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超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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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超实用)

百货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超实用)

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1、审批管理程序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及灯具品牌、电线(国标)及阻燃PVC管(国标)的合格证,及用电总功率。

由楼层经理签字,而后保安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审批合格。

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商户持表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保安部监督安全责任书的执行。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楼层、工程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2、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

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及消防设施位置。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

商场商户管理装修规定(3篇)

商场商户管理装修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场商户管理,规范商户装修行为,保障商场运营秩序,提高商场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商场所有商户的装修活动。

第三条商户装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消防、用电、用气等安全;(二)美观大方,与商场整体风格相协调;(三)环保节能,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四)合理布局,提高空间利用率。

第二章装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商户装修前,应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副本;(三)身份证复印件;(四)装修设计方案;(五)消防、环保等相关检测报告。

第五条商场管理部门在收到商户提交的装修申请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原因。

第六条商户装修前,应与商场管理部门签订《商场商户装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装修施工第七条商户装修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二)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三)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五)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得产生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

第八条商户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向商场管理部门汇报施工进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装修验收与交付第九条商户装修完成后,应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装修验收申请表;(二)消防、环保等相关检测报告;(三)施工图纸;(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商场管理部门在收到商户提交的装修验收材料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对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并书面告知原因。

第十一条商户装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并配合商场管理部门进行后续的运营管理。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3篇)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3篇)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一、商场装修管理规定(一)施工材料1、材料均采用防火、防火涂料、板材、阻燃材料及电工、电料、电(气)器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所有材料须符合国家《建筑装修防火规范》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需加盖公章)。

装修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提供环保证书,严禁在室内使用甲醛超标的任何装修材料,严禁使用各种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粘合剂,有机材料,或者异味较大的材料如氯丁胶、三氯甲烷等。

2、所制作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等内部必须用国家规定的合格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不准露出木料,不准漏刷。

(二)消防1、装修商户根据其装修面积至少配备两具灭火器(4kg)。

2、营业区内防火卷帘下禁止摆放任何障碍物,并不得遮挡其开关,以保证发生火情时防火帘能迅速展开。

3、消防疏散通道(包括其门前)不可设置任何障碍,货柜、柜台等的设置不能阻碍消火栓、排烟开关、火灾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等消防设置的随时开启和使用。

4、木制货柜、柜台和货架等表面均须贴防火板或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或难燃材料装饰,非装饰面、半成品应符合消防要求,背板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5、所有须在装修区域动用明火工程,必须由装修当事人持本人《焊工证》等有效证件到行政部办理《动火证》持证者需在有效时间、指定场地内作业。

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物料根据当日用量带入商场,当日装修完毕后必须带离现场,严禁易燃易爆品在现场过夜。

(三)用电要求1、灯具:A、日光灯,须用托维(FOUVE)牌磁导体荧光灯架。

如果展架确实不能安装,可使用托维牌T4/T5成套灯架。

B、筒灯:灯具品牌不限,但不能使用石英灯泡,不准货架安装射灯。

C、顶部加装灯具禁止使用节能灯。

2、布线:A、所打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主线须用保定海燕电线厂生产的“眼镜蛇”牌BVR2.5(平方毫米)多股阻燃塑铜线,支线用BVR1.59(平方毫米)多股塑铜线(独根塑铜),与大楼电源连接时,按制作柜台耗电量多少配备主线。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3篇)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商场装修管理,确保商场环境安全、卫生、整洁,提升商场形象,保障商户与消费者利益,制定本规定。

二、申请装修2.1 商户在进行商场装修前,必须向商场管理部门提交装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装修方案、施工人员资质证明等。

2.2 商场管理部门在收到装修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向商户发放装修许可证。

三、施工管理3.1 商户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必须根据商场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装修材料,并确保施工过程中不造成噪音、污染等对商场及周边商户的影响。

3.2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作证,并经过商场管理部门的培训,具备一定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3 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商场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或进行其他违规操作。

3.4 商户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向商场管理部门报告施工进度,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四、安全管理4.1 商户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4.2 施工过程中,商户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防隐患,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4.3 商户应当按照商场管理部门的要求购买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五、卫生管理5.1 商户在装修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商场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

5.2 商户应当依照商场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装修后的场地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商场的卫生安全。

5.3 商户应当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及时更换损坏的装修材料,并保持装修材料的洁净。

六、违规处理6.1 如商户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商场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商户立即整改,并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6.2 如商户违反本规定严重影响商场经营秩序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商场管理部门有权中止商户的装修权益,并视情况采取停业整顿、责令停业、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

七、监督检查7.1 商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商户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规定要求。

商城装修管理规定

商城装修管理规定

商城装修管理规定商城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商场装修管理,提升商场整体形象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请1.1 商场经营者或租户在进行装修前,需书面向商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资质证明等资料。

1.2 商场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将给予批准,不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方,并要求其改进或重新申请。

二、装修许可2.1 获得商场管理部门批准后,商场租户或经营者需向有关部门申请装修许可证。

2.2 申请装修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的装修方案;- 商场租赁合同及其副本;- 装修施工合同及其复印件;- 装修施工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三、装修施工3.1 装修施工单位应按照商场管理部门批准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2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3 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学科竞赛活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期限和质量。

3.4 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确保施工安全无事故。

3.5 装修施工期间的废弃物、垃圾应在当天内及时清理干净,并分类处理。

四、竣工验收4.1 装修施工结束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向商场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4.2 竣工验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装修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有关保护措施、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的记录;- 装修施工竣工图纸和项目总平面图;- 检测机构对有关工程进行的检验、检查或试验报告以及计量检测机构的计量检定证书。

4.3 若符合验收标准,商场管理部门将发放竣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用于办理装修许可证。

五、装修保证金5.1 商场租户或经营者需在申请装修许可证时缴纳装修保证金。

5.2 装修保证金最高限额按照商场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提供商场管理部门拍卖。

5.3 装修保证金用于保证装修过程安全、按照商场管理部门要求进行装修并保证竣工工程合格。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超市装修规范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超市装修规范

超市装修规范一、超市装修要点1、商铺门面A、商户/租户的店铺招牌可置于店铺内或招牌指定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商户/租户必须提交店铺招牌设计方案一份,清楚表示招牌的位置,大小颜色,材料及所需安装配件。

在方案获得物业服务中心认可之后及提交其施工图则及材料样品板一式三份。

B、任何置于店面的促销广告与店铺招牌必须获得业主方的书面认可方能施工。

建造门面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商户/租户自行承担。

C、除指定用作经营餐厅的商铺外,其他商铺门面应尽最大限度运用玻璃展示橱窗。

D、在商铺门面中所采用铝合金门/窗框饰面应光滑平整或具有相应效果,并应有底框。

E、商铺门面不得有凹凸不平。

F、如须对商铺门面进行改造,商户/租户应当在距离其商铺门面一米以内用木板搭建临时围墙,围墙门应朝内即向商户/租户商铺方向开启。

围墙的颜色应当遵循物业服务中心的设计和要求。

改造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开支由商户/租户承担。

2、墙A、商铺之间的分隔墙应为石膏水泥板砌至顶梁或使用由消防局批准的未涂色的金属架石膏板制成。

B、胶合板或石膏板可用作商铺内间墙材料。

如需使用其他材料,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同意。

墙面不得采用一般的平光涂料。

3、地面A、地面为水泥找平。

商场的设计承载能力为每平方米350公斤。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许可,超过规定承载能力的任何设备、机器、家具或其他物品均不得安置于该商铺内。

B、商户/租户可采用釉面地砖,木制拼花地板、大理石或地毯进行地面装饰。

如需使用其他材料,应事先取得物业服务中心的书面许可。

不得使用乙烯基塑料、水泥砖或黑色孵石冲蚀面。

C、商户/租户商铺装修后的地面应与商场其它的地面处于同一标高。

D、如商户/租户需将其商铺门面向内移,则应采用与商场地面相同质量、颜色、式样的材料,重新铺设租赁界线与移后的商铺门面之间的地面。

E、不得使用混凝土高架楼板。

F、商户/租户应在铺设地面前,将有关地面构架方案和木制高架楼板结构承载力的有关数据报物业服务中心以取得书面许可。

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制度

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制度

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购物中心装修管理,规范装修行为,维护购物中心形象,实现购物中心的永续经营和良好服务,特制定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购物中心内的所有装修和装饰工程,包括商铺内、公共区域和外立面的装修。

第三条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严格执行装修管理规定,规范装修行为,推进优质装修工程,提升购物中心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第五条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应坚持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科学施工、规范管理的原则,促进绿色低碳、安全健康的建设和装修。

第六条购物中心装修管理应坚持经济、社会效益为根本,提高装修效益,提升购物中心形象,满足顾客需求。

第七条为了保障购物中心装修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购物中心运营的顺利,装修管理应采取严格的审批制度和监管措施。

第二章装修设计和规划第八条购物中心装修应符合购物中心整体设计和风格,统一装修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装修应遵循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理念,选择环保材料和装修工艺。

第十条装修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建筑结构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装修图纸应经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出具设计评审意见书,经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审核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二条商铺内装修设计和施工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明显,并符合消防设施的要求。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三条装修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标准。

第十四条装修施工应保证现场秩序井然,遵守工地安全生产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通道,确保购物中心及周边区域的安全。

第四章装修验收第十七条装修施工和装饰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购物中心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购物中心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竣工的装修进行验收,严格审查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合格证明。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Z08不办理动火证,擅自动火施工的,罚违约金500元/次
Z9施工现场违章吸烟警告100元300元请离现场
Z10未经许可破坏单元主体或公共区域主体的停工,承担相关损失并罚违约金1000/次
Z11乱接乱搭临时线的,停工并罚违约金1000元及复修原来状态
Z12垃圾不按指定地点堆放的警告100元200元逐天逐次上加100元
Y08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不予修、换、退的200警告,恢复影响,屡犯加倍处罚
Y09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500中止租约,并要求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Y10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500警告、恢复影响
Y11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1000中止租约
Y12强买强卖,经教育服从管理的100警告,恢复影响
二、营业时间管理
为确保整体经营形象,各商铺应按统一营业时间要求进行开、闭店,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开闭店时间或自行中止营业。如需进货,经营商户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确保商铺处于经营状态。因节假日等原因需要调整或延长营业时间的,经营商户须按商管公司广播通知或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并尊照执行。
三、秩序管理
1、确保铺位门前通道顺畅及顾客安全,不得占道经营。
11、经营商户不得在店铺内供人居住或饲养宠物。
12、经营商户应按商管公司规定的进、出货时间,使用规定的通道进出货。
13、各店铺间应公平竞争,不得有恶意中伤对方,破坏对方经营的行为。
14、经营商户应诚信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在发生销售纠纷时,应积极配合商管公司的协调工作。
六、经营管理
1、经营商户需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2、经营商户应按租约约定及购物中心规定的业态、业种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内容,经营商户如需增加或变更经营内容,需经商管公司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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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进场装修管理规定1、审批管理程序1)品牌进场或移位必须填报区域《装修方案审批表》,备有平面图(标出商场原有设施位置)、效果图、电路图(标出灯具、电气线路、开关箱等),并提供灯具及灯具品牌、电线(国标)及阻燃PVC管(国标)的合格证,及用电总功率。

由楼层经理签字,而后保安部、工程部审批,工程部审批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审批合格。

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保安部报消防部门审核。

2)商户持表办理动火、动电手续,交保安部监督安全责任书的执行。

3)商场通知工程部安排现场监护指导和接电人员。

4)商场楼层、工程部和保安部监护人员共同验收,最后接火营运。

2、商场品牌装潢十五大禁令:1)严禁不经审批私自装灯、接电。

一经发现立即断电处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2)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一经发现要求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款1000元。

3)严禁在防火卷闸下安放货架和物品(严禁私自移动封堵防火卷闸手盒)。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1000元。

4)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500-1000元。

5)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柜台、堆放物品。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并罚款200~500元。

6)严禁在地板上、墙柱上乱打孔、乱钉钉子。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最低200元。

7)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8)严禁私自移动监视器及消防设施位置。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9)严禁私自移动收银台和电讯设施。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处以罚款500~1000元。

10)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1)严禁施工前不使用公司统一工程布进行遮挡。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500元。

12)严禁施工区域在营业时间发出噪音。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元。

13)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200~500元。

14)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

一经发现,立即整改,罚款100~200元。

15)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制作用材料为A级不燃材料,B1级难燃材料,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否则,不予验收接电。

3、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化管理规定1)严禁外来无操作证电工到商场进行电器安装作业,严禁木工进行电气安装。

违反规定,立即停止作业,并处以罚款500元。

2)未办申请手续、未有图纸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不得动工,而且手续图纸要留存动工楼层,并到工程部备案。

否则立即停工并处以罚款1000~2000元。

3)公司内部电工不得私揽品牌装饰工程和私收安装费用,严禁私自拿公司电器元件和工具。

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开除处理。

4)照明支线导线型号截面为不低于BVR2.5平方,且必须穿阻燃PVC 管,且必须满足用电总载荷量,局部用金属软管或蛇皮管过度。

5)开关箱电源线必须用不低于BVR6平方、阻燃PVC管。

6)用电量大于500W或灯数超过5个者必须加装PZ型开关箱,不足500W可使用墙壁开关。

7)牛眼灯和轨道射灯,单只最大容量为75W、12V,严禁用220V 射灯和碘钨灯。

除珠宝及化妆品柜台,其他区域一律禁止使用牛眼射灯。

8)灯箱必须加装散热孔,并要求结构合理,更换灯具方便。

柜箱放置位置应避开商场原有开关箱和消防设备,空调开关等。

9)胶布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布,导线连接应用焊接或压接(或在密封盒中连接),无条件时可以用麻接,但对2.5—4平方毫米的导线,其麻接长度不得小于1厘米。

10)荧光灯具统一用电子镇流器,灯具选用节能型(且最好用“菲利浦、索恩、阳光”灯具厂产品),耗电量大、发热量大、光色光效不好的劣质灯具严禁使用。

11)为节约用电,迎宾音乐开始,商户区域照明开启;清场音乐开始,区域确认无顾客时照明关闭。

12)镇流器、灯管应加隔热保护,导线应穿阻燃PVC管或金属波纹管。

货柜内日光灯采用镇流器内置一体型日光灯。

如为分列式日光灯,二次线穿管有困难时,应远离灯管,用线卡整齐固定。

13)库房、试衣间应与商场相通,采用带罩筒灯、日光灯,禁止用白炽灯。

14)所有用电设备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设备额定载荷要求。

电施综合布线及安装须合理、美观,且按国家规范标准严格执行。

所有综合布线的分支接线处接头需穿黄腊管或金属波纹管并加装接线盒过渡处理,单芯导线综合布线必须穿管保护,背柜综合布线需整改的柜增设电源辅助开关箱一个,且各指令开关与负荷载容量相匹配。

15)各专柜必须按要求接入停电的备用线路,以备停电使用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须向保安部交身份证复印件方可进场。

2)夜间施工时,施工楼层必须派值班人员。

3)施工单位进场的各类工具及施工用料,需经其后勤经理认可方能进场。

4)区域装修所用木龙骨、木工板必须刷防火涂料,确保防火安全。

5)油漆工艺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并在保安部认可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

6)区域装修如需使用汽油、稀料等易燃品时,必须通知商场保安部,工人下班后交给保安部监控人员妥善保管,且集中定点存放。

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处理,并处罚款500-1000元。

7)进场搬运铁制材料或成品,需倍加注意,不得损伤已完成的装修面,否则视情节扣除一定数量装修保证金。

8)施工人员离场,必须对对现场进行清除,保安部要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所携物品例行检查,以防现场材料或物品丢失,装修用料出场,需楼层值班管理人员签字认可方能出场。

9)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规程。

10)施工单位应配有安全员,确实做到防火、防触电、防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

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交保安部统一管理。

11)各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公司统一的指挥,不经允许不得动用明火,不得乱接临时线路,私接电炉及其它电热设备。

违者要从严惩处。

12)厂家上货、调换商品、撤出货柜必须经楼层业务经理或公司领导批示,向执勤保安出具手续方可出入,严禁在地面上拖拉商品、货柜,如人工搬运,必须走员工通道。

施工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施工方负全权责任,且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施工期内严格安全作业,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商场各柜台正常营业。

施工期内严禁施工人员在商场内吸烟,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

其他规定装修期间所有垃圾、建渣由专柜自行清理。

装修需要加班时必须提前通知楼层主管一起加班,并由楼层主管通知保安、店值班、后勤等.在顶棚使用电锤时间必须在每天18点后,18点前不允许再使用。

灯具在装修后半年内由专柜联系安装方维修,半年后若需公司工程部维修,专柜自己购材料。

经营期间,专柜所有灯具必须能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的灯具,及时通知工程部更换,三天内未更换的将处以50--500元罚款。

5、装修验收暂行规定1)各部门应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密切配合。

2)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期间,必须强化监管工作,消除工程技术、消防安全隐患,保证装修质量和工期(附装修协议书)。

3)各楼层管理人员在品牌区域装修完毕后,在品牌确定开业前24小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装修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会签表》一式两联,留存一联至送招商部备案一联。

4)各部门验收负责人必须依据商场相关规定,严格验收,杜绝不符合商场要求的品牌区域开业。

5)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各楼层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商户协调,要求其配合整改,以保证品牌开业时间。

6)各部门验收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在《装修验收会签表》中分别签字认可。

其中,一联楼层管理人员留存,一联招商部备案。

各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指定人员接火运营,严禁商户私自接电。

7)验收中,相关人员缺乏责任心,工作不仔细,导致损害商场形象和利益等事情发生的,商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装修过程中应严格照图施工,如有与图纸不符的变更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

如未履行相关变更手续,有关验收部门有权不予验收。

9)电量申报不得超过审批电量的20%,如确需增加,应有商场总经理批准,并由工程部根据现场情况核准后方可增加。

6、费用收取: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并确保各项安全,根据商场规定,对以下费用进行收取。

1)电话占频费:每部电话每月收取占频费20元整。

2)电话安装材料费:每安装一部电话收取材料费50元整。

3)装修垃圾费:厂家每进行一次装修收取装修垃圾费100元整。

4)安装宽带:每安装一个宽带,收取200元整5)柜内照明费:公共照明(过道)由商场统一负担,商户自加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6)对于涉及装修内容的其他收费。

补充规定:1)专柜货柜(货架)高度不得超出商场规定,平面尺寸不得超过商场的规定范围。

专柜位置地面精装和柱面广告方案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并经过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

专柜必须按商场装修要求按时按要求完工。

2)为协调商场整体布局,未经商场同意各专柜不得自行装修柜位,不得拆除、移动、变更、改动、增减已装修柜位或设施,包括柜位色调、装饰、灯光、用电等内容。

3)各专柜保证专柜位装修期间自费办理有关保险事项,并同意完全承担因施工导致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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