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

朱晓英12号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化遗产被发现。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文化要求和休闲需求也越来越高,使得旅游越来越流行,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越来越重要。但现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1.申请完毕就没人管理。虎头蛇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没有人管理,使得自然原因和认为原因的因素,文化遗产被破坏。

2.宣传过大,导致游客众多,致使保护增加困难。

许多文化遗产被发现后,政府及媒体大力宣传,使得旅游人数越来越多,游客素质又不相同,导致文化遗产的各类认为破环更为严重,管理和保护越为困难。

3.不能有效地进行后续开发。

文化遗产发现总会有或都或少的损坏,但是恢复和修理技术不没有很完善。还有为了更多的经济利益,政府的后续开发并不是非常有效。

4.管理经常是外行领导内行。

许多文化遗产开发后就交给不同的人管理,而那些人并没有学习过文化遗产的管理,导致不能正确的处理文化遗产,使得文化遗产被破坏。

5.没有传承性,属于过了今天没明天那种,非常盲目

许多文化遗产被开发后,马上向大众人民开放,一时人流密集,使得文化被破坏而不能在传承下去,消失在历史之中。

6.历史文化遗产失去了历史的气息。

现在的历史文化大都向大众开放,使得各种各样的餐馆等现代化建筑越来越多,文化气息也越来越现代化。

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法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科学技术水平低是制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瓶颈等。

(一)面对这些问题,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就越来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需要三个层次:

三个层次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根据这些保护对象的不同性质、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原则和保护方法。

1、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全部历史信息。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提出控制要求,要特别注意保护文物古迹的历史环境,以便更完整地体现它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2、完整保存城市传统风貌典型地段“历史文化街区”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要改善街区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筑物的内部,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

3、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盒延续古城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保护层级的不同,规划管理介入阶段也不同。

在规划编制阶段是一定要纳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内容的;历史街区(即城市紫线)内的项目应在选址阶段就对相关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论证(依据为《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等一般在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阶段提出保护要求。施工阶段主要是对地下文物进行勘测,以应对新出现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我们可以加入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我国虽然积极致力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接轨,但是缺少全国性的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专门性法律,而且关于各项历史文化遗产针对性法规也很欠缺。加入国际公约有利于保护和管理历史文化遗产,一方面,国际条约的实施要通过国内法作支撑;另一方面,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各种新的破坏因素和破坏手段层出不穷,如何用有效的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控制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和流失,都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既要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外国先进经验,引进他们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又要保持自己的地方特色。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都和自然环境的破坏有关,把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贯彻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就由为重要。

附: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指导意义:

1、协调发展原则

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本身就已经给我们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过来,我们应该使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保护和发展历史文化遗产,赋予祖先留下的丰富文化遗产以新的内涵,那就是完好保存的理念和措施,作为新的遗产代代相传。“挖祖宗墓,吃子孙饭”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官员说:“历史文化遗产的意义就在于它们能激励社会的全面发展。这不仅是保护,而且还是全社会进步的过程。”

2、预防为主原则

这要求我们在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开发和利用的时候,一定要把握一个“度”,适度开发、适度利用,纠正“最大限度”的错误观念。“有限开放”和“限量游览”在旅游活动中比较可行,国外已经做得很好,我国现在也开始试点进行。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什么样的行为会对其造成损害,何种损害是可以弥补的,

何种损害是毁灭性的,做到研究走在开放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成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核心区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的。历史文化遗产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分级,有些是不适宜开放的,甚至是根本是不适宜开发的,因为现有的技术水平还达不到使之完整保存,那么应该保持原状;有些是只能有限开放的,多度开放行为会对其造成损害;还有些是可以完全开放的。“预防”是核心,围绕着这个核心来进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另一大特点就是其真实性,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仿古,那就称不上是历史文化遗产了。圆明园盛极一时的风貌我们已经无法领略,但是它现在的面貌起码也真实地记载了历史上其受到的劫难,我们就不必再枉费心机去修缮,保持现状才是上策。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了事前规范,历史文化遗产一旦遭到破坏,要恢复原状往往比较困难,很多情况下,恢复所需付出的经济和社会代价不仅比我们所取得的经济利益要大,同时更比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所付出的财力、物力大得多。

3、环境责任原则

凡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者,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一方面,历史文化遗产的负责单位要缴纳包括税收等在内的费用;另一方面,在参观旅游活动中,游客要购买门票。凡有权开发历史文化遗产者,同时承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义务。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对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维护,并分析研究何种因素可能会对历史文化遗产造成损害,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害发生。破坏者恢复主要指的是造成历史文化遗产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将受到破坏的历史文化遗产予以恢复和整治的法律责任。鉴于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的难恢复和不可恢复性,对于这种损害一般的单位和个人是无力恢复和治理的,这种情况下,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对这些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等,委托有能力的部门来进行恢复和治理。此条原则属于事后救济,由于其不经济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应尽量避免破坏情况的发生。此原则作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从制定规范到具体操作,一定要体现严厉性。一旦造成破坏,对破坏行为人要进行严厉的处罚。

4、公众参与原则

首先要使公众树立历史文化遗产主人翁意识,要真正关心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其内容,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保护常识,能够自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教育工作要常抓不懈。然后要把这种意识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保障公民的历史文化遗产知情权,要实行历史文化遗产状况公报制度,让公众了解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和受保护的现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增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政府的职能要与公众的力量融合起来:一方面,建议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组建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咨询组织,作为政府的参谋;另一方

面,政府部门要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计划方案告诉有关的群众,考虑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需求,其实在许多情况下,群众才是这方面的专家;然后群众把他们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政府,政府经多方衡量做出正确取舍。最后,对于一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活动和对历史文化遗产有重大潜在危险的活动,公众有权利更有义务向相关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要开通多种渠道使消息畅通,对于重大情报经确信的,对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奖励,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三)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投资力度,鼓励相关科学研究

国家和政府的财政拨款应该是历史文化遗产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应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投资力度;另外,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个人投资的方式也应该积极鼓励;建议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贷款优惠政策,发行奖券、彩票的形式来刺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不断向公众灌输有关“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报道我国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和受保护的现状,并且介绍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惨痛教训。当地可根据自己的特色,着重强调本地历史文化遗产的情况,不断培养公众参与的兴趣。长远地看,建议在小学、中学的教材中多编入一些介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从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观念。亦可考虑用多种手段加强宣传,例如发行关于历史文化遗产的纪念邮票、电话卡,出版地图册和各地历史文化遗产地图等等。

要使公众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的观念

最后要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要采取合理利用的方针,以达到永续利用的目的。今天的开发利用不要影响到后人的开发利用,要让祖先留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完好无损地传到后代人手中。与其盲目开发历史文化遗产,使之早日遭破坏甚至灭绝,不如信赖后代人的能力。另外,对已经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考察和实验,如果展览、旅游、周边建设项目等活动对历史文化遗产有现实和可以确信的潜在破坏危险的,应该及时消除妨害。

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关于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问题 作者:杨志军 中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地上、地下和领水内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现已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万处,各级国有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约1200万件。为了保护这些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和探索,基本上建立起一套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体系。 我想从三个方面概述一下这套法律体系的大致轮廓: 一、根据各级立法机关、政府的职能和权限,分层次立法 首先是法律,包括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国际公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公布施行或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2年公布施行并于去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就是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制订的。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签署了保护世界遗产的全部国际公约。它们是:《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5年11月)、《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国务院1989年9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国务院1997年3月)、《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国务院2000年) 其次呈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和国家级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 如:《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89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1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199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2003~5月1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31日)。 第三是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审议、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都已制定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法规。目前,正在依据2002年文物法加紧重新修订。 第四是行政规章,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位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之下的具有—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档。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较详细具体,更加便于执行操作。 如:《田野考古丁作规程(试行)》(文化部1984年5月10日),《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1986年6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1、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范围 ①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②传统表演艺术。 ③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⑤传统手工艺技能。 ⑥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该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大学生应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来做呢?其他的不说,就从我们大学生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大学生怎样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吧!大学生是社会文化传承的优秀群体,具有文化优势、教育传承优势,我们应积极探索利用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提高自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识和参与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首先,学校是知识传授、文化传播、技术创新的大本营,我们应该认识到大学生积极参与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在学校通过老师为我们营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的平台,了解更多的关于非物质遗产的知识,融入非物质文化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保护,更清楚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现在全国有近20所大学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方向,各高校和各地研究机构的不少理论研究人员正在进行这一方面的研究,以高校为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意识的普及,是合乎国家民族文化复兴的举措。为此,各个高校应该普遍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业方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以配合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全国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们应该响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号召,积极参与,我们大学生都是来自不同的地区,多少都保持着对自己地方民间民俗活动、文化活动的印象,有些学生还有着相当的感情。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也是非常

丰富的,有些技艺为大学生所喜爱,我们在学习过程中要投入一些传统技艺的学习,了解更多的社会地理文化的不同,亲身接触知识和技艺,并成为其人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覆盖面,促使更多的年轻人投入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年轻人的积极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不哀的关键。不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之所以濒临危机,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年轻人根本就没有参与,导致其传承乏人,濒临断绝;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一刻不可放松,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非物质遗产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姓名:谢奎 年级、专业:13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指导教师:符昌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黄梅戏为例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其中湖北的黄梅戏作为南方戏曲种之一极具代表性。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赣而流传到安徽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其他历史遗迹、遗址及人文景观一样,都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这两者作为现存文化记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性,决定了其包含的“文化记忆”更容易随时代迁延与变革而被人们忽略或忘却。因此,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因其本身存在形态限制而受到现代社会发展冲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黄梅戏的艺术性与价值性 黄梅戏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早于唐代时期,黄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清,黄梅县戏风更盛。明崇贞年间,黄梅知县曾维伦在《黄梅风教论》中就有“十月为乡戏”的记述。清道光九年,在别霁林的《问花水榭诗集》中,一首竹枝词的描述就更为生动:“多云山上稻荪多,太白湖中渔出波。相约今年酬社主,村村齐唱采茶歌”。黄梅戏文化,即指发生于历史上的皖、鄂、赣以及由此辐射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文化。黄梅戏来源于该区域的劳动人民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表现方式,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定:其一,黄梅戏文化是指历史上该地区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安徽、湖北和江西界线上的相关区域。其二,黄梅戏文化约有两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文化息息相关。严格意义上来讲,黄梅戏文化在建国后达到了鼎盛,因此有“梅开二度”一说,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其三,黄梅戏文化不仅仅是该地区的一种盛行文化,她更有徽州人带向外省,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黄梅戏文化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演变,日渐成熟,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00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作者荣子涵 系别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08级 学号0828150088 成绩 指导教师张春香 2010年08月21日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源 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医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1900年发表的《二十世纪太平洋歌》中首次提出四大文明古国的概念,然而在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王国、古印度这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的三大文明发源地的历史都没能延续至今。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五千年的历史,无数的王朝被覆灭,又有新的统治者站起来,然而哪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外敌入侵战争——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没能打断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五千年的延续,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至今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然而对于这些精髓我们并没有好好的保护与利用,只是任他们自生自灭。 2001年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愈来愈多的与世界接触,我们喊着让中国国际化世界化,可是那样的后果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的被人们所淡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出台,人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些事情我们经历的久了,就会忘记它不平常的来历。直到韩国抢先注册端午节这一原本属于我国的纪念节日后,我们才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乐府诗集》中“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中的女英雄花木兰。然而当下又有多少人不是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看着迪士尼版的《花木兰》。迪士尼乐园中被许多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人物围绕的木兰亭即灿烂夺目又让人觉得不合时宜。若木兰真的知道了,恐怕现在又要多叹息了。中国的茶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背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饮茶始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中国的文化遗产怎么保护 都知道我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滔滔大国,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数不胜数,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两个,但是中国的文化遗产有哪些呢?要怎么保护呢?其实总共有52个各种各样的文化遗产。作为一个中国人,肯定要对这些遗产有所了解才不失为一个中国人,更要细心保护他们。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文化遗产? 结合文化遗产清晰条理的向我们说明了这个问题。文化遗产主要分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法律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仅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文化价值的人类杰作,即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不会保护其中的糟粕。 ▲二、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文化遗产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即历史之见证、身份认同的纽带、文化多样性之体现、创造力之源、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涉及不同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正当利益和不同文化遗产权益和文化遗产权益与其他正当权利 之间可能发生冲突三个方面向我们展开。这三个方面向我们展示了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的重大意义与其保护过程中有诸 多问题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的解决必然需要法律的保障。 ▲三、怎么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 从国内到国际两个方面向我们介绍了目前用于保护文 化遗产的法律。就国内而言,目前我国已经在宪法第22条、文化遗产基本立法、其他相关立法以及政府部门的行政立法和部门规章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而国际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1954年颁布的《关于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公约也都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理依据。 ▲四、公众如何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就目前中国文化遗产多的现状,王教授指出,只是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我们每位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来。我们可以通过捐资募资、文物认领、文保义工、志愿活动等多种方

基于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的研究

基于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研究 内容提要: 党的十七大指出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关于文化遗产的研究也随之而起,,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条件下的的宝贵财富,具有不可复制性,不可再生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意义。目前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多以博物馆的展览展示为主。本文以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为主线,,深入研究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方式的现状。并结合科技和创新思维讨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方式和方法。 关键字: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保护和开发 正文: 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有形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中国于1985年正式加入),它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借用郭万平对文化遗产的概念性认识。他认为,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优秀的社会的文明进程和生产生活实践的有力见证,又以其精神性与智慧性的形态方式流传至今,,是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和中国文化源远流长的有力见证。保护和开发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民族精神.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常见的方法有博物馆收集或者保护区建设,目前来说,博物馆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博物馆,又称“博物院”,是保藏、陈列、研究、展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产的实物以及自然标本的文化教育事业机构。本文通过研究现行的博物馆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希望就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提出现行的保护方式进行讨论和研究。 (1)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物质文化遗产是物化和固定形态化的历史和文化的体现,是整个国家历史和文化的凝聚的体现,集中展示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的底蕴,在民族文化中占有重大的作用。马建华在《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价值意义》中提到,《公约》自1975 年正式生效实施, 到今年30 来年, 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的影响。它至少有以下几个重大意义:第一,《公约》的前瞻性使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保护。目前有180 个国家和地区加入此公约,130多个国家830 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至2006) 。我国于1985 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截至2007 年7 月, 我国已有35 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数量居世界第三。第二,《公约》唤醒人们保护自然与遗产的意识。从此,“世界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景观”概念在全球流传, 引起人们对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第三, 从世界遗产委员会对遗产的评价来看, 保护的对象虽然是物质文化, 但强调的是精神文化———历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既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确定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责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它的价值不单体现在传承人创作的作品更在于传承人所拥有的技艺技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生存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没有任何文化形式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失去了传承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 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四、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我国及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五、《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能够增强人类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同时也是创造性和文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真正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从而更有力的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使其早日完成这一系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并且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 文化遗产是人类灿烂文明、辉煌历史和非凡创造力的集中体现与智慧结晶,是历史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的永恒记忆,是后人传承历史、继往开来的文化源泉,更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精神财富。下面是为你整理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倡议书篇1 朋友们: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勤劳、智慧的祖先,创造了瑰丽多彩、蔚为大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了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维护全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在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同时,还主动与周边国家合作,为跨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资源建立联合保护的工作机制。 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广大民众知识和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卓越创造力和思想情感

的体现,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宝库。在广大民众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为我们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增强了对文化多样性和民族创造力的尊重。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指出,要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在2014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2014年为6月14日)期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将以非遗保护与城镇化同行为主题,在全国所有城乡社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让广大民众更方便、近距离地了解非遗,参与保护。在此,文化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同向全国发出倡议:非遗传承,人人参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众,民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的主体。人人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传承保护。 我们相信,有您的参与,那些祖辈们唱过的歌、跳过的舞、扮过的戏、做过的手工以及传统的民间实践活动和高度智慧的思维方式将重放异彩,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的活力。而您,将获得参与非遗实践活动的教益和快乐;在与祖先、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若干问题与建议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及其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悠悠中华五千年的历史见证,是中国人勤劳、智慧、创造的结晶,是携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活化石”。然而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延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历尽沧桑,很多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危机。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做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做为一名中华儿女,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了,应结合实际探索出一条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保护、传承好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和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源于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

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典故与传说等);2.民间表演艺术(包括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与竞技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包括传统节日、民族节日和传统习俗);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包括生产和生活知识、传统医药、宗教信仰等);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包括民间美术和公益类、生产类、商贸类手工技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意义 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非遗的保护传承,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先进文明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明多样化及可持续发展。所以保护、传承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软实力,是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问题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还处于起始阶段,出现的问题不少,需要我们共同关注、探讨和解决。 目前,从我所处的永康市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资源消亡速度快 就如2011年永康云溪村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为发掘云溪古村落文化,在收集编写《云溪传说》时,很多经口口相传、口传心授、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科教文史委 根据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分工,科教文史委牵头筹备了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协商活动。通过本地观摩,外出参观,听部门情况介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初步了解,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传承人来完成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市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年事已高,比如的传承人,的传承人等。这些人的身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非遗项目的损坏或者消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文字资料库,以供将来教学、研究时使用。一要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技术,全面完成所有非遗项目的影音采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史、技艺流程、剧目或者节目、仪式规程等等。要让每一个非遗传承人、每一种非遗文化、每一个非遗项目、每个项目的所有细节,都以最完整的形式原汁原味保留、记录下来。二要整理好历史非遗资料。许多历史非遗资料,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文字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难免出现发霉、老化现象,建议用数字化手段重新翻新保存。三要做好非遗资料的挖掘工作。对一些缺失的或者仍然散落在民间的非遗文化及项目,要及时进行挖掘和收集,查漏补缺,比如要及时收集散落民间的剪纸老纹样等,使档案库更加完善。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地传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解决其传承的重要手段。因此,和被动保护相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讲堂,同时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让普通群众、下一代了解非遗文化、热爱非遗文化、甚至愿意传承非遗文化,是保护非遗文化的更加长远、高效之计。一要做好对“下一代”的传播,推动合适的非遗项目进课堂,使学生增强“非遗”保护意识,培养学习和保护“非遗”的兴趣。建议有关部门联手,让等武术类项目进入小学、初中、老年大学的体育课程;让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手工课,让民俗、非遗类音乐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音乐课。二要做好对机关干部、教师、大企业等集中性群体的传播,推动相关非遗项目进各种讲堂。比如,等同志,既是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又有着丰富的民俗知识和很高的文化素养。建议有关部门让他走进学校、机关、老年大学等讲堂,宣讲等传说。三要做好在全社会的普及性传播,让非遗专栏进入报纸、电视台、电台。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把更多的非遗文化和项目做成喜闻乐见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等,使之真正在生根发芽。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青州的农民画产业现在正在兴起,其题材和内容大多来自于当地人的吃穿住行,很具乡土气息。比如当地的特产水果银瓜就是农民画的热门题材,许多福禄寿喜画作就是用银瓜排列组合而成的,很受当地人和外地游客的欢迎。建议我市相关部门也能够引导非遗传承人借鉴这种经验,不断拓展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将之和我市经济、社会、文化、旅

论中国文化遗产的现状和保护

圆明园祭 ——从圆明园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300年的岁月,对于浩浩汤汤,蔚为壮观的中国历史来说只是过眼云烟,然而对于一座园林,却可能是不能承受之重。三百年的雕琢,三百年的洗礼,于圆明园,即如此。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震撼于她的华美和无双,震撼于她沧桑的历史变迁,更震撼于这其中的巨大失落。曾经的万园之园,曾经的文化集萃,如今却只剩下残垣断壁,怅惘低回。 圆明园,这个五世皇帝的御用之园,经历了一百五十多年的发展和经营。每一朝,从帝王到臣民,都对她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感情。尤其是皇帝们,他们亲自参与园林的设计,亲自督察施工情况,为每一处景色取名、题词。乾隆将他钟爱的南方园林创造性地复制到圆明园中,帝王们将中国无数的稀世珍宝藏于此园中,一年中大部分时候他们都在此度过。因此圆明园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一座园林了,于当时,她已俨然成为了中国政治文化的又一中心,于今,她是一座文化宝库,不仅体现着清国帝王们的审美情趣和政治抱负,更体现出一种凝练和集萃,凝练出中国园林艺术的精髓和我们整个民族文化体系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核心,集萃中华民族灿烂夺目的艺术成就。 圆明园的美不仅得到国人的称赞,也让外国人惊叹不已。当时一批批来自英国、俄国的使者,视其为仙境和梦幻之所在。然而他们带来的不仅是这些,从那些来自西洋的贡品中早已透露出这样一个讯息:西方文明正在迅速崛起。但我们的天子们并未从那些精致的马车、大炮中读出更多的东西,却依旧沉迷在圆明园带给他们的安逸与平静中。 1860年10月6日,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一天。圆明园被英法联军入侵,惨遭洗劫与焚毁,并由此开始了她坎坷曲折而悲壮的命运。一切的荣耀、骄傲与奢华在大火中化为乌虚,在洗劫中粉身碎骨,帝王将相,君臣百姓无不失声痛苦。整个民族在滴血! 尽管皇帝太后们想通过修复的方式竭力挽回,然而对正处于刀尖上的中国来说,这已成为不能承受之重。1900年义和团运动时期,八国联军又给了原本脆弱的圆明园一致命的一击。 军阀混战的中国,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国,都有太多的无奈。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已无力保护这座在风雨飘摇中挣扎的万园之园,尽管她已经面目全非,满目疮痍。园内的石块、木材、华表、碑帖、砖瓦…甚至是土地——这个稀世之园的仅存,仍被无情地掠夺与侵蚀着。而这个过程,长达六七十年之久。至此,她已失去了最后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 ——关于沈阳北陵的调查报告 这学期,我们终于学习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这一课程,根据这课程的教学安排,我们需要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一次社会考察,并通过社会实践,使我们深刻领悟到“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思想内涵,真正做到如何学以致用。由于同学们多半来自外地,对沈阳景点了解甚少。于是,我们师生统一意见,最后一致同意将沈阳北陵公园作为考察地点,进行一次意义深刻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借此机会激发同学们对我国悠久历史一些学习兴趣。 由于自己对北陵的了解少之又少,于是在网上查找了一些关于北陵的一些历史背景。北陵,本名“昭陵”,位子沈阳城北约十华里,故称“北陵”。它是清朝第二代开国君主太宗皇太极以及孝端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虽然满族贵族问鼎中原,其统治中心也移至北京,但作为满族发祥之地的盛京系大清龙脉之所在,历任皇帝都要回到这里虔诚地拜祭先祖,因此作为陪都的沈阳,在清朝统治时期,或多或少承袭着皇家气派。除了葬有帝后外,还葬有关睢宫宸妃、麟趾宫贵妃、洐庆宫淑妃等一批后妃佳丽,是清初关外陵寝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座帝陵,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古代帝王陵墓建筑之一。昭陵它始建于清崇德八年(1643年),至顺至八年(1651年)基本建成,距今约有361年的历史。后历经多次改建和增修而呈现现在的规模。昭陵全陵占地18万平方米,是清初“关外三陵”中规模最大、气势最宏伟的一座。沈阳解放后,昭陵和其它许多历史文物古迹一样受到国家的重视和保护,并被列入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国务院公布其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陆续拨出专款,对之进行全面修缮。2004年7月1日,在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辽宁“三陵一宫”(其中沈阳北陵、东陵和故宫是主体)全票通过,正式成为了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了解了这些情况后,是我对北陵的兴趣愈加浓厚,更加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目睹它的庐山真面目。 4月20日下午一点半左右,我们师生终于来到了期待已久的北陵公园。即使是站在门口,我们仍旧能够感受到北陵的宏伟气势,君王的王者气息萦绕其中,让人望而生畏。于是,我们带着敬仰之情开始了对沈阳北陵公园的一次考察。 我们从北陵的东门而入,映入眼帘的便是各种树木。园内的古建筑群金瓦红墙,斑斓耀目;宽阔的人工湖面,岸柳披绿,轻舟荡漾,以及松涛林海,青翠欲滴。整个公园被参天古松所环抱,生机勃勃,景色宜人。陵区四周设有红、白、青三种颜色界桩,其前面还备有挡众木(又叫“拒马木”)四百四十二架,陵区南北狭长,东西偏窄。陵区最南端是下马碑,一共八座,其中六座石碑至今保存基本完好,已成为珍贵文物,而另外两座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意义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文化遗产受到社会转型的猛烈冲击,有的正面临消亡。许多民族国家在文化上逐渐丧失自主、迷失身份,成为精神世界的“游荡者”。只有识别分析文化遗产,探寻其文化 信息和意义底蕴,才能不断强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才能吐故纳新,铸造新时代的民族精神,支撑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支柱。所以,科学地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是现代化国家张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 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的文化诉求。 与时俱进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 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社会现代化进程加速前进,从而严重冲击着文化遗产的保存。传统社会的现代性转变造成与文化遗产保护 的尖锐矛盾,经济全球化掣肘文化多样性的共存共荣。但是,现代 性自觉也促进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1987年,长城、明清故宫、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 俑坑和敦煌莫高窟首次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同年,泰山风景名胜 区被推选为中国第一个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1992年,九寨沟、 武陵源、黄龙名胜风景区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1996年,庐山被评 为世界文化景观;2001年,昆曲首次被联合国定为人类非物质文化 遗产??中国这些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受到世界的公认和盛赞。其中,莫高窟取得“东方艺术明珠”之称,九寨沟被誉为“童话世界”,秦始皇陵兵马俑坑有“世界第八奇迹”之誉,昆曲被认为是 中国“百戏之祖、百戏之师”。2004年7月,第28届世界遗产大 会在中国苏州举行,当时中国拥有30处世界遗产,在西班牙、意大 利之后,成为世界文化遗产最多的前三名国家。从1985年加入《保 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共有37项世界遗产代表作。其中,文化遗产有23项、自然遗产5项、文化与自然遗产4项、文 化景观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10月17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以下简称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在巴黎举行的第三十二届会议,参照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书,尤其是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66年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考虑到1989年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书》、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它是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的内在相互依存关系,承认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在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与不容忍现象一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在缺乏保护资源的情况下,这种威胁尤为严重,意识到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普遍的意愿和共同关心的事项,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注意到教科文组织在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的准则性文件,尤其是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方面所做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还注意到迄今尚无有约束力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边文件,考虑到国际上现有的关于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协定、建议书和决议需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新规定有效地予以充实和补充,考虑到必须提高人们,尤其是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考虑到国际社会应当本着互助合作的精神与本公约缔约国一起为保护此类遗产做出贡献,忆及教科文组织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项计划,尤其是“宣布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计划,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于2003年10月17日通过本公约。 I. 总则 第1条: 本公约的宗旨 本公约的宗旨如下: (a)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b)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c)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精)

阮仪三: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教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 林林: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规划系2000级硕士研究生 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 阮仪三林林 摘要:原真性是国际上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基本因素。本文提出原真性原则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和重要性,用以剖析当前文物古迹的修缮、重建和新建仿古建筑中存在的片面认识和问题。关键词:原真性;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Authenticity in R elation to the Conservation of Cultural H eritage Ruan Y isan ,Lin Lin (School of A rchitect ure and U rban Planning ,Tongji U niversity ,S hanghai 200092,China Abstract :Authenticity is an essential element in defining ,assessing ,and monitoring cultural heritage.The thesis illustrates the implications of authenticity about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The test and principle of authenticity are applied to the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China ,such as in relation to heritage sites and historic buildings. K ey Words :Authenticity ;Cultural Heritage ;Principle of Conservation 一、什么是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原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 ”的译名。它

浅谈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浅谈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摘要: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它体现出一个民族 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是民族的根基和历史的纪念碑。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存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重要的历史记忆,且是保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家园,同时是保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物质和文化基础。因此,要科学保护和管理我国的文化遗产。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维护文明 悠久的历史是中华五千年的见证,散落于华夏大地的文化遗产便是那文明的结晶,是纂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石碑。但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演进,许多文化遗产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命运。因此,探究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是刻不容缓的。 (一)我国物质文化遗产破坏现状 文化遗迹,又称自然和文化遗产迹,是指具有一定科学、文化、历史、教育、观赏价值的自然或人文景物、现象及其保留或遗迹地. 自然和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对于研究人类文化的演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它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产。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越来越多的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迹地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自然的力量是巨大的,很多的文化遗址就是由地震、海啸这些不可抗力破坏。例如,在汶川地震中,都江堰二王庙遗址遭到严重破坏。当然,自然损害不只是地震、海啸这么简单,风雨侵蚀也是一个典型代表。 除了自然因素外,人为损害也是不可忽略的。中国古长城是国人的骄傲,更是世界的奇迹。但近年了,由于包括修路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内蒙古境内逾1/5的古长城在地面上的部分已经不见痕迹。同时,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需要许多土地。有部分文化遗产就是由于建造楼房拆毁的。其实,战争的破坏力也很大。战争破坏的不仅是国家,更是文化。 (二)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我国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中,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自强不息,共同创造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运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向前发展,文化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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