国国情与法制建设

形势与政策第三讲中国的国情与法制建设(二)早在三个世纪前,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大规模工业化和财富积累,而我国经济起飞只有不到30年,无论从经济的量还是质上都相差悬殊,缩短差距绝非朝夕之功。
这一国情,将长期决定着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走向。
我们担心的是:(一)资源环境远虑与近忧当前,“节能减排”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可喜的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摒弃了“我们中国地大物博”的盲目骄傲,逐渐认识到,按人均算,我国耕地、水、矿产资源的拥有量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
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氛围日趋浓厚。
然而,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任务却难以完成。
2006年,全国未能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4%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的目标。
究其原因,客观上,我国正处于重化工阶段,大规模生产带来的高能耗、高污染难以完全避免;主观上,一些地方和企业对资源环境问题的紧迫感仍然不强,只顾眼前,不计长远,没有认真执行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
[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降低2.78%](二)[中国加紧产业结构调整力促节能减排]一个资源相对紧缺的国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很难长期支撑经济的发展,这已不是一个遥远的“明日危机”,现实问题就摆在眼前。
2003 年,全国有22个省份拉闸限电,人们至今记忆犹新。
国家环保总局曾有一个保守估算,2004年,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当年全国GDP的3.05%。
有人说,很多国家的发展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
但是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指出,当前的中国与一个世纪前高速发展的美国相比,起码存在三方面的差别:一是在大致相当的土地面积上,中国人口是当时美国6倍多;二是中国目前经济增速比当年美国快一倍;三是中国当前工业化程度远高于当年美国水平。
这一切都意味着,目前中国的治污任务更为沉重。
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把资源环境成本看作我国未来必须支付的隐形负债。
有专家测算,假如矿产、土地、水、空气被迅速消耗、破坏,工农业生产成本将成几何级数翻升。
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

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中国法治的现状及未来走向作者:郭起干时间:2013-01-26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谈到中国法治的进程,我觉得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核心的目标是四个:第一个是人治和法治的问题,第二个是国家和社会的问题,第三个是公权和私权的问题,第四个问题就是法制和法治。
人治和法治的问题从人治到法治是改革最初的目标,也是一个非常长远的目标。
因为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最初的动机、最早的由来就是由于“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那场灾难,这场灾难对于我们当代的领导人来说是一个沉痛教训。
所以最早的一个目标就是不能够由个人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国家命运必须由制度来掌握,依法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提出的目标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这十六个字可以说在这三十多年来,进展还是蛮大的,第一个目标我们大体达到了。
有法可依,原来我们没有多少法,现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了,或者说原定的目标到2010年,我们国家能够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上做到了。
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这三个方面,现在离我们的目标还相差甚远。
为什么说相差甚远?就是人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人治之所以不能够彻底解决有三个原因:原因一:执法是在人,是靠人的意志。
有了规则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但在现实环境下,有了法律我们就必然会出现一些潜规则,有了政策就必然有一些土政策。
因为法律太刚性,法律是一个条文,条文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
所以有的时候就出现法律规定已经过时了,很不合理了,你执行不执行呢?合法,但可能不合理。
我们现在无在解决国际金融危机方面,应该说取得了很好的成就,甚至有人把它叫做中国模式。
怎么来看待这个中国模式?如果说中国模式是确实有,也确确实实存在,那能不能说这个模式就是最好的模式呢?或者说中国的模式就是能够引起其它国家来模仿的这种模式呢?这个问题现在争论很大。
我国法治发展的基本态势

我国法治发展的基本态势1997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
确立了一系列的原则和理念法治既体现为一组制度架构,也体现为一系列的原则和理念。
二者互为表里,前者是后者的具体化,后者是前者的精神和核心。
最近十年,体现法治精神的一系列原则和理念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步得以强化和发展,从而推动着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1.从“法制”到“法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是,加强“法制”建设,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邓小平同志曾说,“还是制度靠得住些”,这里的制度就是法制,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借助于这一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和法制不能分离”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并被人们普遍接受。
上世纪90年代,经过理论上的一番争论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从此“法制建设”的表述改为“法治建设”。
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这反映了观念上的深刻变化,反映了一种全新的价值体系的确立。
从“十六字方针”来看,从民主法制理论的具体表述来看,“法制建设”的内容和目标强调的是制度化,强调的是对政治运动的拨乱反正,概括地说,就是在国家的各项生活中,建立健全的、刚性的制度。
至于这种制度的具体内容、目标、标准,则不在“法制”这个概念中内在地体现出来。
然而,“法治国家”虽然强调制度化,但是并不限于制度化,尤其强调在一系列的价值理念和原则的基础上的制度化。
“法治”追求“良法之治”,“法治”的概念内在地包含着一系列的价值理念和原则。
这些理念和原则主要有宪政、民主、人权、司法独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
通过这些理念和原则对制度的形式和内容予以限定,“法制”就成了“法治”,也就是说,成了实行法治的法制。
由此可见,“法制”更改为“法治”,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法治背后的一系列的原则和理念的认可和强调,体现了一种思想和观念上的进步。
干部学习课件: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下)

干部学习课件: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下)周旺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法治的第一个要义,法治政府的第一个标志前两个已经讲了。
3、法治是开放的第三个含义就是法治是开放的,它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就摆在那里,不是传达到省级,县团级,也不是先党内后党外,更不是传达完了锁在一个柜子里,柜子上贴上两个字:机密,谁动就犯错误,它就摆在那里,是任何人都可以搞清楚,不仅可以搞清楚,而且鼓励你搞清楚,把这样三个含义放到一起,难道我们不能说法治就是阳光的、明朗的治理方式吗?(二)法治是可以预期的让人们从容生活的治理方式法治是一种可以有预期的治理方式,也因此是一种可以让人们从容生活的生活方式,在法治条件之下既然讲到依靠法律制度解决问题,一个组织一个个人做什么不做什么大家可以把那套法律制度作为标准加以解释,从而清楚的知道这种作为不作为将会引出什么结果,这种结果和我们自己有什么联系,从而给出必要的回应,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家对于未来将会发生什么心里有数,可以预期,也因此心境踏实,生活从容。
37:35各位,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领导者肯定经常出国考察,大家走在法治国家或者地区街道上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过这样的情况?哪怕是普通的老太太她从你身边过去,你从她背后看起来她走起路上心境是安宁的,神态是安详的。
为什么一个普通老太太在法治条件下走起路上就能让你感觉到心境安宁、神态安详呢?因为法治不简单是一个制度环境,它也是一个文化形态。
在法治条件之下生活久了脑子里就自然有这种东西,大家都明白我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又没有遇到突发性倒霉的事情我只要具备这两个条件,一,不违法,二,没有遇到突发性倒霉的事情,我就是安全的。
也因此心境安宁、神态安详。
我这样讲在座各位有人可能以为我在说笑了,但我所讲的情况那就是中国昨天真实的一幕,我夫人把我的意见带给教授夫人群体很快给我反馈了,大家说了你的意见有道理,不听不行,可是人家又说了但是也不能全听,那怎么讲?我们商量了准备买一半,我觉得差不多了,损失已经减少一半了。
4.1夯实法治基础教学设计-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

-巩固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通过拓展学习,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和思维方式。
-通过反思总结,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自我提升。
知识点梳理
本节课的主要知识点包括法治的概念、意义、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以及青少年如何践行法治。以下是对这些知识点的详细梳理:
1.法治的概念与要素
教学方法/手段/资源:
-自主学习法: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信息技术手段:利用在线平台、微信群等,实现预习资源的共享和监控。
作用与目的:
-帮助学生提前了解法治的概念和意义,为课堂学习做好准备。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2.课中强化技能
教师活动:
-导入新课:通过案例或视频等方式,引出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作业反馈:
1.及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批改和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改进建议,以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
2.在批改作业时,重点关注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应用能力,看学生是否能够准确地掌握法治的概念和意义,以及是否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3.对于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具体指出,并给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找到改进的方向。
-提问与讨论:针对不懂的问题或新的想法,勇敢提问并参与讨论。
教学方法/手段/资源:
-讲授法:通过详细讲解,帮助学生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
-实践活动法:设计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分析法治现象的能力。
-合作学习法:通过小组讨论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作用与目的:
-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与不足,掌握分析法治现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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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法治与目前中国法治的基本态势当代文明的三种基本形式: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
制度文明的主流形式是法治文明。
1997“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策做出。
是巨大的进步,但同世界相比十分落后。
既是伟大的历史性跨越,也可视为耻辱的记录。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完成法治建设的主体时间不超过30年。
1979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一次性通过七个法律,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开始,至今已有32年,仍为建成法治国家。
从1997年正式决策开始,也已有14年,但法制建设的道路走了远不及一半。
一、如何认知法治1、法治是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真实存在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是真实存在物。
法治理论学说是法治实际生活在观念形态上的表现,中国的法治实际生活落后,因而法治理论学说也落后。
中国人对法治这一生活方式缺乏真实感受。
亚里士多德:法治就是法律能得到良好的实行,且实行的法律是良好的。
他的法治观点的弱点即是没有给法治一个说得过去的说法(因为当时人类法治文明刚刚起步),但中国学者仍在引用其观点。
2、认知法治的两个出发:从中国法治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中国人的实际情况出发。
人治个案:5·30事件/半夜鸡叫2007年5月30日,中央政府财政部半夜突然提高印花税,被认为是当代人治经典案例。
原因:①在法治条件下,税的问题应由权力/立法机关决策和解决;而此事连政府都不出面,只让其职能部门解决。
②在法治条件下,涉及大范围投资主体的税的问题应经过反复开会审议、广泛举行听证等决定;而此事不仅未经这些程序,而且还在半夜偷偷进行,“暗箱操作”。
③在法治条件下,涉及大范围投资主体的税的问题,投资主体对国家可能提高印花税应有清楚意识,并能做出自己的决策,即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此事让人毫无准备,毫无还手之力,任人宰割,使投资者遭受严重损失。
④人治即权力站在法律之上,不受法律规范、招呼的治理方式;人治即权利站在法律之下,不受法律尊重、保护的治理方式。
另外,政府在股市大跌后,不仅未采取任何救市举措,反而把责任推到投资者身上。
3、当代法治要义:(1)法治是阳光之治、明朗之治,以一整套法律制度为依据,解决国家生活的全部问题和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而这套法律制度是对任何人开放的,是可见的。
(核心要义)①法治的治理依据是阳光的、明朗的,是一整套法律制度。
不能靠几次会议、个人讲话等解决问题(如果按此治理,人民就不可能是国家的主人,只能处于被治的状态,“给什么就接受什么”,给错了人民买单)。
②法治的治理范围是阳光的、明朗的。
范围:国家生活的全部问题要依法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范围内举手投足都要以法为据);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要依法解决(普通人不需合法,不需依法办事,只需不违法)而在中国社会现实中这两点常常相反:纠察队、拆迁队常常半夜突袭;公民上访常常被告知无法可依,不予办理。
不是所有社会问题都是法律问题。
社会基本问题包括:社会基本秩序问题、社会基本公正问题、社会基本利益问题。
法未禁止的,都是可为的(有害社会的除外)。
科学发展观写入法律合适吗?法是制度范畴,只对已然行为;科学发展观是意识形态范畴,在行动前已指明方向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质③法治是开放的,其治理根据是任何人都可以了解的。
(2)法治是可以让人们有预期的治理方式,是可以让人们从容生活的生活方式。
人们可以清楚知道,作为或不作为有什么后果,与自己有什么联系,则人的生活是清晰的、有把握的、安宁的。
法治不仅仅是一种制度环境,而且是一种文化形态。
法治状态下,公民只要不违法,又没有遭遇突发事件,就是安全的;非法治状态下,人无法预期未来,是不安的。
(3)法治是可以让人们在相当大程度上掌握自己命运的治理方式。
(4)法治是权力站在法律之下、接受法律规范、听从法律招呼的治理方式;是权利站在法律至上、受到法律尊重、受到法律保护的治理方式。
二、澄清中国人的法治理念误区1、把法治理想化“正义的体现、公正的象征、民主的表现、文明的推动力量”法治是多面的,还可能扼杀正义、泯灭公正、破坏民主、颠覆文明。
在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主要任务是弘扬法治中的积极因素,遏制法治中的消极因素,尽量消除法治中的错误因素。
2、法治就是有法、讲法、重视法、依法办事,人治就是没有法、有法也不讲法、不依法办事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不在这些,而是在法治的四个要义。
中国历代王朝都讲法,也有领先世界的完备法典,且刑法实行很好,但是是人治。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不是现代法治要义,古代帝王也能做到这些。
法治不是有法、用好法就行了,若仍是为了封建目标,而不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利服务,就不能算作法治。
以人治的套路搞法治、披着法治的外衣搞人治,是中国法治中的极大危险。
“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说法不妥。
例如:党的领导人换届,属于党的活动,不属于宪法和法律范围内的活动。
三、中国法律制度的规模状况1、中国目前有236个法律美国法律制度完善,法律规模很大,平均每年制定106部法律;西欧老牌法治国家也很完善,比如法国虽然法律不多,但是是法典国家,《法国民法典》2280多条;香港是当今世界最成熟的法治地区之一,有1100多个判例法,830多个制定法,共2000多个法律内地建成法治至少要大于香港法律规模,按现有建设速度看至少要上百年,由此可见中国法治建设走了许多弯路。
2、我国法治建设走了巨大弯路的原因:(1)理念上:①中国人民对法律制度规模问题一无所知,各种政策、文件以及学术界对法律制度规模问题未置一词。
有关文件只讲法律体系概念,仅仅“触及”规模问题。
②不仅对法律规模问题理解不够,而且还有反方面论断,如“立法膨胀”。
解决办法:提升学术界质量,解决理论问题。
(2)体制上:现行立法主体和制度无法胜任中国法制建设。
①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会议,10天左右,没有从容的立法时间;②全国人大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议会(3000多人大代表),分成若干代表团、小组,无法正常开会;③人大代表成分复杂(党政军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大多不懂法;④全国人大在法律上是国家权力机关,但事实上没有权力(中国政治文化特点),受政府制约(法律上人大产生政府,但人大的经费要向政府要)。
解决办法:①改革会期(一年六次);②改革规模(从3000人缩减到五六百人);③人大代表专职化(职责与职权对应);④实现由纸上的权力机关到事实的权力机关的转变。
注意:法律实行的好坏不看法律的多少。
“立法膨胀,有法不依”×四、中国法律制度的质量状况1、界定中国法律质量中国法律界十几年的说法:“要良法不要恶法”(亚里士多德:法分良恶)事实上二者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往往是以其中一种为主,良恶之间有广阔的中间地带。
首先,中国之法不是良法;但是,中国今日之法绝非恶法。
中国之法是“笨法”:不具备可实行性。
2、例子:(1)1995,美国学者研究中国立法,在北大进修半年,提问:禁止/严禁×;应当/必须×法律不应带情绪,用词应统一。
禁止有两种:一般、严格。
(2)《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对对方保持忠实”。
①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界线;②完整的法律规范至少应包含两个要素——行为模式和后果模式,而中国绝大多数法律条文不完整,只有行为模式而无后果模式;③“忠实”的概念模糊。
语言文字分为专业语言文字和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文字,专业语言文字能写入法律文本;生活语言文字可再分为能够解释清楚的和解释不清的,前者能写入法律文本而后者不能。
“忠实”就属于后者。
(3)参与讨论《妇女权益保障法》,自认为不需要:①农村没人管;②城市不需要。
该草案以瞎扯为基调,要求妇女“自尊、自爱、自立、自强”①混淆了法律和道德的界线;②这不是保障权益方面的,与该法律主题不符;③要求太高,无法施行;④已规定了法律义务,却没有下文,没有说明违反了将如何处理;⑤“四自”的概念模糊。
法律中能不能写“四自”这种东西?写了有用吗?最终“应当”应改为“提倡”。
3、中国法律质量差的原因:(1)很多立法者都是不懂法的人。
应实现立法职业化,立法人员职业把关(司法已实现)。
现在立法“咨询专家”,但专家意见是否被采纳仍取决于权力部门。
(2)立法技术很落后,不被重视,尤其是语言文字技术。
中国成文法历史悠久,成文法的关键在于语言文字。
法律起草者应是立法语言文字高手。
①听说话;②看文字中有无陋习;③连词;④多种方式表达同一意思;⑤“气”。
注意:法律制度只能反映科学、生活,不能对科学下定义。
五、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行状况1、标准:①看具体法律制度是否都被实行;②看法律部门实行得怎样(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中各个方面各个部门的实行状况);③最重要的是看法律是否在司法机关办案时被援用过。
2、实行状况:不容乐观①刑法实行得最好(解决最基本的社会秩序问题);②民商法实行不平衡(地区上东部好西部差,时间、条文、案件上也不平衡);③经济法更差些(计划居多);④社会法弱(欧洲好于日本好于美国,中国刚起步;主要是民生问题);⑤行政法最差(主要解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问题;中国一向“依权行政”,缺乏“依法行政”;很难实现民告官);⑥宪法未被实行(未能进入诉讼领域,违宪的法律责任不能得以追究;不作为办案根据就没有法律的作用)。
例如:最高法院曾明令禁止各法院援引宪法办案。
山东省曾上报最高法院要求援引宪法办理侵权案,最高法院批准了,但此案并不该用宪法(只有违宪才能用宪法)。
宪法与普通法的区别:宪法中医药解决权力分配问题,普通法解决权利问题。
法律中哪些实行过(进入诉讼领域,作为办案根据),哪些没有实行过(有2/3都没有作为办案根据)。
20多年来,在大城市的法院引用过的法律通常不超过五六十个,其他法院引用的法律不超过30个。
结论:中国法律制度实行状况局面严峻。
3、中国法律实行差的原因:(1)立法方面(首要):立法质量低,“笨法”占主流。
(2)政府方面:不仅是行政机关,也是最主要的立法主体,还是专门的执法主体。
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强悍的政府,抢占了司法机关的地盘。
“大政府小社会”,政府“治人”,高于法律;法律不是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的工具,而是管理社会的工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人治体现。
应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是“大社会小政府”,法律制度是政府用来服务人民同时约束自身的工具。
中国政府完全退出执法领域时,中国法治就差不多了。
(3)司法方面:司法应是法律实行的最主要力量。
①司法弱势(不能独立)没有财权审判委员会的设立;政府委员会、公安局长(行政部门,法律地位低)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中国司法机关产生于人大,受党、政府管理,承受来自三方面的压力。
司法行政化——上级法院事实上领导下级法院(法定不能)②司法腐败中国司法是世界上少见的腐败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