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公布日期】2005.01.05•【文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仲裁正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第六届第一次主席会议于2005年1月5日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第三章调解程序第一节案件的受理第二节调解员的选(指)定第三节调解方式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产生于商事、海事等领域的争议,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在贸易、投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技术转让、房地产、工程承包、运输、保险以及其它商事、海事等领域的争议的调解。
前款所述争议包括:(一)国际或涉外的争议;(二)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争议;(三)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其他法人、自然人及/或经济组织之间的争议;(四)其它国内争议。
第三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适用本规则时,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用本规则的规定或对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上述选用或变更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第四条调解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调解应根据合同的规定,依照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客观、公正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第六条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中心可与其他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联合调解,也可以接受其他机构的邀请或委托,对争议进行联合或单独调解。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的常设调解机构。
调解中心对贸促会系统的各地方调解中心实行统一业务指导和管理。
地方贸促会调解中心统一适用本规则。
第八条调解中心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顾问若干人。
上述人员组成主席会议,为调解中心的领导机构和决策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西省分会(以下简称江西省贸促会)成立于1980年2月,下设展览部、综合部、出证认证部、办公室三部一室。
现有编制16名,为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
江西省贸促会对内属省政府直属机构对待,隶属省商务厅领导,对外属民间团体。
江西省贸促会的宗旨是:遵循我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我省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我省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江西省贸促会自成立以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省商务厅的领导和中国贸促会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和对外经贸促进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拓多元化市场,做好对外联络、对外宣传和出国展览、展销工作,坚持以“促进”为宗旨,以“服务”为契机,为国际交流和企业走出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桥梁、平台作用”。
在招商引资和开放型经济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政府和民间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江西省贸促会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民间外交的独特作用,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活动,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根据授权,负责我省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项目申报归口受理和协调报批工作;代表江西参加国际展览局的活动,负责我省参加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相关事宜;在国境外主办或承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承办贸促系统组织的境内展览;审批江西省贸促系统在省内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三)充分利用中国贸促会驻外分支机构、国外友好商协会以及中国国际商会会员企业等优势资源,在对外联络、信息宣传、法律商事服务以及贸易促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我省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对外经贸合作搭建平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2017年工作亮点2017年,市贸促会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总体部署,实施“树济南贸促品牌创一流贸促机构”发展规划,按照“树品牌、建网络、搭平台、善借力、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突出贸易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重心,成效显著,亮点纷呈。
全年主办或承办国内展会活动51个,展览面积130多万平方米,参会观众人数达140多万人次,现场及意向成交114.2亿元人民币;组织、服务和联络企业出国参加会展活动19个,意向成交658万美元;完成出境展企业补贴项目84个,补贴额度278.414万元。
服务招商引资项目22个,重点推进7项。
与国际商协会新签署友好合作协议2项,累计签约友好商协会56个。
组织举办和参加涉外经贸活动12次。
办理原产地证明书等各类商业文件3100余份,涉及金额6.2亿美元,涉新增注册企业55家,累计1065家,发布经贸预警信息300多条;承办投诉维权案件4起,涉及金额累计49万美元,完成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个。
研究出台并积极落实《关于“树济南贸促品牌创一流贸促机构”的工作实施意见》及分工,详细规划和部署工作目标、途径、抓手、技巧等,为贸促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一、积极打造贸易促进平台,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做大做强现有展会项目。
精心培育的“魅力济南”综合经贸平台不断发展,今年5场活动成效显著,已经成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重点支持的“卡车展”、“童博会”等项目展览效果进一步提升,“卡车展”设立“一带一路”商用车出口贸易展区,策划10多场技术交流会和专题研讨会、国际级卡车采购大会;“童博会”与中国青少年宫文化艺术节同期举办。
与相关展览公司合作,在济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机床磨具自动化(济南)展览会”等40多个展览项目。
充分发挥“世博会”平台作用。
策划实施市政府代表团在山东周期间活动方案,代表市政府全力配合组委会进行各项活动,我市参展面积和企业数量均列全省首位。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后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依法组织设立的处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的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名称。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主要业务是:(一)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际/涉外仲裁案件及国内仲裁案件,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仲裁案件;(二)受理由政府或其它国内外组织授权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争议案件;(三)提供当事人约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它争议解决服务;(四)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和请求,为在境外进行的非机构仲裁指定仲裁员;(五)宣传推广和研究仲裁及其它非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方法;(六)开展国内外业务交流,参加相关的国内外组织。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及副秘书长若干人。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知名人士担任,每届任期三年;如有必要,任期可做适当调整。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聘任。
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的年龄不应超过五十五岁。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一人、名誉副主任一至三名及顾问若干人,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邀请有关知名人士担任。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召开。
每次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包括主任及/或副主任出席,方能举行。
会议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委员包括主任及/或副主任通过,方为有效。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委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讨论有关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方针、原则等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二)制定和修改仲裁委员会的章程;(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改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草案,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核准公布;(四)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
提单商会认证,提单做CCPIT证明书需要什么资料

什么是提单CCPIT证明书、贸促会认证、商会认证:中国国际商会认证也就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认证,商业文件由贸促会认证盖章。
简称为CCPIT;也称国际商事证明书;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
在进行国际间的货物买卖、通关、结汇、商标与专利注册、商事诉讼和仲裁等国际商事活动中,贸促会往往会应客户申请来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贸促会认证贸促会证明书贸促会盖章商会认证商会盖章商事证明书都可以理解为同一个意思。
作用:它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主要用途是提供给进口国海关凭此确定货物的生产国别,从而核定进口货物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要求以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货物的来源。
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
在我国,它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提单商会认证提供资料:提单做成商事证明书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提供正本认证正本、一种是提供正本认证复印件、一种是提供复印件认证复印件。
一、提供提单正本且认证提单正本所需资料:1、提单正本、2、提单上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最新年检章)、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申请表、声明、委托书、(须按照固定格式按照要求分别盖章并签字。
)5、船舶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提单正本认证提单复印件所需资料:1、提单正本和提单正本复印件两份、2、提单上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最新年检章)、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申请表、声明、委托书、(注:须按照固定格式按照要求分别盖章并签字。
)5、船舶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不提供提单正本认证提单复印件所需资料:1、提单正本复印件两份、2、提单上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最新年检章)、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申请表、声明、委托书、保函、(须按照固定格式按照要求分别盖章并签字。
办理贸促会自由销售证书CFS提供资料

什么是自由销售证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CFS)随着贸易的发展,对于关系人身及动物安全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出口商须提供由出口国相关机构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
目前,中国香化协会、农业部农药登记机构、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出具其主管产品的自由销售证明书。
除此之外,多数做法是企业自行出具一定格式的自由销售证明书,再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贸促会对这份自由销售证明书以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形式予以认证。
办理自由销售证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CFS)目的自由销售证明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CFS)此证明书用于证明产品在其原产地可以自由营销。
若产品是食品或药物,进口国监管当局亦会根据此自由销售证明书,批准该产品在进口国销售。
此证明书通常由卫生署签发,经进口国在港的领事馆批署后,方成为合法文件。
自由销售证书适用于一般国家如加拿大、美国、澳洲、泰国、马来西亚、韩国、菲律宾、以色列、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哥伦比亚、越南等地均要求出口国对其产品出具有效自由销售证书,才批准该产品在进口国销售。
办理自由销售证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CFS)途径自由销售证明书分两种,一种是检测机构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种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CCPIT)一、监督管理局出的必须是工厂自己去当地的管理局办理.(时间久费用高)二、贸促会出的就是公司自己出一份证明,然后拿去贸促会做成证明书形式。
(简单便捷)(注:办理之前先咨询国外客户是否公司自己抬头出具的自由销售贸促会是否能用,还是要专业的检测机构出的。
否则办理了自由销售证书又不能用,那即耗时也费钱,如果国外客户要求一定要检测机构出的只能工厂去办)如何办理贸促会自由销售证书certificate of free sales(CFS)企业在向我会申办时,我们发现企业存在不少问题,如证明书的内容不符合认证规定、提供佐证材料不齐全等。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

第五条 中国贸促会系法人。可以同各国、各地区有关组织和机构、国际组织签订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技 术合作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第六条 中国贸促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域内可以设立地方贸促机构,在国内有关行业可设立行业贸促机构。 中国贸促会指导和协调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工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
20xx年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发 布的文件
目录
01 第一章总则
03 第三章全国委员会
02 第二章职责 04 第四章组织
目录
05 第五章财务
07
第七章仲裁和调解机 构
06
第六章地方、行业贸 促机构
08 第八章附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经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地方、行业贸促机构设立地方委员会,其委员由该地方或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机构和团 体组成。
第十九条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的宗旨是,开展促进该地区、该行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 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和经济贸易界的相互了解与友谊。
第二十条地方、行业贸促机构系独立的法人,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独立开展业务,对外签订有关促进经济贸 易的协议、议定书和其他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简称CCPIT。
第二条中国贸促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1978年成立的北京市国际贸易投 资促进公共服务机构
01 机构介
03 所属单位
目录
02 部门设置 04 其他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简称北京市贸促会),成立于 1978年,是北京市国际贸易投资促进 公共服务机构,是联系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的重要纽带和促进境内外工商界开展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 通过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国际会展业促进、国际经贸多双边合作、国际经贸应用型智库 建设等工作,拉紧中外企业利益纽带、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助力北京“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首都更 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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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国际商会
北京国际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由从事国际贸易、商务交流、投资合作和其他商 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民间性、综合性、非营利性商会组织。
三、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成立于1990年3月,是由在京依法设立的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单位和外经贸领域知 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人士自愿联合组成的社团法人。学会以推动外经贸理论研究和事业发展为宗旨,结合中 央经济工作重点和经济热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活动,积极为首都经贸事业 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部门设置
会机关设置有办公室、规划发展部、会务部(北京国际商会秘书处)(社会工作部)、国际联络部、对外贸易 促进部、投资促进部、国际展览部、法律事务部等11个部门。
所属单位
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其他机构
一、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秘书处
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创办于1999年,顾问成员由世界知名跨国企业的最高决策人组成,秘书处设 在北京市贸促会。设立顾问会是北京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北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国际跨国企业深 入了解北京、务实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是讲好北京故事、擦亮北京名片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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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是由中国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和团体组成的全国民间对外经贸组织,成立于1952年5月。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中国贸促会;英文名称为: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英文缩写为 CCPIT。
中国贸促会的宗旨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及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的发展,增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以及经贸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
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贸促会1988年6月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英文缩写为CCOIC)。
目前,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已同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企业界建立了广泛的经贸联系,与300多个对口组织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同一些国家的商会建立了联合商会;同时,中国贸促会还在1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驻外代表处。
在国内,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50个地方分会、600多个支会和县级国际商会,还在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农业、汽车、石化、商业、冶金、航空、航天、化工、建材、通用产业、供销合作、建设、粮食、矿业、煤炭、物流等部门建立了20个行业分会,并对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予以指导,全国会员企业近7万家。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已经加入了许多国际组织,其中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协会、国际海事委员会、国际博览会联盟、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国际商会等。
直属事业单位:
1、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系中编办注册的事业法人单位,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系其属下的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中国贸易报社系中编办注册的事业法人单位;环球商务信息公司、北京环球精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环贸编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国内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华美商务信息公司系在美国注册的公司,香港建义利联合有限公司系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负责中国贸促会所属报纸、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中国贸促会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编辑出版经贸类书籍;负责制作中国贸促会对外贸易宣传的音像制品;受委托组织相关国际经贸活动;传播国内外产品和技术信息,加强国内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承办中国贸促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其直属机构包括:
中国贸易报社
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社
环球商务信息公司
北京环球精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环贸编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义利联合有限公司(香港)
华美商务信息公司(美国洛杉矶)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IETAC,中文简称贸仲)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于1956年4月成立,附设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当时名称为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后,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于1980年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于1988年改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0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同时启用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的名称。
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经济贸易争议。
仲裁委员会的总会设在北京,并在上海、深圳、重庆和天津分别设有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华南分会、西南分会和天津仲裁中心。
根据仲裁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就近为当事人提供仲裁咨询和程序便利的需要,仲裁委员会还先后设立了26个地方和行业办事处。
为满足当事人的行业仲裁需要,仲裁委员会在国内首家推出独具特色的行业争议解决服务,为不同行业的当事人提供适合其行业需要的仲裁法律服务,如粮食行业争议、商业行业争议、工程建设争议、金融争议以及羊毛争议解决服务等;此外,仲裁委员会还为当事人提供域名争议解决服务,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的网上争议解决,针对快速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及其他经济贸易争议的需要,于2009年5月1日推出《网上仲裁规则》。
该规则在“普通程序”之外根据案件争议金额大小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和“快速程序”,以真正适应在网上快速解决经济纠纷的需要。
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是具有50多年历史的中国历史最长的知识产权事务所,也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事务所之一。
我所总部设在北京,在纽约、慕尼黑、东京、香港、上海和广州分别设有代表处。
全所现有人员470余名,其中专利代理人及商标代理人共230余名。
这些代理人中有50余名具有律师资格。
我们为国内外客户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域名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提供优质的申请、诉讼、调解和咨询服务。
4、中国国际商会(China Chamber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e简称CCOIC )是在中国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企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国家级国际性会员制商会组织(民政部登记证号:社证字第4768号)。
1988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国际商会。
2007年12月24日,中国国际商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近六百家会员代表出席会议。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亲临大会并做重要讲话,勉励中国国际商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坚持市场导向,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此次盛会标志着中国国际商会登上新的历史起点,步入新的发展阶段,踏上新的远大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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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国四达)原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现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的国有大型一级涉外公司,1986年3月成立,是国内最早从事涉外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之一,现已发展成为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综合性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的国际公司。
其主要经营国际劳务合作、外事服务、国内外人才交流、教育与职业培训服务、咨询服务、《出国与就业》杂志等,并集贸易、旅游、实业开发于一体。
发展简史:
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是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于1986年,原隶属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隶属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
作为一家综合性的涉外企业,中国四达开展了外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与咨询、国际劳务合作等业务,目前已在国内外设立30多个分支机构,足迹遍及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四达上海分公司成立于1993年。
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积极开拓,四达上海分公司从成立伊始的国际劳务合作服务起步,到今天已经能够为您提供包括企业人事与劳动事务代理、人力资源交流、现代人才测评、教育培训与留学咨询,出国签证咨询在内的一系列专业、综合、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服务。
诚信、求实是四达上海分公司一直坚持的经营风格。
在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注重创新和“四达”品牌形象的建设,致力于把四达上海分公司建设成为中国成功的专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服务机构。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为主导的时代,四达上海分公司希冀以全新的经营理念和规范化管理,以服务产品的高知识附加值,领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作为政府批准成立的外企服务机构,中国四达秉承“客户至上,服务最优”的经营理念,走过了近三十年的光辉的发展历程。
每年数千家客户的增长,数万家客户群,累积服务30万余人的骄人业绩,表明了客户对四达公司优质服务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