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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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经贸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常州工商局为贯彻《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6号)精神,推进职业院校(包括设在本市范围内的公办和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技工学校,下同)实行面向市场需求,符合高素质技能型创业型人才培养要求,创新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现就我市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近年来,我市职业院校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办学,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行产教结合、工学结合、学做一体等教学模式,在培养符合企业和社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普教化、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生产管理分离等状况仍然存在,这已经成为制约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各职业院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只有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才能办成真正的、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才能培养高素质的、企业欢迎的技能型创业型人才;要抢抓发展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伙伴,积极组建有企业参加的“职教集团”,有效利用企业资源,本着校企互惠共赢,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要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办学模式改革和教师能力提高的根本途径,作为职业院校新一轮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模式,促进职业教育进一步办出特色和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培养所需人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各有关企业要把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发挥企业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优势,与职业院校共同做好人才培养、专业开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到企业实习锻炼等工作,为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提高奠定基础。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社会培训完成计划得1分;科技服务有项目得1分。
经济效益(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在进行企业服务时要适当注意经济效益的指标。
按照经济效益多少排名,最高得满分,第二得2分,第三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项目级别(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加大校企合作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提升合作质量。
将社会服务项目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和院级,国家级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院级得0.5分。
二级分院有校企合作工作负责人,其中负责人为分院党政领导与合作企业领导共同担任的得满分;党政共同负责的得1.5分;只有行政正职领导负责的得1分;只有副职领导负责的得0.5分
2.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
二级分院有校企合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配备校企合作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开发、落实和推进本分院各级各类校企合作项目,与学院校企合作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定期汇报系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情况。
订单班级与学生数(20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开展更多的订单班级,惠及更多的学生。
20人以上订单班级每新增一个得5分,40人以上订单班级每新增一个得10分,最高得满分。
8.社会服务(8分)
项目数量(2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在各种合作形式的数量上要有所突破。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为学院的教学服务。


校企合作单位12分
1.政府部门或职教集团(3分)
二级分院校企合作中有政府部门参与或与职教集团及其成员合作。
该考核内容要求二级分院校企合作工作中与地方政府机关有一定联系与合作,合作重点企业是职教集团成员
二级分院与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合作,二级分院自己联系,与州级政府部门有合作的得满分;与县级政府部门有合作的得2分;乡镇街道有合作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与职教集团成员有合作的得满分,没有的不得分。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学校校企合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切实提高校企合作质量和水平,实现职业教育质量和内涵的稳步提升,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699号)和XX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的意见》(X 教职成(202X)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在建立健全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人才培养为导向,实现人才链、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推动学校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科研、管理及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人才培养、课程和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及技术服务、学生岗位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及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文化传承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兼具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条校企合作原则主要包含:(一)互惠共赢原则。

校企合作应坚持互惠共赢的原则。

(二)服务企业原则。

学校以企业的人才需求为目标,主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状况、用人标准、技术需求,积极推进与企业深度合作,解决企业瓶颈困难。

(三)统一管理原则。

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校企双方的利益与责任必须高度统一,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四)校企互动原则。

学校与企业双方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以诚取信、共建共享、共赢共进。

(五)保护学生权益原则。

校企合作过程中涉及学生培养和岗位实习等环节的,依法依规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与政府机关、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在人才培养、课程和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及技术服务、学生岗位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及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文化传承等相关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并推动校企合作工作开展。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 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1 页
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2019年3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扶持和保障第四章指导和监督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及其保障促进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并依法设立的全日制职业院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和开展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以学校和企业为主体,校企协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共同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平等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与企业可以在资源统筹与共享、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交流与培养、学生就业与创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开展校企合作。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校企合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将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应当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等有关行政部门和工会、行业组织组成。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
一、学院对各系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的说明
1.为调动各系对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学院将对各系实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

并按照合同(协议)规定检查履行情况。

2.《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制度(细则)》,是每年度衡量和考评各系工学交替、校企合作工作的主要依据;此外,各系应在每学年的年初向学院上报校企合作工作计划,年末上报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

3.本办法的考评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旨在督促和鼓励各系紧紧抓住当地的经济发展的脉搏,积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办出高职特色,培养出适应行业和当地经济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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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第2页
三、各系(部)校企合作工作的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第3页
说明:优秀的要求是在达到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考核。

第4页。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三级指标
分值
主要观察点
赋分办法
备注
招生工作
10分
招生计划
2
招生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编制
1.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招生专业设置。1分
2.及时完成系(院)招生计划编制。1分
招生宣传
6
招生宣传材料的准备;招生宣传队伍的构建;招生宣传的组织和实施
1.按要求及时提供学院招生宣传所需的系(院)资料。1分
2.积极动员、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招生宣传工作,构建一支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2分
与企业开展项目合作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5
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共建实验实训基地;技术合作;培训员工
1.与每一家企业实施订单培养或工学交替得6分;
2.与企业每共建一个实验室、生产性实训基地,并充分利用实验室、实训基地进行产品生产或教学实践活动得10分;
3.与每一家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项目或提供技术服务得5分;
4.为每一家企业培训员工得3分(外语系为每一家企业培训员工按5分计);
3.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招生宣传活动。2分
4.按要求制订招生宣传计划,及时完成招生宣传信息反馈和招生宣传总结。1分
日常工作
2
招生工作调研
1.完成招生专业设置的市场调研工作。1分
2.及时组织安排完成新生问卷调查等工作。1分
就业工作
40分
毕业生就业率
10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当年底就业率
1.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5% (对就业工作晚启动的软件类专业,初次就业率不低于90%)。6分
5.以上各项目都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合作项目的支撑材料,最高为25分。
常规工作
10
规范性;时效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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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邀请过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或举办过校内就业市场。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6分)
2.实习管理(15分)
8)学校、企业和学生签定学生实习协议。实习岗位基本专业对口。(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签定学生实习协议,明确三方职责和权利以及学校、企业、学生家长管理要求。实习岗位基本专业对口是指实习工作与所学专业大类一致,且需运用所学主要专业知识。如经历多个实习岗位,则大多数工作与所学专业大类一致。
(1)近三年学校安排教师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实习的原始材料。
(2)实习企业带教师傅名单、各实习专题材料。
(3)实习企业实习管理、考评等材料。
所有实习基地均有教师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企业有带教师傅和实习专题(前述两项中一项不达要求,则降低一等级,下同)。
只有一半以上的实习基地有教师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企业有带教师傅。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坚持职业学校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突出职业学校职业性特色,切实重视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职业信息发布是指企业通过学校所发布的招聘信息。校内就业市场是指学校组织相关企业在校园内开展的企业与学生双向洽谈招聘活动。
(1)近三年学校发布的就业信息。
(2)校内就业市场情况
近三年每年邀请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举办校内就业市场,校园内有明显的就业氛围。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领导特别是校长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考核年限为近三年,重点为近一年,下同。)
(1)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三年主动发展规划。
(2)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省、市教育及主管部门认定或确定交流的典型案例,如在省市调研检查等活动中对办学特色的评价,在市及以上会议交流的经验材料等。
9)制定符合技能训练要求的实习计划,将实习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建立实习生实习管理档案和情况反馈和考核制度。(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充分重视实习阶段的教学管理,避免“放羊式”的实习,造成管理缺位。实习管理档案是指学生学籍卡对学生实习管理的记录,或学校专门印制的实习管理手册等管理形式,情况反馈和考核制度是指学校和企业制定的学生实习的表现、工作业绩的评价方面的记录形式。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6分)
1.实习就业基地建设(11分)
6)合作企业有一定科技水平或技术档次,诚信经营,遵守教育部、财政部“五不得”规定,切实保护实习生权益。(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选择有一定科技水平和职业教育素质、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作为学生实习基地,主动开拓与科技水平高、职业教育素质好的大型企业、跨国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有一定科技水平是指生产的产品运用技术和设备先进、工艺要求较高、成品精致。一定技术档次是指服务类企业资质或星级较高。诚信经营,遵守教育部、财政部“五不得”规定是指企业不把实习学生作为简单劳动力使用,或实习学生待遇低下,企业违反《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07〕4号)有关规定。
有校企合作办学的研究课题和论文,研究成果(如模式、体制等)有实践指导意义。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经验总结。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3.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2分)
4)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有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办学发展。(2分)
(1)实习企业和学生签订的实习协议是否体现劳动保护、安全保障条款。
(2)近一年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汇总表应包括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或工种、联系电话等。
(3)学校实习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有关信息(如工作环境、待遇等)。
实习有企业劳动保护、安全保障措施,未出现损害学生身心事件;所有实习学生均由实习企业按规定支付报酬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前述两项中一项不达要求,则降低一等级,下同)。
(1)各主干专业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各主干专业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文本。
各主干专业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专家参加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
1/2的主干专业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专家参加的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1)实习企业名录及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授予的各类先进称号。
(2)学生实习工作场所的照片。
(3)实习企业实习生工作计划或安排及待遇方面的材料。
80%以上的实习企业达到标准要求,无实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
无实习企业违反有关规定。
7)每年定期邀请企业参加职业信息发布活动,举办校内就业市场,营造校园就业氛围。(3分)
(26分)
1.实习就业基地建设(11分)
5)建立相对稳定的学习实习和就业基地(近三年),学校与企业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按规范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在实习就业方面的骨干作用。
(1)校企双方签定的实习基地协议。
10)安排教师带队实习或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实习。学校配合企业确定带教师傅和实习专题,实习专题符合技能发展需要,实习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培养成效明显。(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充分重视实习阶段的教学管理,避免“放羊式”的实习,造成管理缺位。安排教师定期到企业巡查指导实习是指有计划的到企业去了解指导实习情况,时间长短因需而定。
附件一:
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08.8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1.校企合作办学领导(3分)
1)学校领导班子具有校企合作办学的先进理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且实施效果较好。(3分)
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有要求。
3)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对深化校企合作办学产生促进作用。(2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指导办学实践,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1)学校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课题研究成果。
(2)学校部门或教师团队或骨干教师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论文。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三、
共同
参与
职教
办学
(19分)
1.专业和课程建设(11分)
13)每年定期召开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有企业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参与专业设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专业教学工作。(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发挥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的职业性特色。
(1)近三年专业和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与总结。
(5)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
(6)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和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制度完善,能定期开展活动。
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一次。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4)校长有关学校办学方面的论文、报告。
(5)学校有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的文本。
理念先进、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较好。
有思考,有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
2.校企合作办学规划(5分)
2)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重要内容。学校具有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成效。(3分)
(1)显性的学校文化、专业文化与企业文化因素,如环境、氛围等。
(2)隐性的学校文化、专业文化与企业文化因素,如制度、典型工作等。
达到标准要求。
显现出一些专业文化。
2.教育教
学与教
师培养
(8分)
15)建立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制度,所有专业教师每年定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和到企事业单位调研访问。所有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达2个月以上,课题明确,并实行考核。(4分)
(1)学校、企业和学生签定的实习协议文本。
(2)近一年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汇总表应包括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岗位或工种、联系电话等。
学校、企业和学生签定的实习协议文本齐全,80%以上专业基本对口(对口情况对实习学生抽样统计;前述两项中一项不达要求,则降低一等级,下同)。
学校、企业和学生签定的实习协议文本齐全,60%以上专业基本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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