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我国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本文将分析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对策。
1. 信息披露不透明。
目前,我国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主要以年度报告为主,对于日常的运营情况和风险暴露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较为有限。
这导致投资者难以全面了解银行的真实状况,增加了投资风险。
2. 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
现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关注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而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信息披露相对较少。
这使得投资者无法全面评估银行的风险水平和管理能力。
3. 信息披露时间滞后。
由于会计信息披露以年度为单位,投资者只能在年度报告发布后才能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这大大限制了投资者及时了解银行的真实情况。
二、改进对策1. 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加强监管机构对银行的信息披露监管,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同时增加银行信息披露的频率和范围,将日常的运营情况和风险暴露等重要信息纳入披露范围。
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规范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披露的时限。
鼓励银行主动公开信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及时披露重要信息,增加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3. 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帮助投资者理性投资。
加强对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惩处虚假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推动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
与国际接轨,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会计信息披露经验,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提高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竞争力。
改进我国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完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以及推动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流,可以有效解决当前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我国银行业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会计信息的披露问题是影响金融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从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改进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
由于银行业务复杂且涉及的账目繁多,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难度,容易出现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情况。
某些银行可能故意隐瞒一些坏账或资产质量问题,导致投资者对银行的风险判断产生误导。
第二,信息披露不及时。
银行的业务涉及到大量的交易和结算,导致信息更新的速度较慢。
这就意味着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得最新的银行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做出准确的决策。
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
某些银行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虚假、隐瞒等问题,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银行真实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这会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那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进对策。
第一,加强监管力度。
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大对银行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银行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二,加强信息技术支持。
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需要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议银行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提升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能力,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加强投资者教育。
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不仅需要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建议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素质和风险意识,使其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会计信息,避免因信息披露问题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
我国银行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因此需要与国际监管机构和标准组织加强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的会计信息披露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化水平。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一、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文选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八家银行,即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进行研究。
根据八家银行2010—2012三年的年报(共二十四份)以及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以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要事项、公司治理四方面的披露情况为线索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1.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情况。
首先,在披露会计报表方面,研究八家银行二十四份年报后得出八家银行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由此可见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对财务信息的披露程度较符合标准,但非财务信息和表外项目的披露情况不佳,比如在银行未来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等方面,八家银行的年报中只有中信银行披露了其战略发展方向;只有两家银行披露了其员工的学历。
因为中国在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上没有严格统一的强制性要求,所以各银行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不统一。
其次,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方面,虽然中国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已经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通过研究选取的样本后得出各家银行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异较大,比如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2012年度中国银行披露50项、工商银行披露37项、农业银行披露26项、建设银行披露21项、平安银行披露39项、中信银行披露22项、民生银行披露31项。
对于公司简介、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这三项各银行均有披露,但较为关键性的信息比如关联方交易、资本充足状况等却并非全都做出了披露。
2.风险管理状况披露情况。
本文对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
(1)因为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所以本文对其是否进行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列出未逾期且未减值及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1. 引言在当今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对其经营管理和金融风险的评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着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展开全面深入的探讨。
2.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1)信息披露不规范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常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有些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中存在敷衍了事、模糊其辞的情况,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影响了投资者的正常决策。
这使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很难对商业银行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声誉受损。
(2)信息披露不透明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商业银行存在着通过调整会计核算政策、操纵会计信息等手段来隐瞒真实利润和风险的情况,这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而且,信息披露不透明也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容易导致风险的扩大和管理的不当,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3. 解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章,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商业银行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得商业银行明白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其信息披露行为。
(2)推动信息披露标准化为了解决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需要推动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化。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体系,对商业银行应披露的内容、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周期等进行规范,让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真实和透明。
4. 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深有感触。
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一、信息披露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一)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股东有效行使股权如果股东在行使公司董事选举表决权时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他们就知道是否保留或者解聘现任董事,间接地决定经营管理层的构成;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其股利分配请求权,限制董事会虚构经营利润等滥权行为。
如果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仅会增加股东搜集信息的成本,而且会造成处于不同地位的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个体股东和机构股东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使小股东和个体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公众以公开的方式获得信息,使股东行使股权更为有效、经济、公平,从而有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督促管理者履行职责商业银行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与管理者通过订立合同授予管理者某些决策权并代表其从事经营活动,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股东给予管理者适当的激励,使管理者有充分的权利和积极性为股东创造价值;而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地为股东创造财富。
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提高对管理者监控的有效程度,使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忠实履行职责。
(三)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商业银行诚信建设诚信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推进商业银行的诚信建设。
充分的信息披露将使商业银行保持合理的透明度,一方面增强了股东对经营管理层的信任,充分发挥管理层的管理专业优势;另一方面将树立商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公众对商业银行的信赖度,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等级评价,吸引潜在的客户群,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
二、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信息披露不及时目前,商业银行特别是非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仍然存在,对重大事件主动披露的意识不强,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即把本应在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延迟至年报才披露,披露时间滞后,违反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关于重大事项及时披露的规定。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会计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关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银行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报告质量不高。
随着金融监管越来越严格,许多银行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门,但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仍然有待提高,因此,许多报告存在误报或遗漏现象。
2. 信息披露不够透明。
我国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还不够高,一些关键信息并没有公开披露,如资本金结构、资产负债表详细信息、财务比率等,这导致了投资者对银行的不信任心理。
3. 汇率风险的披露问题。
中国银监会规定银行案例在披露阶段要注明外汇敞口调整前后的损益影响。
但是,过于简单的说明可能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所以需要加强汇率风险的披露。
二、改进对策1.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银行需要在内部建立比较完善的审计体系,执行统一的审计标准,提高内部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杜绝误报或遗漏现象,提高报告的质量。
3. 补充汇率风险披露细节。
银行在披露汇率风险时,应将相关信息和机制一并披露,包括外汇买卖流程、净额敞口、敞口变动率、敞口分析、敞口对冲等详细情况。
同时,在披露汇率风险时,需要注意风险变动的时间段,例如,按月、按季度进行风险披露,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银行的汇率风险状况。
三、总结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现阶段,银行内部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披露标准和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加强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息披露和自愿信息披露。 在商业银行披露信息的时候,鼓励银行在完成 强制披露情况下,积极主动的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 但在目前的银行对 外提供的报告中,大多停留在表层,没有提供很多有意义的信息。 如果银 行披露信息不全面,不够充分,投资者和客户群也就缺乏做出正确决定 的参照依据。
(二)信息披露的不及时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在每个会计年度 终了后的 4 个月内披露。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 15 日 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延误。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对外披露年 报时间参差不齐。 大部分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披露,影响使用者的决 策。 另外,许多也只是按规定完成披露,而对于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 件,在可能造成影响的时间内没有在最短的时间内披露。 (三)披露信息的失真,不准确可靠 目前国内各类金融机构在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统计制度等方面透 明度低,造成披露数据有偏差,比如资本充足率高估。 银监会 2004 年颁 布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也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必 须建立在各项资产损失准备充分计提的基础之上。 目前我国部分商业银 行公布的资本金内容中,仅仅计提一般准备金,没有对特定贷款提取损 失准备,提取的一般准备用于核销资产损失,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则 将计提的一般损失准备作为附属资本进行处理,实质上高估了资本充足 率指标。 此外,资产质量状况不符。 近年来,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对外披露 不良贷款余额,但由于对贷款的分类标准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符。 加上许 多资产的估值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仍然是按历史成本法估值,因此关于 资产质量的信息披露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 (四)监管主体多元化、职责界定不清晰 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监管机构体系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 银监会、财政部、各证交所等。 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交叉重叠甚至冲 突,使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权力和职责的划分、监管任务的协调、监管信息 的共享问题难以得到保障,从而形成重复监管或监管不足,严重阻碍了 监管部门有效及时的处理有关行政事务,最终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的信息 披露和对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的保护。 三、加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的建议 (一)建立形式和内容统一的财务报告体系 商业银行要建立完整的银行财务报告体系,包括:财务报表、其他财 务报告和相关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是根据公认原则和制度,以表格形式 概括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动情况的书面文件,是信息披 露的主要内容。它主要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补充报表组成。为了 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银行还可以编制管理会计报表,如责任成本报、分 类成本表和资金转移价格表等,用于披露银行责任单位、金融产品等的 投入产出情况,主要是提供给银行内部信息使用者,目的是促进银行内 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可自愿披露。 在财务报告披露的形式上,可以根 据信息使 用者的不 同 提 供 不 同 的 报 告 形 式 ,如 针 对 专 业 人 (转 第 32 页 )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改进对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会计信息披露是银行对外界提供的重要财务信息,对外界投资者、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目前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披露的不透明、信息披露内容不足以及信息质量的瑕疵等方面。
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提高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及透明度。
目前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透明的问题。
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财务报表中存在较多的“模糊账目”,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
有的银行通过刻意模糊经营成本、资产负债等关键指标,使外界难以准确了解银行的盈利水平和风险水平。
这种不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不仅影响银行与社会各界的信任关系,还对银行经营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当前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披露的范围、深度和细节方面。
一些银行的财务报表中只是针对财务指标进行了统计,但对银行经营状况的描述却较为简单,未能提供足够的信息用于外界评估银行的风险水平和盈利能力。
这种情况导致了外界对银行的真实经营状况难以准确把握,使得对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和评估的难度加大。
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仍有待提高。
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会计处理规则不统一、内部控制不足等方面。
一些银行的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处理不规范、账务凭证不完整等问题,导致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怀疑。
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会计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严重影响了银行外部信息披露的质量。
针对我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在全面了解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如下改进对策:应加强对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监管,完善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明确规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范围、内容和标准,规范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流程,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规披露的银行进行惩罚,督促银行严格遵守法规,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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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一、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本文选取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八家银行,即中国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进行研究。
根据八家银行2010—2012三年的年报(共二十四份)以及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以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年度重要事项、公司治理四方面的披露情况为线索逐一进行分析总结。
1.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情况。
首先,在披露会计报表方面,研究八家银行二十四份年报后得出八家银行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都进行了充分的披露,由此可见目前中国上市商业银行对财务信息的披露程度较符合标准,但非财务信息和表外项目的披露情况不佳,比如在银行未来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等方面,八家银行的年报中只有中信银行披露了其战略发展方向;只有两家银行披露了其员工的学历。
因为中国在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上没有严格统一的强制性要求,所以各银行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不统一。
其次,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方面,虽然中国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已经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通过研究选取的样本后得出各家银行对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详细程度差异较大,比如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2012年度中国银行披露50项、工商银行披露37项、农业银行披露26项、建设银行披露21项、平安银行披露39项、中信银行披露22项、民生银行披露31项。
对于公司简介、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这三项各银行均有披露,但较为关键性的信息比如关联方交易、资本充足状况等却并非全都做出了披露。
2.风险管理状况披露情况。
本文对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
(1)因为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所以本文对其是否进行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列出未逾期且未减值及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
(2)本文对流动性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通过研究其年报中是否按照各报告期末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对金融资产和负债按账面金额进行到期日分析。
(3)本文对市场风险中汇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是其是否按币种列示其资产和负债的金额;对利率风险是否做定量披露的衡量标准为是否披露各报告期末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到期日或重新定价日的情况。
(4)各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情况不佳,多数银行未披露操作风险,即使披露也只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说明。
经以上研究后发现八家银行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的定性披露情况较好,仅有一家银行未定性披露流动性风险。
但在定量披露方面,中国商业银行运用的披露模型与巴塞尔协议中的要求尚有差距,其定量披露情况不佳。
且八家银行对操作风险的披露最不充分。
3.年度重大事项披露情况。
因并非各家银行每年都有大股东持股变化及合并分立事件,所以不是每年八家银行都有关于年度重大事项的披露,就2012年而言,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在年报和上交所的公告中均未披露年度重大事项,平安银行在其
2012年报中披露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4.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情况。
本文通过研究八家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探讨各银行在对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况、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银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单独披露这五方面信息的披露情况,经研究后得出在此方面,各银行的披露现状与其他三方面相比较好,均已做出相应披露。
综上对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研究,发现其存在信息披露未完全遵循中国法律标准、非财务信息披露情况不佳、表外项目披露不充分的问题。
二、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受到许多因素影响,本文分为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外部原因表现为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多样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不同,内部原因则表现在管理技术水平不高。
1.外部原因。
首先,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多样,目前已有《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规范,标准多样则引发统一性的难题,可能阻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性和可比性,而且中国有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缺少对违规的惩戒措施,而没有对信息披露不充分等不规范行为做出有关规定。
其次,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不同。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注重信息的重点不同,比如银行投资人最重视银行的盈利能力,而社会公众和银行监管机构则最重视银行的安全性。
为进行更好的研究,笔者对平安银行的50位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其对信息的需求情况,调查结果为:(1)调查对象中约有80%储户从未阅读过银行会计报表,约20%的储户阅读过;(2)调查对象中约有40%的储户认为应对银行资产,偿债能力进行重点披露,约30%的储户认为应对银行长期规划做重点披露,30%的储户认为应对其表外业务进行重点披露。
有如众口难调,不同利益相关者对信息的需求不同,而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众多,商业银行难以做到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充分披露。
2.内部原因。
商业银行自身管理技术水平不高。
中国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是因为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和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
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与国际上尚有较大差距,国际上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一直以来都在不断更新完善,巴塞尔协议对银行的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等信息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运用的模型和方法都是中国商业银行现有管理技术水平所达不到的。
三、中国上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措施
1.针对信息披露未完全遵循中国法律标准问题提出的措施。
中国上市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未完全遵循中国法律标准既与外部监管机构立法不统一有关,又与商业银行自身有关,对此笔者提出以下三个改善措施:(1)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
完善中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完善中国金融业的会计体系,具体而言就是对中国一般小企业和上市公司划分不同的会计科目使用标准,对不同于一般企业的金融企业制定统一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增强金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的可比性和规范性。
(2)细化惩戒机制。
《商
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法律文件都只是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进行惩罚,而并未对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或不遵循已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
因此应细化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使得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且情节严重的甚至应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法。
(3)提高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
银行内部管理者拥有信息的优势,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而高效的治理结构也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
商业银行内部可以指定专门部门进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日常工作,及时发现银行信息披露问题,并且定期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效果进行评价,对外公开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2.针对非财务信息披露情况不佳问题的措施。
(1)规范非财务信息披露方式,但披露形式灵活。
非财务信息应统一在上市公告书上专门附文或在年度报告中通过会计报表附注等方式进行统一披露,若未做出披露必须明确注明“不作披露”字样以便信息使用者查阅。
而披露的形式则可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灵活选择,以加强可行性。
(2)商业银行内部可设立独立的非财务信息披露部门。
因为如果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都由会计部门披露,可能会影响会计部门的工作效率,也影响信息披露的质量。
在银行内部设立独立的非财务信息披露部门,使其职责与会计部门分开,开辟相关部门参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渠道。
3.针对表外项目披露不充分问题的措施。
(1)规范表外项目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研究可得中国上市商业银行对表外项目披露自愿性较强,灵活度较高。
比如建设银行对此不做披露,平安银行仅披露表外项目余额,农业银行披露余额及其所占比例,且各银行披露的格式并不统一,这严重影响不同银行间的可比性。
针对此问题中国应制定相关法律标准统一对表外项目进行严格的规范化控制,使得表外项目的披露与表内项目的披露同样规范。
(2)规范表外业务信息的外部审计和检查。
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有效与否影响到表内业务信息和表外业务信息之间是否能建立有效联系。
因此对商业银行表外信息的披露不可小觑,应进行严格的外部审计和检查,以保障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