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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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总4页)

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总4页)

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5.1.4 Ⅳ类电能计量装置\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5.1.5 Ⅴ类电能计量装置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5.2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a) 接人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电能表。

接人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感应式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b) 接人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上的宜采用Y/y方式接线;35kV以下的宜采用V/V方式接线。

接人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3台电压互感器,宜采用Yo/yo方式接线。

其一次侧接地方式和系统接地方式相一致。

c) 低压供电,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人式的接线方式。

d) 对三相三线制接线的电能计量装置,其2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四线连接。

对三相四线制连接的电能计量装置,其3台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与电能表之间宜采用六线连接。

5.3 准确度等级a) 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1所示值。

表1 准确度等级b)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5.4 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a) 贸易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置在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处;在发电企业上网线路、电网经营企业间的联络线路和专线供电线路的另一端应设置考核用电能计量装置。

b) 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人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计量装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量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商品买卖的一杆称。

关系到电力客户和企业的切身利益。

为加强计量管理,维护用电客户和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央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编制。

第三条电能计量装置应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计量方案的确定、计量器具的选用、订货验收、检定、检修、保管、安装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抽检、故障处理、报废的过程管理。

第五条管理范因为供电辖区内配电计费表计、互感器;1Okv、35kv高压计费表计、互感器等计量装置。

第六条测试所代表公司行使计量管理、检(鉴)定职权。

第七条校表人员必须由思想素质高、原则性强、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校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允许的正负误差标准,并对自己所校表计负责。

第九条更换公司关口计量装置,必须坚持“四到场",即供电管理人员到场、营销工作人员到场、监审人员和测试人员到场,方能更换、拆卸计量装置。

第十条更换的原计最装置无论己损坏还是可以修复,测试人员都必须填写检验单,一式三份,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已报废的计量装置由财务部回收.第十一条对用电客户( 包括公司内部职工用电〉的表计,必须按检定周期进行周检。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淘汰电能表不予检定。

第十二条铅封、铅封钳实行专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领用或借用。

铅封公司关口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测试所双方铅封后生效,否则为无效表计。

第十三条凡被检测后的表计,必须贴有合格证。

对校表的数据应认真填写、详细登记,以便备查(检定人员及负责人双方签字).第十四条凡未按国家规定检测表计或营私舞弊,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损害公司利益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

2.测量电能表接线端子处电压相序 可利用相序指示器或相位表等进行测量,以 面对电能表端子,电压相位排列自左至右为A、B、 C相时为正相序。 由于相序表只能判断三相电能表接线端子电 压的排列顺序,不能判明相位,且通常电流互感 器均接在A、C两相,加上判断接线只要求确定电 压、电流相量的相对位置,具体相位名称与电源 是否一致并无关系,如图5-4-1(a)中A、B、C标


ab U
ab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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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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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容 性 负 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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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Βιβλιοθήκη b U图5-4-2 无功电能表接线及相量图 (a)正相序,对称容性负载下的附加电流线圈型接线、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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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
功和无功电能表不一定都正转或反转。例如在联络 线路内或同步电动机过励磁运行时,就容易发生两 者转向不一致的情况。 当无功表接线端子电源侧为正相序而负载为容 性,或电源侧为逆相序而负载为感性时,常用的无 功电能表都会反转,现以附加电流线圈型及内相角 60°型无功电能表为例来说明。 根据图5-4-2(a)、(b)所示相量图,附加电流 线圈型无功电能表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测得无功功 率都是负值。
第一节
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检查
一、电能表运行情况 1.电能表正常运行时 电能表接线正确时,如果有功功率未改变输送 方向,不管负载是感性还是容性,也不管三相电路 连接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相序如何排列,单相和三 相有功电能表都应当正转。例如:在对称容性负载 或逆相序(指连接至电能表接线端子的相序改变,电 源相序并未改变,使与实际情况一致,以下均同,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规程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规程一、引言•背景介绍•目的和意义•本文结构概述二、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概述2.1 检验对象•电能计量装置的定义•检验的范围2.2 检验目的•确认电能计量装置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2.3 检验内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的流程和具体内容三、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执法标准3.1 国家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其他相关标准3.2 行业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使用的重要性•相关行业标准的介绍3.3 检验标准的适用性•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的更新和修订四、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的方法和步骤4.1 准备工作•安排检验时间和地点•提前准备所需设备和工具4.2 检验步骤1.确定电能计量装置的位置和型号2.检查电能计量装置的外观和密封情况3.核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参数和显示数据4.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检验5.进一步检测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6.检查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和连接情况7.做好检验记录和报告五、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5.1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描述和分类•常见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法5.2 现场应急处理和安全措施•突发事件的处理•保障检验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六、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的实施与管理6.1 检验人员的资质和要求•认证和培训要求•检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6.2 检验相关的管理措施•检验计划和安排•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七、结论•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和论点•强调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八、参考文献附录: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表格。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完整版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完整版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11I/A 八—小m L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 109—1983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等四种规程的通知?(83)水电技字第94号?我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己委托西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进行了修订。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现将原规程分订成《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和《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两本规程,并委托华北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和华东电管局电力试验研究所等单位编写了《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和《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两本规程。

经过两年來的试验、验证和讨论修改,现正式颁发,其名称及编号如下:1.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SD109—19832.电测量指示仪表检验规程SD110—19833.交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1U—19834.直流仪表检验装置检定方法SD112—1983以上规程从198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可随时函告我部。

自执行之日起,原水利电力部1962年颁发的《电气测量仪表检验规程(试行)》作废。

?1983年12月31日?目次?1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办法和检验周期1. 1分类办法1.2检验周期2电能表的检验项目3电能表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3.1直观检查3.2绝缘强度试验3.3起动试验3.4潜动试验3.5基本误差的测定3.6需量指示器的试验3.7走字试验3.8检验结果的处理4电能表的现场检验4.1检验项目4.2误差测定4.3接线检查4.4计量差错与不合理计量方式的检查5测量用互感器的检验5.1检验项目及检验设备5.2 一般项目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5.3误差测定5.4三相电压互感器的误差测定5.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引起的误差的测量5.6检验结果的处理6电能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的计算6.1互感器合成误差的计算6.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引起的误差6.3综合误差的计算附录A (补充件)按原第一机械工业部标准《交流电能表》电(D) 28-61生产的(包括1965年以前进口的)电能表,其基本误差和起动电流的规定附录B(补充件)交流电能的典型计量方式?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考核经济技术指标和计收电费的新装及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安装式感应系有功、无功电能表,最大需量表,以及与它们连用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及二次回路)和携带型精密电能表的检验。

电能计量工作标准

电能计量工作标准

电能计量工作标准前言电能计量业务是电力营销工作的基本业务,为了进一步规范电能计量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浙江省电力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加以推广使用。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部门:省电力公司营销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由省电力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电能计量工作标准1 适用范围电能计量类业务,主要指电力系统用于贸易结算和内部电量考核的电能计量器具的管理。

电能计量类业务包含了计划管理、电能计量器具管理、实验室工作管理、现场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 T825-2002)《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供电营业规则》《法定计量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307-2006)《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JJG313-1994)《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JJG314-1994)《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1999)《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JJG597-2005)《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03)3 术语和定义3.1 计划管理电能计量用表计划、检定计划、轮换计划、现场检验计划等的管理。

3.2 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用计量器具的订购、仓储(入库、保管、领用、转借、调拨)、配送、报废、淘汰、封存、清查等的管理。

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

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
标定 电 流 的 1% ( 于 S级 的 电 能 表 为 5 ) 0 对 % 时 ,不宜 进行 误差 测定 。
3 现场 运 行 的 电 能 表 内部 时 钟 校 准 周 期 每 )
年 不得 少于 1次 。
的 接触 电 阻 、端 子 排 与 电 压 导 线 的 接 触 电 阻 等 , 都 会对 电 压 互 感 器 二 次 回路 电 压 降 的形 成 影 响 , 从 而影 响 电 能计 量 装 置 的 综 合 误 差 。对 3 k 及 5V 以上 电压互 感 器 二 次 回路 电 压 降 ,至 少 每 两 年 检 验 一 次 。采 用压 降测试 仪直 接 测试 ,测 试 过程 中 , 严 禁 电压 互感 器 二 次 短 路 。先 用 压 降 测 试 仪 检 查 电 压互感 器 侧 的相序 是否 正确 ,( 下转 第 6 4页 )
关键 词 :电能计 量装 置 现场 检 验
中图分 类号 :T 3 文 献标 识码 :B 文章编 号 :1 0 7 4 ( 0 7)0 0 5 0 M9 0 6— 3 5 2 0 3— 0 9— 1

月 U昌
的二 次 回路接 线 是 否 正 确 ,可 以采 用 相 位 表 或 带 接线 检查 功 能的现 场校 验仪 检查 接线 。 7 )检 查计 量 差 错 和 不 合 理 的 计 量 方 式 ,主 要检查 电流互 感 器 的变 比是 否正 确 ,或 者 变 比过 大致 使 电 流 互 感 器 经 常 在 2 % ( 0 S级 :5 ) 额 % 定 电流 以下运 行 的 ,电 能表 接 在 电流 互 感 器 非 计
也很 重要 。
2 现 场 检验
电能表检 验 及 P T二 次 压 降 现 场 测 试 应 办 理 第 二种工 作票 。电 流互 感 器 及 电压 互 感 器 现 场检 验应 提 前停 电 ,办理第 一 种工 作票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
变化过大干扰校验仪 正常工作。 (2)试验设备接试验电源时,应通过开关控制,并有监视仪表和保护装置等 (3) 试验电源应接在具有足够输出容量的电源输出端。
四.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
电流互感器检验方法与操作步骤
3 试验接线
连接一次、二次及测量回路。 1)确认电流互感器一次连接方式(当一次为可变连接时)。 2) 确认一次电流无别的旁路(一般要求 CT 所在间隔的开关断开,连接 CT 一次的接地刀闸
三.电能表现场实负荷(在线)检验
检验方法与操作步骤
3 电能表内部时钟校准 1)校核电能表内部时钟与北京时间之差; 2)电能表内部时钟校准的步骤 a) 检查电能表内部日历时钟是否正确 检查被试电能表内的日历时钟,与北京时间相差在 1 分钟以内的可不调整时间,相差在
1~5 分钟需现场调整时间;与北京时间误差在 5 分钟以上,分析原因,必要时更换表 计。 b) 采用 GPS 法校对电能表内部时钟 将 GPS 的通讯接口(串口)接至便携式电脑的一个通讯接口,电能表通讯接口接便携式 电 脑的另一个通讯接口。时钟校对前,首先使 GPS 处于有效接收状态(工作现场注意 GPS 接收天 线摆放位置和接收电缆的屏蔽),校准便携式电脑的时钟后,再用便携式 电脑中的电表校时软件 对电能表内部时钟进行校准,校准时记录电表时差,校准后检 查电能表时钟。若现场不具备 GPS 法校时条件,可在试验室先将便携式电脑时钟校准 ,再在工作现场对电能表内部时钟进行校准, 注意时间不得超过 1 周。 c) 采用北京时间校对法校准电能表内部时钟 将便携式电脑与北京时间校准后,再用便携式 电脑中的电表校时软件对电能表内部时钟进行校准,校准前记录电能表时差,校准后 检查电表时钟。当电表具备硬件校时功能时,可采用手动方式。
三.电能表现场实负荷(在线)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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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2008-8-31发布2008-8-31实施前言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营销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人:X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X本标准批准人:XXXX。

本标准修改状态:A/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及工作标准1 范围为了规范公司系统内所有用电客户计量装置和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工作,建立健全以计量装置为核心的运行档案,提高计量装置配置和运行水平,保证计量装置管理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用以规范公司的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工作。

本业务模块分〖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处理〗两部分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1987年)《供电营业规则》(原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1996年)《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1996年)《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SDl09—83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原水力电力部1984年)《DL/T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导则》(国家经贸委,2002年)《GB/T 16934-1997电能计量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7年)《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故障差错调查处理规定》(国家电网营销[2005]489号)《国家电网公司计量工作管理规定》(国家电网营销[2005]407号)《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营销计量〔2007〕27号规定)国家电网生[2003]477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办[2005] 196号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2004 供电服务规范实施细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了电能表、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以及连接它们之间的二次回路导线。

3.2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对电能计量装置在安装现场实际工作状态下实施的在线(电能表、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或离线(电流、电压互感器)检测。

3.3 电压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电压互感器在实际运行中,二次所接的测量仪器以及二次电缆间及其与地线间电容组成时总导纳。

3.4 电流互感器二次实际负荷:电流互感器在实际运行申,二次所接测量仪器的阻抗、二次电缆和接点电阻的总有效阻抗。

3.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由于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缆的电阻、刀闸和接点电阻造成相对于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与接入电能表对应端子之间的电压差,它是一个交流向量。

3.6 合成误差: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比差和角差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正交分量、同相分量在测量功率时的误差合成。

3.7 综合误差:电能表误差和计量用互感器以及计量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合成误差的代数和。

3.8 检验:为查明计量器具的检定标记或检定证书是否有效,保护标记是否损坏、检定后计量器具是否遭到明显改动,以及其误差是否超过使用中最大允许误差所进行的一种检查。

3.9 计量装置信息包括:电能表信息、电压互感器信息、电流互感器信息、负荷控制装置信息、计量柜(箱)信息、终端采集信息、其它计量相关设备信息;3.10 封印:(检定合格印、安装封印、管理封印及抄表封印等);4 职责4.1 决策层4.1.1 公司分管营销工作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的领导工作。

4.1.2 副总经济师负责全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技术领导和管理工作。

4.2 归口管理部门4.2.1 电力营销部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 负责沈阳供电公司所属营业区域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业务归口管理,组织完成公司制定的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管理工作目标,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4.3 执行部门4.3.1 电能计量中心负责供电公司所属营业区域内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能表、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工作,开展电能计量差错的查处及本供电营业区内有异议的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处理。

4.3.2 供电分公司分公司企业内部考核技术、经济指标的台区、箱变考核表的检验。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要求5.1 本标准依据的管理流程见附表A 电能计量装置试验管理流程;见附表B 电能计量装置故障差错处理管理流程;5.2 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5.2.1 遵照《电力法》、《计量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

检验工作人员现场工作时,应遵守《供电服务规范》及《供电服务规范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有关要求。

5.2.2 工作内容现场检验是电力企业为了保证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可靠运行,在电能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内增加的一项现场监督与检验工作。

通过对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验,保证运行中电能计量量值的准确和统一。

工作包含电能表现场检验(含误差测试、接线检查、功能检查等)、互感器检验、二次压降测试和二次负荷测试等。

在竣工验收中已进行二次压降测试和二次负荷测试的,首次检验无需开展这两个项目测试。

5.2.2.1 现场检验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的首次检验、周期检验、临时检验、计量异常判断、故障差错处理等。

a)首次检验: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II、III、IV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b)周期检验: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现场检验,对运行中的电能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周期要求,制定检验周期计划,实施周期检定;c)临时检验:用电客户、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对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性产生异议,并提出现场检验申请后,所开展的现场检验工作,以及根据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内部监管的要求或抽检方案,生成对应的监督抽检工作。

5.2.2.2 现场检验工作项目分为电能表检验及互感器检验a)电能表现场检验:1)在实际运行中测定电能表相位;2)测量实际负荷下电能表的误差;3)检查电能表与互感器连接的二次回路接线;4)核对电表及互感器的倍率;5)检查电能表的电池、失压记录。

6)检查各费率电量之和与总电量是否相等(多费率电能表的组合误差);7)检查多费率电能表内部日历时钟是否正确、费率时段设置是否正确;8)检查多费率(多功能)电能表的负荷曲线(若电能表具有此项功能);9)检查多费率(多功能)电能表的结算(冻结时间)日是否正确;10)检查电能表访问权限设置及最近编程次数及最近一次编程时间;11)检查最大需量寄存器设置是否正确;12)检查不合理的计量方式,如:互感器变比是否过大;13)多功能电能表检测项目(如果远程数据传输);14)b)互感器现场检验1)直观检查;2)绝缘试验;3)检查现场实际接线状态下互感器的绕组极性或接线组别;4)充磁和退磁(仅对电流互感器进行);5)计量绕组的误差测定(包括在现场实际二次负载下按实际接线对互感器误差的测试以及对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的测定);6)测量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电压降;7)运行中的低压电流互感器宜在电能表轮换时进行变比、二次回路及其负载检查。

c)5.2.3 工作流程图5.2.4 工作要求使用专用仪表或标准设备,对安装在现场的电能表或互感器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临时性检验,并检查计量装置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其目的是考核电能计量装置实际运行状况下的计量性能,以保证用电能计量装置准确、可靠的运行。

5.2.4.1 电能表现场的检验应满足下列条件:a)电压对额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10%;b)频率对额定值的偏差不应超过±5%;c)环境温度应在0~35℃之间;d)通入标准电能表的电流应不低于其标定电流的20%;e)现场负载功率应为实际的经常负载。

当负载电流低于被检电能表标定电流的10%或功率因数低于0.5时,不宜进行误差测定;f)5.2.4.2 互感器现场检验应满足下列条件:a)电流互感器应分别在其额定二次负载的100%、25%及cos =0.8的条件下测定误差。

但对二次额定电流为5A的电流互感器,其负载的下限不应小于 2.5V A。

b)连接导线和校验仪(或校验线路)在标准电流互感器二次所构成的负载,应符合标准电流互感器检验证书上标明的负载。

c)当使用负载箱时,被试电流互感器应用专用的定值二次导线,导线的总电阻值应符合负载箱所注明的数值。

d)当检验验具有两个及以上二次线圈(分别绕在不同铁芯上)的电流互感器时,不受检验的二次线圈应短路或接入实际负载。

e)其它试验。

例如伏安特性、空载电流、温升、动稳定、热稳定、损失角等项试验,仅在验收或必要时进行。

试验的标准和要求应按有关的标准和规程的规定进行。

f)对于需要计算合成误差的电流互感器,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误差测定点。

g)5.2.4.3 用电客户和关口计量点必须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管理实行“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5.2.4.4 进入现场进行检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现场检验作业指导书》中各条款执行。

5.2.4.5 计量点运行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计量装置完整、准确的运行技术档案;5.2.4.6 现场运行的电能表及互感器外观应完好,无损伤、无老化,铭牌及必要的标志应完整(包括参数、极性符号等);5.2.4.7 检查电能表、互感器封印是否存在异常、缺损,运行中的计量装置是否存在表计烧坏、停走、空走、倒走、卡字等现象;5.2.4.8 电能表与互感器之间的二次接线应正确,互感器变比及相位无误;5.2.4.9 多费率电能表的各项计费参数如:时间、时段应准确,分时电量之和与总电量应相等;5.2.4.10 电能表、互感器及综合误差、二次压降等均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之规定;5.2.4.11 现场检验结束后应恢复计量装置正确运行状态,封印、封锁装设齐全,详细记录;5.2.4.12 检验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相关计量装置信息的记录维护工作,包括电能表、互感器检定结果和检验信息、二次回路测试信息及数据;5.2.4.13 临时检定电能表、互感器时不得拆启原封印。

临时检定的电能表、互感器暂封存1个月,其结果应及时通知用户,备用户查询。

5.2.4.14 临时检定均应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现场检验结果应及时告知用户,必要时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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