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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报告推动互助保险发展提升保障水平

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报告推动互助保险发展提升保障水平

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报告推动互助保险发展提升保障水平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报告推动互助保险发展提升保障水平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推动互助保险发展的报告近年来,互助保险作为一种新兴形式的保险业务迅速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互助保险的发展,提升保障水平,保险监管部门进行了相关整改工作。

本报告将对保险业互助保险的整改情况进行分析,并探讨整改对互助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

一、整改情况简述保险业互助保险整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落实资本要求:为了确保互助保险机构能够稳健运营,监管部门规定了互助保险机构的资本要求。

整改工作中,互助保险机构需要按照资本要求进行调整,确保资本充足。

2. 完善信息披露:互助保险机构需要向会员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成立背景、运营情况、保障范围等。

整改工作中,监管部门要求互助保险机构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增强会员对机构的信任度。

3. 加强会员权益保护:互助保险的核心在于保障会员的权益。

整改工作中,监管部门要求互助保险机构加强会员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会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理赔和赔偿。

二、互助保险整改的积极意义互助保险整改对互助保险发展具有以下积极影响:1. 提升行业信誉度: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和会员权益保护,互助保险整改可提升互助保险行业的信誉度。

会员对机构的信任度增强,有助于吸引更多人参与互助保险,推动行业的稳定发展。

2. 加强保障水平:互助保险整改要求机构确保资本充足,这将有助于提高保障水平。

健康的资本运营有助于互助保险机构更好地应对风险,保障会员权益。

3. 推动创新发展:互助保险整改促使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助于提升机构的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互助保险机构能够更好地开展创新业务,满足会员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三、未来展望互助保险整改只是互助保险发展的起点,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推动互助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1.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互助保险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防范风险。

保险避坑指南发朋友圈

保险避坑指南发朋友圈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保险避坑指南发朋友圈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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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本篇保险避坑指南发朋友圈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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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and checking it out!)保险避坑指南发朋友圈一、保险避坑前言知识保险避坑前言知识: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分类: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通过支付保费,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保险可以分为两大类: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个人生命和身体健康;财产保险包括车险、家庭财产保险等,主要保障个人财产利益。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保险的作用在于减轻人们在面临风险时的经济压力,确保个人和家庭的生活稳定。

保险的意义在于:1)风险转移:将个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自身风险压力;2)损失补偿: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减轻经济负担;3)财富增值:某些保险产品具有投资功能,可以实现财富增值。

为何需要避坑:识别不良保险产品的必要性:在保险市场上,存在许多不良保险产品,这些产品可能夸大保险责任、隐瞒保险条款、提高保费等。

购买这些不良保险产品,可能导致保险权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因此,我们需要学会识别不良保险产品,避免踩坑。

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金额等信息,同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确保选择的保险产品符合自身需求。

二、朋友圈保险产品甄别技巧在朋友圈选购保险产品时,我们需要掌握一些甄别技巧,以保障我们的权益。

首先,我们要看清保险产品类型。

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

互助被拒付?加入网络互助前不得不知的几大拒付理由

互助被拒付?加入网络互助前不得不知的几大拒付理由

互助被拒付?加入网络互助前不得不知的几大拒付理由网络互助,是最近窜出的新型大病保障平台,用户加入后可以得到癌症、意外伤故等重大疾病的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由于它的入会门槛低成为很多人购买保险以外的另一种大病保障的选择。

但是,最也有很多关于网络互助不予赔付的新闻,说是加入平台后每月按时支付需均摊的互助金,但后来自己生病却得不到应有的互助。

到底被拒付的理由是什么呢?本文列举几个常见的网络互助拒付理由及加入前必须知道的事项。

1、带病加入不能获得互助很多人加入网络互助平台的时候觉得每月几块钱或者十几块钱的互助金,就可以获得几万甚至几十万互助金保障,是个不错的风险投资。

其实大部分人不知道的是加入网络互助平台有一个健康告知的要求,就是加入前身体是健康的状态,或者不患有平台规则中所罗列的不予互助的疾病。

如果加入前就已患有某些已知或未知的疾病,而这种疾病是在平台规则中说明不予互助的话,平台是有理由拒绝赔付互助金的。

这是对平台其他会员公平原则的规定。

毕竟带病加入患病几率就会提高,获得互助金的几率也会提升,这也会增加其他会员对患病会员均摊互助金造成的负担。

所以,加入平台前最好做一次体检,检查自己符不符合加入平台的健康条件。

2、加入前需了解清楚平台互助疾病类别现在市面上互助平台种类繁多,有的平台是专门互助癌症疾病,有的平台专门互助意外伤故类事故、有的平台是互助大病重症疾病患者,每个平台互助的疾病类型都不一样,加入前应该要看清楚哪个平台的互助疾病类型是自己最需要的,或者可以针对自己已有的保险类型作为补充的,有针对性的加入适合自己的互助平台,使自己的健康得到应有的保障。

3、了解清楚互助平台相关规则就想买保险一样,虽然网络互助平台不是保险,但加入前也需要了解清楚平台的相关规则。

比如加入的年龄规定、加入流程和申请互助的时间和条件,都需要去了解清楚。

像e互助这个网络互助平台,是分中青老年版的,需要视乎自己的年龄和健康状况选择加入符合自己自身条件的互助计划,以免发生因在加入前未了解清楚互助计划而导致患病后不能获得互助的情况。

细数那些年,保险小白买保险遇到的各种坑

细数那些年,保险小白买保险遇到的各种坑

细数那些年,保险小白买保险遇到的各种坑“保险都是骗人的”“保险的多数都是传销”……奶爸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没想到新闻下面的评论还是有许多“保险骗人”、“保险都是这样,买的时候你大爷,要退保赔付,他们立即变脸”等等这些言论。

其实背后最核心原因是这个女子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已有疾病。

不过很多情况下,也会有消费者被素质参差不齐的保险代理人误导,导致在理赔时总是划破了脸。

碍于自身保险知识的匮乏,和保险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性,买保险在很多人心里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甚至遇到不少坑,继而对保险产生抵触心理。

奶爸在此想告诉大家,保险只是一种工具,转移风险的工具,并没有哪个单一险种是可以保障所有风险的。

如果对保险的了解还停留在最初的偏见,就非常容易掉坑了。

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哪些坑一定要躲,帮大家买保险不花冤枉钱:•买保险的常见误区•买保险时会遇到的那些坑•如何全面地配置保险?•奶爸总结01买保险的常见误区和常犯错误常见误区(一):我不需要保险我们经常能听到这样一句话,“当你想买商业保险的那一刻,你就真正步入中年了。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许多人风险意识不够的问题。

不是要等到步入中年,才想到要去买商业保险。

不过也有许多人在主观上都不喜欢谈论风险,觉得保险并不吉利,所以还是会保持侥幸心理。

但说到底,保险只是一种转移风险的工具,是风险一旦降临自己头上的时候能撑开的一把保护伞。

很多人之所以认为保险没用,关键在于还没有遇到风险、还没认识到风险的危险性。

常见误区(二):身体还很健康不着急“我身体那么好,用不上保险,买了不就是给保险公司送钱吗?”相信这种认知,在多数具有运动习惯,或者很少生病的人群来说普遍存在。

但奶爸还是跟这部分人强调,保险越早买越好。

买保险与人的健康状况和年龄密切相关,越早买,费率更优惠,并且可以不用体检。

要知道,每一次体检,都有可能让你失去购买保险的机会。

当你年纪大时、身体状况变差的时候,再来想着买保险,费率不但会变高,还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保。

互助保险是噱头还是趋势

互助保险是噱头还是趋势

互助保险是噱头还是趋势保险很多,但是其形式却不外乎购买一种固定时期和固定收益的产品,包括近期层出不穷的网络奇葩保险,而唯一不同的是你在乎的是保障还是收益。

但是互相保险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眼前,它为保险业带来一种全新的模式。

这种模式只能是噱头?或将成为趋势?在于你期待它是什么样子的。

投保人同为保险人其实,相互保险在国外市场可是非常吃的开的保险类型。

自1756年英国建立了第一家互助保险公司――英国公平保险公司,这种互助形式的保险业务已经存在了二百多年了。

目前,美国第三大财产险保险公司就是波士顿的利宝互助保险集团,它1912年以互助保险起家,目前以被公认为全球职业健康与安全服务研究的领导者。

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 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 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 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7.8 万亿美元。

相互保险业务中的投保人同时为保险人,成员的利益同时就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险人的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的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即客户就是股东,公司与客户具有共同的价值理念,“绝大多数财产损失是可以预防的”。

而且,公司可以灵活的调整保险费率,以保证投保人的低成本,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们寻求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

同时,没有利润压力使得相互保险公司更为重视那些对被保险人有利的长期保险项目,所有的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

它独特的民主性和类公益性,让它成为少数躲过2008年金融危机伤害的保险公司。

因为互助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结构存在本质上区别,公司不必着急把手里的钱进行利益最大化的操作,以便让股东得到认可的收益,这样公司的投资策略就可以保持保守状态,只要公司能达到控制成本率的目的,并且使保费盈余保持较高的复合年增长率。

他们完全不用涉及次贷或CDO(债务抵押债券)等那些被华尔街一次次打包的面目全非的产品。

而且一般的互助保险是有自己的倾向性的,他们往往愿意在类似人寿、意外、工程、工商等几个领域中做选择,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就没那么大了,公司只要确保手中有大量的现金流和短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以确保充足的流动性,如果风险发生可以及时理赔就行了。

保险理赔中的九大陷阱你了解吗

保险理赔中的九大陷阱你了解吗

保险理赔中的九大陷阱你了解吗在我们的生活中,保险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们提供了一份安心和保障。

然而,当真正需要进行保险理赔时,却可能会遭遇一些意想不到的陷阱。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保险理赔中的九大陷阱,让您在面对保险理赔时能够心中有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陷阱一: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

如果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谎报疾病史等重要信息,一旦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发现,就很可能遭到拒赔。

比如说,小王在投保重疾险时,明明知道自己患有某种慢性疾病,但为了能够顺利投保,故意没有告知保险公司。

后来小王不幸患上了重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了他未如实告知的情况,最终拒绝了理赔。

所以,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陷阱二:保险责任范围不清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范围一知半解。

等到需要理赔时,才发现自己的情况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比如,小张购买了一份意外险,认为只要是发生意外就能得到赔偿。

但实际上,该意外险只保障因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对于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不赔付。

结果小张在一次意外中受伤住院,花费了不少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拒绝。

因此,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范围。

陷阱三:等待期内出险为了防止投保人带病投保,保险公司通常会设置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例如,小李购买了一份医疗险,等待期为 30 天。

在投保后的第 20 天,小李就因疾病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在等待期内出险,无法获得赔偿。

所以,大家要清楚所购买保险的等待期时长,在等待期内尽量注意自身健康。

陷阱四:免赔额和赔付比例免赔额和赔付比例是保险合同中常见的条款。

如果理赔金额未达到免赔额,或者超过了赔付比例的限制,保险公司将不会全额赔付。

比如,一份医疗险的免赔额为 1 万元,赔付比例为 80%。

保险合同常见的坑

保险合同常见的坑

保险合同常见的坑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保险合同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陷阱,投保人需要谨慎对待。

以下是关于保险合同常见的坑,投保人应当注意避免的内容。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往往含糊不清,使得投保人无法准确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和术语,使投保人难以理解。

有些保险合同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限制和排除条款,如隐藏在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使得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投保人在签署保险合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合同内容,避免因为对合同内容不清楚而产生纠纷。

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限额往往不够充分,使得投保人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

有些保险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设置了较低的赔偿限额,导致投保人遭受损失时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保险合同中的赔偿限额,确保足够覆盖可能发生的风险。

有些保险合同存在着不合理的保险费用和费用计算方式,使得投保人支付了过高的保险费用。

一些保险公司会在合同中设置复杂的保险费率和费用计算方式,使得投保人无法准确计算自己需要支付的费用。

有些保险公司还存在着隐性的收费,如超额保险费、中介费等,使得投保人支付了额外的费用。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保险费用和费用计算方式,确保自己支付的费用合理。

保险合同中的理赔流程往往繁琐复杂,使得投保人无法顺利申请赔偿。

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减少支付赔偿,设置了繁琐的理赔流程,如要求投保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文件、填写多个申请表格等,导致投保人无法顺利申请赔偿。

投保人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一定要注意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确保自己可以顺利获得赔偿。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基础,投保人一定要谨慎对待。

在签署保险合投保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保险费用及赔偿限额,了解理赔流程,以避免陷入保险合同的陷阱中。

只有这样,投保人才能获得满意的保险保障,保障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买保险,这3种保险千万不能买!

买保险,这3种保险千万不能买!

买保险,这3种保险千万不能买!不管是什么东西,总是有好有坏,保险产品也一样。

要问我保险产品中,哪些类型的保险产品不能买?小新一定说下面这3款。

1.分红型的保障类保险所谓分红型的保障类保险,就是保障型保险,比如: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寿险等保障型保险加上一个分红功能,组合成为分红型的保障类保险。

买这类保险的人群都会这样想:这款保险很好啊,有风险时用来作为保障,无风险时可以拿分红当收益理财了。

可是,这款产品真如用户想的那么好吗?为什么小新我还要说,这款产品一定不要买呢?小新讲事实:不管是买保险产品还是买其他产品,作为用户都会本着不吃亏的原则去购买选择,当然小新也是不例外的。

但是保险公司往往会利用上述心理(买这类保险时的想法),来推出很多杠杆比极低的保险,分红型保障类保险就是其中一类。

分红型保障类保险的特点:保费极高、保额极低、分红极低。

保障型保险就是作用就是用小钱换大钱,用小钱抵御大风险。

但是他如果一款保险产品你光交保费都交15万,赔付20万,那么这款产品的保障意义几乎没有发挥出来。

分红型保障类保险就是利用用户买东西“不吃亏,只看眼前利益”的心理,会把保费设定的极高,基本上会接近出险后拿到的理赔金,最大程度的去收取你的保费。

同时,这个分红收益通常很低,不要听信销售员的承诺,要去看保险合同,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中标明的收益才是你最终能拿到的收益。

说白了,这个分红功能只是促使你购买保险的一个噱头,最后你能分红拿到的收益是和你的现金价值相关的。

通常一份保单,前期的现金价值是非常低的,越往后会越高一些,可以对比看一下收益表,相信那一丢丢的分红你真的不会看在眼里的。

所以,你想象的能拿到很多钱的分红收益,只是你的想象,OK!这类产品确实是一个坑,如果入坑指数满分10的话,这个产品绝逼在9分!2.万能险所谓万能险:属于一类保险产品。

与传统寿险一样给予保护生命保障外,还可以让客户直接参与由保险公司为投保人建立的投资帐户内资金的投资活动,保单价值与保险公司独立运作的投保人投资帐户资金的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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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小心是坑!
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的互助保险,在中国却一直是行走
在法律边缘。

虽然不断有政策支持互助保险的发展,但是没
有无牌照之痛却让互助保险地位尴尬,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
市场秩序维护带来安全隐患。

保监会近期对“夸客联盟”的点名批评,并将其作为非
法经营互联网车险的典型。

一时间,互助保险再次成为各界
热议的焦点。

国外已经很普遍
所谓的互助保险,实际上是以公司制运作,由投保人作
为公司所有人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

相互保险不以营利为目
的,天然地与保险分散风险、互助共济的特征契合。

说得通
俗些,就是许多人都往保险金池子里投入一份资金,这个资
金池不断累积着,一旦投保者中有人出事出险,池内资金就
可以给他帮助。

这样的会员制互助险,既非当前公众熟知的
纯商业保险,也非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基本保险,可以说其投
保门槛低,很廉价,却量大面广,走的是“第三条道路”。

互助保险其实是保险的最原始的起因和最初的组织形
态。

互助保险在国外已有百年历史,早期的相互保险基本上
不存在法律的明确约束,而是通过互助保险组织的章程或合
同条款来确立投保人与公司间的关系。

德国的科达生命、日
本的第一生命保险相互公司和美国一些针对特定行业的产
险公司都是在这一阶段成立的。

在20 世纪初至中叶,相互
保险步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1901 年,德国、日本正式确认了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英国在《1856 年相互保险法》出台之前 100 多年,相互保险就已经存在,立法不过是确认
了相互保险的法律地位而已。

美国,从 1900 年至 1936 年间,至少有 15 家股份制的人寿保险公司转变为互助公司,其中包括当时3 家最大的保险公司:大都会、保平和宝德信。

在 20 世纪末,相互保险公司逐渐式微。

90 年代后期以来,国际上出现了非相互化浪潮,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
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例如法国安盛、美国大都会等等。

有很多因素共同促成了这一转型,如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保
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对资本市场的需求、新技术的出现、消
费者需求的改变、企业经营行为模式的转变,以及对管理层
的激励等。

不过外国保险市场中,还有不少的互助保险的份额。


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 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 1.23 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 7.8 万亿美元。

其中, 8.25
美国市场上,互助保险份额达到了35%,全美共有2100 多家互助保险机构;日本的互助保险市场份额超过40%,日本
资产规模前三大寿险公司都是相互制企业。

而一些保险业发
达国家的份额至少在10%。

2014 年,按照资产规模排名,扣除再保险公司,排名前50 的保险公司中共有9 家相互型保险公司,日本 2 家,美国7 家。

当中有 5 家专门经营人身险业务; 1 家专门经营财险业务; 2 家既经营人身险,也经营
财险业务; 1 家经营人身险、财险和再保险业务。

依托“互联网 +”,发展势头强劲
数据显示, 2015 年我国保费收入超过 2.4 万亿元,同比增长 20%。

这么庞大的市场份额,一直都是创新变革者觊觎
的对象。

由于市场条件不完善以及政策空白,互助保险在国内发
展较为缓慢。

目前,国内仅有一家相互保险公司,即2005
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由于受到地域、业务范围限制,这种模式一直没有得以推广。

不过,两年前新“国十条”释放出了信号,鼓励开展多
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这一经营模式随即引起了社会资本
的关注。

随后2015 年伊始,依托“互联网+”的概念,互助保险曾经占据了不少媒体的版面,直到2015 年 1 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之后,互助
保险迎来了真正的拐点,各类机构在申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
方面跃跃欲试,以“抗癌公社”为代表的互助民间组织也发
展起来。

2015 年 4 月 20 日,中国第一家“互联网 +相互保险组织” ,
壁虎互助平台全网征集创始会员;一周之后,泛华网络互助
保险公司筹备组也发布了关于成立泛华网络互助保险公司的
初步设想;同时,南开大学校友会也在筹备“天津公能相互
健康保险公司” 。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比传统保险,相互保险可以更好地
彰显保险“互助共济”的本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
我”和“扶危济困”的保险互助文化。

并能摆脱传统保险公司的
人海战术,极大地降低推广成本和运营成本,使客户用最低
的保费获得相应的保障。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表示,股份
制保险公司往往纠结于降低保费和提高公司收益两难选择
中。

对于相互保险公司而言,能用较低廉的价格为会员提供
保障,会员既是保单持有人又是公司股东,公司的盈利为全
部保单持有人所有,这使该类机构更专注于风险管理,同时
还可减少逆选择风险,降低销售成本。

2016 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再
次表示,要加快创新保险组织形式,积极发展自保、互保、
互联网等新型保险组织方式。

国内已有200 多家筹备开展互
助保险业务的企业一边发展,一边“排队”等待保监机构发
出金融牌照,如“ e 互助”、“必互保险”等相互保险组织。

只不过,对于互助保险牌照放闸,却并没有那么快。

截至目
前,尚未有相互保险公司正式获得批复。

除此之外,国内也
有一些未申请牌照的互助平台发展迅速,抗癌公社就是其中
的典型。

目前来看,拟筹建的“类保险”互助服务计划运作方式
分为线上和线下,如天津南开大学公能相互保险主要以线下校友为征集对象,而 e 互助和抗癌公社等主要从线上寻找加盟者。

这类组织目前的运行模式是注册成为会员后,无需缴纳费用或只需缴纳较少的、象征性的会费,当会员患有特定的疾病并确认后,由其他成员众筹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助其治病。

借助互联网平台即时、便捷、信息透明的特性,可以让
捐赠资金在捐赠者和受捐者之间直接流动,消除了捐赠和慈
善的“黑箱” 。

谨防非法集资
“监管层鼓励创新形态的出现,但对于剑走偏锋的创新,监管层一直高度关注。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

保监会财险部撰文称,实践中也有一些互联网公司脱离保险监管,
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
带来隐患。

对此,消费者应注意防范打着互助旗号进行非法
集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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